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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寶藏論

这篇文档讨论了佛教中关于本性和修行的概念。它解释说明性(本性)是超越修行和分别的,并且能够显现一切事物。明性本身就是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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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明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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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寶藏論(摘錄)

超諸修作因果品第四疏

本體離戲論,其力(用)現時,不觀外,不觀內,不住

中間,認識明性獨露,無分別取性。(惟認取其為豁

然明智,以無執著分別為性)即能通達,除離戲論獨
露本體外,別無他事。故名無二自然智。若由說本體

與其力(用),便執智(之)住(分)與顯現(分)為二,謂
體應不分別住,力應修習顯現解脫,將修持分為二分

計,乃未知關要,未識自體之現相也。此中雖別說體

力(自體與其力用),然于自體現諸境時,如明鏡中現
諸影像,離一事一體明性獨露外,更無他故。修顯現

時,亦自安住獨露本體。修彼住時,明相不滅,自然

顯現。現識獨露,如同影像;住識自然智,如同境

體。此二無別無異,獨自炯露,離諸戲淪。本來清淨
之法性本體,遍儘自性,名自然智。或光明智,勝義
諦,本脫法身,明性菩提心等,隨立何名,然應了

知,此獨露自體,本淨自顯者也。(其體澄澈獨露,

本淨自顯者也。)此大圓滿所詮之本體(澄澈本體),即
彼真理。或名頓斷,或名炯露,或名透澈,或名本

脫,或名本淨,或名任運,雖有種種異名,義唯凡獨

露一點。故詳說此關要,即是心點究竟意趣。通達此

要義時,無近作功用,故名最上根者不待修為即能成

佛之法。(以能修所修能習所習等均非有故。)此義超
過見修,即若心專一內注,淨治外散,不能脫離二取

之一切見修。故自然智離一切戲論。如《大鵬續》

雲:“諸法無垢濁(遠)離戲論。無作自(地)解(脫)大關
要。”《普作續》雲:“隨現唯一真如性,此中任誰

莫造作,於彼無作平等王,即住無(別)念法身意。”

次辨大悲力用與二取分別之差別雲:“力所(顯)現明

(性)戲論心,彼起種種二取習,無境執(取為)境成

五境,無我計我(執取為我)生五惑,所有內外情器(迷

亂)境,現為生死亦力(用中)現,無知邪執所現性。”

謂明性大悲之體,空明(澄澈)獨露,如清淨鏡,及從
現本起大悲力,(及從現起所依中起大悲力用),由不
知此,將從悲力現於境上,已現正現之二種分別。明

顯與不滅分,誤(二)執為一,謂明(性)現時不取即

智,取即分別。說於所現事,能緩或見者,(能宴息

而不見者),是未見方隅之頑空。名大象欠伸也。此
中若能分辨彼二,如鏡中現影。即境于心現時,其心

獨露不散分別者,名大悲現力。(名大悲現起所依力

用。)由不知彼體,其識往境上散者,名二取分別。
由串習取境故,長養外境亂相。現種種相。由取內

心,現五毒煩惱。由業與煩惱力,造成散亂生死(分

別亂相輪回)也。如是明性有(於)自顯(處)不動本

處,與於境上顯現之差別。故同一基本(依處)上,有

極大歧途。無明現為心,明現無分別(無念),同本大

歧途。《第六壟》雲:“自證離思慮,與心(生)種種
感、似是而實非。般若自力圓,意念向外散,似是而

實非。”此旨重要,辯明差別,乃成就慧眼者之行

境。《薩惹哈》雲:“旁生世間不解奈若何。”今說

通達瑜伽師,現諸散動唯自境現,如諸幻戲都無所染

雲:“無所從來無所去,都無所住法性中,證者遍脫
三界意(證名三界遍脫之密意),阿底任運金剛藏,
(皆自)普賢廣大性中現。”謂諸親證此大圓滿義之

瑜伽師,本住明性炯露,其所見境(境之顯現),乃未
明前顯現,非此本住明性往境上散,故二取生死根本

皆空。本住明性獨露。其非往境上散之因,以於所見

(現)都無貪著破立故。生死於涅槃上解脫。法身現為

空澈。如《寶蘊續》雲:“於空法身果(果法身空

性),盡(物盡)性甚稀有,于無性空智(無實物智澈),無
(所)取甚稀有。”爾時萬有解脫,隨現即知而脫,名
為遍脫三界之意趣。通達生死本不曾有,故名三有本

淨之意趣。通達一切顯現計度皆無實體,(隨滅故,)

名為恒斷(永滅)城市之見。即前續雲:“此所現見聞

情器,觀察皆無性(無有本性),恒斷城市見(名為城市

永滅見),本來安住無可見(未見本安住),豈塞諸根
門。”次顯生死本來是佛,唯明性自現。如是涅槃,

亦不離佛性自現淨境,別有其體。雲:“三世諸佛所

自顯清淨(境),一切平等無取捨,無微塵許從他得,
諸法於心性大界中顯現。於平等義無少傾動。”謂明

性唯淨客垢,非“離因緣修作”之心性外,別有佛性
可求。以明性清淨即為佛,非有他故。彼故佛境離明
性顯現外,亦無別體。故於菩提心界中成佛,非有餘

處可得。“惟心惟成佛,莫餘處求佛。“昔過去諸佛

見無作自心。”明性超過取捨作求,無餘可往可見,

故無歧誤障礙。若放棄明性,別作功用見修,則生歧

誤障礙。“此菩提心自體性,乃是一切法之心藏,清

淨無(不)生故無障,離所越道故無歧,本任運成故無
求。渚法心藏菩提心,于一計多成歧障,無趣強趣成

歧途,無得強觀成障蔽。”明性隨現何相,皆不傾動

法界。雲:“眾生世界種種相,以及清淨佛身(與)智

(慧),由證未證力(用)所現(起),遊戲不滅周遍虛空

界,唯法界中證(悟)不證(悟)。證即善逝清淨境(相),

未證無明(能所)二取習(氣),雖現種種未動界(界中無

傾動)。”雖由了知法界自然智本性即成佛,不知即
有情,然彼二種於明性中等同一味,都無偏類。總攝

萬有情器,一切佛有情,皆是菩提心(性)。如是明性

即空明不滅。如無垢晶球,自體空明,都無所有(不

可得)之不生性(無生為性)中能現一切(不滅)遊戲。如
《明性自現經》雲:“不偏墮党類,廣大無內外,如
潔淨晶球,雖現無自性。”無所希求一切自生。法界
自然智(光明無覆),本性光明無垢光輝,遍照生死涅
槃,故名菩提心圓鏡大光明,寬廣法性體,超思維

境。“我大圓(滿菩提心)覺心、明體(性)無分別,都
無所有而善現。”解脫四邊明性虛空性,及彼所現一

切法,如幻及水月,俱超有無故,是為法性廣大清淨

性。《明性自現經》雲:“如幻如水月如陽焰非無,

亦非是實有,俱超有無故,明性本無生,性亦不滅,

明相無實有,明果非造作,明性即三身。”明性中

(菩提心中)都無空有等事,不著、無二、無量變(現超

思神變),三世無時無生真法界(三世平等無為界),不
變不壞淨無為之界。法性寬廣無內外。明性本現為三

世諸佛,故是無二取之法身。無變異無異唯一性,無

二取染法。無二明性皆自現。法身離質。無盡明性現

一切。無滅遊戲明全能現。無分別意平等性,三世佛

明離二取。

法界寶藏論,超諸修作因果品第四疏終

第五品
勝義諦明性(菩提心如虛空界《太虛空》),如虛空
性,若修為者,都無可得。空無我之明性,超越一切

言說表示。義即不生菩提心,此中,無對治能壞,此

中無品與類,無我及我執,無善與惡妄分別,超是非

邊際,超別不別法,離斷常二邊,……超思維能所造

作,永離實執法,……無生死惡趣,亦無涅槃法,俱

無自他見,超出有無邊。其直示明性者,唯廣大阿

底。《力圓經》雲:“心及妙智非真習,智雖永離一

切習,心能聚集種種習。若不能分心智二,則不能斷

現境本。離緣亦難達法性。”智乃明性,有一切時離

諸境之密意,永離一切思議戲論。心乃緣(取)境之知
(識),心之根本亦是智。以有明體及力用之差別,故
當分辨心與智也。自然安定,勿另有所求。謂金剛藏

任運成就教中,說明性,本無染作,不動法性中(於

法性中無所傾動),法身本來是佛。離此而向餘求,

不能得佛。佛唯假名,實為無轉(遷)變之明性也。次
顯兩乘之差別雲:“此如日體真性義,光明不動自安

住,其他修作除雲暗,等同從新造(得)日輪,此二差
別如天壤。”謂此任運金剛藏明性。本來成佛如日本

有。餘者如由除去雲暗因緣,始見日輪。計要勤修因

緣之後,始得成佛,違任運有。故彼諸乘教典,皆自

相違。以是當分明性自然智,現在有無本自成佛之差

別。顯現自性中,勝義世俗二無異,唯一性。

此中自然智雲何,今善說雲:“此中本淨菩提心,謂

勝義諦法性界,超諸無議般若度,本不傾動性光明,

散動戲論本永離,說名體性同日藏,其力用顯現,不

可滅,明性空透(澄澈)、離尋伺,朗然明澈(淨)無二
取。”謂明性空明離諸戲論,如淨晶球,不由分別境

界而生,即自然智。彼雖是能現之本。然彼自體無

現、不現,故是明、空,本來清淨,從彼性中所現種

種,乃是二取戲論。所現本體潔淨(澄澈赤露),能了

分(此明瞭分)別,即智。由不分別境界,故名自然

智。若未瞭解此義,但(於一切所現上宴息,取為正

見)隨所現境,即令緩、住、見、識,謂是分別內亂
者,乃未知關要也。斯乃於分別性名為迷亂者,未悟

其旨也。若于現在時,其都無現處現者之潔淨明性,

即安住大悲顯現不滅智體(之智)。若能識此,則亦能
識根本自然智,本獨顯露(豁然安住自地)。由體性力
用無二,故名無二。自然智離戲論,唯一明點。《自

現續》雲:“明性離戲論,寧有亂無明;正智離于

心,寧有習氣垢。”《應成續》雲:“相空明明性,

自性都無雜,盡能所取邊,法性本清淨。”明性超諸

境界,猶如虛空雲:“清淨菩提心體性中,無可見境

無見法,能見所見無塵許,無能修智、無所修法.無

能所行(能行所行無二)任運成,故無塵許可修果。”

無能所作性(能作所作皆不可得),自證法身雖已成
就,然見修行果都無實義。由此三因,顯此明性超見

修行果。如《獅子力圓續》雲:“明(性)無修任運

(成),修作我未得,自然本無造(作),觀行(行者)我無

見,法身本離邊(際),見見我未見(觀見見者我未

見)。”《第六壟》雲:“我普賢(中)無(可)見,無見

故(顯)現盡,如是無修性,無修故念滅,言行無可

說,無(修)行故身盡。”不落偏黨如虛空。非有本空

唯一性,非無真(正)實安樂身。

阿底瑜伽大圓滿,寧有(觀)修(之)法性,無諸舍立
法,解脫修(與)無修邊。無有執取何心垢,真實明性
無垢染,無垢清淨法身中,無能修所修,修性無可

得。得時無自證。以于自證智,無散不散故。若誰有

執取,自然智非有。若自然智性,隨修力轉故,違背

于智宗。故大圓阿底,說修不見義。阿底瑜伽大圓

滿,(於)見性(中)無可見,(觀)見即是心垢(染)。離能

見所見,(於)見性(中)無可見。以若有見者,則應無

有明性燈炬。故大圓阿底中無執見性(無能取見之法
性)。阿底瑜伽大圓滿,說無可修(得)果。果(為)無作

(性)自然,無分別地如是來,大智慧淨境,無取自明

故。若謂有果者,應無諸佛性。自然無功力(無有起

作故),果所作法性,若有彼所作,是滅法性故,故

無可修果(果實不可得)。有為性故,以壞滅為性,任
運無為何能表。明性無自性故,彼中能所作體相違

故。本來任運成故。……以本來任運,不修重修故。

若須修者,則不可名任運無為,法身應可滅,是有為

故。以因緣所作故。無取法身空(法身無執空)。如實
法性無可造。今結彼義,超諸因果修作雲:“是故勝

義法界性(中)無種性超因果,心性真義超修造。應知
盡滅(離)有無(一切)戲(論)。”住於唯一明點體性。
第五品終

第六品

明性本性清淨,攝一切法。萬有諸法皆攝歸於根本菩

提心。一切法離如虛空法性外更無別體,假名攝歸法

性。應知能攝所攝法,都無基礎(所依)。亦無依處。
隨所(顯)現(有)法攝歸明性,如一切夢攝歸睡眠。萬

有世出歸覺心(輪涅普攝菩提心)。空明無為猶如日
空,即是本來自然廣大界。諸佛所見清淨境,有情所

見不淨境,一切皆攝歸各自明性故,無有一法非明性

菩提心所攝。然彼明性猶如日輪任運成就本自光明,

又如虛空,空無有我。自然智本來法身,名如實佛。

雖一切法皆由菩提心作,從心而現。然彼心性都無人

造,超於一切能作所作,不須更造。一切法顯現平

等,同是空色遊戲,故無善惡修造。空性平等,同是

清淨無依如虛空界,故無善惡取捨。自然智中平等,

故同無善惡品類。《普作經》雲:“諸法虛空相,虛
空相真如,三身相如是,一切住真如,隨現一切法,
如實無可造,無善惡取捨。”從法界所現性故,超諸

修造。除明性外,更無餘法。亦無少許所作所辦。

於無體現相,執為實義,唯錯亂外,於法性中,無塵

許可近可觸。故如虛空之心性中,無可修造。虛空超

諸修造事,我無可見、本無修,我無觀看可見境;故

莫妄觀、住真如。今顯明性菩提心中攝一切乘,且說

攝三小乘之理雲:“聲聞獨覺菩薩教,決斷無我及我

所,離戲如空同一意,阿底最(勝)密大瑜伽,自他無
別廣大虛空中,自然妙智如實住本元,彼意皆歸此勝

藏。”聲聞之見,許內外一切法,皆無補特伽羅、

我,猶如虛空。獨覺之見,謂於彼上,加無所取半

法。諸菩薩見,謂無能所取法,及補特伽羅、我,如

虛空性。

第六品終

第七品

“……三身任運(無功用故)金剛藏,安(由)住法界中自
成佛,不待(勤作修為)修力最殊勝。下乘(修身功力求

成佛者)力勵修取捨,經劫不成徒勞病。”如祈禱如
意摩尼珠,能滿所願乃具善根者之行境。其自然智,

不待功力任運證諸功德者,亦是最上根之境界也。如

實安住本然而自成。明性空明,離諸戲論,即法身

義。法身無分別澄澈,離諸能取造作邊。離邊不染著

法。明性自顯報身自性,現境不滅,現時不執,于顯

現時,明瞭顯見,晃然朗然。“周遍自顯任運

報,……隨現自住離求造(無能所作、無功用)。”明
性自住中,數數現起顯露分,即是化身。功德事業本

自顯現,於無取捨求造中,現起眼通等影像。如濁中

澄清。影像自現。“本住如大海,能生種種法,彼等

虛空際,……現境如大海,無別(念)廣如空。”如是
顯三身意趣,超諸作求,同一法界雲:“尋求無獲本

(來清)淨法,諸佛菩提自然顯(界中現),先已成故今

不修,自住勝德法性意,不變任運無功力(無功用中

勿起作)。”謂如實心性法身體性,本自成就,不待
修造。
“……無功法身本位解,無作(用)自住大樂中。”明

性自體都無所有(不可得),無收放故,若欲通達現證

彼義,當住內識自住靜慮,及不傾動迥露空性(於澄

澈炯露中無所傾動)最為切要。以法性離能動與遍計
境,動成相違故。“不性不動任運成。”

謂得法身,亦離現證無造作之明性外,原無餘事。當

任運住,無造自證。“諸有情類亦于自然智,無(不)
造無求法身任運成。莫執取捨、住法界。”言有情者

亦非離明性別有,即彼明性、生死涅槃皆遍有故,不

須向他修造。“有情與諸佛無各別明性。明性非是各

各別。”“有情明性即真佛。”憶念寂滅離戲論,周

遍虛空無方分,明性都無所有(不可得),於明性上,
應當通達生死涅槃、取捨、造作及見修等,一切無

境,猶如虛空。體性都不成就(不可得),故決斷明性

本空,如虛空性(如太虛空),彼中隨現何法,皆任運
成。……現而非有,空而非無,當知是無二大任運自

性。
第七品終

第八品

如一鏡面之所現影像故,隨現何像。與鏡無二。則一

切法於明性中現故。與明性無二性。如睡眠中現種種

夢相離睡無別,生死涅槃離明性遊戲亦無他性。如一

河流所現起故,一切大小波濤,離河無他。一切諸法

無中所現故,亦唯無體顯現。法性空性之明(智)與彼
之空性無二。

生死涅槃是明力所現,故無有二體,如夢中相,於見
彼之士夫,雖現二相而無二體,以是一睡一時,唯一

無體顯現行相外,實無所有故。所現一切法,無體顯

現,自識、明、身等,亦無體顯現,(唯是力用之遊

戲)隨如何現,除無體顯現外,無微塵許。生死涅槃
一切萬有諸法,應知雖明前現而無二體。明前所現諸

法,皆從法界中現故,從明性生,名為明性變化。如

了知幻戲者,通達為無體顯現,故執實有心,於性空
顯現事,見為可笑。取捨善惡都不可得(成就)。體性
超有無邊,自現種種現相,如於夢中,夢見自、他、

苦樂、財物、善惡、取捨、前後世等,雖無實義,然

于爾時,執以為有,令心染汙。由於無體而現,執為

我故,名行迷亂相。刹那,心不知自(本)體,故誤

(迷)執相續,虛度時日。
無依之明性法身中,雖本來清淨如虛空。由不自知

中,客緣實現。“法身如虛空,分別客雲蔽,雖無亂

法性,心中現亂相,唯因緣數即。”無能作所作,寧

有執(取)境(迷)亂。根境俱無故,亦無二取亂。內視

自心,體超可取邊際,無依清淨如虛空性。心(憶)念
本淨之法性,名離有無邊之法身。“諸法無依,誰有

有本,離有,無欲心,性超言,無造,能所迷亂分

盡。無法無佛無有情,無人無我無二取,非言語可

說,言心無住、無故、空顯現。能取所取無二之明

性,即無方(品)大任運。”雲:“身境及顯現、無所

住、廣遍平等虛空界(性),故無我執謂內法。”明性

無能取所取。以無內外,則內心不成(不可得);無有
自他,則唯自證不成(不可得)。能取所取本未曾有,
則離二取不成(不可得)。無心、心所,則自心不可
得。無有能所二取之識,中觀說空,空如虛空界,為

所依處。此中說明性本淨,迥露湛然。不成不滅,以

此為依。彼與彼中所現諸法,皆是離邊如虛空界。

通達能取所取俱不曾有,如虛空性時,諸瑜伽師見一

切法無可依住,大解脫故。內心能取息滅之相。謂外

所取無邊解脫。雲:“外觀外界所見境,一切雜亂紛

紛過,恍恍惚惚無定法,見聞念覺無前相,此些性為

瘋狂見,擬系夢中堪自笑。”往昔見彼外境,似有自

相,今證知時,于定解前實執息滅,故覺一切所取境

皆如夢境、水月、陽焰、紛紛亂現,……見聞念覺,

不同前相,似皆虛空散滅,明性周遍,全不起分別,

不覺何往。所有感覺,自然息滅。內知平等。……又

覺叫炯露明性,一切皆有,即此安住,證悟何難。無

緣大悲,相續顯現。……一切境相同時頓現。此時息

滅二取之法身,由內現起。名為我執境清淨。安住明

性法身中。……由無取舍親怨党類,故煩惱障自解清

淨。……名到法盡地。……由修超越,光明現想先
盡。如離雲虛空時,名現法性盡。爾時,內心煩惱及
質礙法,一切永盡。故得即生成佛之定相也。諸直證

頓斷者,明性炯露,本來清淨。故彼力能,生死涅

槃,一切善惡執著分別,皆得清淨。隨起何想,煩惱

分別,皆本消滅不生。名空法性盡。如天明日出時,

尋求黑暗都不可得。能取所取基本解脫消滅。即生能

到法淨本清淨地。名生死涅槃解脫之瑜伽師。爾時,

安住周遍圓滿寬廣意趣。一切煩惱,於法性中現證解

脫。雖於他前,現似有煩惱,隨意所念,信口宣出,

現相受相,然彼瑜伽師,實一切空澈,如虛空中不著

一物。毫無垢染。超善惡邊,故無系縛解脫。

法性與心性,都無分別,如是由自心修習力(淨治),
內自現起如虛空證德,成法身金剛城,任運成就離邊

大圓滿,體即離邊法身。安住(名)周遍、無相(故)名

空,非質(故)空澈,無二(故)一性。其通達未通達明

性法身之義量(量密),謂由明性中有無執著而分。如
虛空淨不淨,由有無露霧而分也。

第八品終
顯一切法歸菩提界品第九疏

如是無二菩提心性決定超諸心量如虛空界雲:“獨一

自性廣大界,菩提心釘等虛空。……”

一切法之根本決定為明性,明性(本)自體決定為無
二,離諸偏黨、量等虛空最廣大性。廣大心釘者(廣

大心空楔者)不分界限,不墮品類,離我執心,透露
明性,無生滅相,驟然親識,顯見法身,不被分別意

垢所染者,即此大圓滿本淨自(本)體,大空法身(大空

性法身),此中更無窮處,歸處。(除此更無所詣所

超。)

應知一切明法(明性之法)離我執心。如是一切法歸不
滅,不滅歸全現。全現為無生。無生歸無去來,無去

來歸無二。無二為明顯大解脫。如是一切法,歸全無

別無思(歸於全無分別、無所思維)。一切法歸明顯不

亂體性(不亂即不散亂)。應知本淨法盡迥露法身,乃
究竟歸處(或寂滅處)。若不知彼性,一人說圓滿次第
無生超諸思議;一人則想不思議義。如無名而成名,

即不思議成分別外境,永無了知自心性時,法身空

(澄)澈義,親識迥(炯)露明(空)性有二規:(一)、不
依關要而指示者,謂不往外散,不在內執,不住中

間,不用心造,不動分別;認識無間,平等相續,一

切時有。于不修不散中如護修習,最為切要。(二)、

依關要指示有五:1、持心指示者,謂身要跏跌,息
要緩舒,眼目注視,心無分別住時,……指示其明瞭

迥露分,乃是法身。2、……3、尋求根本而指示者,
謂內追其心,觀其從何處生,安住何處,至都無所

得,迥露住時。……指示其明瞭迥露,超諸名義,乃

是法身。4、……追求彼心住於何處,無境無心,都

不可說空寂安住時,除彼全無散動(放收)之住分,指

示其明瞭迥露者為法身。5、於心境中間指示者,謂

心緣境時,寂然住滅,不(往)思彼境,不(退)想此

心,無間甯住時,……指示其迥然澄澈明性(迥露明

性)為法身。總之或口脈、息、明點、方便,或以令
心嵌住等方便,然內明性,明顯清淨,如水晶珠,離
心獨露,都無見修對治者,即是大徹法身也,此中當
與明覺分開。明覺是顯了住分;法身則離諸顯明住

分,都無現空、明樂、不分別等所混雜,獨露明耀者

乃是。

無修明性迥露空澈(空澈炯露)者,即其歸處。言彼體

性,離生住滅三相。無(不可)思議言說。法盡無名,

中觀宗等,說都無所成之法性(不可得)總遍諸法,專
住彼性,即見無生滅等。

體性、空澈、迥露、獨一、離諸戲論,則相同。故其

體性歸於法盡名無也。自性大圓滿之瑜伽師,現世通

達明性法身而身未修習,如處卵中,羽翼豐滿。其明

性無寬狹、超越生死險處。又如現在雖圓滿三種智

力,然未脫離幻身卵殼,若時脫殼於本淨性刹那解

脫,如破卵殼翱翔虛空。爾時翱翔明性法身虛空中,

色身大鵬,能作二種利他事,謂映覆小乘,及越生死

險處。《獅子力圓經(續)》雲:“諸有情自身,安住

淨智體,未能見(現)廣大,如處胎卵中,未出暫被
障,力圓即自出,舍此分別身,即遇自現境。本住自

明性,見無分別體。當見淨智相,及諸佛真諦,智自
現體性,無意想分別。過去未來境,現境皆永斷。”
明性自體超諸因果。決斷雲:“安住一切解脫(遍解)

大平等,因果(要)修作者非理(不應理),大(勝)乘不動
平等理。”謂明性都無立破,故無得失取捨,越諸因

果修作為性。“無住無(分)別(念)都無須,性住無(分)

別平等境。作畢(所作本空)不起功用心,若誰安住

(之)彼大樂(中),彼成一切諸法藏。”
心性如虛空,……此中無用因果喻。心性如虛空,出

能生世間之喻成義則極相違,其數雲“無為法任

運”。任運,則與因緣所生(亦)成相違。《普作經

(續)》雲:“大圓本超因果故,無可尋修無可
成。……菩提心本無生故,不以世間生法喻。增益、

由生而有滅,未達自然超因果。菩提心生滅因緣,不

以世生滅為量。菩提心非緣生故,不以世緣生為

喻。”又菩提心體性都無所生,自然無轉變故,無因

緣尋處。猶如虛空。菩提心是生彼諸法之根本,不須

彼生。由安住無可作性故,彼亦任運有(任運顯現為

有),不須尋求。即彼經雲:“住性無動任運成,自
性安住都無造,不求如實安住者,無所作即第一業。
由速被普不作業,不作諸業住真如,若誰安住真如
性,彼成無錯無改造。”如是超越因果修造之明性,

通達之果量,決定雲:“大樂等空法身界,法身界

(中)無不解脫,法性自起金剛藏之身,習氣身中、心

藏力用圓,棄舍生死中有身,獨一明性遍無別(一切

無差別),攝持任運法王位(于任運地攝持法王位),普

起化事無邊際,遍一切轉無障礙(無違緣),乘無作風

瑜伽(所行)境,雖於小乘不應理,說阿底理為果
要。”此中有三:彼最初由識,上等(上根)精進與善
根者自網自脫如霧消滅。本來清淨迥露明性“法性盡

相"。為本體故。……共解脫一離邊之明性,到達空
澈定量。破立、煩惱、分別,皆自淨自盡:內心無方

自現,無執自然解脫網縛。邊執心盡:到達明性最初

根本時,直現“法性現量相”。故最初本淨中,迥露

自住也。此時名為“棄法、盡法、超法”,都無所成

(不可得)。于神通變化獲得自在,不為大種所傷,有
十種相,謂地不能壓,水不能漂,火不能燒,風不能

動,如鳥騰空,能變諸物,及從遠處遷移山嶺宮室

等,現種種緣起饒益有情。能見身內微塵,證得天眼
神通,成就諸眼神變。一切相自淨,一切皆空澈,成
大空明種。地等四大種,各別能不現,如霧消於空。

種種錯亂執,思維亦不生。二取分自滅,不現即自

盡,明者自證會,眾生皆如是(諸有身皆爾)。其中根
解脫如瓶中虛空者:謂安住自證修習,臨命終時,身

如瓶器,心如瓶內虛空,在分離刹那頃,本來清淨之

法身明性,或於因位法身,無異大虛空界中和合,或

明性獨露,故與一切法性無別而成佛。如瓶破後,虛

空無別(虛空內外無別),如是自明(自證明性)前後融

會無異。認識法身本位(當處認取法身)任運現起色身
佛事。如虛空中自然現諸星耀。虛空內外無別,表示

明性前後無別,非表自(證)明性融入總(共同)法界。
以此獨一明性,爾時離殼迥露,認識法身本位,無轉

變而住也。下根解脫如十五日日月出沒者,謂如十五

日日沒,臨終明性於迥露中由不失證智,向後推進。

如月出者,謂法性中有智,本有而現。……其迥露明

性法身不離證德而成佛。彼本淨法身,明性光明,離

諸戲論明性,於斷氣後,識往虛空之刹那頃而現。地

水火風之四風融體,虛空風入光明。明性將離身時,
彼瑜伽師轉識乘風,轉入本來清淨法界,於梵穴上,
想有本師,或有吽字,或金剛等,明性從心間,以釋

迦擊直入彼中。刹那融入法身也。入身智者,謂以獅

子臥法,明性注目,目注視虛空之界明中,令明性轉

(遷)去,亦能於無中有之刹那頃成佛。此極重要。是
此大圓滿之特法。……當專注明性,蘊作獅子臥,明

性注於目,略想虛空路(意注空為道),若界明不變,
彼人無中有,定成佛無疑。……已得法身王位,即從

彼中現起色身,無偏無党,周遍一切所化世界,無礙

故現化身,任運成就二利。明性超因緣。體性無生,

超因果中,由遊戲力用,現出生神變。從無生中,現

無滅相,如虛空之神變。《普作經》雲:“此一切藏

菩提心,本性本來任運成,不須本性尋求修,我性遍

喻如虛空,諸虛空中都無作。諸虛空中遍尋求,虛空

性超諸修作。”生死涅槃於明性中平等無別,歸大圓

滿。佛與眾生心行無差別,執世出二乃錯亂(執取輪

涅為二乃迷心)。如夢中生死涅槃同一自心。生死涅
槃同一明性;故超取捨與希慮邊。“生死涅槃自明

性,沒有異性無二體。”無有證與不證,解脫者,阿
底顯唯一平等性。謂一切法本已解脫。……全不可得
(無所成)之空澈明性,能達(通達)所達無二體。勝義
法性,超諸心識,不能立為所通達故,無可修習,超

于見修。故名超于通達非通達。謂下乘說“若不依仗

各自方便、脈、息、明點、及二資糧等,則不能見心

性之義。”此說全不依持。空露直證之殊勝,于阿底

中,極為應理。以與明性自體,不曾刹那分離。明性

空澈、頓斷、迥露。故於心、覺、所得境中無。《普

賢心境》雲:“見無造作智空澈,修無造作顯無執,

行無造作自然性,果無造作明自現,不散法性誓無

造。灌頂無造明力頂,虛空不變信無造,如是通達最

上根,不動、等住、大樂地。”明性、唯一明點,歸

於迥露法身王。“……斷除希慮果證等虛空,佛意廣

大等虛空,無所斷證,唯一明點界本來解脫,無達無

不達,瑜伽等空離事樂(安樂道)。”謂生死涅槃一切
法,根本皆從唯一明點中現。轉為種種情器萬有。通

達生死涅槃皆為明性神變時,上不希求成佛,決斷除

明性自見外,別無有佛。下不慮墮生死,決斷根本除

明性無亂顯現外,別無生死。通達明性猶如虛空,無
可識別,故歸於廣大任運,本來解脫。“清淨無障菩
提界,由無我故無佛名,無能取故,無有情名;無分

別故,無無明迷亂;無執著故,無分別境;無貪著

故,無習氣心;無過去故,無未來名;無現在故,無

煩惱名;無說者故,無能說名。證唯一明點廣大之瑜

伽,不變定住(決定安住)不退地,無變任運成就大樂
地。無分別地果位無障顯。“明性本已成佛無有境

明,不漂生死超迷本,誰都無迷無迷處,一切同一法

界明(法界明淨界),無前後類廣大如空(等虛空),本
住任運生死本來淨。”謂思維:夢不動睡眠,睡眠不

動明性,明性不動法性之義。若分析觀察,則任誰不

曾墮生死。以生死顯現無自性。如夢無自性,顯現之

性,本來已淨故。彼空色,於無依(基)離本之法身中
清淨故,迷因、迷事、迷相、迷者,皆不曾有。先不

曾迷,現在無迷,後亦不迷,以於無基(依)虛空性(自

性)中本已清淨畢故。《大鵬經》雲:“都無迷亂、
無明、二有名。故本無解、後亦無解脫。”“安住無

迷本,自證本光明,三身本來無生圓,果位本來自安

住,諸法本來無改造,宗見本離修護,五毒本不染
汙,寧有生死迷亂事。”生死涅槃皆歸無二:自證無
我無迷超輪涅,明性本空,淨如虛空,無系縛故,生

死(輪回)清淨。無解脫故,涅槃清淨。超過有無二邊
故,決定無有修作欲慮。“明性中無寬窄高低相,無

偏無黨棄(絕)所緣(慮)。明性中無能所作(無造作去來

相),舍緣力(舍執著起作)。若有所緣,乃系縛因,全
不起執、平等舍。”應知明體,無偏無黨,無有時分

及所斷、對治,無造作(能所作)去來,無見修行果,
無是非修造。超過本性修造,周遍不可得,脫離邊

際,極廣大界。《普作經》雲:“……我無瞻視可見

境(我雖瞻視無有可見境),故不應觀如是住(住於真如

性)。心藏本來任運故,不須功用(起作)及修造,自然

妙智無障故。明智無可生令顯(無力用)。一切皆安住

我地故,無有修治所往之地。由我(周)遍一切安住

故,我處非有所(應)行(趣)道,我(從)本(來)永離二取

故,我(之)色(形)遍於一切故,本來無可說為二,我

從本來即自然智。我是無(不)生法性故,離我別無餘
處可趣故,我為一切法究竟,無我之境非餘處有故,

離我別無可應(守)護故,亦無應可護持三昧耶,離我
(餘處)別無可求救,萬無事止可尋求。離我別無餘處
可住故,亦歸無有諸地可修治。我中本來無障礙故,

亦皆歸於自然智,我是不(無)生法性故,亦皆歸於微
細之法性。離我別無餘處可趣故,亦皆歸於無可往趣

道。佛、生、情器萬有法,皆由心藏菩提我出故,亦

皆歸本來無二相。離我無一切法故,普作我乃一切之

究竟。”自身明體、無基(無依澄澈)、法盡、迥露。
“支未動本到,行道本已行,言語無可說,本超思議

境,意念本皆空(念收放本空),本住大靜慮,諸垢自
清淨,住無垢大空。”超諸欲慮心,現前明性中,無

可造法,於此無造,澄澈炯露中,無法能改,明性自

解脫。真實明體中,無可造作明(無能所作之明性),
無偏黨執著,初即離造作。由執取故歧途因。通達明

性空淨(明性以空淨為體),無法可染,故不應觀空(非

能觀)。《普作經》雲:“無造一切真(本元之)法性,
離法性外別無佛,假立佛名乃增語,法性無他即自

心,自心不(無)造名法身,無所造中本(來)無生,無

生義中無(可應)尋修,無可尋修(亦)無可成。”明性

空澈無障。非(是)能現離現品,非(是)能障超障法,
無著遍十方,非功用、離修造法,非是一法、離異
法。此明體本無斷證及諸迷觀,……無生死立第可斷

可證。心意安樂。“本無他生法,本唯一自然,一二

數皆盡,明點離匹對,黑暗本清淨,明照遍光明,生

死滅不變(輪回無體滅),本自得盡地,相物皆空寂,

我執心本盡。”明性(上)都無差別。法無可作,作亦
非法。有無為邊,是非乃心。生死涅槃即明性,明性

即空澈,空澈乃炯露,閒逸自散之智,乃解脫無間

也。思維乃分別,修乃覺慧,說乃語言,視即二取,

住為法性,作即生死。起乃自現,自住自散之智,乃

喜樂安閒也。作不能畢,視不能見,修不能解,求不

能辦,緩不能脫,取不能持,法盡無名之智,乃獨迥

露(澄澈炯露)也。生死涅槃無間空(澄)澈。無跡、自
現,無類、自脫,無法、法盡無名,見修無計,自證

無心,平等無類,生滅本無,自顯無間之智,乃真證

無類也,起處解脫,現處為空,動處即消,是處即

非,非處即是,有處即無,無處即有,靜處即動,動

處即靜,自性無間之智,乃河流靜慮也。修為有而不

能常,修為無而不能斷,雖觀有無而不墮也,雖現是

非而不分類,自消空露(炯露空泯)之智,蕩然平等,
乃滿溢無跡也。無法離作之智乃炯露也,無果(住)明
性,蕩於無住,性自澄淨,無計自散之明智,乃離邊

廣大界也。安然舒適無基本(所依澄澈),無欲無意,

此即無住修。何明故,以未動發性意趣(密意故),于
法盡無名中解脫故。隨現何相,通達皆是自然智之遊

戲,如鏡中所現面影。故所見外境,皆明智遊戲,唯

是無生空色。法性清淨如虛空,與自(證)明(智)之法
性,見無二體,隨現皆空色,明性之遊戲。隨動皆本

消無跡。於三世法性中平等不動一意趣(密意),故無
造、超心、大解脫故,名取捨法盡時。

現於現上顯,如從面鏡中。彼彼脫性脫,自然(智動)
空境界,見知了非異,彼于自上解,知一遍解故。二

三數邊盡。分別執境沒,動執皆本空,空意趣圓滿,

無量數邊盡。內現證德之瑜伽師,隨見何境,都不揀

擇,即於法性中解脫。“任隨生起任其現(顯),任隨

顯現(任所現令現)任其是(所是令其是),任隨所是任
其非。”此中明性上,全無差別,從一明性中現,故

根本無有善惡。隨其所現,離明(性)力(用)外,別無
他事。故力用體性中無有善惡。隨現何境,皆是無基
本(所依)之現相,故已空訖。無慮其成。如陽焰之
水,無體而顯現,不須執取,現已即解脫畢故。若不

執取,同自消散。故瑜伽師,隨見何境及起何心,皆

無取捨揀擇,以於無因、法盡、無名中,同一體故。

說名超諸邊際。《明性自解脫經》雲:“現相實法

空,空超諸相法。超性不可說。”“明性超越法與非

法,都無依所依。無住……食行坐臥遍晝夜,自(本)
性法性平等(唯自性)性。無天可供亦無鬼可驅,無可
修法通常性,平等無慢無造作王,安適任運自在獨一

性,不作已畢離修作安樂。”有作是念,安住法道之

補特迦羅,應異常人,晝夜勤修種種法行,若如常

住。豈能成就。是則世人與瑜伽師都無差別也。曰:

應如是知,一者是除世間外,未學佛法,意中無法故

離法之造作。一者是通達法,未作已畢,故心安樂。

以法畢後,棄法超法,故無法事,示同常相。又應了

知,諸世間人,為世間忙,心隨立我。瑜伽行者不

爾,故不同世間常人也。若相同者,如常人流轉,行

者亦應迷亂。然都離三門事業,故無迷法。諸通常境
空中消滅,故無系縛,解脫業報,譬如草繩,被火所
燒,雖有繩相,而無縛用。此乃從火燒而起。諸瑜伽

師,由心空澈,心雖似起破立、衣、食、財執,然由

通達無依、如夢、不貪著故,不能系縛。其世間人,

由無彼德,以自相貪著,系縛其心。如繩未燒,內心

外境,破立如常,故被系縛。故瑜伽王雲:“何處有

著即舍彼,通達一切皆是彼,離彼誰亦不能知。”又

教誡雲:“非境所縛、乃著縛。斷除執著拿熱巴。”

一切諸法等於明性前自現。……我對如夢境之法,無

一可舍,無一可取。若修造取捨,與瑜伽相違。自性

大圓滿之瑜伽師,不希求果。其希求修造因果者,非

此法器。

《普作續》雲:“如是無明起修作,與超因果義相

違。無作大樂彼不遇(得),常害無明修造病。故超因
果大圓滿,非諸薄福所行境。……”又少福者雲:一

切(都)等屬明性(於明性中平等故),無可造作。實者
作乃得成,不作不成,故須修作。答曰:若不成者,

修亦不成。若已成者,不須修為。世俗修造,於勝義

心性,都無可作。又心性中已成法身。彼靜乃現,作
反不成。如淨水中影,渾則不現,即前經雲:“佛非
修作所成辦,不求性靜任運成,莫求靜性不分別。

(佛果實非修行<作>所成就,無求<不須修求>本性住

即任運成,無求本性生中不分別。)”是故修造乃菩
提之障礙,如須靜為而令動也。心性無可作,尋求造

作,則因果,因道相違,不得成就,過失極大。《普

作經》雲:“不了作畢超修作,認為修作能成就,障

礙菩提無過此。”若謂雖然如是,現仍未到彼地,故

須修作。答曰:咄、薄福者,非可從一處往一處。即

無可往,非有所到;如自本是,而更覓自。……如是

有境不見佛。前續雲:“若彼未見我自性,勿宣說我

普作乘,無見大圓義善根,令入不了因果乘。我此本

超行境法,示諸無善樂因果,令超增益損減故,示已

謗毀自心故,恒生六道處生死。”雖如是破諸法造

作,行於通常相,然非但與諸修法者,住明體性,都

無差別。即通常造作,與吾所作法,亦皆相等。以瑜

伽師一切威儀,皆現為法。故任運成法性遊戲。《珍

珠幔》雲:“諸欲證大印,飲食即承事,坐臥為修

行,諸行即加行,欠伸吐皆壇,三千皆壇輪,雨霧恒
灑掃,行路即大乘,足跡為彩繪,欲行即姿式,動支
便成印,隨言皆咒語,諸思為地次,動意即供養,現

色為天身,大聲即伎樂,自身乃瓶性,發為枝葉

嚴,……。”《普作經》雲:“貪嗔及愚癡,大菩提

道出,五種(普)行功德,法性界莊嚴。”《次顯見修

廣大無境》雲:“無所見基(依),無(有觀)修性,無
所行法,無所修果,住一切無類平等而周遍,不須修

作(求)無寬狹。”安樂何以故,以通達明性迥(炯)露
空澈,諸法盡故,超過一切法執。《第六界》雲:

“我普賢無見,無見故無境,如是無修性,無修故念

滅。諸行無可說,無行故身盡。”《次顯廣大解脫》

雲:“無所願故修法盡,無所治(斷)故超(對)治、
縛,一切皆是、無是非;隨現隨脫無選擇。”此說明

性自體,全無取捨是非,故一切境智,皆具四種解脫

堪能。《應成續》雲:“自證遠離諸分別,故具四種

解脫相,四要解脫之堪能。不住輪回涅槃,不生、無

所作,無基礎、根本。”……四解脫規者,謂由明性

炯露解脫(之要)故,堪信一切皆自然智,境智皆刹那
頓現,不知從何起故,堪信不住至第二時而解脫,皆

法性自現。境智無基(依),皆是空色。由自住(自流全
放)無可作故,堪信超諸功用縛著。由一切法本空,
超修作故,堪信隨現自消,獨自炯露。諸瑜伽師,由

通達一切法本來解脫故,了知不須重修解脫。故無所

作,安然自住,通達一切法自然解脫。猶蛇盤結,不

須修他對治,心量寬廣,通達一切法,隨現起處,即

自解脫。故隨見自消,無可留住。通達一切法,周遍

解脫,無間平等;故都不修造,其心安樂。如是,由

見關要故,息對治力,超所治境,無思念縛;傾破立

城,歸於廣大平等。故法盡心盡之明性,廣如虛空。

于寬廣安樂之空中,集一樂聚(界),名自性大圓滿瑜
伽師。此時諸取捨法及能所取,皆不須斷,自然解

脫。清淨自消,無跡可見。如天明日出時,夜來黑暗

自消無跡,無所去處。以勝義中諸法本不曾有,唯由

心造,似有可取捨法,由通達彼義故,造作之心即

息,所造之法亦滅。由無體故,雖說為無體自脫,是

名無基(依)明性,空明安住。言自心解脫,無互相往

返,由心無可解(心非由他解),本圓無去來,觀不

得,無相、無基(無體)、空明住(住空明),其心自顯
住。
無法等如虛空、平等、周遍。一切法本來平等,歸於

周遍解脫。然此都無可歸之法、所歸之境、能歸之

人,都無名義定處(所寄之處)。故都無少許,住此送

往、送者。不作(無作意)、任運意趣(成密意)。外境

之界,無依,廣(寬)大本空。內動之界,自消,廣

(寬)大無跡。秘密菩提心之界,空澈,廣大炯露。此
三皆無作,任運住性。大乘瑜伽師無量大界,通達自

顯炯露。不斷生死,本來清淨。不修涅槃,任運顯

現,廣大無量。故通達生死涅槃,於一明性(界中),

無有二體(體性為一),成妙樂聚(無性為性,游安樂

界)。種種法性中,自性解脫之瑜伽師我,密意已得
超越心境之法身。故已證到法性盡地。今于此生,已

得法身妙有王位。名為成就妙善極頂。

法界寶藏淪,顯一切法歸菩提界品第九疏終

不動法性意趣品第十疏
真理歸於明性。“自性本淨菩提心,無去來等法性

中,修造不成法性空,性靜光明日月現”。謂明性迥

露,無諸舍立,自然安靜,光明自備,是此特法,若
能精勤修學,今生即能證得菩提。若不修行,僅得指

示,及暇時重法,要用時則無益。若不修者,當畢竟

漂流生死故。《應成經》雲:“不修行過失,生死相

顯現,自他諸境識,見及諸言說,諸有所緣境,煩惱

系縛我,捨棄諸佛道,不知諸果性,無法平等因,自

證三界縛,有分別墮落。”“猶如聾樂師,奏樂使他

樂,而自不聞聲,不修法亦爾。猶如有船師,能度諸
眾生,自反為水系,不修法亦爾。又如渴火燒,僅聞

見于水,何能滅渴苦,不修法亦爾。”

靜慮與修之差別者,……略於有依無依二所緣中,總

攝一切修。有依者,謂於色聲香味觸等,隨一外境持

心不散。如於滅身(佛像),標鏢(劍輪等),木石等持
心也。無依者,謂意境,其有相者,謂於風脈之點等

各別所緣,持心不分別住。如于字(嗡阿等)、光團、

脈輪、猛火等,作意次第持心。無相者,諸結跏趺
等,心都不分別中,不散安住。此後是於空靜性,不
分別所緣也。總說所緣,於有分別、無分別二中攝一

切盡。……體謂住心,所為、即由彼堅固,希望得

果。作用謂滅除二取。經雲:“言修謂心住,動由內

外斷,滅能取所取。”又雲:“脈、風及明點,緣身

要及空,言修為所欲。”彼等為滅二取故,取所緣

境,其心即成能取。是入甚深法之方便,非正修甚深

之瑜伽也。靜慮乃此大圓滿之特法。如是火自然成

熱,是水自然成潤。如是明性,自然有靜慮。故凡認

識明性之後,自然安住靜慮。雖不特修樂、明、無分

別,亦自性現起。如中有位,現起自性靜慮,是明性中
本是。此亦如是。凡以心為道之後,勤修住心即有,

不修即滅,是乃法性。若以明性為道之後,自性靜慮

恒為河流。任運引生功德。一切時中安住不變也,此

中諸大行者,心無分別住分,與瑜伽師、明性無分別

炯露。二者無分別雖同,然彼心無分別中,住身要

等,而不拆滅,炯露明性無分別者,與彼相反。故差

別甚大。其以心為道者,由對治分別純熟故,現前分

別似消滅無跡。與見明性者,分別自然解脫。二者思
念無著,自然消滅最同,餘者由未斷根本,執著自
現,誤以為無生中無滅顯現。“此則決斷無能現、現

處。由大悲力不滅顯現。”如鏡現影。彼則向外現,

如日舒光。故差別極大。又心自住明顯,與明性自住

中明顯,二者明顯無分別雖同。然心分中,有能所取

代,故住分中仍有所著。明性空澈無間,故差別甚

大。又明性澄淨現境、顯分不滅,與心中思念於境上

現,二者了知境界雖同。然明性不逐外境,是境往內

現,明性空澈,故斷除分別根本。心則往境上流散,

未斷根本,故有起分別之差別。《第六壟》雲:“無

穢濁自心;無分別自明,似同而實異。無障從底現,

眾生心思著,似同而實異。無功力往修,脈風心安

息,似同而實異。無念、明、見境,思念迷六趣,似

同而實異。”總之,心住所緣而修,乃二取代。明性

自然靜慮,乃法性輪。一是世間受生死因,修上二界

心;一是解脫涅槃加行自住佛意。有大差別。《應成

續》雲:“從自性流出,說為諸靜慮。”又雲:“無

造自住理,如何無變異,是諸佛意趣。”此中心要之

道,較共修道有五種殊勝:一、通達炯露明性,故根
無利鈍。二、自根親證空澈,故不依觀慧。三、空澈
通達超言明性,故不於心思口說希望其義。四、隨現

何相,唯迷亂善惡;通達三身為道,故不於現相,起
貪著力。五、明性空露,故觀見修行果均能障明性。

由不希望,住心休息之止觀,故最殊勝。……諸法等

一味,不依因果道。“不破外境不執心,自性任運不

傾動,已到普賢廣大意。”總顯示者,“自然住性本

無造,現相未變心未改,法性住空說意趣。”謂內不

傾動明性空明澈露之體性,不向內取外境,不向外放

內心,中間不以無二修系縛明性,透澈自住。以四住

方便,三三摩地,稱量明性。四住方便者,如山安

住,如海安住,明性安住,現相自住。三三摩地者,

謂大自住三摩地,大降注三摩地,大印證三摩地。

其中四住方便者,配修行時,生起次第。先說如海安

住雲:“不散不聚自澄淨,不動平等如澄海。法性底

現自然智。遠離出入欲慮住。”謂如大海無風擾動,

星宿現時,雖現星宿,然于水不動不染。如是明性,

空澈安靜,雖現境不滅,然不為執染,于明淨性中,

安住不動。《無字續》雲:“大海安住其意趣,非即
現境非能現,……不動、無動、不當動,不擾、無
擾、超諸擾,觀住方便非作生,不作散聚一住中,非

即安住、不越彼。猶如秘密妙智海,本住任運不動

界,于難測度大海中,觀彼無沒寶幢頂。空心非有不

適身,無所作故勝諸造,不生不造本住性,現象未變

心未改。法性住空說意趣,由法身智斷思維,若無能

動乃修意,若不執著緣境品,如大海中現星宿,無執

分明不滅故。意趣道理即如是。”……頓斷、超越、

根本均需知此炯露明性之理。若不知此,任配何法,

均屬無益。頓斷與一般愚蒙大修行者之道相合雜,誤

成持心之方便,不能超出生死。超越則貪著事相,誤

生色界處。故了知炯露明智,極為切要,此從了知何

是,須得堅固,最要不動彼性。故方便中說多種安住

方便。初須自住如大海安住之意趣。當珍護之。此中

滅除歧途之次第,《應成續》雲:“不誤安住修,諸

根門明瞭,不動意分別,觀察諸性,意不外散,無性

非品類,明顯非遮異成空。非安樂相續,非定癡呆

舍。念明顯休息。不墮彼諸品,是不誤住修。”

明性安住雲:“語不能表無垢心,自然流注無造染,
融匯法性無諸相,都無能修所修法,沉掉自消意趣
現。”明性安住中,明性澄淨,相續安住于超越,謂

此中安住於明性空露為最深關要。安住內識澄淨大海

時,當認識彼明淨炯露,不少傾動,現起無內外中間

之統一法性。唯一明點空澈炯露。“一點無戲論,超

言說分別。”明性澄淨如淨鏡中,現境不滅。正當現

時,其明性中悲力不滅,明瞭其境如同親見,體雖無

分別,相似分別。當此現時,不向外破,不向內收,

不住中間。任其自然,不越法性。其澄淨明性,乃一

切現境之基礎。故現五境,即自現五佛。現五大種,

自成五佛母。現五毒時,于大智中,現為法界。故隨

現何境,不離自性。自性空澈法身,故不取彼,了知

無染,名為金剛薩垛意趣,無增減(顯障)之法身。
“於無散中無執住,五大不動住法界,金剛薩垛明安

住,顯示一切法身相。”若五根境現,或意中破立、

執著,猛利煩惱,隨何時生起,即蒙蔽明性。故應分
別明淨、體性獨露。

“有法現相時,自現我功德,此不應取捨,受諸趣苦

時,即我樂自現,其苦樂不別,我功德皆圓,地獄畜
生鬼,現彼境色時,我身作此戲,於此無難人,以此
觸我身。愚癡及嗔貪,起猛利著時,我明無分別,即

能自解脫。……如是所見聞,皆普賢遊戲,現遊戲不

滅,皆我功德生。能現功德者,不竭水無盡,故三身

印刹。”此于境智不二中一味修持。

若隨現即觀彼是謂懵亂(乃分別劣種)。若懵性中緩
息,乃不知自性之暗修。若過於剖析,以求澄淨,乃

取捨類別。彼等皆無自現之關要。如氈地上,必無如

犬之分別也。此中決定心要秘密之關要者,謂若顯或

現,隨於何時,皆須認識炯露明性,不依賴他。爾時

斷絕三世意念之炯露明性,即自現為法身自顯之意

趣,任運成為平等光明。此中隨現何境,前不分別過

去,後不預想未來,中不觀察現在;唯任持炯露明性

中都不傾動。《第六壟》雲:“若何士夫,不追過去

(截斷過去念),不迎未來(空澈未來念),現識自住(自

消現在念)。則一切識無前無後,合為一體,名為和

合一體,是了知(通達)三世平等(性)之瑜伽師。(不前

依過去心,不後依未來心,不正依現在心)。……名為
通達生死涅槃無二之瑜伽師。”佛即明性,斷絕三世
聯繫,都無造作。此後,說識現自力功德,與無尋伺
而住,有相違否?曰:極相聯屬。如煩惱現時,即於
顯現中,認識其炯露明性;無造作中,斷絕三世聯

繫,不動而住,是自然現起不動法性意趣之靜慮也。

如山安住雲:“自然法性本現心,不動正定如河流,

普賢勝意金剛頂,第一廣法等虛空,一切修勝無差

別,無量任運稀有王。”由圓滿三種安住方便,自然

生起如山安住。猶如山王,都無傾動,已得不動法性

意趣之定解也。此諸瑜伽師由通達明性、本無轉動,

安住彼性。任何緣相都不能動。緣相即彼意趣所現,

轉增顯明性,如火中加薪也。《無字續》雲:“如山

安住見秘密,非疑自然無轉動。”

如是四種安住方便之支中,有三三摩地。初大印證三

摩地雲:“本來灌頂光明流,無起住中任運成,世出

世性法界意,不動超言等空性。一切眾生本自成。”

明性遍於生死涅槃,自性靜慮遍於明性,故此意趣恒

無間斷,周遍一切眾生,而不了知。《普作續》雲:

“無分別心藏,遍一切相續,不取行菩提,一切自性

住。”修彼三摩地法,謂身跏跌坐,目注虛空,識不
聚散,明瞭安住自明體性。外境內動皆自印證,明性
不隨心境而轉。《第六壟》雲:“大印證三昧,諸欲

修行人,住不變關要,身坐儀為本,識升虛空中,如

是目注空,以如象顧視,無念大印證。”除彼險途

雲:“離我見他錯亂心,欲求修作錯亂心,迷亂法性

平等住,不動本淨自性壟,無所造作住不住。”此謂

安住明性大印證中,非有可取捨,(無造任運平等

王)。若執為是,即錯亂分別。故當自住,金剛藏界
中(唯一明性),令離損益。故若定不定,皆決定通達
唯一無二也。《明性自解脫續》雲:“正智體性中,

無造作明性,執即錯誤因。”

大自住三摩地中,以超出見修行果之見修行果四名表

示。初雲:“不變(無功用)任運法性中,以離緣想尋

求明(自明智),數數觀察見無見(見為無所見),無見

明性即總見(即是明智淨瓶見)。”此謂不散注視明性
空澈畢露體形,超越能見所見之義。次說無修超修之

修雲:“無修明性離起止(離於舍住),數數修習見無

(可)修(習),無修明性即總修(即淨瓶修習)。”體
性即炯露明性。……修法如《普作續》雲:“無修法
性菩提中,能修所修無二體,住不修性即修行。”次
說超越能行所行,大明顯法性之行雲:“真理無二離

取捨,數數行時見無行,無行明性即總行。”明性自

體離能所作,故於彼中,隨現何心境,三門皆岸然安

住。《普作續》雲:“內心如實自體性,如實不曾有

改造,自然性中離因緣,三門安住無功用。”次說無

修本成之果雲:“任運本成離希慮,數數修造見無成

(見為無可修),無修(成)明性乃總果(淨瓶果)。”謂此
炯露明性,即任運法身(法身任運)果。不動彼性、安
住。《普作續》雲:“金剛薩垛當善修,無生清淨義

顯現,現事不觀亦不滅,現相無生自解脫。……隨所顯
現一切法,授記清淨無生性。……雖皆勤修無性義,

皆不通達無性義。故于普作王此教,知已不散住於

義,不用力修不治心,不攝念心不住境,隨其生起即

彼義。……”如是大自住三摩地,超見修行果四義,

總攝歸炯露明性。外現心不流散,隨現不越自莊嚴

故,自消無跡之識中,空澈內亂(內動)心不分別,功
能不滅,知為悲力,自淨融入澄淨海中,中間不修無

二平等,現為自然住分靜慮。其明性王安住不動。不
以功用對治,染六識身。《第六壟》雲:“……總身
語自住,起意不外散。於六根境界,正知意不動,自

現不分別,起無分別證。”

大降注三摩地雲:“平等性中不(分)別(於)境,滅慮

出入不執心(心無執著欲慮起轉滅),安住心境平等
中,法性自然無傾動。相境中住總無境,本來無二總

明性,世出無別大圓滿,一切等遍無取捨。”此中降

注之義,謂明性直降於境。總之,自體安住自性靜

慮。由彼現力,現外境時,認識有二:一、自降任

者,謂無希慮出入,朗然安住時之住分,屬於靜慮,

置而不計。其了然分,應直識(取)而修(護持之)。
《無字經》雲:“無內外顯無內外,超常斷二非能

見。無能見故無可見。不出於義見自無,彼非有故住

彼性。”《普作續》雲:“如實大樂離功用,三門不

動不緣造,不隨相轉不作意,住自然智安住樂義,此

是自然光明意。是普作王密意業。”二、從明力中現

外境時,其散動分,乃分別風馬所生,置而不計。其

明分安住,應直認識,動分任往自息。《普作續》

雲:“義謂一切義無生,如是了知分別相,一切想念
意起動,無生性中不散馳。若知隨想皆成修,隨住不
修、無散亂。”此中關要,認識炯露明性,不追尋彼

動分,或散分,不觀於我。不任其自流。是最重關

要。若不如是知,分別自變,治所治如常,能所取自

住,終落庸常。如是顯示自住自現,二無善惡雲:

“事與無事界(中皆)平等,佛與眾生界(中皆)平等,

世俗勝義界(中皆)平等,過失功德界平等。高下方隅
界等故,自然性中隨何現,現時平等,所現無善惡,

何須收舍對治治。(安任)住時等位無善惡。現(心隨

現)起何心自寂滅,解(脫)時等解無
善惡。念後破立不相續。”喻如水不動,與波濤動,

都無善惡;二者,于水界性平等故。如是明性,安住
與現起,亦無善惡;以明性若住若起,未動他

故。……如是事與無事,佛與眾生,世俗與勝義,過

失與功德,皆於明性界中平等不生,平等不滅。現已

即滅,與顯現之空色平等。如雖有高下方隅之分,而

於虛空性中平等故。初現時無善惡故,不應取捨。中

間住時平等自寂。後自消滅解脫平等,不應先迎後

逐。此中顯示,不須安住及緣慮。《普作續》雲:
“……不求自住即修行。”今攝彼義,歸大平等法性
中雲:“一切皆從(本來)菩提心,遊戲力(所起)現無
定準。……”謂於明性如虛空中,由大悲力用顯現不

滅,自現種種遊戲,所現五毒等生死法,或智慧等涅

槃法中,雖似有善惡高下等一切乘,皆於如夢性中清

淨。故勝義中,實無善惡、取捨,于寬廣法界(宮)
中,總攝歸一無生平等圓滿。如日月星辰等皆攝歸虛

空中。《明性自現續》雲:“譬如虛空中,包攝日月

等,廣大法界宮,攝種種智戲。寬廣真義界中,攝明

性空智。”

……如是已說超修之安住方便及三摩地支。今說結

經,決定關要之二十二種攝要。初說法界,本來平等

廣大攝要雲:“一切平等自然明(性中),界中本無現
不現,界中本無住不住,界中本無解不解。”明性

(及)彼力(用),現心之遊戲,一切本不曾有、不曾
無、不曾現,不曾空、不曾流轉、不曾涅槃。離根清

淨,猶如虛空。故隨現隨動,本不曾有,攝要於法盡

中。於都不作意之界中,平等棄舍,結系於無生。

如蛇盤結,自解自息攝要雲:“不動平等明性中,現

(起)時自現持自地,住時自住持自地,解時自解持自
地。”現、住、解三,非離明性別有自體。明性法身

界中,本來清淨炯露,名為自地。若認識彼,即持自

地。自現(起)時,攝要於現處炯露明性。自住時,攝
要於住處炯露明性。自解時,攝要于解處炯露明性。

本來解脫離根本攝要雲:“不變離戲明性中,現乃本

現,住乃本住,解乃本解,虛空(為本)性。”如陽焰
現水時,本來無水,故已解脫、非水。一切法無性,

本空無我,故本來解脫諸事、相法。如是外境內識,

任如何顯現,初、生因即空,雖現似有生,而實不曾

有。中間(於)識(上為)、前、顯現似有住相,而住性
本空,無體而顯現。後現有滅,而滅性空。以無生

故,不住、滅不成就。如思陽焰之水,人見其滅。唯

執著滅,無事可滅。故滅不成就。是故應知,本不曾

有,已解脫畢。故心上(前)所現,不須對治重令解脫
也。“非勤修解脫,本住解脫性。”正明修持攝要

者,謂當其識見境時,即應了知無基(當體本無)。無
可修治,任運而舍。現前識、見現前境時,即獨露現

前明性,徹證其境(知境),當體本無(無基)而舍置
之。其識於境,不破不取,不起伺察,寂然持彼迥露
明性不散而修,(保任叫炯露明性,任運朗然,勿令

散亂)。《大鵬續》雲:“相本清淨解脫基,不勤離
作、除心障,三種現前遊境要,隨現不散攝心境。”

識見境時,于安住中,認識其明性,最為切要。境上

起識(識上顯現境)乃至全泯。直認取為明性顯現。
明性無間斷故,彼力用不滅。識似見境時,或現、或

住、或解脫消滅,不出三相。如瀑流水,刹那各別,

無因果系,現滅同時;如水上紋,其住亦唯由心,於

彼二假立。即於起滅顯現中,而了達不曾有因果。故

盡生死因。不流轉於三界六趣之果。其心安樂。此關

要中,無歧途障礙,現滅清淨故,歧途障礙於法性中

斷。名斷希慮險處。修此之攝要者,若心於境現,或

境於心現,任如何現,直住彼現處之刹那頃,自然消

滅無跡。爾時住彼消滅之中,認識顯淨炯露之明性,

淨分特別增長也。余者,皆於息滅中寂然無分別而

修。余許彼明性住分為三摩地,猶未了知關要。任於

何處,皆須認識其炯露明性。(此)是大圓滿之特法
也。本自解脫之關鍵,要於外境內識,空明現起時之
間,認識明性。《大鵬經》雲:“自解自淨圓滿脫,
所有離邊二自顯。離作大壟無要求,身語離作現空

攝。”

明性自體都無所成(不可得)。故是普賢空明(澄澈)炯

露,即寬廣金剛薩垛壟(界)。認識彼故,名自身成

佛。求餘不得(異此他求,求亦不得),如《幻續》
雲:“十方四時中,皆無佛可得,心性自成佛;莫向

餘求佛。”《聖涅槃智經》雲:“心性自成佛,莫向

餘求佛。”修持此者,隨現不現不(馳他)思外境,不

(返)觀內心,不住中間無生自地,唯直識彼迥露明
性。都無所斷,不住心前,離一切邊,超諸戲論思

議,猶如虛空之(依此密意)意趣,刹那而住。不起分
別散動,名不住心前。不分別所見境,名無事相。現

境為事,識散動為無事,俱無彼二時,親見生死涅

槃,別無能緣行相,名各別內證智,尤言說思維之自
明。“無言說思般若度,不生不滅虛空性,各別內證

所行境,三世佛母我敬禮。”《無生寶藏論》雲:

“皆莫分別皆莫想,莫加造作自性住,無造不生大寶
藏,三世諸佛所行道。”稱讚離邊法性義雲:“建此
故無取捨法,一法性中一切等,如到金洲無差別,不
觸諸邊斷歧障,菩提心性無險阻,無勤(作)三身任運
圓,名超思議絕言說。”謂通達一切法無依如虛空,

皆無善惡取捨之法,見平等性者,如金洲中一切事

物,等為純金,隨見何色,一切皆金,都無好惡,不

復能得通常砂鑠。如是一切法,于離邊大圓滿中亦皆

平等。更無歧障生死涅槃之名。于廣大平等法性中,

說三身任運安住,亦唯假名。實皆超諸言表。故於超

心密意中任運成就。

“明性自顯、境任現,周遍無障無內外,(所現隨意

自然顯,空澈無礙無內外,)不造正住法性顯。安樂
意中身心暢,如無事人心安閒,身心隨樂無急緩。”

諸士夫類,皆唯一明性,更無第二等。故此中系縛解

脫,皆於一明性上計。故是一解脫。唯一明性,為一

點法身。由通達彼,一切皆解脫,故亦名一解脫,及

彼道理。此複,境任其現,明性空澈現時,不思維心

境,認識其獨一明性(炯露明性),法性自顯。心安志
廣,如人作事完畢之教授。修持此者,謂本住明性,

其力(用)內識,及外境現,三法同時。雖現境識,不
思彼二。而取唯一明性。故心、境二法,自然解脫。
如拔去唯一繫繩之帶,一切牲畜自然解散也。此複,

境、識、作意三法,名遍計生死法,由認識其唯一明

性,彼三皆自然散滅。是為心、言俱盡之法性自然

智。若執有所斷生死及所取涅槃,即是境、識、作意

三法。故應於心離能所治中間,湛然現起明性,攝其

關要也。外境、內識,總攝于安住之中,攝要於一識

者……舒緩本住為修要。安立一解脫之理雲:“隨如

何住住(於)自性,隨如何處處(於)自性,隨如何行行

(於)自性,菩提界中無去來,無去來即諸佛母。”如
夢中所見行住坐等一切,雖於一睡眠中現,然睡眠中

實無行住坐等。如是所有生死涅槃一切法,及此中所

見眾生、行住坐等,無所依處,顯現一切,不動唯一

明性。明性自體,都無去來,安住佛身而未動也。

《普作續》雲:“萬有情器世出世(輪涅),真如不動

菩提心(真如性菩提心中無有少傾動),不動覺心一切

靜(一切菩提心中不動寂)。”一切言說不出無說之明

性,故顯實義無說雲:“隨如何說說自性(於自性中

說),隨如何言言自性(於自性中言),菩提心中(性本)
無言說,無說(為)三世諸佛語。”此如夢中言說,不
動睡眠,如是現前一切聲音,不離明性。明性無說,
清淨如空。憶念分別,不動菩提心,故實義中,憶念

分別無基(無所依處),永離根本。雖現似有憶念分

別,實不曾有雲:“隨如何思思自性(於自性中思),

隨如何觀觀自性(於自性中觀),菩提心中無思慮(本無

思分別),無思(離念)三世諸佛意。”現為憶念分別,
而實不曾有,如夢中念覺,計無為有。名為眾生錯亂

行。實(義)則未動明性,明性超於念覺之境,故無分
別智,諸佛心意永離憶念分別邊而住。《摩尼莊嚴

續》雲:“佛意遠離我執邊,故是不可思議智。”諸

瑜伽師,由通達彼義,得大徹悟,證得自證初佛。迷

亂生死(迷亂所現輪回)遂空。《第六壟》雲:“無分

別智出,不(求)修住教授,得本有初佛,爾時迷亂

淨。淨相諸法盡,此盡生死(輪回)空。”如一切見聞
分別,皆不離此唯一明性。如是,三身刹土,亦皆屬

於唯一明性。雲:“無中皆現(隨應現起)乃化身,自

受用(性自受用)自圓滿報(圓滿受用身),其中無事(無

有事依)為法身,三身佛果任運成。”明性自體超於
言表,故無事相成就所依,是為法身。證空(澈)性
已,明性任運受用彼性,相續安住自顯所依,是受用
身。從明淨中,大悲顯現不滅分,即化身。如是三身

不離明性,即自然智。《幻密續》雲:“稀有佛身與

佛刹,唯自然智無他事。”如是生死涅槃,不動唯一

明性,若一明性解脫,則生死涅槃一切解脫。此乃極

深樞要,已顯說訖。

“不滅(永不滅沒)明性中,無迷(因)故無(可)遮。本解
脫故所依勝,自解脫故境緣盡,親解脫故現境淨,邊

解脫故破四邊,一解脫故眾成空,諸緣由解脫故,我

不觀待所緣法。諸境由境解脫故,我不觀待能所取。

因(性)由因解脫故,我不觀待輪(世)涅(出世)二,法亦
由法解脫故,我不觀待名言語。心性由心解脫故,我

不觀待能詮心。如以垢淨垢(如垢仍以垢物淨),以淨

解清淨(如是以淨淨解脫),如以毒攻毒,以鐵截眾
鐵,以石擊眾石,以薪焚眾薪,各各自為怨,非異類

解脫。”此等總集五種解脫,同自性之六也。今說教

誡、法性意趣之次第中,初攝要于超諸言思量等虛空

雲:“菩提心壟本性中,不(當)起憶念諸分別,若能
知相不動意,是即諸佛唯一意。”此有體性、自性、
大悲三相。初決定體性者,謂心性無念思界中,離出

入欲慮,平等安住。《普作續》雲:“菩提法性無取

捨,身心無造如空住,無執無想故無修,寂滅如空離

渾濁,意趣離緣不取境。”

明性於大明空攝要雲:“菩提性(本性)界如空(界寬)
廣,無念分別第一修,自性不動無改處,無思永離諸

作意。法性三世無轉(遷)變,無有動散遍計第一
修。”謂明性光明,如日月無障,朗照虛空。於炯露

自顯中,無分別散動(收放)而靜住,故任運自性顯

現。《大鵬經》雲:“無修智舒無造之關要,無因離
緣自現無障性,離功用力獨一無誰作,本圓心藏任運

受用境。”此複,正與分別相違,無邊無住處故,離

分別,自淨炯露,安住本性。

“……不動法界超執心,諸佛意趣性廣勝。身心遠離

諸造作系縛,度緩隨起何思念,安住不動法性中(安住

所依於法性中不動),一切普賢寬廣(密)意趣(界)。”
明性澄淨相中,不滅現理。即散動時,如水於波無善

惡別。認識此大平等空澈明性安住之時,現脫同時,
動性即滅,了知生過。任隨現起,最為切要。于現起
時(處),不以認識對治、思維、染著,故無能治所
治,已解脫畢。《大鵬續》雲:“安住即滅、動自靜

(動於本處淨)。無見、無斷、無所消……。”《普作
續》雲:“尋伺不想超尋伺,無造如實不可造,隨現

何事法性中,不思住(任)性顯解脫。”此中不觀動現

為過,……認識其迥露(澄澈)明性,修習其迥露無間

(而保任其澄澈炯露)之大明淨性也。此等已說本體(體
性)、自性、大悲,湛然其三事安住之方便。“……不
動等遍無寬窄,一切思念自然息,金剛薩垛虛空

意。”此顯若明性本體於明空中不散動者,彼力(其

中力用)隨意現起(隨分現起),亦無過失。譬如手不失

珠,其五色光輝照耀諸方,亦無違失。彼隨意(分)現
識,非由一性攝持,是從彼現處炯露明性中,炯露不

散也。若爾現隨意流現,則應散失。曰:必不散失,

由風外吹,由明內聚,返明力中,融於(力用)依處而
解脫。炯露體性,聚一明點,性不離故。《普作續》

雲:“同一法界故無行,共心藏義故無散,聚一明點

故不流。”

故除險阻之總要雲:“若無造具不散性(於無造界若
不散相應),思念緣境亦法性。若加改造(有為孜孜改

造)廣法性,無別如空亦相網。晝夜勤修亦縛著,佛
說同修靜慮天。”故心不散,息除策勵心,自注超越

執著最珍貴。未達關要,極難入道。心一境性縱徹晝

夜,若有執著及有樂明無分別覺者,與修靜慮天相相

同。有前所染,不能超出生死。《三摩地資糧品》

雲:“三摩地堅固,若於此起著,名愚夫行地,不能
得涅槃。”若瑜伽師通達明性實相(炯露明性)時,雖

彼力(用)中識於境轉,然體性未出法性,故不動法身

任運意趣(密意)。《普作續》雲:“分別自地解脫
見,不散住性無造作,皆由自然自地解。”此中總其

關要。以有所緣(得)改造(造作)之見修,應知是有相
之法,通常不造。若未通達明性實相,識於境散,應

知是生死之分別。若於明性空澈中,不摻希慮雜染,

徹了通達不散者,應知是無二佛意。即前續雲:“大

師自性普作王,無修(不散)無思法性中,不思散住生
死性,尋求修為分別相,住有希慮三摩地,普作不記

能解脫。知已斷除二邊縛,安住不違平等義,普作意
趣任運成。”又雲:“如是無修心藏法,不散憶持乃
教授。”意趣體性,超諸心境,除險阻已,攝于超諸

思念散動雲:“自然妙智無品類,無表自性滅戲論,

是故永斷諸作意,學習離依廣大義。”明性本體,離

戲論邊。故瑜伽師欲求菩提道,亦須不動本性。以因

道錯亂,不能得果故。是故除通達炯露明性,不動自

性清淨境外,無特殊修。此即自然智之意趣(密意)。
于不斷大圓滿中解脫。

“唯一法(明)性即自然智(慧),唯一正見遠離戲論

邊,唯一觀修無起(舍)住去來,唯一修行取捨無二性

(性無二),唯一果德永離斷證二,此是自然任運(之

密)意。”明性空澈唯一明點,若由名言區別,體性
空澈,唯一法身。由離戲論邊,乃大圓滿離邊正見。

于通達自體中,無起(舍)住識之去來聚散,相(澄然)
無分別,是惟一光明修。此中無取捨二事,就取捨自

淨分,乃唯一無二行。其本性中無生死涅槃,故無斷

證希慮,即唯一果德。《獅子力圓續》雲:“行出執

著二,修出起住二,見出於品類,果離斷證邊。”一

切于自然智中,除其險阻。故于廣大平等因中,攝要
雲:“萬有情器輪回與涅槃,一切法於本法性,不動
自然妙智性,應知即是建立因意趣。”如於夢中見種

種相,雖似經歷年月劫數,然不動自明性,唯如是

現,都無實體(不可得)。如是現前所見萬有,生死涅
槃。及經歷長時,皆不動法界體性。故應知本性中都

無轉變。如《大力功德圓滿教》雲:“萬有世出法,

不動本(然)智,大力任運圓,離事(體)空(性)自(顯)
現。”

“現為種種外境之諸法,不分別於如何住,舍離收放

自然住,任運平等法性中。”明性自體澄淨時,顯現

不滅,(於晃然中)安住無諸收放,自明之法性。《大
鵬續》雲:“諸法無濁離戲論,無作自解最扼要,因

滅緣息果盡要,都無所依一解性(界)。”《普作續》

雲:“都無於何如何住,不作自住(住自地)即修

行。”攝要自顯空澈透(炯)露雲:“于現紅白諸境

相,不攝諸根目不動(目亦不轉動),不分別自、不思

他(不思維自、不分別于他),廣大平等自顯住(安住廣

大平等自顯明)。”如淨海中現諸影像,身不動(搖),

金剛跏趺,目不動(轉),清淨(澄然)注視,境(相)不
滅,現種種相,心不動(分別),收放自斷,明性空澈
(湛然)安住。《摩尼莊嚴續》雲:“明性自體性,不滅
空澈住,譬如淨海中,顯現眾星宿,無諸睡眠時

(毒),皆住大空澈。”

廣大解脫寬廣平等高顯雲:“心廣高顯離收放(廣高

顯遠離收放心),(一切)平等自然智意趣,無內外中虛

空和,空(樂)明離戲三摩地(現起)。”唯只認識,不

持緣修習(不待注心觀緣),上身端直,視線寬泛,目
左右顧,注極遠空界,明性開廣,任五根自然散動而

修。內外中間融澈如一,起身與虛空和合感。樂、

明、無分別、大空澈感,明性空露感。覺一切境紛紛

不實,覺自內識空澈無跡。決斷一切空澈解脫。無

(所)有中一切皆現。任隨思維觀察,分別心不能得。
現在不生,先未曾生。現在誰都無分別,何以妄現諸

分別耶。起如是等無量空感,超諸言語。“……自現

獨住無分別,永離觀察意分別,是密咒義大因相。”

此等已說明性決定無修之三總結。由住自然意趣(密

意),分析生死(輪回)亂(迷)相清淨之理(道理之分析)

雲:“本住不動法性(密)意(中),無內(無)外離二取戲
(論),無心貪著境為他,無所取法(遠)離情器(執),無
生死處如虛空。”由自明性中,無所取法,雖現遊戲

而不取著,故外境(顯現)不染明性;今無生生死(輪

回)處。“內不分別心為自,無能取法,(三有)遍計

滅;拔除能生生死(輪回)主。爾時,內外亂(迷)法如

虛空,都無所得,而到法身(密)意。達終盡地,而無

去來,一切(廣界)皆成普賢刹。到達第一(最勝)法身

空。”內心力(用)現(起)而不取著。由惑業空故,無
能生生死(輪回)者,或起迷亂者。境識之執縛解,二
取之宮室傾。由亂境亂識空故,現證空澈明性時,名

到達法性終盡地,到普賢刹,得法身王位。明性離心

時,順帶(隨應)、亦離心之亂相,故除唯一佛果,別
無趣處。體性是佛,由離障法所現證故。明性中,有

心時名有情,離心時名佛。《珍珠幔續》雲:“心與

智差別,智者所應知。心為習氣本,是諸眾生垢。心

執所取境,故生死法性。離心即成佛,是眾生垢盡。

眾生由心行,無心不能趣。故眾生如輪。”此複,從

所取心,無所取境,而現色聲香味觸五境。從能取

心,而現無量業報煩惱。無境執境,無心計心之生死
(輪回)有情,如夢中境從心現能取所取相而起。《力
圓經》雲:“無知愚夫性,強欲系虛空,無境妄執

境,實無自他性,妄計為自他。”如是以無心唯一明

智為道,故能即生成離心之法身。余者修心為道,故

不能超出有情,終無成佛之期。或問:心現不滅,或

顯現解脫之大悲兮,豈不以彼為道耶?答:言大悲兮
者,乃指不動明性顯現基本。可以彼為道。其從力現

為心,其分別兮,畢竟不可為道。安住明性時,令心

自然息滅,前已數數說訖。故心乃迷亂,以無明為

本,執境為我,若不追逐外境,則不能獨處。不應觸

彼。當以無分別空智,離我執心者為道。《獅子力圓

續》雲:“有情心二分,現心與無明,無境妄執取。

所現明性(澈)智,永離我執心。不希求於是,不疑於

非性。”現前明性所依中不動。應知(唯)此最為切
要。《聖寶積經》雲:“離心意識,不舍正定,此是

如來意密,不可思議。”《顯句論》雲:心、心所、

戲論斷。”《入中論》亦雲:“心滅以身證。”茲分

析明性與專注奢摩他之區別雲:“現在明性不動事,

由修此性(為因)後有空,(複遠)離取後有業習氣,因
果世出世平等,不住有寂到菩提(坊)。此要別於專
注止,是即本性大圓滿意趣(密意)。”明性安住

(安住明性)者,謂炯露明分。專注奢摩他者,謂不分

別(流散)住分,應善分別。由(串)修彼明性,能盡取
後有之業、及習氣。是從滅心功德而生。現在修彼離

心之明性,能證究竟離心之法身。其離心之一切明性

(其離心之明性),皆不動其根本(皆於一切所依中不動

歸一),念念相續,造成證果之緣起,生死(輪回)涅槃
從根本力遊戲現時(從本依力現遊戲時),等是根本中

悲力遊戲(本依中力用遊戲),無體(平等)顯現,由
明性離心時,是從明性基本中顯現遊戲。體不可得

(不成就)平等故,說生死(輪回)涅槃無二,明性平等

(平等明性)。《力圓續》雲:“生死與涅槃,寧可立
為二。”《釋菩提心論》雲:“生死與涅槃,都無少

差別。”《現觀莊嚴論》雲:“有寂無二性。”

分析阿賴耶與法身之差別雲:“動性、意念、即生死

(性中若動意度即生死)。其中因果性不定,迷亂愚夫

輾轉墜。以是勝密(最秘)大圓滿,不動法界(諸)力歸

事(所依),意趣(密意)不動(即是)平等住。”明性如
鏡,力如清淨(明瑩澄澈),(其中)遊戲如影像。現影
像時,要安住明性法身而不動,是即法身。阿賴耶

者,謂不達明性之無分別、無記。若住彼中,集上界

業,即靜慮障。若從彼中,起阿賴耶識分,及現六識

身,根識往境轉,則集通常生死業。總之,一切生死

法,皆依阿賴耶。此中瑜伽師,若不能分辨法身與阿

賴耶者,則不能決斷生死與涅槃之根本,所修一切

法,皆徒增加生死。為遮彼故廣說。法身者,謂空顯

離戲論之迥露明性,故非業及習氣所依。體性空故即

法身。自性明顯故即報身。大悲顯現不滅故即化身。

阿賴耶體性,無分別無記,類似無色界識,即愚癡

地。其自性為阿賴耶識分,及諸根識,現起所依。其

代替大悲者,謂六識身緣境也。此等雖集無量生死

業、然主要者,住阿賴耶中修,為無色。住阿賴耶識

中修,為色。由六識身,則迷亂諸欲也。現在諸修阿

賴耶者,修阿賴耶識唯識,澄淨無分別者,及修六識

身分別,現起即解脫者,一切皆不能出三界。此中認

識空澈明性實相,故任持根本法身。不復望修無分別

止,故滅阿賴耶。不以修澄淨相為道,故滅阿賴耶
識。不以分別外馳為道,故滅六識身。相續安住法、
報、化三身之智,謂都無所有之明性(謂其體性都不

可得之明性)。體性空住,即法身智。具足空澈明
分,即報身智。通達現事不滅通常明性,即化身智。

此即恒須令明性炯露之要旨也。若不使孤立,則不能
脫離三界識,如前不能超出生死。故應分辨阿賴耶與

法身。阿賴耶之體性,謂習氣之器。訓詁,謂總一切

生死法,是彼所依,故名阿賴耶。差別有三:一、身

阿賴耶,謂現起身根之無始習氣,及從彼起,各別身

聚所依。二、加行義阿賴耶,謂五蘊等,集一切有結

業之所依無明。三、本義阿賴耶,謂無始無明,遍依

生死法。法身之體性,謂空澈離戲論之明性。訓詁,

真實法義之體性,能為彼所依,故名為身。差別有

三:謂由體性、自性、大悲三法,安住三身也。法身

離戲論,無通常執相,體、空顯、無別。差別法報

化。“賴耶性集聚。法身盡諸漏,空顯顯而遍,念息

思未染,離諸戲論性,空遍如虛空,自淨離眾起。因

緣阿賴耶,集習故如城。法身離習氣。由心意和合,

賴耶現多種。法身離意等,現多色無體。”廣如光明
寶藏所說應知。心與智之關要:心之體性,謂迷亂分
別。訓詁,謂思維境故名心。差別,有清淨心,趣向

解脫,體無分別;不清淨心,流轉分別。智之體性,

謂由了知法身分,而認識之。訓詁,謂由了知本來如

是安住法身,故名為智。差別:有住因智,謂體性、

自性、大悲之三;有取相智,謂法身等五;有遍境

智,謂如所有、盡所有之二。《應成續》雲:“心智

關要性:心謂亂分別,體流轉、周遍,乃思念所依

(基本)。差別、淨不淨,訓由思境起,思何、由何
思、何思何故思。智非屬分別,體自明藏義。差別有

三種,訓謂本住義。如是知名智。”《珍珠幔續》

雲:“心和合生故,為諸垢性染,賴耶攝心等,墮於

垢穢數。智者應善知,心智之差別:心乃習氣本,是

諸眾生垢,心取所取境,故是生死法。離心即佛地,
眾生諸垢盡。眾生由心行,無心不能趣,故諸趣如

輪。佛意離擾動,非如諸木石,識別明瞭見,焚盡諸

分別,智性如火燒,等同虛空性,即空顯了性。是故

智現境,無別悲自現。遍解圓眾德,念性無憶念,故

智離念事。智性謂如是。住因清淨智,持相及遍
境。”此等次第,廣如勝乘寶藏所說應知。如是阿賴
耶與法身,心與智之差別決定,乃大圓滿心點析別最

扼要處。故當善甄別也。

彼等之中,有定解因果之分析,今說彼雲:“此中因

果無造作,謂見無可修習等,無中邊二說破理(說遮

遣理趣)。餘者外散、從力性(於力用性中),現起萬有

(種種)遊戲相,終不可說無因果。”法身智體(法身智

澄澈之體),炯露安住,觀待勝義諦,說無因果取捨
造作等十種自性。若于阿賴耶及彼力(用)起眾識已,
現種種遍計生死法,說無因無果等,則成斷見,同順

世派。以生死世俗諸法,是從如幻因緣、緣起力現

故。雲何現者,“緣起(緣生)有為出思數,生死(輪回

迷相)寂樂出思數。皆因緣和緣起性。”淨土安樂、
穢土眾苦,周遍量等虛空界,一切皆是各各因緣、緣

起所現,如同幻事。由無體故雖空,其相顯現(乃)緣
起力。如由幻咒藥物,現象馬等。《攝功德寶經》

雲:“虛空界性無邊際,世間導師慧無邊。眾生界性

亦無邊。”《三摩地王經》雲:“造業增長終不斷

(失),世間黑白成熟果。”《寶積經》雲:“從諸善
業感安樂,得見無邊諸佛土,從不善業感眾苦,墮諸
惡趣燒燃處。”《因果究竟分析》雲:“如量本性無

所有(若于本性量取無所得),修造不動不性時(于本性

上不動時),都無所得說彼(密)意(時),究竟(于)本性

(上)都不染。”安住法身勝義智意趣(密意)時,生死、

涅槃、因果法等,皆不成就(可得),息滅一切戲論,
無破立故。如本性中,由無業故,生死斷絕。若一切

時不動彼性,則成因果大圓滿。說此名超出善惡因

果。餘者因果錯亂,反招生死。如水暖和合之種子,

則有芽生,若從本性起外亂分,則修不修無異也。是

以乃至未得堅定時(未證妙有之際位),最要明性不被

惡緣所惑。故應善修空澈明性能力(力用)。《珍珠幔
續》雲:“此乃正等覺,不動於自性。”《力圓經》

雲:“法身無別自息修,無所緣境達自義。是無離合

大靜慮。”

此等已說除歧障過失,五大分析總義。如是四住方

便、三三摩地、二十二種總集,共為二十九種法門,

宣明決定此扼要之三釘,使其關要不亂也。今說彼義

攝入超因果造作之法性雲:“此煩惱業與習氣(大)
壟,能作如幻諸變化(無依幻變之遊戲),須解脫此(當
超諸)滅因果,(修行)方便更無勝於此。故要不動法界
意。此乃吾之心語甚深處。全是全非超是非。”謂生

死因果迷亂,如同夢事,必須現今從此解脫。此複,

若滅業因、煩惱緣,則不感生死果。如無種子,則不

發芽果。果隨因轉故。欲滅生死,須滅其因。一切皆

同。如雲:“諸法從因生,如來說是因,還從因緣

滅。"其滅顛倒因果之方便,更無深於自性大圓滿
者。其法謂不動法性意趣自然智。此(中以)要超出希

慮及執著(為極重要)。《普作續》雲:“欲求諸樂乃
貪病,無欲乃能得安樂。

佛非勤求(修)所能成,無求、住性(本性住任運)、任

運成。不求、住性(性住)、不分別。”

本品將一切修持關要聚於一處,是最要總聚。法界寶

藏論,不動法性意趣品第十疏終。

第十一品

“一切等空一覺心,執二因果三有迷,亂境無依如幻
相,隨遇無際離定執。”境識遇會時,應認識自住之
識。(如前)說令其安住、親住、自(己)住。任持其炯
露自脫法身本地。若不喜悅,心內發生猛利忿怒嗔恚

等時,不同聲聞斷舍,不同菩薩對治淨修,……是將

爾時明性炯露認識。其不喜心,自然消滅。明性顯空

澄淨自現。《寶蘊續》雲:“受諸趣苦時,我樂自然

現,時苦樂無別,我功德圓滿。”隨遇何境自然解

脫。……於所見境,隨起何破立識,不觀彼體,不于

中修,不求中間。唯認識其自住明性,即於法性解

脫。本無系縛,假名解脫。見自住關要故,自住解

脫。見本淨體性故,本來解脫。直住自處故,自地解

脫。現處自消故,自然解脫。通達無基、無不脫故,

周遍解脫。隨見何境,都不妨害自性大圓滿瑜師。由

見關要,知法性中無可滅處。……謂依何事引生歡

喜,爾時即是明性之力。應認識彼性安住不動。

“中性行住如常住,隨現喜憂俱非事,現時即識不取
捨,自住法性無差別,名癡大光明解脫。”除喜不

喜,余識于境現時,不觀彼現處,識其現起根本。不

斷外境,即於境上解脫。不斷內動,即於動上解脫。
二者同時。如解除馱栓,則二馱于二邊同時解散也。
中間識解脫分,名為愚癡于光明空中解脫。炯露認識

明性自體時,彼力所現一切分,無不解脫者。于無事

中不起思維分別,本地解脫。本住法性。總之,心執

則縛,放則解,都無解脫處。名為超出系縛解脫邊。

經雲:“無定所生起,定現心性解,一切所現色,于

無性中解。……”“……遍等無別明性心,離希慮轉

自性住,遍計法境解脫時,名脫生死與涅槃。”

風心未外流散,故無有夢,唯一光明中住。晝間從識

力,現起遊戲,即從自然智,現為外境。夜間其遊戲

境融入識力,力融入根本,須臾,安住都不分別之光

明,即睡眠自智。名為生死於涅槃解脫時。于六根諸

境,正知心不動,自顯無分別。於法性中,消淨煩

惱。煩惱本地解脫。“如是欲恚中庸心,凡從三毒力

所現,從法界生、界中現,除法界外無少動。全不作

諸造轉變,認識界性住無間,自寂自滅自解要。”

生死涅槃不動法界,唯本無之空色,煩惱亦不曾有自

體,(皆是力現)無所依處,無出生根本,由安住自性
一法,便全解脫。明性空澈時,煩惱皆各各息滅,自
然解脫。如拔繩栓,繫繩自解也。若不知此理,斷亦
不能除。如身與影,自然隨逐。……心不能變心。令

自寂滅亦不能敘。其能使者不異分別。……若不達真

如,如行者身影,從此有彼生。故非斷能斷,亦非淨

能淨,轉亦不能變。……此說余乘勤修亦不能淨。此

中,由通達明性空澈關要,不須斷除,於法界中清

淨。此複,有功力者,由自住境相,修超越而解脫。

無功力者,由自解脫明性,通達頓斷而解脫。此複,

非由明性解脫煩惱。是彼煩惱各自解脫。如蛇解結。

煩惱生起即解脫之關要,是由通達明性安住不忘。故

似由明性解脫煩惱。其實不爾。

現前了自性。誰得遇此性,縱有無間罪,修此能解

脫,決定無疑惑。其無善惡取捨之釘雲:“一切煩惱

業習氣,皆是力現諸神變,對治善行解脫道,亦是力

現諸神變。俱屬能力本來現,知已莫造住為

要。……”其所斷種種遍計與能斷一切對治善分別,

等是明性能力所現。故無善惡取捨,當善自然安住。

此複,善惡分別,俱是明性所現。由分別境之力平

等,故自滅自息,無有差別。彼二於現在,自住明性
中,顯現現為助伴,無有差別。初從基本動,向外現
起,亦無差別。善分別能治分,惡分別所治分,俱自

解脫,由大安住於明性中。窮究因果,至為切要。一

切能治道善分別、見修行果、及所治迷亂惡分別,初

無基本,追求無邊;現在無體而現,觀察則無,不察

則超數量言思;後無去來,故離可得體性邊。因果無

邊際,故無可窮邊。未通達安住自住性,無有決斷窮

盡之時。

《寶性論》雲:“若人近惡友,對佛起害心,弑父母

羅漢,破壞和合僧;由思維法性,亦能速解脫。若人

意謗法,彼終無解脫。其破壞秘密門者,死已無間,

墮阿鼻地獄。……舌上被犁耕,當受極大苦,故秘此

了義。”

“總之,隨何境心緣,不修對治不力斷,自住安住明

性要。”現緣自地解脫,是從炯露明性自然安住而

生。無知凡夫所見境,自住不造真明性,本自解脫無

能壞,未解自解不須力。

苦樂和合一味之釘雲:“一切苦樂為明顯,執有取捨

縛三有。”如從一水所起二浪,執有取捨,不應道
理。如是一明所現二識,執樂應取,執苦應舍,亦不
應理。貪嗔俱是生死因故。《灌頂品》雲:“一切苦

樂皆明變,持有取捨實錯誤。”《普作續》雲:“莫

取安樂莫舍苦。”何以故,論雲:“見境等唯根前

現,……諸境類等析無跡。諸覺平等觀如空,境心無

二唯淨相,誰知彼義即能持,佛子、(戒)地、(顯)
明、普賢種。”如是,從一明力現起苦樂、善惡、通

達不通達等一切識,其法性明平等安住。此複,於境

上現根識自顯平等。現已即消。起如水波平等。隨外

境轉散亂等縛心,如金索與草索,現前系縛平等。義

實無基,離諸根本,一切不成,究竟平等。無跡自

息、自解脫,體性平等。義不曾有,本性平等。現因
同一明性、自然智遊戲平等。境心無二,顯現品類平

等。故通達外境不成,內心不成,如虛空自性者,能

住持普賢種姓。名為善根住持明藏地。此複,由見關

要,受用自明(安)樂(刹)土故。
“諸法有無皆平等,現等空等實妄等。棄能所治及縛

著,周遍無窮大平等。周遍無心大明性,周遍無過淨

平等。”外境、內心等生死涅槃一切法,現起平等,
皆無而現,故於無能治所治系縛耽著,周遍平等。空
性平等,從本清淨,故於無境如虛空中,周遍平等。

諦實虛妄,等是增益自現。故于明性廣大解脫中,周

遍平等。生死涅槃、本空無基中,本性平等,故于功

德過失大平等中,周遍平等。如是周遍平等明性,自

住王乘勝德。……無變不滅故殊勝,無執無分別故殊

勝,無著無貪故殊勝。無說大樂故殊勝,是菩提藏故

殊勝,離造明性故殊勝。平等不動、大樂勝,非所取

境遍有勝。句字莫擇故殊勝。此複,明性周遍自體,

超出見修行果,複是見修行果之體性及總結。

以大空心要,調伏煩惱事。以見為因,以修為道,以

行為體,最後生果。以明性超諸見修行果故。《大鵬

續》雲:“離行、淨修、無見義。”以是明性自體而

分,于一時中,可分彼四,謂明性、自體為見,自性

為修,大悲為行,無別任運即果。

第十一品終

第十二品
生死涅槃萬有諸法,唯明性中變化顯現,都無實體,

名曰種種幻事,(僅由)無性(體顯)中現,故明性中本
來解脫。此中顯現即空,是為法性,說名本來解脫。

由自性不真實分立名,現為生死涅槃者,是從明性基

本中顯現遊戲善相惡相。如善惡夢。生死現相中,現

為外境,謂情、器二法,名為萬有:器界——謂五

大影像之萬相,情界——諸由惑業所起種種苦樂三

有性;內心顯現中,謂有戲論欲界心,無分別、無戲

論、三摩地相、上界心。此等一切皆無實體,如同夢

相,本無唯顯,周遍解脫,諸相本空。“如是心物

法,皆自性解脫。”“六趣假名其性空。空本解脫故

無作,無所到地、本無造。”自現如夢如幻,苦樂清
淨平等。無基本來解脫。法身自住。無須他求,超出

諸法之明性,猶如虛空。離現境心、行法性,應觀明

性不收放。謂周遍虛空窮究竟趣,明性所現法、境、

心等。都不能直接表示抉擇其明性。倘無造任運唯一

本住性,有法可轉變表示者,則成法身大圓滿,本無

過失。思不得智義,若思得智義,自然智成妄。修不
見法身,若修見法身,自現法性妄。見不達明義,若

見達明義,法身無滅妄。作不得圓義,若作得圓義,

體不變成妄。六意、諸境緣,有執即成空,無執則安

樂。不弑不成佛,不塞諸孔隙,不能消黑暗。大劫火

聚中,無一人可燒,若未弑害,生死命根能取所取,

必不成佛。故當于本空離根本中斷截也。內識望見現

相之孔隙,若不以安住自然清淨堵塞,不能消滅生死

黑暗。故當于自然離戲論中,不散迥露安住也。三世

諸佛之阿舍黎,謂由見生死劇苦,地獄法王,起厭離

心,勤求解脫。故初應寶貴厭離生死也。所斷功用法

不能超出生死惡趣,故中應寶貴對治自地解脫也。由

力遊戲所現煩惱,雖是惡法,由迥露通達自解脫理,

法性清淨,即勝義善,故後應寶貴窮究因果也。二相

之見,不能解脫三界。有所淨修,造上界業。有取捨

行,不能脫離歧障險途。由希慮心,令生死果,恒相

續故。應寶貴明性通達法盡也。自然當究勝義意趣,

謂通達明性空澈之人,雖住自力所現生死火中,都無

燒損。明性日月,本來光明。
其無明根本於明性中斷時,其立為三身之明性,亦無
執本來解脫。故拔除也。由心、心所之黑暗障蔽,不

能見智慧日光。若啟辟明智,令其迥露,其心、心所

之黑暗自消,本清淨智法性充滿。

若欲見自然智,當盡棄舍心於境之收放。內觀無造自

顯勝義,決定能得。極速疾智離眾思。……觀無可得

住善起,內心不動無內境,貪著外境境無得,由通達

一明(體)性,即遍解脫。是皆不曾有之法性,故由

通達一事即能解脫,極為應理。……由不通達,墮諸

懸險。凡是法者,皆無自性,故無系縛解脫。

安住本來解脫,若住、能住、所住、均非有故,本來

無二真如性。超出分別境,脫離二取力。一切本于法

界解,不須現在勵力解。總之,生死涅槃一切法,本

來性空,超諸思議,於始界中已解脫訖。無自性故,

不須勵力重修解脫。本已解脫故。都無所成之體性。

(明性空澈,觀待遮所取能取二分。)由明性自體,無
所取所作法,及能取能作法,故應重囑咐,若所作能

修,均勿作勿修也。明性自體,無能見所見,故雲見

者,勿觀心境明性也。明性中無能修所修,故雲勿
修。如是,行、辦、舍、取、縛著,均誡勿作。以超
有無、二取相故。“脫離有無法,無二取心垢。”

住時與動時,認識自明空澈也,明性自住無分別。一

歸處,即本淨炯露也。五遇會者,謂五煩惱毒,五迥

露自淨體性也。空明意趣六力者:謂本空故,無收

放;自空故,住自地;顯空故,不遮現境;體空故,

不動本性;有空故,不執性相;無空故,明力不滅而

住。八歸處者,謂有、無、現、空、生死、涅槃、系

縛、解脫,無彼八執,送歸廣大解脫、法盡、無名、

本來清淨也。三曼荼羅,謂通達見境為身輪,聞聲為

語輪,念知為意輪,都無取捨也。三映蔽者:謂映蔽

外境,八種幻喻;映蔽內識,自滅無跡,如空中風;

映蔽明性,空澈如虛空。三心要者:本解脫炯露心要

謂空;自解脫炯露心要謂顯;住解脫炯露心要謂不

滅。三現相者:謂音之現相五光;明性現相澄顯;本

性現相、法盡超出一切執著。

自明法身相,謂觀不能見,住方便三性。明性于本來

清淨中解脫,故安住空澈炯露之法性自體。明性空澈

大法盡中,通達自明本性,故萬有生死涅槃一切法實
執皆返,通達無境清淨平等猶如虛空之關要。
無住離方之明性,超出言表之境。之解脫持心止觀之

修。希慮二執之果返,故本淨法盡之明性炯露。境、

識、平等、位均。虛幻無實、皆斷。生死涅槃於明性

中,其罩皆退。由於外境、去執取心,故汝等現外境

空色、何所作耶。不起如是能作所作之執著,如見無

依之夢境。故心安樂。由拔去內心執取之系椿,解除

我執縛索。由觀外境空澈、虛幻、恍惚、迷離、都無

是非品類。由觀內識淨、空、無類、息滅、斷絕、無

跡、與虛空性和合無別。吾今都無。當觀明空遍淨體

性,不待功力自得果,稀有。一畢故,一切生死涅槃

無二清淨。哈哈。當觀大空體性遍安立量,現六道為

三身,稀有。眾生不作塵許修習,一時成佛。哈哈。

當觀三身大空、本圓滿果,三世無離合,稀有。不行

六度,資糧一時圓滿。哈哈。當觀明性親住,大空平

等。欲戀全無,法盡之虛空。廣大平等,周遍空澈。

內識自淨,憶念自盡,意趣本住。一切唯自顯現,不

見餘事。

由一切法,本來不生、不住、不滅故,所依器世間、
能依有情世間、三有所攝,一切無體、無境、無依,
本來清淨。任現何相,皆於性空虛空城中,大空體

性,建立基礎,於明顯不滅摩尼城中,自現無體空影

像。於集諦明性、地基城中,一界無前後破立,同為

一體。故一切法,於法盡空性平等中任運成就。無界

限偏黨之意趣。歸究于廣大解脫。由七種稀有之密

語,於自身現起之力而顯現也。由自明性離生死故,

普賢我說其殺害俱,現有情者,與常行十種波羅密多

之補特伽羅,所見明體,都無差別,如微塵許。由法

性無戲論故,其常修空性人,與刹那傾未作意空性之

補特伽羅,其成佛時都無差別。由明性無為故,……

明性智無去來,……法性無生滅,……明性無變

異,……法身自有……,一切諸法,於菩提心中同一

體性故,無界限偏黨。其諸薄福信解下乘道及諸凡愚

眾生,妄計親怨、自他、宗派、見修等品。由執自他

品故,系縛明性,不知自性、離諸方類、猶如虛空,

自染其明性。雖有自明法身,愚而不知自有,修行凡

庸亂法相,如于兒童戲耍之房屋及說法聞法之影像,

計為真實、鬥爭、破立,實太迷亂。本無迷亂,由執
我故,各自迷亂;由我執戲,徒自疲勞。唯於不實現
相,妄計為我爾。……如是迷亂、生死、如夢迷惑。

“不如實有性,為自分別擾,如愚童無知,多造作迷

亂,有情未通達,分別魔擾亂。彼等複如是,有為外

取散,有為內執散,有修靜慮散,有行造作散,有貪

生死散,一切諸有情,五惑系縛散,不見自明智,著

此相為實,不見大淨相。人等諸有情,未能得自在,

恒處於生死。”如是迷亂,亦由於無、計我而起,教

令遠離執著雲:“迷不迷皆菩提心,菩提心本無迷

解,於彼戲現由執縛;實無縛解無心境,執無為有勿

自欺。”於明性中,生死涅槃俱不成就。系縛與解脫

生死迷亂都無,由彼力遊戲而現生死涅槃。執如幻八

喻所顯義,彼相續系縛。由遊戲之時義體性不成,故

諸境相及執彼心,二俱非有,本無縛系,空自性中,

妄執為有,勿自欺惑其明性。實從心性無明所現諸

法,執為心境,故生死迷亂。由貪著力、成現相。無

常壞滅如幻性。其性無知如生盲。如是迷亂根本,乃

是執著。執因分別尋求境界,故能隨遇、無跡解脫。

如所至夢。滅除迷亂,其理雖多,總攝為三:一、從
因位滅除迷亂。謂由認識迷亂本因,迷亂自息。如識
盜賊,其賊自逃,便安樂住。是自性大圓滿規。二、

於道位滅除迷亂。謂由煩惱迷亂,即以彼道而求解

脫。如迷途者,即緣彼道即返,以入正道。是密咒共

規。三、於果位滅除迷亂。謂因相乘,計成佛時滅盡

亂分。如得王位能破敵國。此等是由慧力差別,故宗

派、修道亦成差別。上雖知下,下不達上。故自性大

圓滿要義,須善秘密。以下有情不能究受,退失密法

殊勝,反成下慧之罪緣故。“本來成佛解脫明,莫系

縛於執著籠,本來無境清淨壟,等空大樂菩提本,此

無生死本來性。”明性自體,離諸戲論,故觀待本已

成佛清淨自性,則不曾有生死。猶如虛空。

“1.不知法一味,執名言實有,如負不能負。2.不

知界明一,誰修無別塑,如欲斷山腰。3.不知力自

出,誰執勤修作,如畫師貪著。4.不知自不滅,現

相住諦實,如樹木內枯。5.不知三身圓,別求了義

教,如不得象跡。6.不知心要點,說明性自相,如

鳥被繩系。7.不知住自解,自許達正見,如孤兒偽

王。8.身語無證相,自許達無生,猶如空穀風。
9.未相續修學,自許滅亂相,如暗室揮手。lO.不
知無上續,欲求修行者,如誇口行路。”略解彼義,

謂:1.不了知一切心境於明性中,不生自現,無因
一味。欲以諸乘次第及多利見修建立,現證心性真

理。然彼如名取義所縛。如諸行人為擔所苦。棄舍名

言法,則得安樂。2.由不了知本來清淨,離諸戲
論,與法界中,明性自顯空澈炯露,空現不二,本未

迷系。由修心無分別專注,不能進趣法理,不見真

理,不能脫離二取險途,如人欲斷須彌山腰。拔其心

執之代,則得安樂。3.由不了知明性本有自性靜
慮,希由身要,見心關要,安住于修,猶如畫師貪著

所畫,永無親見法性意趣之時。故棄舍功用方便道,

則得安樂。4.由不了知從明性空澈力所現空色、唯
無體顯現,有執現相即自內心,有執為外境者,如樹

木心枯,則不生枝葉,其果徒勞無益;故當棄舍一切

現相執著,則得安樂。總之,現相皆從力現,其心清

淨,則見清淨;心不清淨,則見不淨。即現相時,除

遊戲外,內外都無,皆不成就。故唯無因空色,無體

顯現。如前已說。5.由不了知明性之體性、自性、
大悲三相,即三身勝義諦,計別有空之者,為法界勝
義諦。如不知其象,出自宅門入於後院,尋求其跡,

遍一切處終不能得。故棄尋求勝義性心,則得安樂。

6.由不知此法盡炯露明性,於外相空色明性之相,執
為明性,終不能脫二取枷鎖,如馬被繩系,雖欲遠

就,而無去處。若棄光相解脫,則得安樂。7.由不
了知明性安住了處,自然解脫之義,而于空、樂、

明、無可造等,一一總相分,分別思維,便自許我通

達正見。猶如孤兒,面貌不新,唯著王裝,自稱為

王。棄舍分別見,則得安樂。《中觀論》雲:“離一

切見故,是瞿曇所說。”有持虛妄分別,狂雲:我見

都無可證,是乃不合真理。無慚亂言。如非愚暗無

知,誰說彼語。其諸閉智慧眼、趣邪行品者所計。實

屬顛倒,違背正法。是諸智者極訶責處。8.若真通
達無生義,執實迷亂自然壞滅。通達法性之身語相

狀,謂無耽著,不畏死亡,肌膚潤澤,無白髮皺紋

等,若都無彼相,便言我通達無生者,如空穀之風。

若棄舍未通達之狂言,及意執分別,則得安樂。9.
若未修習炯露明性、不成、不斷、空、明、透澈、恒
相續義,而自許為已滅生死亂相及亂執者。如於暗室
中揮手,自他俱不見。不能清淨二取迷亂。棄舍有所

緣心修,則得安樂。10.若不了知明性法盡迥露關
要、無上續義,任修何種方便功用,縱自認為今得決

斷,然未知究竟,多諸猜疑錯誤,迷繞歧途。如不識

途徑,誤入迷途。棄舍空修暗識,則得安樂。

《教誡勝出二取生死魔障》雲:“唯一明點無角楞,

妄執一異迷亂心,自迷妙智無因緣,執生死道障菩

提。任運無品離邊際,見品邊執驕慢魔,無事相空、

無有滅,有無、空現、邪執心,隨欲捨棄品類執,任

運無品如虛空。”空澈明性唯一明點,離諸戲論。若

計有無、現空、見修等,為一性,為異性,一切皆是

錯亂分別。自然妙智,都不成就故。若執生死及生死

境,為自心成就,亦能障礙通達法性義。執有事及執

相故。若計有無是非,亦是於離戲論性之網,起客塵

心障,以是種種戲論性故。總之,一切言、思、執、

緣,皆是顛倒遍計。于通達空澈體性,名障礙暗門。

說是執相系縛魔事。《大鵬續》雲:“身語修治意專
執,反能障礙法性諦。有何對治能過此。”此處脫離
所治魔險,最為切要。今略說者,魔之體性,謂無明

二取之迷亂分別。訓詁,謂障礙解脫故名魔。差別中

根本差別謂二取。支分差別,有四:謂五蘊魔,死

魔,煩惱魔,天魔。細分差別,謂外魔等二十八魔。

變化差別,不可思議,隨有幾許,分別邊執,諸業差

別,煩惱眾聚。即爾許魔。略則攝歸一分別魔。若諸

分別,於明性中解脫,空澈通達明性義者,名為勝出

諸魔之瑜伽師,此等如《明性自解脫續》雲:“分別

相縛魔,量多不思議,難思不可說,隨分別相動,一

切皆魔性。此複略應知,著二取境為外魔,分別亂行

為內魔,名聞傳佈被魔欺,妙莊嚴身被魔欺。諸親虛

譽被魔欺,對怨貪嗔被魔欺。分別有我被魔欺。於身

起著亦是魔,著二取境為外魔,著正定味為內魔,著

所見境見境魔,疑是疑非分別魔,造作散亂生死魔,

胸懷分別為心魔,著二取法為意魔,著財眷屬散亂

魔,著生死法五蘊魔,著辯諍泥煩惱魔,著喜愛伴為

天魔,忿怒威猛為死魔。著所修天系縛魔,著五貪嗔

惡趣魔,著十法行生處魔,著生死道無明魔,心貪著
境貪愛魔,謗毀法者嫉妒魔,破壞他者我慢魔,遠離
他者過失魔。如是魔惑不思議,多量說不盡,若降伏

四魔,餘魔不得便。魔差別如是。”又雲:“分別生

死魔,空、無、無可取,達魔亦自性。大智顯現中,

無魔無可魔。唯一自然明,除此無有魔。觀魔即自

明,達此一切魔,自滅自然破。于無我之前,尚無魔

羅名。魔從我生故,別無所謂魔。分別執為我,是魔

大根本。達我諸魔息,分別執諸魔,方便我中滅。故

諸分別魔,本無本清淨。魔即智遊戲,我生從我迷,

故是我變化,我戲不思議,我變非難事,一切皆我

戲。”外相色等五境,內識隨現何破立,一切不出自

然智力與遊戲。故無體顯現之空像,歸究於明性。明

性自然智,歸究于空盡無名、非思議戲論之境。“我

無所作法,故我本離生。我無分別邊,我離是非法。

我無諸相語,故我離斷邊。我無有事境,故我離常

邊。我無執分別,故我超斷際。我無能憶念,脫生死

苦法。由我無二相,故我離善惡。我無墮品類,故我

離亂心。由我無作法,我自然任運。”

總標界、因、壟、心之訓釋雲:“界、一等性皆能
現,因、能遍生眾功德。壟、皆自然無差別,皆現心

要為覺心。當知如空本清淨。”謂即明性。就空、平

等,為一切現起基礎分,名界。由能顯示任運功德相

故,名因。由是一切心要故,名菩提心。彼等義實無

別,猶如虛空,即自然智,為一切法心要之義。“所

謂自然者,無因緣心要,超一切修造。所言妙智者,

由不生不覆,能顯一切法。我為菩提心,所言本來

者,義為始即爾。能說皆法性,所說亦法性。無一非

法性。”從菩提心性,三師(即三身)皆彼出,三教亦
彼出。三教者,謂外因乘,經、律、論三,乃化身之

教;內,枳耶、鄔波、瑜伽三,乃報身之教;密,生

起、圓滿、大圓滿三,乃法身之教。三眷屬者,謂化

身眷屬,必芻、必芻尼、鄔波索迦、鄔波斯迦之四

眾。報身眷屬十地菩薩。法身眷屬,法性遊戲所現一

切有法及智海眾。三眾處者,謂法身處,超諸言思,

大法界宮。報身處,謂五部各各刹土,與色究竟宮

殿。化身處,謂隨所地自現,種種無定,如鷲峰山

等。三時中,法身時,不可說;報身時,明淨恒相
續;化身時,法生順緣聚會時。別說菩提心訓釋雲:
“自然智基極寬廣,生死不染、無垢淨。法超因果任

運語,光明清淨明藏心。菩提心攝感清淨。”明性體

性,本無垢染,不曾有生死故名淨。即彼心藏中,一

切功德任運成就故名證。皆可現起故,大悲周遍安

住,總遍生死涅槃。光明性故,及各別自證故,名

心。此複,分別身之心、心所法,乃從遊戲力中所現

不清淨相故,非菩提心。是生死心物相違故,有力與

力所現之差別。“……自然智藏,所現與所有,器情

之所攝,三世一切佛,三界六道眾,真如於一切,遍

解遍安住。以是名解證。所有心義者,謂自然智藏,

於現有情器,遍轉自在解,以是說名心。”總結因相

決定雲:“從力遊戲所現性,通達客相複成佛。未達

無明亂識現,從賴耶起八識境。萬有情器隨何現,不

曾傾動菩提心。不動覺心平等性,出世頓證廣意

解。”菩提心如清淨透澈之摩尼珠,由自力能分別傾

現、離垢成佛,然離明性現相外,別無所動。即未通

達、無明錯亂,有情器界及八識聚,亦不動明性也。

此複,各各隨現何相,說彼不離彼自明性。非說一切
總於一共同明性中,一味不動。以所知中無是事故。
從心根本無明無覆阿賴耶中,有唯澄淨無分別阿賴耶

識,自顯無分別五識。有分別取境與無分別專注之意

識,發起三毒隨一之雜染意識。此等亦皆從明力顯

現,從明性中,無體唯現,而現起雜染生死法。如是

現生一切之基本明性,如同摩尼、庫藏、明鏡、晶

球、彩錦、大鵬、獅子、大海、虛空、大地。《珍珠

幔續》雲:“如是自心性,滿願如摩尼,足用如庫

藏,遍照如明鏡,明淨如晶球,現眾彩如錦,無收放

如鵬,見力圓如獅,充滿如人海,自然解如空,一切
依如地,勝出一切境。”如是譬喻各表一分,無行一

法能全同者。諸少慧者,以彼喻聲,便謂全同,或表

逆品。如摩尼珠不以表示任運有諸功德,而妄執為無

心粗色等喻。諸未知者,不應思維如是惡疑也。其摩

尼珠,喻明性任運有諸功德。應不思如粗色。庫藏,
表自然滿足所需,不應思維如處所、實物等。明鏡,

表示不障現處,不應思維現後之影像等。晶球,表示

本淨明澈,不應思維清淨一方及可取等。彩錦,表示

顯現不滅,不應思維顯形色等。大鵬,表示自處無收
放,不應思維於空界中別有明性。獅子,表示無畏無
慮,不應思維有所映蔽。大海,表示澄淨分,不應思

維湛然幽深。虛空,表示有事相空,不應思維都無所

有之斷滅。大地,表示能為、功德、依處之法界,為

現象之根本,不應思維於明性上有能依所依之系屬。

以生死涅槃之現相,與明性超出有無二邊,為基本現

眾相等故。今說本性本然之真體雲:“無世出世性本

然,(無)善惡取捨無性然(性本然),(無)斷證二取無性
然(者本然),無五毒惑性本然,無限偏黨性本然,無
力與現性本然,不遮分假性本然。”雖假立種種名

言,然勝義明性空澈中,超出彼此之破立故。生死、

涅槃、善惡、取捨、斷證、煩惱、界限、黨類、能

力、遊戲、現處、顯現,皆不成就。

《應成續》雲:“法性界自體,動空、分別盡,因圓

(緣)、道果無,法性無人造,性淨離戲論。超分別異
境,句出、錯亂斷。”“離語表戲論,無法、超觀

察,無佛、無有情。”觀察不破、力現無因。何以

故,釋雲:“法盡無名、自然智,力戲隨現、無因
性,真理本然無縛脫,自息無跡假名解,都是都非觀
無違,說名本來即解脫。”由不成就性故,即假立
性。名義無關故。義無實體,名遍求無得,名義尚不

成就,何有關係可得耶。曰:明性、彼力遊戲,自解

脫,亦唯於不觀察前,為瞭解支分中,假立令易瞭

解,若其明性尚未實體,則其現處,顯現及種種遊

戲,何能有體。然於無性中,現理不滅、正顯現時,

假立彼名,如同幻相。如諸幻師、明咒、及明咒力、

所幻象馬,若不觀察,三皆顯現不滅,輾轉相生。如

是明性、明力及力所現萬有生死涅槃,亦唯於不觀察

前顯現。若審觀察,如象馬、無體顯現,明咒、空響

無跡,幻師身分無方分微塵,與心離一異,皆不成

就。如是遊戲所現、生死涅槃一切萬有,無體顯現。

力自顯空,明澈法盡。離一異邊,超出言思諸戲論

境。不觀察時所現境相,從識力生,應即是識。曰:

吾等那許如斯邪解。如所幻象馬,雖是幻師遊戲所

現,非即幻師。若幻象馬即幻師者,幻相滅時,幻師

應無。又未有彼幻相前,應無幻師。如彼幻師不隨幻

相有無、滅不滅轉,故彼二非一體。如是,現相與自
心,亦非一體。此現相不隨我有無;我亦不隨現相有
無。故非一體。若爾,此現相即是明性遊戲,理應隨

我有無。曰:總力之現相,不隨別力有無轉;故我無

時,山等仍有,別力所現山等,彼補特伽羅死,即隨

滅故。各別遊戲,隨各特有無轉。總相則隨總有無

轉。分別解答,故無過失。

明性中有二解脫規,自體本來清淨解脫;諸法於彼性

中解脫。自體者,謂都不成就,就事相法空分名解脫

生死涅槃法。諸法於彼性中解脫者,謂通達明性空

澈,則諸法無境自息。明性炯露,現證彼時,雖名脫

離彼性。然非如海中沉物,而於明性中或沉或脫,以

法無體性,明性亦無體性故,如為女兒,不從陽焰中

解脫也。此處於自明性上,有指示、性修、練力三

事。由指示明性、無差別,于任運壟中本來解脫。極

上根者,即能了知自體。由了知故,便能到達法性本

淨之自地、究竟地。從此上過,名天空無路,是盡究

竟處。如是通達已,與明性澄淨性,永無分離,于唯

一光明點壟中,緣法解脫,由見炯露澄淨,深信自性

任運靜慮。是盡意趣究竟處。次如明鏡現諸影像,從
彼淨分力中,心境顯現不滅,於自處無基不定壟中,
練解脫力。由修習不斷自解關要,決斷無跡自消。于

空澈本智,獲得堪能。是大圓滿離作,任運廣大界

中,三決定釘。今說從力遊戲所現相,自地於無性中

解脫雲:“現色現于自地解,聲響響于自地解,嗅香

嗅于自地解。嘗味了觸自地解,念了覺知無依解。”

六塵現相,皆屬空色,無體顯現,於無自性中本來解

脫。六根及識,各由自體空,不曾有故,於空界中

解。境心無依如虛空性,本來解脫。故體性與所識

法,都無塵許實有。唯虛妄顯現。無虛妄成就故,於

解脫力,大空界中、無體顯現之空色,如水中月。于

顯現時,即無性如(而)現。故此中都不須取捨、希
慮、觀察。

……此諸亂相,其遠因,謂阿賴耶中所有無始習氣,

由業煩惱緣所發起;其近因,謂現緣和合。如見天授

為怨敵者,遠因,謂業及習氣;近因由現作不應理

事。故見為怨敵。此情器苦樂相,系從現前因緣現

起,故是不實之空色。若實有者,應不待因緣而起。
故種種現相即是空性。龍猛菩薩雲:“由除緣起外,
都無有少法,故除空性外,亦無有少法。”

此現似錯亂不錯亂時,明性暫似轉變,實於法性中,

乃至毫端許無轉變故。故隨現何相,皆空性遊戲也。

複有說雲:“既可見聞,不應是空。彼所計空,謂無

所有,都不可見。是乃斷空,吾等不與計如是空者相

辯。以與順世相辯,徒勞無果。”八種幻喻易瞭解空

性本色。故許現前見聞萬有情器生死涅槃現相為空。

“諸佛宣說我,說無我、無滅,亦施設為空,亦說為

不空。”一切不生故,空一解脫。亦未出一明性。故

於彼解脫境與緣境之心,現似二事,而實未動無二明

性。故於彼解脫。明性自然智,都無界限黨類,故於

唯一離戲論勝義智中解脫。任運獨一明點,亦於空澈

超諸言相之界中解脫。故解脫邊際、廣大體性中,都

無生死涅槃立破。障礙無境自息,都無障礙之意趣、

自然智本來安住。“三千本印定,現緣不障我。法界

本寬廣,狹隘不障我。自然本明顯,世暗不障我。明

性本無死,生死不障我。三身本安住,貪嗔不障我。

方便慧本住,行解不障我。甘露本治病,五毒不障
我。明性本無方,歧障不障我。法身本無我,自他不
障我。現相本自顯,五大不障我,三身本自圓,生圓

不障我。明顯本離物,相法不障我。自明本無變,善

惡不障我。”又雲:“境無分別現,心執不障我。智

超出諸法,雜覺不障我。不執現境二,八識不障我。

不分佛眾生,賢愚不障我。不分空明一,沉掉不障

我。不分造作二,乘力不障我。證不證無二,是非不

障我。知不知無二,心物不障我。不執品與類,親怨

不障我。不分別中邊,歧障不障我。密不密無二,二

苦不障我。明不明無二,明暗不障我。五毒智無二,

執著不障我。不觀於內外,生緣不障我。不分別多

異,一多不障我。不別出不出,世出不障我。不執明

陰二,散分不障我。”此由法性本來印定,故無障空

澈迥露。

證(規),謂通達空澈。解脫(規),謂本來清淨。得

(規),謂自處獲得。此三同時生起,于此中修習。有
三關要:謂觀空澈,住頓斷,送盡處。決定遊戲於法

性中解脫之關要雲:“獨一解脫種種解,無方解脫任
運解。一切解脫心藏解。”謂種種無方所現一切法,
本無體性,故於自、他、空解。瑜伽師如是通達時,

自心從所執法縛中解脫。名為通達現空、明空之自

性。雖本性如是,若慧未通達,全無利益。若通達

者,不斷而淨,不求而成,不行而到,故是成就一切

義之法性。隨現何相時,由安之住故,令自解脫。是

謂安住。自解脫時,親見炯露明性,不動顯現。

“瞭解時有四,住自解不動。”四時者,謂瞭解現象

無因,瞭解能識無境,瞭解明性無依,了解法盡無

名。

今明一切本來解脫自性中,(且說)不動空明清淨。

(雲:)心性光明,謂明性本無自性,通達修習自然智
光明,是決定解脫之關要。所言法性大空者,謂明性

本來空澈,於虛空壟中已得解脫。故通達修習無生,

超諸思議,是決定解脫之關要。由不滅力現根本,遊

戲不滅顯現,謂明性廣大明淨,于大海壟中已得解

脫。故通達修習自解安住,是決定解脫之關要。明性
本來不動,于大山王壟中,已得解脫,故通達超諸功
用無可造義,修習本住平等圓滿,是決定解脫之關

要。四要決定於法性,法性決定於明性,明性決定於

空澈。亂境雖種種,勝義性無二。種種著自解,了法

性無二。決斷亂境已,自明體無二。清淨界任運。修

習彼義關要決定中,有因、道、果三。初因位:修自

宗時,由認識彼本住明性,一切境心,自淨解脫,頓

然斷除,攝持本淨自地。道位:修頓斷時,由認識彼

力體不滅澄淨,自淨、自住根本安住。果位:修空澈

時,通達遊戲現相,即明性之變化。故一切法無依清

淨,如陽焰滅,本淨、本圓、本來獲得。“因位修四

時,自淨、斷、本淨;道位修四時,自淨、見、安

住;果位修四時,本來淨、圓、得。”一切法於等空

菩提心中,本來成佛。一法性中攝義雲:“無生中

解、本來解,本淨中解、一等解,本圓中解、遍解

解。”明性菩提心者,謂從本來唯一無生法身壟中,

解脫本性,隨所執法,超諸破立,故於本淨壟中,已

得清淨。一切現因,任運成就。故本圓證前,安住解

性。(淨圓二字,含一佛字義。以梵語之佛陀,義含
清淨諸障,圓證眾德二義。又有覺悟,開敷等義。故
古人依覺悟義,譯為覺者。)自性任運法身,于金剛
界大圓滿一地中,本來已成佛。

“法身空性中,無分別界自然智,空顯明性心要具,

空性無我微妙智,諸法任運大圓地。”如是明性謂空

顯自然智。由體性空故,不墮常品。由自性顯故,不

墮斷品。由大悲現因不滅故,不墮俱是俱非品。由都

無所有故,超諸心境。由都可表詮故,方便秘密門出

生。一切空澈故,離諸言表緣想。雖假立為有,而無

體性。雖說無體,而自性不滅。由超見修故,空澈無

礙。法性自然智身,廣大寬宏,超出於心,唯自內

證。無可言思,湛淨明顯。本來常離,然不親現。雖

自俱有,而非行境。隨常現露,而都不見。乃解脫邊

際,超諸方類之大清淨界。壟勤力瑜伽師所現證者,

不求而得,不作而辦,不觀而見,不行而至,不治而

淨,不學而知,不修而解脫。不舍,不取,不立,不

破,不思,不議,不動,平等性中自然安住。無法,

無心,無業,無作,無功,無見,無修,無行,無
果,無界,無智,無生死,亦無涅槃性。自消,自
盡,自空,自淨,自斷。亦無唯一本圓空澈之執。自

解,法盡,炯露,空澈爾。當爾之時,自覺已到普賢

廣大意趣。無邊不得中,無行相、無境。無法超伺

察,無怨亦無親,無身無根境。法思維不見,無彼無

彼執,無我無我屬,無界無明身,無善無惡報。無佛

無有情,無處無空性,無優無聽眾,無境無三世,亦

無三世聚,是故無所有。我不分別現,三世平等性,

無我境、離思,獨一住細心,大空本功用,於無現品

中,有離垢明性。謂與如空廣大證德合為一性,故自

性大圓滿意趣,任運成就,即法盡大平等安樂聚時

也。

第十二品終

第十三品

初于因位,現諸相時,內我執堅固習氣,起諸亂相,

及八聚心、心所法,阿賴耶並五取蘊,障如密雲。若
時清淨,則自本有自然妙智任運法身,猶如日輪,無
障顯現。從如日藏之三身,放如光明之佛事,照耀十

方。是此果德。此處廣說分三應知:初、總標體性;

二、別說道理;三、廣說果德。

一、初說大菩提體性:謂現證具二清淨之究竟法身

雲:“諸法任運菩提藏,由無功用善修習,本已成佛

複成佛。此乃無上金剛藏,九次第藏大菩提。”謂明

性中,任運本有身智功德。彼諸客塵障蔽不現。由於

自住,不加功用,修習究竟,除淨障礙,本成佛者,

謂自性清淨明性安住法身。複成佛者,謂離垢清淨現

前。一切乘之究竟所求圓滿一味法身。其諸亂相與亂

分別分,皆於法界中寂淨。法性與不思議界無別。故

成無二大平等性。恒常安住不動彼性。

“自入自體中,無別不可別,如水入水中,如油入於

油,虛空入虛空,無二無可識。”“如水入于水,如

油入於油。所知離戲性,智合無差別,一切佛說此,

名自性法身。”“空性智中五佛陀,非是相法自藏
顯。……思維性中離思法,所說性中入無說。”若法
身無智,則如虛空成就斷空。故自顯內界明顯離戲

論。

遍計及阿賴耶八聚心、心所法滅已,滅處明性大智身

現證。從法身中現起色身,盡生死虛空際而住。《入

中論》雲:“盡焚所知如乾薪,諸佛法身最寂滅。爾

時不生亦不滅,由心滅故唯身證。”又雲:“此寂滅

身無分別,如如意樹摩尼珠,眾生未空常利世,離戲

論者始能見。”

二、別說道理有三:(一)、從自然智力現遊戲,故障

礙與除障應理。(二)、脫離有質網,了知自具法身,

故成佛應理。(三)、既成佛已,由大悲故,饒益眾生
應理。

(一)、初又分三:<一>、總標,由自力與遊戲、障礙

與清淨之理。<二>、別說障礙性。<三>、說清淨之

理。<一>、初說從自力遊戲,障蔽自己,如何清淨
雲:“空中日月輪光明,無知大雲所障蔽。不現菩提
本有理。”若時,諸佛自性界如來藏心性,本性光
明,如日月輪。由無知增上故,從明力中,現起二

取、色等五境所攝情器次第,現起心、心所法遊戲,

如同稠雲。雖自體光明無障,然彼障蔽,如日與雲。

是由客塵垢界,使法身不顯現。如是本有法身,由除

客塵之垢而顯現雲:“如住界中雲自散,無功用離因

果雲,空中菩提藏自現,由根次第諸乘異。”淨垢之

理雖異,此中是依殊勝上根而說,由自住關要,以無

功用猛風,吹散生死亂法、因果及諸習氣。一切雲

聚,遠離法界,不斷而自淨。如日在雲中不現。離雲

刹那頃,照耀虛空,都無障礙。如是自身本有任運無

為法身,於遠離客塵障刹那頃,身智自然顯現。無沒

日輪自然光顯。故具二清淨之法身,名自然任運也。

經雲:“無現相障智自顯”。任運法身,初于有情

時,中于修道時,後於成佛時,都無好惡。如一日

輪,若被雲遮.若少離障,若全離障,都無好惡也。

“真如一切時,前後無差別.然一切障淨。”“有情

皆佛性,然被客垢覆,除彼即成佛。” <二>、說由
自力所現遊戲障蔽之理雲:“體性如日顯法界,從力
放光無類別,暖氣遍照地海時,從氣現為雲遊戲,反
障體性與彼力。從性現起不淨力,反障心要自體性,

情器亂相不思議。”如日被雲遮,其根本還屬日力,

謂由日光力,遍照大地大海,發生暖氣,充滿虛空,

轉成密雲,還蔽日輪。如是明性,自力因位現動而不

自知,妄計自他遊戲為心及心前亂相,現情器萬有。

身語心三種明性,本來是佛之身語意,障蔽不現。故

六道亂相,說名亂心現相。此複,明性自力不淨及彼

遊戲障蔽明性。經雲:“佛性還被佛性障,三眼明智

自地淨。”<三>、由明性力及其遊戲所障,除彼障
者,還從日生。雲:“如日生風雲吹散,由達自體戲

成嚴。錯亂本解自地解,不斷相執界中淨;都無去處

淨空中,身智任運日輪現,非從外來自相淨。”如日

輪無障,於虛空中,自性光明,還由於日。謂由日

光,發動本有遍散之風,於虛空中吹散眾雲,日光顯

耀;如是,從明性法身藏中,自力顯現不滅,由通達

自體故,了知其現相與內心遊戲。無所依根本。空性

本色,見不用取捨,自然安住。彼諸相心,自然解

脫,現為智慧莊嚴。不斷而自地清淨。無所去處,去
者無依自消,同時任運自體顯現。此複,上精進者,
於現生中,淨諸內外粗質,三身自現於本淨因界中。

得專一果時,於自體法身中,現起自相報化。任運出

生眾生二利。此複,不動法界法身、法性,都無區

別,所成有事類之佛,亦無假施設處。雖為色身現起

之因,亦是從任運分,就所化前,刹那頓現,都無前

後。雖彼佛相現為能化有情,諸有情類,現為諸佛所

化;然大悲與化境關係之緣起清淨。

(二)、由離質礙身殼、通達自體之瑜伽師,成佛應理
雲:“如鳥卵中翼巳豐,由卵殼包不現見,卵殼破後

翱翔空。二取亂漏雖先盡,猶餘漏果殼破已,任運明

性自光顯。身智現相遍空界,由知自體普賢解。”如

大鵬雛先於卵中羽翼豐滿,才出卵殼,便能翱翔虛

空。如是自性大圓滿瑜伽師,亦於色質身殼中、證德

之羽翼豐滿,雖於現生,斷盡二取亂相、我執漏,由

來離此有質漏果異熟生分身,雖不能直接廣現身智功

德,然於離質礙時法性清淨中有中,能自現身智光

明,了知自體。故於普賢壟中解脫。經雲:“若無有
我執,便遇法性母。若解大種結,即拔執著椿。若離
習氣網,凝聚法性界。若見智自相,決斷大種質。若

無現相障,智慧自光顯。”又雲:“諸有情自身,有

清淨智相,譬如胎卵殼,未出雖障覆,自力滿則出。

讒舍分別身,便遇自現境。本位自明性,見無分別

體,亦見淨智相,諸佛真實諦。”如是瑜伽師,身是

人身,心已成佛。名所作圓滿之化身。現在能利少數

眷屬,未來能利盡虛空界一切有情。《普作經》雲:

“身雖人天身,意是法性佛。彼饒益有情,無功用樂

住。”“十方無量大悲戲,分現化事利眾生,盡生死

際恒示現,此從自性本體中,明力大悲無方所,遊戲

利他善圓滿。”自現證菩提時,法性中有現相,融入

本來清淨之法身,無二無別,安住唯一法身。“次本

淨體性,如日攝光明,自所變化身,皆融入自體,無

異無差別。”謂不動法身,由任運大悲,與所化淨

願,於種有見佛善根之眾生、世間、隨所應調伏,分

現無量化身,是乃大悲遊戲,普現十方無邊無際世

界,直至生死未空,恒作利他相續不斷。此複.不待

功力,任運現起。“自性力大悲,本無功作力,不作
顯現理,本無差別現。如從日舒光,此非是自作,自
性如是現。”

(三)、成佛已,由大悲力利益有情應正理:“不淨分
戲雖寂滅,對不淨眾現化事,是佛如實力大悲,眾生

淨心淨願現。”謂於法身專一寂靜住時,自體超於造

作、現不現等。現品息滅,已斷亂相,則亂相情器不

復現起。如痰陰病癒,則眩醫發輪,及見螺黃色等相

息滅不現。故生死亂相,見境無實也。雖如是已無,

然由大悲見,於有情轉。有說,由有情願力,及諸佛

加持,於有情前,雖現色身,而佛全不現。故不見有

情。以大鵬、舍利、摩尼寶珠、如意樹等為喻,其唯

一亂分,佛自不現,雖應道理。然則佛不知所化機,

極不應理。違一切智。應無盡所有智。有此等失。有

說,佛見自相亂境,作諸利益。其知所化機,雖應道

理。然則佛自現自相亂境,極不應理。應未圓滿淨佛

土行,以自現不淨相故。應未得殊勝轉依,以執著及

五根所現亂境,未清淨故。若許爾者應有二障未清淨

之佛也。說從三清淨地(第八不動地,第九善慧地,
第十法雲地,名三清淨地),即得亂相轉依成清淨
土。何況佛地。“意執及分別,轉故無分別,佛土

智、業淨,自在、四種住。”以足應知唯佛一人成就

一味法身。從任運智與大悲分,現二色身,利益眾

生。此複,自體無亂,故不現亂相,然見他有情,無

體而顯現。為彼說法。如以淨天眼觀之,自體色相不

亂。然見他人。眩醫發輪,見螺黃色,及睡中夢相。

便教誡彼曰:汝所見相,乃無體顯現。義實非有。即

有情類此錯亂相,亦唯現相,都無實體。由通達修習

無自性,久則自消。如睡醒後,夢相自滅。或如痰陰

病癒,則發輪、及見螺黃色隨滅。唯佛淨相,義實存

在。此亦原因本來成佛。如是自體雖無亂相,而見他

所現,作諸饒益。此由佛有自性力大悲,故現化身,

有情各有見佛之淨業而起。

若無大悲,則生死下斷,諸佛上絕,誰都無益。然非
如是,盡生死際利益眾生。“法身空自性,妙智圓滿

分,力現於有情,無彼世出斷,故妙智明顯。”“故

是一切智,智悲分所現。此非念可取,唯安住自性,

不住粗二取。澈顯微細分,此乃有情道,如種子增
長,此現相不滅,如應病藥力,順六趣而現,是故名
大悲。”不動法界由遊戲力,作利益雲:“爾時佛土

無量化,引無量眾趣菩提。然佛法身未動界,自然妙

智無限類,從界自現厚嚴宮,持明空行十地聖,現圓

滿報難思境。此從法界佛大悲,所化善願任運現。”

三、若時,三門垢淨,見三身曼荼羅。說由心得法

身,語得報身,身得化身者,與說由五毒轉依為因,

證得五智相同。如五毒與五智,事件(體)相違,雖非
真實能生所生之因果,然由淨力而現。說為淨因淨

果。意說三門與三身乃淨因淨果。“複說果次第,法

身由心業,報身由語得,由身得化身。”得身時之處

所,為何處耶?曰:色究竟處。“色究竟可愛,佛于
彼成佛。”諸佛于色究竟成佛,亦不應唯執一處。佛

於何處,法界妙智,成為一味,應知彼處即色究竟

(諸天處極頂摩尼首羅天、厚嚴佛土)。色究竟處,無
有中邊,無有限量,智輪光顯。從色究竟佛土中,隨

順十方無邊無際六道眾生,各各現相,分現化身,作

諸利益。如此瞻部洲,人壽百歲時,示現釋迦牟尼化
佛。于法身時,本性自然智,安住體性、自性、大悲
三相。從此現因,向外放出二種色身,名從法身現起

色身。住法身時之大師,名自在圓滿之普賢大師;教

法,謂無為自性大圓滿;處所,謂不思議法界;眷

屬,謂自然智海會;時間,謂根本圓滿無轉變時。圓

滿報身住之大師,謂勝種大師五部大海;處所,謂厚

嚴界,即自顯清淨色究竟;教法,謂唯一大乘;眷

屬,謂德不下己之自現佛菩薩等,及十地菩薩同分之

空行、持明等;時間,謂恒常輪。《入中論》雲:

“此寂滅身無分別,如如意樹摩尼珠,眾生未空常利

世,離戲論者始能見。”《寶性論》雲:“法自在已

破死魔,無體故說世依常。”《現觀莊嚴論》雲:

“許三十二相,八十隨好性,受用大乘故,名佛受用

身。”《疏淪》雲:“此三十二相、八十種隨好體

性,由受用大乘法之殊勝喜樂故,是能仁佛世尊之圓

滿受用身。”

三身雖於法身一味,超現不現。然即彼中,從大悲

力,現起二種色身遊戲。假名為受用身、化身,於果
立因名。真受用身,謂法身位之明性自性顯了任運
分,為現相本因。真實化身,謂大悲分,以智為體。

故三身一體無別。《自現經》雲:“三身從一性現多

種變化。法身離思境,報身離尋魔,化身離相法。”

此複,法身,謂體性空澈明性;遊戲,謂無分別智

海。受用身,謂自性顯了任運;遊戲,謂相好莊嚴五

部。化身,謂大悲周遍智。顯現因分;遊戲,謂隨應

教化之大師。應善分別三身與遊戲。若不分別,由三

身一體故,如化身與報身,所化可見,法身亦應可

見。如法身不可見,二種色身、眾生亦不應可見之過

失。是一體故。

法身中有三身故,二利色身遊戲,外於所化顯現應

理。譬如晶珠內有五光,與日光緣合時,則五光外現

也。“是故本性理,體性與自性,及大悲顯現,於有

慧者現。體性無所有,自性極明現,悲分現二智,無

能作所作,現慧二次故,智慧作如是。離諸功用

作。”慧二次者,謂報身所化,淨慧者前,從自性任

運智現起遊戲,由受用身作諸利益。化身所化不淨慧

者前,從大悲周遍智現起遊戲,現變化身,作諸利
益。

彼明性體,本來清淨,住法身藏,此中現證,名本淨

法身寶密窟。身智無合離,唯一明點,離諸戲論,超

言思境,唯佛行境。觀待唯一法身體性,都無所有,

故到究竟盡地。身智皆斷絕,無佛無有情。總之都無

住,無去故無來。法身空明遍,善修自身解。爾時安

住唯一法身,故成普賢初佛。從彼性中,現起利他,

名金剛持。“三世諸佛果,自住普賢體,誰修此佛

果,即成金剛持。初佛淨無垢,光中目光現。”如是

顯說法身中有二:(一)、正說所依法身,(二)、雜說
能依智異門。

(一)、初說所依法身中有三:<一>、體性,(二)、訓

詁,(三)、差別。<一>、法身體性,謂具二清淨之法
界,永離一切戲論,內顯智明性,自然體性,無諸轉

變。“不變、不滅、遍,謂法身體性。”<二>、訓
詁,謂是究竟所求空明本淨之法,及是身智一切現因
之體、或界,故名法身。即前續雲:“不壞、空、顯
三,是法身訓詁。”<三>、差別,謂自體超戲論
邊,雖無差別。然觀待功德分,差別無違。故于所覺

支中分者,有五種圓滿自性之總差別,及身、語、

意、功德、事業五種自性之別差別。【一】、初由神

變而分,謂法身之法身位:佛土,謂不可思議界;處

所,謂超思維之法性;三摩地,謂大不動定;眷屬,

謂種種自性不二;教法,謂不可說法性;時間,謂都

無轉變法性。法身之報身位:佛土,謂離塵無垢;處

所,謂斷絕念意分別;三摩地,謂心、心所無欲;眷

屬,謂空自現作用;教法,謂所緣清淨;時間,謂非

常法性。法身之化身位:佛土,謂空性都無限量;處

所,謂一切現因分;三摩地,謂不滅自顯;眷屬,謂

無類三身自成;教法,謂自性不造作;時間,謂顯現

心藏。“顯、能、不共三,是法身境界。無量、無緣

取,是法身處所。無滅、無著愛,是法身所行。晃

耀、無散動,是法身所修。”【二】、身、語、意、

功德、事業五種差別。如《應成續》雲:“法身身、

語、意,功德及事業。身謂以空、明,無相、為自
性。語離聲、句、名,離言說、敘述。意由無思、
動,故超諸觀察。功德無退轉,界與智周遍,自性無

改造。業無起無生,力生及無滅,不作、無造作。”

《自現經》雲:“一生、二生、一切生,是法身功

德。無辦、已辦、辦圓滿,是法身事業。無外、無

內、無法界,是法身自身。”

(二)、能依智之次第中,<一>、總標,<二>、別說
法身之智。總于究竟本來清淨唯一法身中解脫時,曰

因位三智,為身智外顯之現因。<一>、初說法身智
分二:【一】、略標,【二】、廣說。【一】、初略

標者:“心性成熟時,本住於法身。本淨故垢盡,體

本無錯亂,現不滅任運,自性無決定。周遍故大悲,

世出世非斷。”【二】、廣說中有三:1、體性、本

淨智,空分離戲論,故法界唯一點。2、自性、任運

智,顯分為功德基本。3、大悲、周遍智,由現理不

滅門,分出色身及智。<二>、“體性本淨智,無有
無明名,無一二數量,觀察非有無。無別法性中,唯

智亦不成。無語無言說,不住邊自證。言語名皆盡,

無因無緣數,無心境二相,相都無差異。粗境緣自
盡。本無故清淨,分別滅無作,無生故滅空。自性任
運智,不生滅無念。境淨無定故。力、功德無滅,唯

遊戲而現,種種圓滿因,……謂安住因位,唯住於自

性,體分、觀察空,支放智圓滿,自住任運故,此無

取捨二。大悲周遍智,不作現種種,似作體圓滿,法

身空自性。”

今說圓滿報身及智雲:“報身體性任運成,遊戲五部

五種智,充滿虛空界普觀。”明性自性任運分,是功

德圓滿為體之真受用身。與法身體性無別。從彼分遊

戲外現五部各別身相,遍虛空界,故說緣相五智。遊

戲報身大海,為一切曼荼羅主。

初報身之法身位:大師,謂毗盧遮那佛;彼佛身形,

內外明澈,不分前後,普觀十方無所障礙;彼佛世

界,謂於掌中具二十一世界;處所,謂清淨厚嚴;眷

屬,謂不劣於己德;教法,謂自然智自現;時間,謂

現證時。報身之報身位:大師,各各部主;彼等體

相,謂體異性一;世界,謂各部曼荼羅無有數量;處

所,謂色究竟厚嚴;眷屬,謂各別五部;教法,謂五
種妙智;時間,謂顯現增廣。報身之化身位:大師,
謂五部諸佛,各別五主;其體相,謂顯現無性,顯了

無分別;其世界,謂有不思議億數天子天女,受用自

處;處所,謂都無所作性,大樂柳葉清淨智宮;眷

屬,謂自現諸佛,及各各曼荼羅;時間,謂明性自現

時,五部差別:“此複現五部,謂諸如來部、金剛

部,寶部、蓮部、羯摩部。”又雲“毗盧、金剛心,

如是寶生佛,無量光、義成。”身、語、意、功德、

事業五種差別。“報身亦複有,身語意德業。身謂現

無性,明遍顯、能顯。語自然自現,收放行相輪。意

謂無相見,智力及意趣。功德、相好圓,意明神遍

滿。業謂轉法輪,放展外內密。對各部諸佛,及諸菩

薩眾。自然舌放出。顯示自體性。”

(一)、法界性智,諸空顯明性本源。“法界體性

智,謂大空境性,及明顯光相,明智所行境,此三合

名界。”“法界極廣寬,中邊不可得,解因淨法

性,……性明顯清淨。……本于圓滿體,從始無造

作。智解世出世,自現圓滿意。”

(二)、大圓鏡智及能表喻:“大圓鏡智者,譬如于
鏡輪,隨所遇緣現。如是無垢明,清淨智顯現。”

“鏡智所現色,形顯分圓滿,白垢淨故光,自現世出

世,諸法影皆現,故名自明智。顯空、空無解,解執

分別盡,無住自解圓。”

(三)、平等性智:“諸法平等性,不墮任何方。”

“言平等性者,二等因、三緣,等時及等量,此無

二、離類,不分別、自住,平等謂法性,離苦痛戲

論。性謂無造修,自性住、體空,心性分別盡,智謂

安住中,由通達彼相,不住世出世。”平等因,謂生

死涅槃。平等緣,謂通達現、空、無二。平等時,謂

究竟、現證果時。平等量,謂到盡地。

(四)、妙觀察智:“妙觀察智者,明性離造作。”

“妙觀謂根性,隨所現彼法,次第各別顯觀自現淨

已,成明性境界,妙謂各別中,出生對治現。觀謂見

性相,自現及增長。智了知初生,故淨煩惱失。”

(五)、成所作智:“成所作智者,隨現、明中
圓。”“言成所作智者,謂滅諸功力,諸法自住解,

自解圓滿因,得離塵無垢,超過尋伺境,無差別法

性。性圓、現邊盡,所作謂頓證,成謂離所欲,無複

及無遇。本謂安住性,智謂現證已,到諸法盡地。”

次說化身及智雲:“化身體性、悲、現因,遊戲隨宜

能顯現,廣大事業得自在。”此複有與法身同一體性

之大悲性,及彼遊戲化身,隨其凡夫異生、聲聞、獨

覺、不淨所化,示現有異。若廣抉擇,有所依身,與

能依智二種自性。

(一)所依化身,有體性、訓詁、差別三科。初、體

性,謂隨順現(隨所化示現)、無決定、時間促,故名
化身。於世間一切有情隨順現故,名為化身。能饒益

故,名為化身。大悲普現無方故,名為化身。差別有

三,由作事差別,或分為二:所作圓滿法身,身未解

脫,心成熟法身而作利益;能作事化身,從法界所現

遊戲。或分為三,謂工巧、生、勝化身。
五圓滿法差別中,由神變差別,化身之法身位:大師

謂大金剛持;彼佛體相,現四生身,究竟三十六種佛

事;其佛土,謂於無數百千俱胝那由他三千大千世界

而得自在;其處所,謂千蓮花宮;眷屬,謂四生所攝

眾生;教法,謂一切藏之根本聲應成;時間謂能至無

量歲。化身之報身位:大師,謂金剛薩垛;其佛土,

謂百俱胝三千大千世界;處所,謂隨所化宜;眷屬,

謂八地菩薩等;教法,謂了義乘;時間無定。化身之

化身位:大師謂釋迦牟尼;其自性,謂自然近圓,行

自所行;佛土,謂娑婆世界百億四大州等;處所,謂

鷲峰等處;眷屬,謂天人等種種機;教法,謂種種因

果乘;時間,謂大決定、斷疑之時。身、語、意、功

德、事業五利差別。“化身亦有五,身語意德業。身

謂相好嚴,隨所化化身。語語善構言,六十支梵音。

意謂所知智,恒念自他利。德謂智圓滿,業謂外內

密。所作皆圓滿,住五圓滿性。”

(二)、能依智分二:<一>、略標,“化身於所知,如
理智自利,知諸法真理;如量智能知,所化機意

樂。”<二>、廣說,謂如所有智,能知,無倒真理;
盡所有智,能知一切因果現相。體性及訓詁。如《應

成經》雲:“總攝諸所知,應知二種智,此說盡所

知。此知所化意,由瞭解利他,知諸法自性。……”

如是,現證身智果,為從何出。答曰:“此非因果功

力辦,_本任運住性中現,最密上根今生現,余於中
有無欺誑,金剛心藏頂上乘,勝出一切因果乘。”謂

身智最勝果,本自任運無為而住。由超因果安住,而

現證。故勝出一切下乘。“無分別智出,不求住教

授,得本有初佛。”此複,是任運無為。《寶性論》

雲:“無為任運性,非由他緣得,成就智悲力,具二

利佛性。”

法界寶藏論,一切法,於菩提心中本已成佛,不加功

用修造,複現成佛品,第十三疏終

第十四品

“本來等遍廣大義,都無所去本來性,不動任運法性
中,無有限量離偏黨。”謂萬有現為法性,隨現何

相,皆通達為自然智。由通達法性無去來故,一切功

用修作,自然息滅。定解永離限量偏黨。故悟入此論

之眾生,皆得通達法性之加持緣起。如《吉祥婆羅門

本性歌》雲:“隨所見者即彼性,今日依怙斷迷執,

以後任誰不須問。”如是證已,後學於此,不加功

用,即得解脫。“......我今休息處,般若到彼
岸。......”由到任運廣大壟故,明於論文義,皆得自
在性。雲:“諸義如實廣同空,自然性王于何處,常

住不動、眾自解,無可表示到廣界。”

於未造論之前,亦先遠離外界散亂,住三摩地專思維

法。由到達法性王壟,發起勝義慧力而造論,諸有善

根、信解此最上乘者,應恭敬如目頂奉持。

次將善根回向菩提雲:“願承此善諸眾生,不待功力

到本地,於普賢地無轉變,二利任運成法王。”願由

造此稀有法理,所得廣大善資糧因,令一切眾生不加

功力,現證菩提,於普賢無分別地,平等一味法身,
任運成辦二利,證得法王佛世尊位。
由最稀有解脫善法,晝夜恒時具足吉祥,如在極樂、

妙喜、蓮花等清淨佛土中。隨意享受,任運圓滿。一

切恒聞三寶音聲。無上教法,如如意樹,建摩尼藏。

願教正法,充滿十方無邊無際盡虛空界一切刹土。以

此吉祥、莊嚴、法束。次第圓滿名稱雲:“法界寶藏

論。”謂心性、自性光明,離一切戲論,是為法界。

自性任運,故名摩尼寶。是生死涅槃一切法生處,故

名為藏。甚深廣大法界,是善安布因道果性,出生眾

寶之藏故,亦名法界寶藏。

由善達彼義精勤修習,是義瑜伽。言“壟勤饒絳”

者。是造論者名號。謂證德廣如虛空大壟中,明性法

性輪,離沉掉希慮,晝夜融澈。故名“壟勤饒絳”。

即以此名。顯示本論之所詮。吾于所造諸餘論中,另

用異名,亦複顯示彼論所詮。
全論圓滿。

“法界寶藏論"原譯本兩種,均不幸于“文革”時損失了,

倖存此“摘錄”。

此“法界寶藏論(摘錄)”,是“文革”前我從法尊法師所譯

的和郭元興居士所譯的兩譯本中摘錄而成的。雖曰“摘

錄”,實則兼取了兩譯本的內容,互相補充,故較兩譯之

任何一譯本,其內容更為詳明易懂也。

黃輝邦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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