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阿莫斯 (1939) John Amos
约翰·阿莫斯出生于新泽西州,是一位机械师的儿子。作为非裔美国人,他凭借魁梧的身材、爆发的个性以及强硬有力的外貌获得了表演机会,并怀揣着对更好角色的热切渴望,力求在影视史上赢得令人满意的地位。然而,在这样一个常常以严苛或贬低的刻板印象轻易定义演员、从而削弱其才华的行业中,他发现自己始终在艰难地向上攀登。约翰性格坚韧,常常脾气火爆,却也藏着一丝温柔。他在舞台上的成就远胜于影视作品——除了一次极其引人注目的例外。
约翰生于1939年12月27日,在投身表演事业之前,曾先后担任广告撰稿人、纽约维拉司法研究所的社会工作者,以及美国和加拿大的半职业橄榄球运动员。作为格林威治村一带的脱口秀喜剧演员,这份工作最终将他带向西部,并让他在1969年受聘为莱斯利·乌干姆斯音乐综艺节目的编剧。1971年,他在洛杉矶的喜剧《诺曼,是你吗?》中首次正式登台,随后凭借该剧获得洛杉矶戏剧评论家协会“最佳男主角”提名。此后,他成立了自己的戏剧公司,并巡回制作了《诺曼,是你吗?》。
次年,他回到纽约,在《求助难》一剧中首次亮相百老汇。此时,他已在经典剧集《玛丽·泰勒·摩尔秀》(1970年)中获得了天气预报员戈迪这一配角。然而,他的角色始终处于边缘位置,在经历了三个令人沮丧的季度后,他离开了该剧。好在不久后,他在诺曼·李尔制作的《莫德》(1972年,由碧·亚瑟主演)中,获得了佛罗里达·埃文斯(埃斯特尔·罗尔饰演)那位偶尔失业的丈夫这一循环角色。这两个角色后来衍生出独立的热门系列剧《美好时光》(1974年),在剧中饰演父母主角。
《美好时光》(1974年)是一部以芝加哥贫民区高层建筑为背景的家庭情景喜剧,最初自豪地宣称自己是首个由非裔美国人创作的网络系列剧。但随后的剧集被他人接手,约翰对剧本质量的下降以及李尔对剧集方向的把控日益不满。该剧原本聚焦家庭价值观的重要性,却逐渐转向吉米·“JJ”·沃克那些滑稽的噱头——他在剧中饰演漫无目标、自负、满口俏皮话的青少年儿子JJ,并迅速成为剧中的爆红角色。约翰开始频繁与高层发生冲突,最终在1976年被退出该系列,他的角色在剧情中被安排在外州找工作时死于一场未露面的车祸。
阿莫斯很快重整旗鼓,在开创性的史诗迷你剧《根》(1977年)中获得了成年昆特·金特这一角色,并因此获得艾美奖提名。该剧是电视史上最具影响力和崇高意义的作品之一,堪称他职业生涯中的电视代表作。然而,他发现其他黑人演员很难获得同等优质的角色。他尽力避开那些头脑简单的粗人或犯罪动机明显的角色。除了一些不错的作品(迷你电影《薇拉》(1979年)以及电影《野兽之主》(1982年)和《来到美国》(1988年)),他也不得不接受一些平庸之作(如客串《爱之船》(1977年)、《天龙特攻队》、《 Murder, She Wrote》和《只此一生》)。约翰还参演了许多以动作为主题的电影,这些作品更注重粗粝感和男性荷尔蒙,而非演技。
他在舞台剧中找到了应对这一表演困境的答案。1985年,戏剧《分裂时刻》为他赢得了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最佳男主角奖。他还在伯克希尔戏剧节制作的《隔壁的男孩》、巡回演出的奥尼尔巨作《琼斯皇帝》,以及底特律制作的阿索尔·富加德作品《哈罗德大师……与男孩们》中获得了高度评价。此外,他在巴哈马执导了两部广受好评的作品——《里尔登小姐小酌》和《十二怒汉》。在约瑟夫·帕普的纽约莎士比亚剧院,他饰演《第十二夜》中的托比·贝尔奇爵士,挑战了莎士比亚戏剧;在纽约奥尔巴尼的首都轮演剧团,他因出演奥古斯特·威尔逊的普利策奖获奖剧作《藩篱》而获得强烈关注。在海外,他因在英国布里斯托尔老维克剧院出演备受赞誉的《水牛士兵的生与死》而赢得掌声。他戏剧生涯的巅峰是1990年首演的个人秀《哈雷彗星》,该剧以幽默而人文的视角,讲述了一位87岁老人回忆二战、广播黄金时代、早期民权运动以及11岁时目睹彗星等人生经历。该剧由他编剧并频繁执导,一直上演至2007-2008演出季。
近年来,约翰在《白宫风云》和《警署风云》中饰演循环角色,并最近出现在安妮·海切主演的另类剧集《男人如树》(2006年)中。约翰·阿莫斯与前妻诺埃尔·阿莫斯育有两个孩子,共育有两名子女。儿子K.C.阿莫斯是导演、编剧、制片人和剪辑师,女儿香农·阿莫斯是导演、编剧和制片人。阿莫斯有一个孙女,名叫奎拉·威廉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