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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招生计划

2025-06-07 10:51:03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高考

  八、招生计划

  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 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和 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由省教育考试 院与高校核对后,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 别编制。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 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 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 (类)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

  根据教育部规定,安排跨省(区、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可以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 数 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原则等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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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江苏高考 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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