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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水上活動中心 - 使用者須知

(注意事項:租艇人士、水上活動中心每月舉辦的水上活動的參加者、團體訓練班申請人均須閱讀此須知。)
I. 水上活動
1. 水上活動時間為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及下午 1 時至 4 時。由於活動可能因天氣轉變或特別原因而需要停止,使用者須明
白下列旗號的意思及經常留意中心發出的旗號 :
風向袋  中心開放。
N旗  本節水上活動時間即將完結或下一節水上活動尚未開始。
黃旗  天氣開始轉壞或離岸水域有存在危險,所有水上活動須在近岸的指定水域進行。
紅旗  進行水上活動會有危險,各項水上活動須即時停止,參加者必須盡快返回中心。
鯊魚旗  附近水域懷疑有鯊魚出沒。所有參加者須停止水上活動,已出海人士應留在艇上,等候救生員或教練協助
接返中心。
2. 除了由教練帶領下,所有使用人士必須在中心指定的水域內進行水上活動。
II. 租用艇隻
3. 租艇人士須持有中心認可的相關有效證書,並於活動當日報到時交予接待處職員核對,在活動結束後及離開中心前取
回。
4. 租艇人士須於租艇時間結束時將艇隻及配件交還器材領取處,逾時須額外繳付租艇費用(以每小時計算)。
5. 活動結束後,租艇人士須往器材領取處取回「領取器材表」,再把該表交回接待處職員,才離開中心。
6. 艇隻或配件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租艇人士須向器材領取處或接待處職員報告。中心保留要求租艇人士賠償的權利。
III. 取消活動
7. 如因惡劣天氣或其他特殊情況(如:器材或場地須進行緊急維修等)而須取消活動,中心職員將通知受影響的參加者有
關改期或補課安排,如未能安排改期或補課,參加者可申請退回全部/部分活動費用,並須於整項活動完結日期後起計
30 天內向主辦活動的水上活動中心提交退款申請。詳情請向有關水上活動中心查詢。
8. 如活動因報名人數不足而被取消,中心職員會在活動前 7 天個別通知受影響的參加者。
9. 在惡劣天氣下會有以下安排:
天氣情況 香港天文台於上午七時已發出以下信號/警告#
雷暴警告、紅色暴雨警告信號、
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
一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強烈季候風信號
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生效
活動 生效
租艇、同樂日、為期一天訓
仍需到中心報到,活動進行與否,由中心 活動將會取消
練班及團體訓練班
職員視乎當地的天氣情況而定。
為期兩天或以上的訓練班及 當日課程將會取消,
(訓練課程內的旅程除外)
團體訓練班 餘下課程則會如期進行。
旅程 所有旅程將會取消 (包括訓練課程內的旅程)
# 如三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於上午七時前取消,並在場地許可的情況下,當日水上活動中心的活動如
常進行,包括租艇、訓練班及團體訓練班。參加者應考慮實際天氣及交通情況來判斷是否參加活動。
10(a) 如「高 」健 康 風 險 級 別 (空 氣 質 素 健 康 指 數 : 7) 活動如期舉行。環 境 保 護 署 呼 籲 心 臟 病 或 呼 吸 系 統 疾
病(如冠狀心臟病和其他心血管疾病、哮喘及慢性阻礙氣管疾病,包括慢性支氣管炎和肺氣腫) 患者、兒
童和長者應減少戶外體力消耗,以及減少在戶外逗留的時間,特別在交通繁忙地方。心臟病或呼吸系統疾
病 患 者 在 參 與 體 育 活 動 前 應 諮 詢 醫 生 意 見 , 在 體 能 活 動 期 間 應 多 作 歇 息 。 由於空氣污染對不同人士的影響不
一,如參加者有疑問或感到不適,應諮詢醫生的意見。
10(b) 如「甚 高」健 康風 險 級別 (空 氣 質 素 健 康 指 數:8 至 10) 活動如期舉行。環境 保 護署 呼 籲心 臟 病或 呼
吸系統疾病(如冠狀心臟病和其他心血管疾病、哮喘及慢性阻礙氣管疾病,包括慢性支氣管炎和肺氣腫)
患者、兒童和長者應盡量減少戶外體力消耗,以及盡量減少在戶外逗留的時間,特別在交通繁忙地方。一
般 市 民 應 減 少 戶 外 體 力 消 耗 , 以 及 減 少 在 戶 外 逗 留 的 時 間 , 特 別 在 交 通 繁 忙 地 方 。 由於空氣污染對不同人士
的影響不一,如參加者有疑問或感到不適,應諮詢醫生的意見。
10(c) 如「嚴 重 」健 康 風 險 級 別 (空 氣 質 素 健 康 指 數 :10+) 活動如期舉行。環 境 保 護 署 呼 籲 心 臟 病 或 呼 吸 系
統疾病(如冠狀心臟病和其他心血管疾病、哮喘及慢性阻礙氣管疾病,包括慢性支氣管炎和肺氣腫) 患
者、兒童和長者應避免戶外體力消耗,以及避免在戶外逗留,特別在交通繁忙地方。一般市民應盡量減少
戶 外 體 力 消 耗 , 以 及 盡 量 減 少 在 戶 外 逗 留 的 時 間 , 特 別 在 交 通 繁 忙 地 方 。 由於空氣污染對不同人士的影響不
一,如參加者有疑問或感到不適,應諮詢醫生的意見。
11(a) 寒冷天氣警告
活動如期舉行。參加者在戶外活動,應注意保暖,多穿禦寒衣服,以防寒冷天氣影響健康,並避免長時間置身於寒風
中。
11(b) 酷熱天氣警告
活動如期舉行。參加者在戶外活動,應多喝水和避免過度勞累。如感不適,應盡快到陰涼的地方休息,並避免長時間
在陽光下曝曬,以免被太陽紫外線曬傷。參加者應穿上鬆身衣服,以及配戴適當帽子及能阻隔紫外線的太陽眼鏡,且
應選用防曬系數為 15 或以上的太陽油並重複塗抹。

(2023 年 3 月修訂)
IV. 艇隻及器材
12. 在海上進行水上活動時,租艇人士及活動參加者須穿著合適的衣服及裝備,例如泳衣、泳褲、眼鏡帶、太陽帽、輕便透
氣及合身的長袖外衣,並穿著適用於水上活動的包跟及包趾膠鞋(不可穿著沒有保護足踝功能的拖鞋或涼鞋)和中心提
供的救生衣或助浮衣。
13. 租艇人士及活動參加者需要自備洗滌用品及後備衣物。
14. 租艇人士及活動參加者使用中心提供的膠衣後,必須清洗乾淨並放回原處。
15. 如租艇人士及活動參加者不適當地使用中心艇隻及裝備,中心會停止他們進行水上活動。
V. 膳食
16. 中心只設飲品自動售賣機,請自備輔幣及食物。
17. 參加海上旅程活動的參加者請自備防水袋或防水桶,以存放食物及裝備。
VI. 貯物櫃
18. 中心設有下列種類的貯物櫃,使用人士須閱讀展示在貯物櫃的使用指示存放物品,使用硬幣投入式貯物櫃後請取回硬幣。
 創興、賽馬會黃石及大美督 : $5 硬幣及掛鎖扣
 赤柱正灘、聖士提反灣 : 鎖匙型貯物櫃及掛鎖扣 (鎖匙在接待處櫃枱派發)
19. 使用貯物櫃的人士離開中心前須帶走貯物櫃內的物品。
VII. 交通
20. 創興 - 日 營 /露 營 參加 者 可在 指定 時 間乘 坐 專車 往 返西 貢鄧 肇 堅運 動 場與 中 心。
- 水上 活 動訓 練 班及 團 體 訓練 班 參加 者 - 中 心 在一 般情 況 下會 安 排接 駁 專車 在上 課 日早 上 8時 30
分於 西 貢 鄧肇 堅 運 動場 接 載參 加 者 前往 中 心 及下 午 4時 45 分 離 開, 逾 時 不候 。在 有 需 要時 , 中
心 有 權 更 改 前 述 專 車 時 間 表 及 預 早 通 知 參 加 者 乘 搭 早 上 8 時 05 分 及 下 午 5 時 在 同 一 地 點 開 出 的
其他 接 駁車 輛 。
(注:專車優先接載上述人士,惟在坐位有空缺時,中心可酌情批准個別租艇人士申請成為營友乘坐。)
- 在西 貢 碼頭 乘 坐的 士 或街 渡前 往 中心 ; 或
- 乘 坐 下列 巴 士, 在 北潭 湧下 車 ,再 沿 萬宜 路 步行 75 分鐘 前 往中 心 :
^ 94 號巴 士 (西 貢 至 黃石 碼頭 )
^ 96R 號巴 士 (港 鐵 鑽石 山站 至 黃石 碼 頭) ( 只在 星期 日 及公 眾 假期 服 務)
21. 赤柱正灘 乘坐下列巴士,在赤柱村下車,步行 5 分鐘前往中心:
- 14 號巴士(西灣河至赤柱炮臺)(約 20 分鐘一班)
- 63/65 號巴士(北角碼頭至赤柱市 場)
- 6/6X/260 號巴士(中環交易廣場至赤柱市場 )
- 73 號巴士(數碼港至赤柱市場 )
- 973 號巴士(尖沙咀(東)至赤柱市 場)
22. 聖士提反灣 乘坐 下 列巴 士 ,在 黃 麻角 徑下 車 ,步 行 3分 鐘 前往 中心 :
- 1 4號 巴 士( 西 灣河 至 赤 柱炮 台 )( 約 20 分鐘 一 班)
- 6A 號 巴士 ( 中環 交 易廣 場至 赤 柱炮 台 )(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不設服務)
乘坐 下 列巴 士 ,在 赤 柱 村 下車 , 步行 約 10 分鐘 前 往中 心 :
- 6 3/6 5號 巴 士( 北 角 碼 頭至 赤 柱 市 場 )
- 6/ 6 X/2 60 號巴 士 ( 中 環交 易 廣場 至 赤柱 市 場)
23. 大美督 乘坐 下 列巴 士 或小 巴 ,在 大美 督 下車 , 步行 約 5分 鐘前 往 中心 :
- 7 5K 號 巴士 ( 港鐵 大 埔 墟站 至 大美 督 )
- 2 0C 號綠 色 專線 小 巴( 港鐵 大 埔墟 站 至大 美 督) (車 程 約 3 0分 鐘 )
乘坐 下 列巴 士 ,在 龍 尾下 車, 步 行約 5 分鐘 前 往中 心:
- 2 75R 號巴 士 (港 鐵 大 埔墟 站 至新 娘 潭) ( 只在 星期 日 及公 眾 假期 服 務)
24. 黃石 乘坐 下 列巴 士 ,在 黃 石碼 頭下 車 ,步 行 約 1 分 鐘前 往中 心 :
- 9 4號 巴 士( 西 貢至 黃 石 碼頭 ) (約 30 分 鐘一 班 )
- 9 6R 號 巴士 ( 港 鐵鑽 石 山站 至 黃石 碼 頭) ( 只在 星期 日 及公 眾 假期 服 務)
- 2 89R 號巴 士 (沙 田 市 中心 至 黃石 碼 頭) ( 只在 星期 日 及公 眾 假期 服 務)
(注:各中心均不設停車位供租艇人士及活動參加者使用。創興水上活動中心及賽馬會黃石水上活動中心位於西貢郊野
公園管制區,駕車人士可先把車輛停泊於北潭涌公眾停車場,再轉乘巴士或的士前往中心。)
VIII. 其他
25. 租艇人士及活動參加者須在出席活動當日帶備收據/許可證、活動記錄冊、認可資歷證明、已獲家長 / 監護人簽署的
「家長/ 監護人 / 或其家長/監護人授權人聲明書」及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供職員/教練查核 ﹕香港居民
須出示香港身份證(11 歲以下兒童亦可出示出生證明書/簽證身份書/回港證/前往港澳通行證),14 歲或以下兒童
可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如身份證明文件上沒有相片,須同時出示附有相片的有效學生手冊/證正本;非香港居民
須出示有效旅遊證件(例如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否則,不能參與當日的水上活動。參加者須保留活動參加證至
該訓練班/活動結束。享有優惠收費者,須於活動首堂出示證明其合資格享有優惠的文件正本(例如附有相片的有效
學生手冊/證、勞工及福利局的「殘疾人士登記證」、社會福利署的「傷殘津貼申請獲准通知書」等),供教練查閱,否
則須補交優惠收費與全費的差額。
(2023 年 3 月修訂)
26. 租艇人士及活動參加者須在活動當日參加水上活動前填寫「參加者聲明書」。18 歲以下的參加者則須事先由家長簽妥
「家長 / 監護人 / 或其家長/監護人授權人聲明書」,並在出席活動當日交予中心職員,否則,不能參加當日的水上活
動。14 歲以下的兒童不得自行租用中心艇隻。年滿 8 歲至 13 歲的兒童可由家長/監護人或其家長/監護人的授權人
(如適用)一起租用中心同類艇隻進行水上活動(比例 1:1),惟其家長或監護人必須為申請人。
27. 租艇人士如有意在活動記錄冊內記錄水上活動時數,請在離開中心前向職員提出。離開中心後提出的要求將不受理。
28. 活動參加者須在活動日準時到達中心向教練報到。報到位置可於中心告示板查看。
29. 活動參加者如未能出席整項活動,請最遲在活動前一天通知有關中心。
30. 「即場候補」報名安排 (只適用於由水上活動中心所舉辦的活動)
如報名者未能出席活動或在活動首天**缺席或遲到 30 分鐘或以上,其名額將由即場輪候人士補上;先到先得,額滿
即止。
備註:
(i) 就為期兩天或以上的活動而言,如參加者需在活動首天**缺席或遲到 30 分鐘或以上,則須在活動舉行前最少兩個
工作天,以書面向中心提出有關申請。在此情況下,即場候補報名的安排將不適用。
(ii) 在(i)項所述情況下,參加者在 90 日內,最多只可向同一中心提出有關申請一次。
(iii) 場地經理/當值主管人員可基於運作理由或因應附近的特殊情況,隨時取消或中止即場候補報名的安排。
(iv) 如無人以即場候補方式報名,在不影響活動正常進程的情況下,有關中心可考慮酌情准許遲到 30 分鐘或以上的
參加者出席餘下活動。
**如活動日期有變,以本署網頁最後公布者為準
31. 凡參加水上活動中心訓練班的學員,均須在首堂出示有效資歷證明文件及活動記錄冊正本供本署職員/教練查核,以
證明在繳費前已考獲有關證書/資歷,並取得所需航行時數。如有關規定未獲遵辦,參加者及其同行照料者的參加資
格將予取消,而所繳費用亦不會發還。該等遭取消資格的市民不得循「即場候補」途徑再報名參加訓練班,惟若無人
即場候補,在不影響活動正常開展的前提下,中心可酌情准予出席餘下活動。
32. 活動參加者如在活動進行期間感到不適,須立即停止活動及通知教練或向附近人士尋求協助。
33. 除特殊情況外,所有活動及艇隻租用一經報名,不得申請退款、轉班、改期或由他人代替參加。
34. 查詢電話:2792 6810 (創興) 2813 9117 (赤柱正灘) 2813 5407 (聖士提反灣) 2665 3591 (大美督) 2328 2311 (黃石)
35. 電話查詢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
36. 中心休息日:創興 : 逢星期四 / 赤柱正灘及大美督 : 逢星期三 / 聖士提反灣及黃石: 逢星期二

(2023 年 3 月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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