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一)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勘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工程勘察任務,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規模、特征:
1.4 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
1.5 勘察范圍:
1.6 勘察技術要求:_
第二條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 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 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及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 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4 甲方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乙方自行收集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資料一式__份。甲方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取工本費。
第四條 勘察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以甲方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甲方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第五條 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5.1 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雙方另行議定。
5.2 勘察費用預算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_),合同生效后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預算勘察費的%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
5.3 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預算勘察費的%。
5.4 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_日內,甲方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勘察費用。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明確勘察任務,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6.1.2 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甲方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甲方承擔民事責任。
6.1.3 甲方應及時為乙方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6.1.4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甲方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6.1.5 工程勘察前,若甲方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乙方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乙方的人員一起驗收。
6.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甲方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6.1.7 為乙方的勘察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乙方臨時設施費__元。
6.1.8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甲方應支付停、窩工費;甲方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6.1.9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甲方應負法律責任,乙方有權索賠。
6.2 乙方責任
6.2.1 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甲方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 由于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甲方的人員一起驗收甲方提供的材料。
6.2.4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6.2.5 在現場工作的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的安全保衛及其他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6.2.6 乙方勘察人員、勘察機具進入工程所在地,其入、出場運輸費、稅金等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乙方承擔。
7.2 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乙方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預算勘察費的50%;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乙方支付預算勘察費的100%。
7.3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7.4 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7.5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履行合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份,雙方各執份;副本份,甲方執份,乙方執_份。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通知與送達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往來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電子郵件、短信、傳真等)送達對方。甲乙雙方以下列地址作為接收雙方往來通知的送達地址,當通知到達下列任一地址時,即視為已經送達。如一方變更下列地址的,應當在變更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本合同上述約定發出的通知及函件,一經發出即視為送達。甲乙雙方發生爭議引發訴訟或仲裁的,以下地址同時作為法院或仲裁機構司法文書的送達地址。
甲方送達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送達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以下無正文)
發包人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__
勘察人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蓋章):
備案號:
備案日期:_年月_日
鑒證意見(蓋章):
經辦人:
鑒證日期:_年月_日
合同簽訂日期:_年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