苏州房产网 > 苏州房产问答 > 苏州其他 > 苏州其他 > 房地产开发种房屋置换部分应缴税种及税率

房地产开发种房屋置换部分应缴税种及税率

因为是旧城改造项目,涉及许多单位及个人拆迁户。主要是以下两种。 1.评估房屋价值后一次性现金补偿,即一次买断。2.采取房屋置换,即拆迁户暂时搬迁,并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其过渡期间房租补贴。待新房屋建成后,按照拆迁协议给予回迁,多余或少建的面积部分以优惠价格进行多退少补。 以前的政策,置换的拆迁房屋,只有面积多余部分需要按照房屋交易缴税,结果现在有说政策已经下来,全部一刀切,不管是买断还是置换,全部按照开发商先向住户买断,再出售新房屋的形式来进行缴税,如此一来,公司所承担税款就太多了!两道交易税不说,还有建筑安装税款!!求高人给点指点,是否有这样的新政策。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2****4 热心网友

    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 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3〕234号)等有关规定,其原值分别为: (1)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2)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3)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4)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二)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