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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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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第一部分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0 处)

一、成都市
(一)水井街酒坊遗址(锦江区)
保护范围:遗址圆形基座中心为起点东南至 50 米,西南至 45 米处,西北至 40 米
处,东北至 52 米处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二)江南馆街街坊遗址(锦江区)
保护范围:现保存遗址占地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三)金沙遗址(青羊区)
保护范围:现围墙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四)杜甫草堂(青羊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青华路,南至干河,东至南河,西至二环路西一段及浣花溪入口段。
(五)辛亥秋保路死事纪念碑(青羊区)
保护范围:基座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六)成都十二桥遗址(青羊区)
保护范围:现保存遗址占地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七)成都古蜀船棺合葬墓(青羊区)
保护范围:现保存遗址占地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八)平安桥天主教堂(青羊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九)王建墓(金牛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以围墙外 30 米为界,南以抚琴东路南 50 米,西至保护范围外
30 米,北至围墙外 20 米。
(十)武侯祠(武侯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围墙外延 20 米,南至围墙外延 50 米,西至南郊公园西端,北至
围墙外延 140 米。
(十一)望江楼古建筑群(武侯区)
保护范围:东至锦江,西、北、南以现围墙为界。
建筑控制地带:东至锦江,西、北各向围墙外延 20 米,南至围墙外延 50 米。
(十二)四川大学早期建筑(武侯区)
1.四川大学行政楼
保护范围:建筑台基外延 20 米。
建筑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2.四川大学华西校区老建筑群
保护范围:办公楼(事务所)、老图书馆(懋德堂)、钟楼、第一教学楼(生物楼)、第
二教学楼(化学楼)、第四教学楼(赫斐院)、第五教学楼(教育学院)、第六教学楼(万德门)
等建筑台基外延 20 米。
建筑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十三)孟知祥墓(成华区)
保护范围:现围墙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十四)明蜀王陵(龙泉驿区、金牛区、锦江区)
1.明蜀王陵
(1)僖王陵、昭王陵(龙泉驿区)
保护范围:墓室中轴线中点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2)僖王赵妃墓(龙泉驿区)
保护范围:以墓葬封土中心为基点,向西北外延 53 米处,向东南外延 53 米处,向西
南外延 25 米处,向东北外延 2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60 米。
(4)僖王继妃墓(龙泉驿区)
保护范围:以墓葬封土中心为基点,向东北外延 53 米,向西南外延 53 米,向东南外
延 26 米,向西北外延 26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60 米。
(5)黔江悼怀王陵(龙泉驿区)
保护范围:以墓葬封土中心为基点,向东北外延 100 米,向西南外延 100 米,向西
北外延 50 米,向东南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20 米。
(6)成王陵(龙泉驿区)
保护范围:以墓葬封土中心为基点,向北外延 90 米,向南外延 90 米,向西外延
160 米,向东外延 16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20 米。
(7)成王次妃墓(龙泉驿区)
保护范围:以墓葬封土中心为基点,向北外延 47.5 米,向南外延 47.5 米,向西外
延 25 米,向东外延 2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60 米。
(8)惠王陵(龙泉驿区)
保护范围:以墓葬封土中心为基点,主轴方向 180 米,横轴方向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10 米。
(9)半边坟郡王陵(龙泉驿区)
保护范围:以墓葬封土中心为基点,向东北外延 100 米,向西南外延 100 米,向西
北外延 50 米,向东南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20 米。
(10)怀王陵(草皇坟蜀王陵)(锦江区)
保护范围:以墓葬封土中心为基点,南、北各外延 112.5 米,东、西各外延 6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60 米。
2.朱悦熑墓(金牛区)
保护范围:以墓室中轴线为基点,向东、西外延 30 米,向南外延 50 米,北向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十五)洛带会馆群(龙泉驿区)
保护范围:现围墙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十六)北周文王碑(龙泉驿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60 米。
(十七)杨升庵祠及桂湖(新都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和城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十八)宝光寺(新都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十九)寿安陈家大院(温江区)
保护范围:东至陈家大院大门东侧 110 米村道沿线,南、西、北均至围墙外扩 20 米
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东外延 100 米,向南外延 211 米,向西外延
155 米,向北外延 141 米。
(二十)都江堰(都江堰市)
保护范围:百丈堤、鱼嘴、内外金刚堤、飞沙堰、人字堤、宝瓶口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
二王庙、安澜索桥、玉垒关、离堆(含伏龙观)、凤栖窝(卧铁)、斗犀台文物本体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起玉垒(屏)山南山梁与松茂古道交叉处,沿松茂古道东行,至向阳坡
街 27 号东墙向南折至“胜地寻踪”照壁、向东再过灌县城隍庙新山门、向阳坡街 36 号民宅
南墙后,顺小擂鼓坪山脚绕行至玉垒山脚,又沿玉垒山麓绕至金龟山脚,再顺金龟山脚绕至成阿公
路,而后沿成阿公路西侧北行至大弯处下公路,向北直插灵岩沟、溯灵岩沟上行,直至灵岩沟与灵
岩山主峰东南山梁交叉处后,弃沟顺该山梁之山脊线上行至灵岩峰主峰(1432.4),再顺灵
岩 寺 主 峰 西 山 梁 向 下 行 , 过 土 地 岗 ( 1278 ) 、 周 家 山 ( 1204 ) 、 再 过
1111.3、1101.9、1058.0、1053.9、981.9 等山头之山脊连线,直
至百花岭顶。
(二十一)奎光塔(都江堰市)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面围墙外边缘外延 20 米,南、西、北三面围墙外边缘外延 5 米。
(二十二)青城山古建筑群(都江堰市)
保护范围:青城山古建筑群包括天师洞、朝阳洞、真武宫、圆明宫、玉清宫、五洞天及接
仙桥、天然图画、上清宫、山荫亭、凝翠桥 10 处文物点各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各文物点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二十三)玉堂窑址(都江堰市)
保护范围:玉堂窑址 1 号-14 号、17 号窑包以现有各窑包边缘外延 80 米为界;
15 号、16 号窑包以现有窑包边缘外延 50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界北起庙子山山坳,向南延灌溉渠伸至与环山堰交界处;南界东起环山
路与环山堰交界处,向东延伸至 110 米至金井村乡道;西界以环山路东侧为界;北界西起环山
公路与规划市政道路交界处,沿市政道路向东延伸至庙子山山坳。15 号窑包建设控制地带以保
护范围边缘外扩 30 米为界。
(二十四)灵岩寺及千佛塔(都堰市)
保护范围:以文物建筑(点)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现围墙外延 10 米为界。
(二十五)灌口城隍庙(都江堰市)
保护范围:现围墙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二十六)领报修院(彭州市)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二十七)彭州佛塔(彭州市)
1.云居院塔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0 米。
2.镇国寺塔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0 米。
3.正觉寺塔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0 米。
(二十八)什邡堂邛窑遗址(邛崃市)
1.什邡堂邛窑遗址
保护范围:北自 1 号窑包向东北外扩 100 米至现南河南岸沿线;南自 1 号窑包向西
外扩约 220 米至规划道路红线;西自 1 号窑包向西北外扩约 530 米至规划道路红线,即
距 黄 坝 大 桥 中 线 约 500 米 ; 东 自 1 号 窑 包 向 东 外 扩 约 100 米 至 规 划 道 路 红 线 。
16、17 号台地分别自台地边界外扩约 10-20 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南河北岸;南至汪山-彭山-王山山脚一线,即现有规划环山路道路红
线;西至凤凰大桥;东至老南桥一线。面积约 108 万平方米。
2.大渔村邛窑窑址
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包括大渔村遗址已发掘的 1 号窑包及已探明的 2 号窑包、3 号窑址,
分别以三窑包本体为保护范围,面积 4 万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大渔村小学以北 130 米,村庄与农田交界一线;东至大渔村小学东
侧公路一线;南至 1 号窑包保护范围南扩 60 米;西至 2 号窑包包包顶以西约 80 米的道路
一线。
3.瓦窑山邛窑遗址
保护范围:以 1 号窑包本体为保护范围,面积 3.7 万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至 1 号窑包保护范围外扩 40 米,西至 2 号窑包(种鸭场西边
界)外扩 50 米,北至 2 号窑包北面的水渠一线。面积约 26 万平方米。
(二十九)邛崃石塔寺石塔(邛崃市)
保护范围:塔基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三十)邛崃石窟(邛崃市)
1.花置寺石窟
保护范围:东、西分别以石窟两端外延 50 米,北至岩壁顶部外延 10 米,向南外延
20 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西至小柏树水库,西北至石窟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2.磐陀寺石窟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3.石笋山石窟
保护范围:东、西分别以石窟两端外延 60 米,北至崖壁顶部外延 10 米,向南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三十一)罨画池(崇州市)
保护范围:罨画池公园围墙内所有区域。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三十二)瑞光塔(金堂县)
保护范围:塔基占地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从塔基脚起,东、北至 50 米处,西、南至 30 米处。
(三十三)刘氏庄园(大邑县)
保护范围:现围墙外 20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至新公馆东门外 200 米、老公馆(收租院)后门外
100 米,南至外延 30 米,西至安(仁)新(津)公路,北至新公馆围墙外 50 米。
(三十四)新场川王宫(大邑县)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筑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南至新场镇到出江镇公路,北至虎跳河电站堤坝,东至
虎跳河,西至公路外山坡 60 米为界。
(三十五)蒲江石窟(蒲江县)
1.飞仙阁摩崖造像
保护范围:东边以现有飞仙阁入口往北扩展 30 米,南至二郎潭水面为界,西以禽星岩最
西面石刻造像位置再往西延伸 20 米为界,北以大佛坪现有石刻造像位置以北扩展 60 米为边
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外延伸 100 米。
2.龙拖湾摩崖造像
保护范围:庵子岩、龙拖湾、石马庵和土地嘴摩崖造像均以现有文物所在位置本体边缘为
界,向外辐射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三十六)新津观音寺(新津县)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三十七)成都平原史前城址(温江区、崇州市、郫县、新津县、都江堰市)
1.鱼凫村遗址(温江区)
保护范围:城墙所在位置以内区域,以及从城墙外墙脚起东、南、西、北各至 50 米处的
所有面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2.双河、紫竹遗址(崇州市)
保护范围:双河、紫竹两座城址以外城垣连线向四周延伸 50 米(其中双河遗址东城向外
延伸 200 米)内以及城垣连线内的所有面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80 米。
3.紫竹遗址(崇州市)
保护范围:城墙遗址外侧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80 米。
4.古城遗址(郫县)
保护范围:古城遗址以及城墙外沿 50 米内。
建设控制地带:城墙外沿 50 米起至 100 米以内。
5.宝墩遗址(新津县)
保护范围:现状遗址外城墙(壕沟)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现状遗址外城墙(壕沟)外延 500 米范围。
6.芒城遗址(都江堰市)
保护范围:东至东内城墙边缘外扩 90 米;南至南外城墙边缘外扩 80 米;西至西外城
墙边缘外扩 50 米;北至北外城墙边缘外扩 8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东内城墙边缘外扩 210 米的规划道路;西至遗址西侧水渠东堤;南
至南内城墙边缘外扩 230 米的规划道路;北至北内城墙边缘外扩 235 米的规划道路。
二、自贡市
(三十八)西秦会馆(自流井区)
保护范围:西秦会馆公园围墙之内,包括西秦会馆旁边的西秦会所以及会馆背后的部分区
域。
建设控制地带:西南至:以釜河沿岸道路边界为界,东南至:至龙凤山东南侧山麓,东北
至:至龙凤山北侧入口处,西北至:至自贡市电业局西侧道路。
(三十九)自贡桓侯宫(自流井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面积 1,345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中华路边界(含道路),南至解放路,东南以老百货大楼外墙为界,
西至围墙外 40 米(温州商城巷道),东至围墙外 45 米(温州商城 2 号楼)。面积
9,632 平方米。
(四十)张伯卿公馆(贡井区)
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外延伸 5 米。占地面积 1,795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东缘外延 110 米,南至保护范围南缘外延 76 米,西至
保护范围东缘向外延伸 52 米,北至保护范围东缘外延 56 米。面积 2.04 公顷。
(四十一)东源井古盐场(贡井区)
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外延 5 米。面积 5.36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东南至旭水河,西南至 305 省道,西北至城市南、北环路连接线。
面积 36.8 公顷。
(四十二)吉成井盐作坊遗址(大安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范围为界,面积 1.46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北以保护范围外延 33-55 米为界,西至两口塘小区道路边界,东北至
人民路边界,东至人民路临街建筑西 10 米用地边界,东南至小区消防道路边界,南至保护范围
外 30 米梯道边界。面积 3.62 公顷。
(四十三)燊海井(大安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边界,占地面积 6,000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长堰塘小游园,西至后侧至西山公园的公路,北至渣口山,南至新生
小学。
(四十四)荣县大佛(荣县)
保护范围:东至后围墙,南至大佛后山寨子坡水塘南岸,西至现通往菌种场、电瓷厂道路
及龙洞石刻崖壁外延 15 米,北至新建山门。占地面积 5.34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农业技术中心围墙西侧,南至寨子坡水塘南岸外延 150 米,西至现
污水处理厂围墙西侧,北至梧桐水。占地面积 39.47 公顷。
(四十五)吴玉章故居(荣县)
保护范围:东至现通往李子村的道路,南至新修道路紧邻的围墙,西至围墙,北至吴老亲
属墓外围墙。占地面积 4.15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犀牛山自然山体 389.4 高程等高线,南至吴老故居南面自然山体
373.8 高程点,西至蔡家堰河岸,北沿犀牛山自然山体 389.4 高程点至蔡家堰河对岸。
(四十六)荣县镇南塔(荣县)
保护范围:塔基向东 85 米,向南 110 米,向西 75 米,向北 60 米。建设控制
地带:东至保护范围缘河外延伸 25 米,南至保护范围南缘,西至保护范围西 30 米,北至保
护范围北 25 米。
(四十七)富顺文庙(富顺县)
保护范围:东至皂桷巷,西至文庙院墙,南至解放街,北至敬一亭后陡坎所闭合的区域。
建设控制地带:南至沱江北岸,西至西湖东岸和平街,东至粮食局西围墙,北至新生街。
三、泸州市
(四十八)泸州大曲老窖池(江阳区、龙马潭区)
1.营沟头片区窖池群及酿酒作坊(包括:温永盛作坊、春和荣作坊、鼎丰恒作坊、洪兴和
作坊、永兴诚作坊,龙泉洞)
保护范围:东至泸州老窖酒厂内花园东墙角,南至泸州老窖酒厂三组、四组车间墙角,西
至龙泉桥下老窖酒厂围墙,北至三星街。
2.定记作坊
保护范围:以四周围墙为界,东至大慈路 77 号民房,南至莲花池 8 号民房,西至铂金
公馆,北临皂角巷 59 号民房。
3.小市片区窖池群及酿酒作坊(包括:协泰祥、裕厚祥、永生祥作坊,生发荣作坊,鸿盛
祥、富生荣作坊,醇丰远作坊,醉翁洞及纯阳洞)
保护范围:
协泰祥、裕厚祥、永生祥作坊:东至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南至苏家巷 10 号
民房,西至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北至泸高公路。
生发荣作坊:东至什字头 12 号秀山苑小区,南至泸高公路,西至什字头 32 号民房,
北至马鞍山脚。
鸿盛祥、富生荣作坊:东至劳动街 28 号民房,南至保贞观,西至过江楼 6 号民房,北
至什字头 23 号民房。
醇丰远作坊:东至下大街 38 号民房,南至泸高公路,西至下大街 50 号民房,北至马
鞍山脚。
醉翁洞:正门东至新街子 10 号民房,南至泸高公路,西至碧基街 70 号民房,侧门东
至新街子 38 号民房,南至泸高公路,西至新街子 50 号民房。洞全长约 8000 米,占地
面积 3300 平方米。
纯阳洞:东至三华山山体,南至长江,西至三华山山体。洞全长约 4000 米,占地面积
2800 平方米。
4.罗汉片区窖池群及酿酒作坊(包括:泉记、协成、桂花、胜发祥、顺昌祥、大兴和作
坊)
保护范围:
泉记作坊、协成作坊:东至鑫霸公司包装车间,南至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3 万吨酒
库和污水处理站,西至厂区消防通道,北至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基酒库房。
大兴和作坊:东至六九二厂宿舍,南至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酒库,西至泸州老窖酿
酒有限责任公司库房,北至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围墙。
桂花、胜发祥、顺昌祥作坊:东至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包装车间,南至泸州老窖酿
酒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围墙,西至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包装车间和静园,北至泸州老窖酿酒有
限责任公司成品酒库。
(四十九)报恩塔(江阳区)
保护范围:东至塔基外治平寺石梯,西、南、北至塔基外 10 米为界。
(五十)泸县宋墓(泸县)
1.菩桥墓群
保护范围:东至菩桥屋基,西至 60 米田坝公路处,向南外延 60 米至山脚田边(张燕
德宅),向北外延 30 米至山脚村道。
建设控制地带:向东 90 米至菩桥河沟边,向南外延 50 米至张良德宅,西、北与保护
范围重合。
2.长岭埂宋墓群
保护范围:墓群分布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以保护范围外延 60 米至张和军宅为界,东南以保护范围外延
150 米至远大煤矿鼓风机口为界,西南以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为界,西北至鹅儿田边小河沟。
(五十一)罗盘嘴墓群(泸县)
保护范围:墓葬分布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夏大冲,西至松林湾,南至园门寺,西南至桂园山,北至湾房子。
(五十二)泸县龙桥群(泸县)
保护范围:苦桥子桥、旧桥、石鸭滩万寿桥、水口寺桥、仙济桥、江安桥、五子凼桥、栏
湾桥、三元桥、狮洞子桥、梨园桥、金罡桥、龙洞桥、顺对大桥、小龙桥、永济桥、新桥、铁垆滩
桥、济众桥、高桥、高阁桥、万寿桥、杨湾桥、白鹤桥、白鹤村观音桥、白思桥、薄刀桥、双龙桥、
子母桥、翘墩桥、玉带桥、墩河桥、狮子桥、母猪桥、福水桥、观音桥、蜘蛛桥、龙凤桥、桂花坝
桥、保寿桥、如此桥、龙岩新桥、风水桥、金龙桥、鸿雁桥、龙灯桥等文物点占地范围分别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五十三)龙脑桥(泸县)
保护范围:北至松林山北坡,南至下湾坝,东至后边湾屋基西侧,西至岩洞山西坡。占地
面积 36.48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张冲山北坡,南至九曲河水竹村段南岸线,东至九曲河河坝头段东岸
线,西至 321 国道东侧红线。占地面积 49.23 公顷。
(五十四)泸县屈氏庄园(泸县)
保护范围:东至大门外 8 米,北至围墙外 25 米(土坡地与水田交界处),西至围墙外
150 米坟山西侧边,南至围墙外 8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以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至喻培生房屋北侧水田边,北以保护范围外延
150 米至屈义帮凤凰山屋基为界,西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南至保护范围外 60 米王应田屋
基处。
(五十五)玉蟾山摩崖造像(泸县)
保护范围:东至古玉蟾关外延 25 米处,南至金鳌峰崖壁外延 175 米处,西至金鳌峰
崖壁外延 150 米处,北至省用材林研究所办公室前操场边。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五十六)神臂城遗址(合江县)
1.东门及城墙
保护范围:东门东、西两侧城墙外延 20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2.神臂门
保护范围:城门四周外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3.钟鼓楼遗址
保护范围:遗址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4.一字城
保护范围:南至长江,东、西、北三面分别以一字城外延 50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5.护城石垣
保护范围:以护城石垣两侧外延 20 米、两端以炮台外延 20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6.炮台遗址
保护范围:南至炮台石坎外 20 米,北至炮台石坎上 10 米,东、西以以炮台石坎外
5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7.刘整降元和许彪孙托孤摩崖石刻
保护范围:西至石刻外 1 米为界,东、北、南分别以石刻外 5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8.较场坝大土地石刻
保护范围:以石刻石龛外延 5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9.岩弯石刻人像
保护范围:西至石刻外缘 20 米,东、南、北分别以石刻外缘 5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10.蛇盘乌龟石刻
保护范围:石刻分布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五十七)合江崖墓群(合江县)
保护范围:密溪芭蕉湾、虎头佛子岩、榕右鱼天堂、福宝高村、自怀梭滩石、大耳朵、大
路边、黄溪侯五嘴、观音岩、蒋湾和幸福、魏家祠狮子山、渔链子、洞溪等墓葬分布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五十八)尧坝镇古建筑群(合江县)
保护范围:南以“进士牌坊”外延 30 米为界,北至捡石山下山岔路口,东、西以现建筑
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五十九)春秋祠(叙永县)
保护范围:春秋祠围墙为界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六十)清凉洞摩崖造像(叙永县)
保护范围:以摩崖造像分布范围为界,向东外延 100 米,向西外延 110 米,向南外
延 80 米,向北外延 6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300 米。
(六十一)古蔺县红军四渡赤水战役遗址(古蔺县)
1.太平镇红军驻地
保护范围:东至太平粮站家属房及太平小学西面围墙,南至老酒厂熊洪昌住宅,北至顺河
街胡劲华住宅,西至顺河街牌坊口。占地面积约 10 公顷。
2.太平渡渡口
保护范围:东至袁代敏住宅,南至蔺郎公路,西至江自香住宅,北至老鹰石。东西长
100 米,南北宽 70 米,占地面积约 7,000 平方米。
3.二郎红军街
保护范围:东起铜锣湾,西至蔺郎公路,红军街南、北两侧各外延 30 米。东西长
450 米,南北宽 90 米,占地面积约 4.05 公顷。
4.二郎滩渡口
保护范围:东至二郎大桥,南至蔺郎公路,西至污水处理厂,北为赤水河。东西长 40 米,
南北宽 30 米,占地面积约 1,200 平方米。
5.双沙毛泽东及总司令部驻地旧址
保护范围:
毛泽东驻地旧址:东至旧址外 5 米唐树林住宅,南以旧址外 10 米双沙镇政府外围墙为
界,西至旧址外 12 米老卫生院,北至旧址外 17 米双沙中学教师宿舍。东西长 33 米,南
北宽 35 米,占地面积 1,155 平方米。
总司令部驻地旧址:东至旧址外 30 米老年门球场东外围墙,南至旧址外 15 米大田水
渠,西至旧址外 1 米双沙镇政府大楼,北以旧址外 8 米徐光利宅为界。东西长 46 米,南北宽
30 米,面积 1,380 平方米。
6.观文云庄四渡赤水战斗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包包上,南至鱼塘湾三岔路岔点,西至战场遗址外 50 米至桥田,北至战
场遗址外 15 米(至回龙村五社与六社乡村公路转弯处段)。东西长 400 米,南北宽 215
米,面积约 8.6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南以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为界,北至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7.镇龙山奔袭战战场遗址
保护范围:东以现龙山镇政府建筑外 1.5 公里至原拖拉机站,南至龙山小学,西至龙山
街场口,北至现龙山镇政府 800 米至云盘山湾子头。东西长 2,300 米,南北宽 900 米,
占地面积约 207 公顷。
8.鱼化红军村
保护范围:
毛泽东同志驻地旧址:建筑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为界。
总司令部及军事法庭驻地旧址:以总司令部及军事法庭驻地旧址外延 50 米为界。
红一、五军团司令部驻地旧址:建筑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
9.金星乡岭上红军驻地旧址
保护范围:东南至旧址外 19 米毕比寨环山乡村公路,西北以旧址外 30 米为界,东北
以旧址外 20 米为界,西南以旧址外 45 米为界。西南至东北长 85 米,西北至东南宽 70
米,面积 5,950 平方米。
10.东新乡正峰寺红军驻地旧址
保护范围:旧址四周外延 20 米。南北长 59 米,东西宽 52 米。面积 3,068 平
方米。
11.土城乡改路沟红军驻地旧址
保护范围:东至旧址外 25 米王学军住宅,南至旧址外 12 米台桑公路,西至旧址坝子
边缘外 20 米,北至旧址外 20 米。南北长 62 米,东西宽 58 米,面积 3,596 平方
米。
四、德阳市
(六十二)德阳文庙(德阳市)

保护范围:东至:现文庙茶园、染云轩东围墙外,西至:现后花园以及文庙办公区西侧围
墙外,南至:万仞宫墙南 25 米,北至:后花园现北侧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文庙街路西侧,西至:南街路东侧,南至:长江西路北侧,北至:
城隍庙街南。
(六十三)龙护舍利塔(旌阳区)
保护范围:东至塔基东缘外延 9 米(三孝园东围墙),南至老德绵公路,西至塔基西缘外
延 10 米(西围墙),北至塔基北缘外延 10 米(北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5 米,向南外延 10 米,向西外延 50 米,向北
外延 50 米。
(六十四)广汉三星堆遗址(广汉市)
保护范围:重点保护范围以三星堆古城为中心区域,东界:北起三星堆大道西端出口,向
南经南兴镇真武村林家院子、回龙村杨家院子、至回龙村土地堂以东止;南界:东起回龙村土地堂
以东,向西经大治桥、杨家院子、王家院子、至南兴镇石林村肖家院子东侧鱼塘止;西界:南起南
兴镇石林村肖家院子东侧鱼塘,向北经文家院子、三星镇仁胜村张家坟园,北至三星镇仁胜村东圣
寺鸭子河南岸河堤堤脚止;北界:西起三星镇仁胜村东圣寺鸭子河南岸,向东沿鸭子河南岸河堤堤
脚至西泉坎台地北缘,再向东经西泉坎以东鸭子河台地边缘,东至三星堆大道西端出口止。面积
600 公顷;一般文物保护区东界和重点保护区东界重合,南界从重点保护区向南扩 400 米,
西界从重点保护区向西扩 1000 米,北界从重点保护区向北扩 400 米,面积 600 公顷。
以上总面积 1200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三星堆遗址建设控制地带面积 8 平方公里。以一般保护区外界为起点。东
界:南端向东扩 900 米,北端向东扩 400 米;南界:以一般保护区外界为起点向南扩
1000 米;西界:南起石林村王家么店子以南,向北经三百块、许家院子、陈家院子、庄家院
子、罗家院子与汤家院子之间,再经黑漆龙门、谢家院子,北至白马寺马牧河南岸止;北界:西起
白马寺马牧河南岸,向东经鸭子河南岸,在倒流堰以北与一般保护范围北界重合。
(六十五)龙居寺中殿(广汉市)
保护范围:以中殿台基为基线,向东外延 4 米,向南外延 33 米,向西外延 4 米,向
北外延 2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围墙外延 20 米,山门南缘外延 20 米,西围墙外延 20 米,大雄
宝殿北缘外延 20 米。
(六十六)雒城遗址(广汉市)
1.雒城城墙遗址房湖公园段
保护范围:东至城南综合楼西侧,南至房湖公园南围墙外延 5 米,西至雒城门楼外延 5
米,北至房湖公园北围墙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2.雒城城墙遗址导航台段
保护范围:以导航台围墙为界,四周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3.雒城城墙遗址广汉宾馆段
保护范围:东至广汉宾馆东大门外 5 米;南至广汉宾馆宿舍楼外 5 米;西至广汉宾馆西
大门外 5 米;北至广汉宾馆北大门外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六十七)慧剑寺(什邡市)
保护范围:东至东厢房台基东缘外延 15 米;南至觉皇殿台基南缘外延 25 米;西至西
厢房台基西缘外延 15 米;北至藏经阁台基北缘外延 2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六十八)剑南春酒坊遗址(绵竹市)
保护范围:东至剑南老街东侧入口牌坊,南至王麻巷,西至关帝庙西侧围墙,北至遗址区展
示馆北缘外延 1 米。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春溢街与明阳街交点五路口,南至三星街,西至南西路,东至剑南春
老街东侧入口牌坊。
(六十九)中江北塔(中江县)
保护范围:以塔基为基线,向东、西外延 100 米,向南外延 50 米,向北外延
1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七十)塔梁子崖墓群(中江县)
保护范围:东至大梁子顶点顺山脊经塔梁子顶顺山脊向下延伸至山脚一线(385.00
等高线),南至塔梁子山脚一线(385.00 等高线),西至老寨子顶点顺山脊向下至山脚一线
(385.00 等高线),北至老寨子顶和大梁子顶点连线。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东、西、南缘各外延 50 米,北与保护范围北缘重合。
(七十一)庞统祠墓(罗江县)
1.庞统祠墓
保护范围:东至东围墙,南至南关楼南缘外延 5 米,西至西围墙,北至北关楼北缘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凤雏湖西岸,南至王家坪垭口,西至保护范围西缘外延 50 米,北至
金家梁子垭口。
2.点将台
保护范围:东、南、北至山脚外延 10 米,西至旅游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东、南、西、北缘各外延 50 米。
3.庞统血坟
保护范围:墓基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东、南、西、北缘各外延 10 米。
4.古驿道
保护范围:北起五丁谷广场、南至王家坪垭口古驿道游道路基两侧各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古驿道游道路基两侧各外延 10 米。
五、绵阳市
(七十二)河边九龙山崖墓群(涪城区)
保护范围:北至九龙山公墓堡坎,南至玉皇庙村 7 组上屋基、大捂窑山下龙西堰,西
50 米至大捂窑东南坡,东至项家庙村九龙山脚。
(七十三)平阳府君阙(游仙区)
保护范围:以阙外缘为基线,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整个绵阳科技馆广场。
(七十四)鱼泉寺(游仙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为基线外延,向东 350 米至和尚堰公路交界处,向南 350 米至
转弯地中心,向西 350 米至井儿湾,向西 350 米至二道坪。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边界外延,东 150 米至白鹤头,南 150 米至雨塘碑,
西 150 米至自来水塔,北 150 米至鱼泉村 4 组老湾堰脚下。
(七十五)马鞍寺(游仙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为基线向东外延 50 米至刘家镇原敬老院,向南外延 100 米至敬
老院新区边界,向西外延 100 米至三社地界,向北外延 100 米至马鞍寺后山武引引水渠。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东外延 100 米至通 3 社水泥路,向南外延
100 米至敬老院大方田,向西外延 100 米至堰塘西埂,向北外延 200 米至刘柏路。
(七十六)碧水寺摩崖造像(游仙区)
保护范围:东至绵山路、桑林路,西至涪江,南至东方红大桥,北至开元电厂。
(七十七)云岩寺(江油市)
保护范围:东从索道上站房岩头脚下,沿城墙岩,经前寨门至黑风槽浸水凸,以城墙岩为
界,北从风吹梁岩嘴 7、8、9、10 号界桩过磨弯至阴卡石岩脚下,西从阴卡石到柱头石以西
岩脚经白鹤凸到麻和尚坟弯的岩脚下至小石凸、水井、再沿大水沟至笋子石,南从笋子石往南,沿
大水沟东侧软梁、小槽口、桐子林口、顺岩脚经大槽口至浸水凸南岩脚。东北以驼峰叠翠开始,向
南延窦圌山第二层山崖包括前寨门经飞仙亭至百味皇陵广场,向东北经观峰坪、塔儿坟、攀岩场至
驼峰叠翠止。
(七十八)青林口古建筑群(江油市)
保护范围:东至红军桥头胡显清家,西至文昌宫大门外右侧杨全旭家、左侧陈文进家,南
至红军桥正对面谌登义家,北至粤闽会馆、古戏台北侧李俊云家。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至半边街场尾,西至文昌宫场尾,南至红军桥正对街
坊,北至青林口场北入口,包括河对岸黄公祠、松林桥遗址、桥亭的占地范围。
(七十九)老君山硝洞遗址(江油市)
保护范围:东至老君寺——灵官楼——瓦窑坪一线,南至明月洞——高官洞—
—犀牛洞——犀牛耕一线,西至焊炉坪——藏王寨一线,北至梨树坪以南。
(八十)开禧寺(安县)
保护范围:现有围墙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至排洪沟外沟壁,西南至开禧村村道停车场边沿外延 100 米(即曾
兴贵养牛场),东北至人民渠向天包梁子外延 200 米,西北以开禧寺围墙外延 50 米。
(八十一)七曲山大庙(梓潼县)
保护范围:东以 750m 等高线、800m 等高线、108 国道往东 40m 为界
南以 575m 等高线为界,西以 575m 等高线、108 国道往西 60m 为界,至
108 国道复线处以 108 国道复线外侧为界,北以 775m 等高线及其延伸的山脊线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以 675m 等高线为界,南侧以博物馆以南道路及其延长线为界,西
以潼江堤外脚线、望水亭前山脊线、750m 等高线为界,北以保护范围北侧界线的延长线为界。
(八十二)李业阙(梓潼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6.6 米至任子群家后檐沟(西侧),向西外延 7.9 米至
梓潼县造纸厂围墙,向东外延 17.4 米至梓潼县造纸厂生活用房沿沟(北侧),向北外延 16
米至梓潼县造纸厂水沟(南侧)。
(八十三)卧龙山千佛岩石窟(梓潼县)
保护范围:以千佛石窟为中心,东至陈元玉屋后长地外地盖顺庙门地——碓窝地——
白家垭口一线,北至白家垭口——金谷包梁心一线,西至金谷包梁心——卧龙山梁心山嘴一
线,南至卧龙山南嘴——宋家坟前地岩——松树嘴地地角岩——陈元玉屋后北角一线。包
含饮马池、感应塘,总面积 6.3 公顷。
(八十四)平武报恩寺(平武县)
保护范围:东至解放路西侧,南至现状报恩寺南侧红墙,并向东延伸与解放路相交,西至
东风路东侧,北至现状报恩寺北侧红墙,并向东延伸与解放路相交。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解放路东段东侧向东外延 40 米,北至平江公路北侧,西至文庙街东
侧,南至解放路西段北侧。
(八十五)永平堡古城(北川县)
保护范围:以古城墙四方外侧向外延伸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
上城址:上至高城址山顶,下至小园河,左至以古城墙外侧延伸 100 米,右至以古城墙外
侧延伸 100 米。
中城址:上至银凤山,左至以古城墙外侧延伸 100 米。
下城址:下至银凤山,右至以古城墙外侧延伸 100 米。
(八十六)潼川古城墙(三台县)
保护范围:城墙两侧外延 10—15 米,西至县烟草公司外现存墙体末端,东至三台中
学后操场现存墙体末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八十七)云台观(三台县)
保护范围:玉带桥至云台胜境牌坊段,以朝山路为中心两侧 20 米为界,云台胜境至云台
观古建筑正门段,以两侧 100 米为界,云台观古建筑以围墙外延 50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八十八)尊胜寺(三台县)
保护范围:东至关圣殿滴水外 17 米,西至藏经阁滴水到水沟 6 米,南至大雄定殿滴水
外 10 米,北至大雄宝殿滴水外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东至争胜乡敬老院操场,西至尊胜寺自种地,南至
敬老院外水沟,北至青皮村六组耕地。
(八十九)郪江崖墓群(三台县)
保护范围:东至建中乡朝凤村和西丰村办事处快活村连界,南至郪江河心为界,西至石亭
办事处窄柏村和安居镇东狱村边界,北与安居镇云台村 2 社、5 社、庙子沟村 1 社、3 社连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抵郪江镇玉江村的斗山山脚,南抵郪江河心,西抵石亭办事处窄柏村和
安居镇东狱村,北抵安居镇的云台村 2 社、5 社和庙子沟村的 1 社、3 社。
六、广元市
(九十)皇泽寺摩崖造像(广元市)
保护范围 1:乌龙山东侧崖体边缘,至景区内第二层台地东侧边缘,南至现状入口大门北
侧,北至现北区红军陈列室北侧。
保护范围 2:以现状红军石刻标语碑林展厅为中心,南北 36 米,东西 22 米。
建设控制地带:西侧以乌龙山的南北向山脊沿线为界,经过电视塔(590.55)、武-
1(549.60)、武-2(553.83)、武-3(572.03)诸基准点,东侧以嘉陵江
西岸为界,南侧以广旺铁路桥延长线为界,北侧以则天大道至吴家沟处的涵洞桥(北端)以北
30 米一线为界。
(九十一)广元千佛崖摩崖造像(广元市)
1.广元千佛崖摩崖造像
保护范围:从千佛崖摩崖造像中心区起,东至岩背外扩 150 米为界,南至易地湾为界,
西至嘉陵江江边为界,北在重点保护区基础上外扩 200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从千佛崖摩崖造像中心区起,东至岩背东电视塔为界,南至易地湾南
100 米为界,西至嘉陵江西岸西侧的河滩地为界,北至加油站为界。
2.观音岩石窟(利州区)
保护范围:东至摩崖造像标志处外延 80 米;南至嘉陵江河滩;西至看管房外延 160
米;北至造像岩面顶边沿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东、南、北外延 30 米,西外延 600 米。
(九十二)剑门蜀道遗址·明月峡古栈道遗址(朝天区)
保护范围:东至朝天关关口(含古今牛驿道、朝天关);南至常家沟;西至宝成线路基;北至
明月峡地名碑北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朝天关关口东 500 米;南至常家沟以原 108 线为中心,向东延
500 米处,向西延至嘉陵江;西至火焰山山顶;北以明月峡地名碑往北 200 米,以原
108 线为中心,向东至朝天岭外延 500 米,向西延至嘉陵江。
(九十三)觉苑寺(剑阁县)
保护范围:东至武连镇新街房后小路接居民贾玉华房后;南至水沟接民民拜大关房后、仇
世珍房后、接武连至肖家河小路、接武连至新华村公路;西至观音田、罗汉田、埝塘埂接武连至新
华村公路;北至武连镇新街;南至武连新华村公路外延侧。
(九十四)鹤鸣山道教石窟寺及石刻(剑阁县)
保护范围:北至 1 号龛外延 20 米,南至城东村民朱述珍、达福常包产地,东至造像及
石刻岩壁外延 5 米,西以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剑州白塔外延 100 米,南至围墙,东至鹤鸣山山脊往东 100 米,
西至鹤鸣山树林陡坡下岩底外延 5 米。面积 5500 平方米。
(九十五)青川郝家坪战国墓群(青川县)
保护范围:东至文物保护标志碑处,西至乔庄中学宿舍楼东侧 1 米围墙处,南至乔庄中学
教学楼北侧 1 米围墙处,北至双坟梁环山路南侧路基,面积 27,600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0 米。
七、遂宁市
(九十六)广德寺(船山区)
保护范围:东以庙前广场牌坊为界,南以戒堂和玉佛殿南侧围墙为界,西以佛顶阁西侧围
墙为界,北以Ⅱ号厢房北侧围墙为界,占地面积为 3.3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分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和Ⅱ类建设控制地带两类。Ⅰ类建设控制地带:东以魔
芋坡山脊线为界,南以广积堰南侧河岸为界,西以卧龙山山体 330 高程线为界,北以环绕卧龙
湖 330 高程线为界,占地面积为 65.8 公顷,Ⅱ类建设控制地带:东以庙前广场东侧道路
为界,南以戒堂和玉佛殿南侧围墙向外延伸 45 米为界,西以佛顶阁西侧围墙为界,北以卧龙湖
湖坝为界,占地面积为 12.6 公顷。
(九十七)鹫峰寺塔(蓬溪县)
保护范围:东至塔基移动 16.2 米,及沿蓬溪人民医院现有道路西边线为界,南至塔基
以南 60 米,及以塔正南第一幢建筑北边线往北扩 10 米为界,西至现塔基以西 70 米,及
现白塔街西段为界,北至现有蓬溪白塔街道道路红线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蓬溪人民医院现有用地东边界,南以蓬溪人民医院外科楼西南方的住
宅楼南边线为界,西至蓬溪县林业局北边临街建筑物最西处为界,北至西河街南边线为界。
(九十八)宝梵寺(蓬溪县)
保护范围:东以东厢房台基外缘为基线外延 150 米,南以山门台基外缘为基线外延
150 米,西以西厢房台基外缘为基线外延 150 米,北以观音殿台基外缘为基线外延 1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0 米。
(九十九)蓬溪奎塔(蓬溪县)
保护范围:以塔基外缘为基线向四周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南、西外延 50 米,向北外延 160 米。
(一零零)高峰山古建筑群(蓬溪县)
保护范围:以高峰山古建筑群主庙台基外缘为基线,向东外延 650 米至东寨门,向南外
延 110 米至南寨门,向西外延 200 米至西寨门,向北外延 150 米至北寨门。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零一)慧严寺大殿(蓬溪县)
保护范围:以大殿台基外缘为基线向四周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一零二)陈子昂读书台(射洪县)
保护范围:东至以金华山景区道路和读书台遗址外游览小道的交接处,南至金华山景区道
路,西至霞飞亭外的道路,北至读书台遗址外北边的游览小道。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东至纯阳阁西侧的金华山山坳,向南至绵渝公路,向
西至老绵渝公路和后山门交界处,向北至涪江边。
(一零三)饶益寺(射洪县)
保护范围:东至山门滴水以东 10 米至坡脚,西至观音殿后檐滴水以西 50 米,南至罗
汉堂以南 50 米,北至顺山公路以北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至大佛路西侧 2 米,向西至山坡顶外延 3 米,向南外
延 50 米,向北外延 50 米。
(一零四)卓筒井(大英县)
1.大顺灶(包括晒水坝)
保护范围:东以大英至花碑湾村公路边沟为界,南邻大英至花碑湾村小公路,西前方靠莫
辉之住房以盐厂墙外 1 米处为界,后方以晒水坝边沟外 2.5 米处为界,北以晒水坝沟外 11
米处为界。
2.十八眼卓筒井
保护范围:以每口井井口为中心外延 4 米。面积 3,859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关昌村、青木村、快活林村村界向四周各延伸 200 米。
八、内江市
(一零五)内江圣水寺(市中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山门外延 77 米至滨江路沿,南至祖师殿外墙外延 20 米处,西至
圆觉楼外墙外延 20 米处,北至沿铁路医院、原武警楼崖壁一线至滨江路。
(一零六)翔龙山摩崖造像(市中区)
保护范围:东至人防工事,南至翔龙山崖壁,西至第 1 号造像围墙,北至现堡坎、围栏。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新华路内侧,南至翔龙山崖壁,西至翔龙路内侧,北至新华路内侧。
(一零七)顺河崖墓群(东兴区)
保护范围:东至观音村 3 社村委会,南至顺河到平坦公路内侧,西至观音村 3 社观音湖
东侧,北至观音村 3 社村民赖理杨柴山地。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零八)资中文庙、武庙(资中县)
保护范围:东至武庙广场东边界,沿武庙宫墙外 10 米,延伸至文庙街东侧民居建筑红线,
南至武庙广场南端,延文庙街东侧道路红线至文庙街西侧民居,距万仞宫墙 80 米处,西至文庙
西宫墙外延 20-30 米处,北至文庙北宫墙外侧道路延伸至崇圣祠东侧民居建筑红线,并穿过
文庙街至水田边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武庙广场至重龙山道路(包括紧挨武庙的印刷厂部分厂区),延伸至
现水田边界,南至环城公路北侧道路,西至规划的轻机厂至老干部宿舍的道路,延伸至文庙后山,
北至文庙后山体等高线起(距文庙宫墙北侧 40-60 米),延伸至文庙街和状元街路口,并向
东至新规划的重龙广场。
(一零九)盐神庙(资中县)
保护范围:东至正殿后 20 米小路,南至塔水桥河边 15 米,西至子来桥石刻,北至相
连公房最后一排外墙。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外墙墙基外延 56 米至公路边沿,南至外墙墙基外延 18 米至河边,
西至大门墙基外延 18 米至河边,北至风火墙墙基外延 97 米至梯子堡坎。
(一一零)隆昌石牌坊(隆昌县)
1.郭陈氏节孝坊
保护范围:以牌坊基础为界,向东外延 9 米,向南外延 13—20 米,含东南面民居,
向西外延 12.5 米,向北外延 24 米,含西北面民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51 米,向南外延 52 米,向西外延 50 米,向北
外延 52 米。
2.禹王宫山门坊
保护范围:以牌坊基础为界,向东外延 15 米,向南外延 6 米至山门梯步,向西外延
12 米,向北外延 7 米至隆昌二中教学楼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44.5 米,向南外延 36-41 米,向西外延 41
米,向北外延 6.6 米。
3.北关石牌坊群
保护范围:东至以 06 号石牌坊基础为界,向东外延 8 米至东入口,南至以古驿道南侧
为界,向南外延 3.5—10.5 米不等至新建栖留所,西至锄莠安良石碑以西约 10 米至新
建牛树梅官邸,北至以古驿道北侧为界,向北外延 3.5—10.5 米不等至新建商铺。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38—75 米,向南外延 115 米,向西外延 62
—75 米(含牛树梅官邸),向北外延 100 米。
4.南关石牌坊群
保护范围:东至以古驿道东侧为界,外延 2.5—7.5 米至新建商铺,南至以牌坊基础
为界,向南外延 21.5 米,西至以古驿道西侧为界,向外延伸 2.5—5 米至新建商铺,北
至以牌坊基础为界,向北外延 7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32—68 米(包含新建商铺),向南外延 93 米
(含入口处停车场),向西外延 57—70 米(包含新建商铺),向北外延 90 米。
5.郭王氏功德坊
保护范围:以牌坊基础为界,向东外延 3 米,向南外延 7 米,向西外延 5 米,至民居
外墙,向北外延 4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白塔、碑刻、云峰关、13 号牌坊东面保护范围外缘向东外延 9—
39 米,南至 13 号牌坊南面保护范围外缘向南外延 28 米,西至白塔、碑刻、云峰关、13
号牌坊西面保护范围外缘向西外延 7—42 米,北至白塔北面保护范围外延向北外延 29 米。
6.响石牌坊群
保护范围:以牌坊基础为界,东、西外延 5 米,以古驿道南、北侧为界向南、北外延 2-
5 米不等至新建商铺。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65-75 米,向南外延 12-17 米(含商铺),
向西外延伸 22-44 米,向北外延 25 米(含商铺)。
7.斗拱式山门坊
保护范围:以牌坊基础为界,向东外延 19 米,向南外延 25 米,向西外延 32 米,
向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78 米,向南外延 48 米,东南面含夯土民居和寺庙,
向西外延 42 米,向北外延 35 米。
8.嵌瓷观赏坊
保护范围:以牌坊基础为界,向东外延 20 米,向南外延 8 米至竹林,向西外延 16
米,包含彭氏古民居,向北外延 7.2 米至彭氏古民居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45—50 米,向南外延 35 米,向西外延 5—
10 米,西北、东北向外延 30—45 米。
九、乐山市
(一一一)乐山大佛(市中区)
1.乐山大佛
保护范围:北至乐山大佛景区北门,西至凌云山临江摩崖造像、乐山大佛沿江山体外延
30 米边界处,南至下观音寺南侧山脚,东至灵宝塔停车场东缘、凌云寺藏经楼东侧陡坎、下观
音寺东侧山脚连线。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城南旅游二号码头南端到岷江对岸观佛楼南侧连线,西至岷江西岸与
凤洲岛东侧边界,南至拥翠楼与祝融峰和兑悦峰山脚连线,东至城南干道西侧、乐山大佛景区东门、
就日峰西侧山脚连线。
2.灵宝塔
保护范围:以灵宝峰山脚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城南旅游二号码头南端到岷江对岸观佛楼南侧连线,西至岷江西岸与
凤洲岛东侧边界,南至拥翠楼与祝融峰和兑悦峰山脚连线,东至城南干道西侧、乐山大佛景区东门、
就日峰西侧山脚连线。
(一一二)麻浩崖墓(市中区)
保护范围:东至虎头湾东侧山脊,西至大地湾西侧山脊,北至山脊分水岭,南至麻浩渔村
北侧、麻浩博物馆、大地湾与大湾嘴山脚连线。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凌云路路东,西至麻浩河西岸,北至乐山大佛景区南门与花湖湾北侧
陡坎,南至大湾嘴南侧入口处水域。
(一一三)离堆(市中区)
保护范围:以乌尤山山脚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乌尤山山脚东侧外延 10 米;北至乌尤山北侧处延 30 米;西至岷
江西岸与凤洲岛西侧、杜家场南侧连线;南至乌尤山对岸,跨岷江绕麻浩河至乌尤大桥。
(一一四)郭沫若故居(沙湾区)
保护范围:
南起故居南侧道路边界线,西至故居西侧道路边界线,北至故居北侧院墙并向东延伸,东
至故居东侧道路边界线的围合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北起绥山西路道路边界,东至故居东侧商业街道路边界,南至玉溪街北侧道路边界,西至
德胜钢铁厂东侧外墙的围合范围。
(一一五)大庙飞来殿(峨眉山市)
保护范围:东至以距山门东侧 30 米为界,南至以距飞来殿南侧 55 米为界,西至以距
西坡寺西侧 20 米为界,北至以距飞来殿北侧 35 米为界。占地面积 2.047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陶瓷厂东侧乡道,南至虎头山山脚,西至距西坡寺西侧水平距离
100 米处,北至距飞来殿北侧水平距离 150 米处。占地面积 10.916 公顷。
(一一六)峨眉山古建筑群(峨眉山市)
1.报国寺
保护范围:以建筑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圣积铜钟
保护范围:钟亭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2.伏虎寺
保护范围:以建筑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3.清音阁
保护范围:建筑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4.洪椿坪
保护范围:以建筑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5.万年寺
保护范围:东至万年寺东侧山门,南至大雄宝殿南道路南侧、行愿楼南墙及法物流通处南
墙,西至围墙,北至大雄宝殿北僧舍北墙、般若堂北墙及贝叶楼北墙。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万年管理处以东 100 米,南至万年寺南侧院墙以南 100 米,西
至万年寺西侧院墙以西 100 米,北至万年寺北侧院墙以北 200 米。
6.慈圣庵
保护范围:以占地范围为界。
建控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一一七)犍为文庙(犍为县)
保护范围:东至文庙焕文街边缘外延 15 米,西至文庙西裙房边缘外延 15 米,南至文
庙万仞宫墙边缘外延 15 米,北至文庙启圣宫边缘外延 15 米。奎阁四周外延 15 米,节孝
总坊四周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奎阁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节孝总坊保护范围外
延 15 米。
(一一八)三江白塔(井研县)
保护范围:建筑围墙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东、西至三江镇社区居民房,南至三江镇公路,北
至三江天然气输气站。
(一一九)杨公阙(夹江县)
保护范围:以双阙神道中轴线为界,向东、西两侧外延 20 米,向北外延 25 米,向南
外延 42 米。占地面积约 2680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西、北外延 100 米,南至响堂坝民居聚落区村道北侧。
占地面积约 9.19 公顷。
(一二零)千佛岩石窟(夹江县)
保护范围:东至千佛胜景牌坊,西至天生桥,北至 1 号龛所在岩体向北外延 30 米、濯
缨堤向北外延 35 米,南至青衣江河岸。占地面积约 2.72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停车场东界,南至依凤山北坡海拔 550 米以下,西至手工造纸博物
馆西侧围墙,北至距大观山公路南侧 10 米为界。占地面积约 127.24 公顷。
十、南充市
(一二一)张澜旧居(顺庆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13 米,向西外延 14 米,向南外延 8 米,向北外延 9
米。
(一二二)无量宝塔(高坪区)
保护范围:塔基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0 米。
(一二三)张桓侯祠(阆中市)
保护范围:东至与聊园交界处,南至西街,西、北以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侧以聊园与铁五显街和民居相邻的围墙为界,南至距大门 30 米外原绸
厂印染车间为界,西、北各以围墙外延 50 米为界。
(一二四)阆中永安寺(阆中市)
保护范围:南至山门以南 40 米操场边沿线为界,北至大殿后檐墙基以北 30 米为界,
东、西各按自然台地坡脚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西以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为界,北面至斜坡下响滩子河为界。

(一二五)五龙庙文昌阁(阆中市)
保护范围:前(南)至庙前旗杆广场台地边沿为界,北至文昌阁后檐挡土墙为界,东、西
以文昌阁及原建筑遗址向外延伸 5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至 180 米外山垭口,南至山脊下公路,西至
100 米外尖角地小水沟,北至文昌阁后老龙头山顶。
(一二六)玉台山石塔(阆中市)
保护范围:东、西各以塔基外延 50 米为界,南至石塔所在台地边沿,北至石塔北侧上层
台地边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至滕王阁景区公路,南至石塔下层台地边沿外景区公
路,西至石塔所在台地边沿,北至石塔上层台地内侧坡脚。
(一二七)阆中观音寺(阆中市)
保护范围:南至公园路街,北至醋厂老作坊,东至万吨车间墙基,西至厂区大道西侧花池。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南外延 30 米,东、西、北各外延 50 米。
(一二八)巴巴寺(阆中市)
保护范围:东、南侧以大门外蟠龙路(省道 302 线)为界,西、北至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以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为界,西、北以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为界。
(一二九)川北道贡院(阆中市)
保护范围:南面至学道街,东、西、北各以建筑滴水为界。
(一三零)大象山摩崖造像(阆中市)
保护范围:西至造像前台地外斜坡下脚,东至造像岩壁上台地内壁,南至大佛寺景区入口
大门,北至宋代摩崖石刻经幢以北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三一)醴峰观(南部县)
保护范围:东以正殿外延 10 米至铜锣山崖为界,西以正殿外延 10 米至公路外侧为界,
南以拜殿外延 100 米至戏台为界,北以正殿外延 50 米至大铜锣山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至铜锣山崖,向西外延 30 米,南外延 300 米,北外延
600 米(含大、小铜锣山、古寨)。
(一三二)禹迹山摩崖造像 (南部县)
保护范围:东至双寨门(东寨门),南至鸡公岭,西至飞来石,北至禹迹石。
建设控制地带:大致为禹迹山的整个山体。
(一三三)西充文庙(西充县)
保护范围:文庙建筑围墙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20 米,向西外延 50 米,向南外延 30 米,向北
外延 50 米。
(一三四)朱德故居(仪陇县、泸州市江阳区)
1.朱德故居(仪陇县)
保护范围:东至琳琅井方向 80 米,南至四方田方向 170 米,西至嘉陵桑方向
130 米,北至公路方向 4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至代维房屋方向 155 米,南至四方田方向 410
米,西至嘉陵桑方向 200 米,北至公路关刀山方向 80 米。
2.朱德诞生地(仪陇县)
保护范围:东至山包转弯方向 100 米,南至琳琅湖方向 150 米,西至转弯方向
100 米,北至琳琅山方向 6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至村委会方向 150 米,南至琳琅湖方向 150 米,
西至庄园农家乐方向 120 米,北至琳琅山方向 200 米。
3.况场朱德旧居(泸州市江阳区)
保护范围:东至旧居山墙外延 5 米,南至院墙外延 5 米,西至院墙外延 8 米,北至山
墙外延至宜民古街。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北至德政界道路西侧,东南至中大街道路北侧,西南
至友谊街东侧,西北至宜民街道路南侧。
(一三五)丁氏庄园(仪陇县)
保护范围:东至停车场方向 40 米,南向 100 米,西向 20 米,北至轿顶山方向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停车场方向 60 米,向南 150 米,向西 50 米,北至轿顶山方
向 100 米。
十一、宜宾市
(一三六)真武山古建筑群(翠屏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面积约 3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以三府宫为基点,向东外延 150 米至宜商职中围墙;向南外延 135
米至公园公路内侧,包括其东南面的锅底山;向西外延 110 米至翠屏山庄及水池;向北外延
160 米至水厂地界。
(一三七)中国营造学社旧址(翠屏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三八)旋螺殿(翠屏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10 米至高坡山后山坡小路,向南外延 65 米至石
牛山脊,向西外延 40 米至老李宜公路,向北越过山谷外延 90 米至柏树林山坡小路。
(一三九)五粮液老窖池遗址(翠屏区)
1.“长发升”老窖池遗址
保护范围:长发升建筑南侧外墙南延 4.5 米,至鼓楼街北侧公路, 长发升建筑东侧外墙
东延 7 米,至民居建筑东侧, 长发升建筑北侧外墙北延 6 米, 长发升建筑西侧外墙西延 10
米,至现居民楼西墙。面积约 2828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长发升建筑南侧外墙南延 50 米,至市审计局宿舍大院南侧,长发升建筑
东侧外墙东延 44 米,至老米市街西侧公路,长发升建筑北侧外墙北延 60 米,长发升建筑西
侧外墙西延 26 米,至衣服街西侧公路。面积约 15075 平方米。
2.“利川永”老窖池遗址
保护范围:利川永清代四合院建筑南侧外墙南延 5.6 米,东至全恒昌建筑东侧外墙以东
4 米长春街东侧公路,北至利川永建筑北侧外墙以北 6 米人行道,西至梅园小组西侧外墙。面积
约 5052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南至利川永清代四合院建筑南侧外墙以南 60 米,东至全恒昌建筑东侧外
墙以东 44 米,北至利川永建筑北侧外墙以北 65 米岷江南岸河堤,西至利川永建筑西侧外墙
以西 55 米。面积约 27759 平方米。
(一四零)宜宾大观楼(翠屏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至四周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一四一)旧州塔(翠屏区)
保护范围:塔基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68 米至桔子林外侧,向南外延 110 米至岷江河畔,
向西外延 65 米至与大佛陀建设控制地带重合,向北外延 50 米至五粮液集团公司宿舍大楼。
(一四二)黄伞崖墓群(宜宾县)
保护范围:1 号墓以墓门为起点,东延 20 米,南延 20 米,西延 20 米,北延
50 米。其余 187 座墓均以墓门为起点,北延 60 米,南延 20 米,东延 20 米,西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 1 号墓起,向东 700 米至黄伞石,向西 500 米至黄泥巴坡,南
至岷江,北至坡顶(喳口岩)
(一四三)石城山崖墓群(宜宾县)
1.天堂沟墓区
保护范围:以各墓墓门为起点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天堂沟分布点以 2 号墓为基点,从北向南 50 米,东以岩脚起,上至岩
顶并向西 30 米。石盘上分布点以(肖席珍德政碑)24 号墓为基点,西延 80 米,东延
20 米,南以岩脚起上至岩顶并向北外延 20 米。
2.北斗岩墓区
保护范围:以各墓墓门为起点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整块北斗岩壁。
3.三十六壁山墓区
保护范围:以各墓墓门为起点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自老鹰嘴起,至犀牛石止,北面以各墓脚起上至墓顶并向南延 16 米。
4.雷打石墓区
保护范围:以各墓墓门为起点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南自螃蟹石起,至西面雷打石止。岩壁顶向后、岩壁底向前各外延 20 米。
5.黑石头墓区
保护范围:以各墓墓门为起点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庆高、义兴两村境内 1 平方公里。
(一四四)楞严寺(屏山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70 米。
(一四五)南溪城墙(南溪县)
保护范围:东至碧水园居民小区,西至滨江首府,总长 1109 米。“文明门”、“广福
门”、“望瀛门”城楼城门前后外缘外延 5 米,“望瀛门”城楼城墙至滨江广场段城墙,本体向北
外延 1 米,向东、南外延 20 米,滨江广场至“文明门”城楼段城墙本体向北外延 2 米,向南
外延 8 米,“文明门”城楼至“广福门”城楼段城墙,本体向北外延 4 米,向南外延 20 米,
“广福门”城楼至西城角段城墙,本体向北外延 10 米,向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文明门”、“广福门”、“望瀛门”城楼城墙东西、北面保护范围外延 5
米,南面外延至长江。
(一四六)夕佳山民居(江安县)
保护范围:东至牛屎滩,南至大湾丘江红公路,西至新坟山小路,北至燕山咀。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0 米。
(一四七)七个洞崖墓群(长宁县)
保护范围:北至 8 号崖墓,南至小溪瀑布,上至山顶向后 5 米,下至七个洞崖墓山脚向
前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北由 8 号崖墓外延 5 米,南由小溪瀑布外延 30 米,上由山顶向后外
延 15 米,下至绵溪河(又名乌沱河)。
(一四八)南广河流域崖墓群及石刻(高县)
保护范围:
红岩山墓群:东以红岩山顶峰为界,南以中寨中心队埂子为界,西、北以红岩队为界。东西
距离约 2,000 米,南北距离约 1,500 米。
犀牛沱墓群:北以罗场大桥为界,南以罗场镇中学(小地名为大石板)1,000 米范围
的沿河两岸为界。
其它分布点以墓群为基点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四九)僰人悬棺葬(墓)(珙县)
1.洛表镇
保护范围:凡有悬棺、棺桩、桩孔、岩画的山岩峭壁均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从红岩村四社“棺材铺”、“红岩”至麻塘村七社、九社的“僰昌沟”、
“老鹰岩”,纵深 10 千米,横宽 2.5 千米。
2.曹营乡
保护范围:西至海棠村“流水沟”,东至凤鸣农村社区“红岩头”,南至罗渡苗族乡天堂村
僰人石寨古堡群,北至岩檐北伸山地 300 米内区域。
建设控制地带:西至海棠村“流水沟”、“踩水滩”,东至凤鸣农村社区“红岩头”,南至
邓家河,北至各岩岩檐北伸山地 300 米范围内。
(一五零)隘口牌坊(珙县)
保护范围:现保护栅栏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90 米。
十二、广安市
(一五一)邓小平故居(广安区)
1.邓小平故居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0 米。
2.广安县立高等小学堂旧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20 米,向南外延 5 米,向西外延 20 米,向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南外延 10 米,向东、西、北各外延 30 米。
3.北山小学堂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4.蚕房院子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5.翰林院子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一五二)广安白塔(广安区)
保护范围:塔基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一五三)冲相寺摩崖造像(广安区)
保护范围:上至岩顶。东至摩崖造像 50 号龛外延 20 米,南至围墙外 20 米,西至
摩崖造像 1 号龛外延 20 米,北至定光岩岩壁向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一五四)安丙家族墓地(华蓥市)
保护范围:东自马桑树梁子(俗称女儿山)山顶至松树山顶,南自松树山顶至团包山顶,
西自团包山顶至风土梁子山顶,北自风土梁子山顶至现有公路至马桑树梁子山顶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及北上段、南上段以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西及北下段、南下段至进
山公路。
(一五五)宝箴塞(武胜县)
保护范围:北至宝箴塞山体北界及段家大院山体北界;南至宝箴塞山体南界及段家大院外
古井处田埂;东至碉楼东侧石墙遗存处;西至宝箴塞山体西侧山体边界。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宝箴塞北面山谷和山体北界;南至段家大院南边耕地外界,与各山体
交界处;东至水渠和宝箴塞景区入口牌楼处;西至宝箴塞西边耕地与山体交界处。
十三、达州市
(一五六)真佛山庙群(达川区)
保护范围:东自大雄宝殿后墙外延 20 米,西至山门外延 50 米,南自山门、玉皇殿、
天子殿、德化寺、大雄宝殿南侧外墙外延 5 米,北自山门、玉皇殿、天子殿、德化寺、大雄宝殿
北侧外墙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30 米,向南外延 10 米,向西外延 20 米,向北
外延 20 米。
(一五七)石牌坊及红军标语(达川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一五八)开江陶牌坊(开江县)
1.任市陶牌坊
保护范围:东以距牌坊 38 米处的民居边缘为界,南以牌坊 24 米处的街口为界,西以
距牌坊 13 米处的民居边缘为界,北以距牌坊 31 米处的民居边缘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东外延 30 米,向南外延 38 米,向西外延 17
米,向北外延 25 米。
2.甘棠胡氏节孝坊
保护范围:牌坊基址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30 米处至河道,向南外延 200 米至五福桥,向西
外延 100 米至村口,向北外延 100 米至农田。
(一五九)罗家坝遗址(宣汉县)
保护范围:西起大石盘,东至普光—黄金公路北缘,南至宣汉—普光公路北缘,北至李
家碥、长瓦房。包括罗家坝外坝、张家坝、罗家坝内坝及后河罗家坝段和中河张家坝段。占地面积
103.33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主要是现民居集中的张家坝、罗家坝内坝及遗址背靠的山体。张家坝:一
级台地的西缘至牛背梁东麓。东界从牛背梁北端向南沿现居民居住台地的东缘(现台地边缘铺水泥
石板路)至老坟林。罗家坝:南界以罗家坝外坝的北部边缘及现在水泥石板路为界,向西至大石盘。
罗家坝内坝:大石盘,乌云寨东麓、北麓。占地面积 162.93 公顷。
(一六零)渠县汉阙(渠县)
1.冯焕阙
保护范围:基址向东外延 105 米,向南外延 92 米,向西外延 117 米,向北外延
323 米。面积 8.69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78 米,向南外延 43 米,向西外延 36 米,向北
外延 48 米。面积 10.96 公顷。
2.沈府君阙
保护范围:东阙阙体向东外延 48 米,向南外延 43 米,向西外延 65 米,向北外延
187 米。面积 2.95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28 米,向西外延 38 米,向南外延 82 米,向北
外延 13 米。面积 3.86 公顷。
3.蒲家湾无铭阙
保护范围:以阙体为基点,向东外延 44 米,向西外延 49 米,向南外延 23 米,向
北外延 290 米。面积 3.2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37 米,向西外延 113 米,向南外延 75 米,向
北外延 22 米,面积 5.92 公顷。
4.王家坪无铭阙
保护范围:阙体向东外延 68 米,向西外延 79 米,向南外延 61 米,向北外延
323 米,面积 6.2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05 米,向北外延 15 米,西、南与保护范围重合。
面积 5.3 公顷。
5.赵家村西无铭阙
保护范围:阙体向东外延 21 米,向西外延 124 米,向南外延 58 米,向北外延
30 米。面积 2.69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61 米,向西外延 40 米,向南外延 20 米,向北
外延 67 米。面积 2.79 公顷。
6.赵家村东无铭阙
保护范围:阙体向东外延 33 米,向西外延 30 米,向南外延 36 米,向北外延 73
米。面积 8,160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78 米,向西外延 133 米,向南外延 92 米,向
北外延 36 米。面积 4.94 公顷。
(一六一)渠县文庙(渠县)
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为界。面积 5,711 平方米。
(一六二)城坝遗址(渠县)
保护范围:西、南、北三面至渠江,东接佛尔岩。
十四、巴中市
(一六三)通江红军石刻标语群
1.写字岩红军石刻标语(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标语的山崖顶向后外延 40 米、前临河,以“政”字向右、“活”字向左
各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2.王家湾红军石刻标语(通江县)
保护范围:标语岩石四周边沿各外延 2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3.沙帽石红军石刻标语(通江县)
保护范围:标语岩石四周边沿各外延 2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4.柏林岩红军石刻标语(通江县)
保护范围:标语岩石顶部向后外延 20 米、底部向前外延 10 米,标语幅面第一字和最
后一字各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5.长湾里红军石刻标语(通江县)
保护范围:标语两端各外延 20 米,前后各外延 2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6.新房子红军石刻标语(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标语的墓葬本体四周各外延 2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7.双碑梁红军石刻标语(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标语的两栋墓碑四周各外延 2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8.店子上红军石刻标语(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标语的墓葬本体四周各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9.大石坎川陕苏区石刻标语(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标语的三块自然岩石边沿各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10.村子里红军石刻标语(通江县)
保护范围:标语依附建筑的占地范围(含院坝)。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11.桥湾里红军石刻标语(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标语的岩石四周各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12.岩窝里红军石刻标语(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标语的山崖面向上外延 50 米,向前外延 10 米,标语两端各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13.牛二沟红军石刻标语(通江县)
保护范围:以第 5 幅标语为中心,西北、东南各外延 250 米,东北、西南各外延
2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14.油房坪红军石刻标语(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标语的岩石边沿四周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15.长岭寨红军石刻标语(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标语的山崖顶部向后、底部向前各外延 20 米,以“政”字向右、“工”
字向左各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16.佛坎子红军石刻标语(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标语的岩石顶部向后外延 20 米,底部向前外延 5 米,标语本体左右各
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17.太平红军粉壁墨书文献(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墨书文献的建筑物本体四周各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18.佛尔岩红军石刻标语(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标语的山崖顶部向后、底部向前各外延 20 米,以“平”字向右、“地”
字向左各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19.穿心殿红军石刻标语(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标语的岩石四周各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20.红军石刻标语争取苏维埃中国(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标语的山崖顶部向后外延 10 米、底部前临河,以“争”字向右外延
35 米、“国”字向左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21.长石板红军军民合作石刻标语(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标语的山崖顶部向后外延 15 米、底部向前外延 10 米、“消”字向右
外延 10 米、“军”字向左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22.毛浴城墙红军石刻标语(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标语的城墙两端各外延 10 米,前后各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23.书院街红军石刻标语(通江县)
保护范围:党校旧址主体建筑前外延 10 米,后外延 8 米,左右各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24.红云崖红军石刻标语(通江县)
保护范围:字崖向东外延 35 米,向西外延 60 米,南、北以竖立的界桩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0 米。
25.红四门红军石刻标语(南江县)
保护范围:红四门门洞口顺门洞方向各外延 10 米,门洞口两侧顺城墙各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26.长赤县苏维埃政府旧址及石刻标语(南江县)
保护范围:禹王宫山门正壁墙基内外、左右各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27.杨河林红军石刻标语(南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标语石刻岩体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28.柏王碥红军石刻标语(南江县)
保护范围:标语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29.熊氏祠堂红军石刻标语(南江县)
保护范围:标语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靠河边及靠公路的两侧不足 20 米的,以河的边
沿和公路外边沿为界限。
30.新房子红军石刻标语(南江县)
保护范围:标语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31.西厢沟红军石刻标语(南江县)
保护范围:标语外延 20 米(包括前下河沟,后岩壁上部)。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32.观音岩红军石刻标语(南江县)
保护范围:标语外延 20 米(包括前下农田,后岩壁上部)。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33.君子街红军标语石刻群(南江县)
保护范围:标语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34、彭家河大院红军标语石刻(南江县)
保护范围:标语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35.油房沟红军石刻标语(南江县)
保护范围:标语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36.铜岭碑红军石刻标语(巴州区)
保护范围:标语东、南、向北外延 10 米,向西外延至崖壁末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37.马家河红军石刻标语(巴州区)
保护范围:标语本体向东外延 10 米至山坡,向西外延 20 米至马家河边,向南外延
10 米至小路旁,向北外延 10 米至山坡。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38.禹王宫红军石刻标语(巴州区)
保护范围:石刻标语四周边缘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39.卡门坡红军石刻标语(巴州区)
保护范围:石刻标语本体向东外延 15 米,以红军石刻标语所在崖壁顶端为基础向西外延
5 米,石刻标语南部边缘向南外延 15 米,石刻标语北部边缘向北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40.回龙寨红军石刻标语(巴州区)
保护范围:西南、东南、西北面以回龙寨自然崖壁外延 50 米,东北面以寨门外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41.锅口垭红军石刻标语(巴州区)
保护范围:以石刻标语为基础向东外延 10 米,以红军石刻标语所在崖壁顶端为基础向西
外延 5 米,以石刻标语所在崖壁南部边缘为基础向南外延 10 米,以石刻标语崖壁北部边缘为
基础向北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42.华严庵红军石刻标语(平昌县)
保护范围:字墙边缘向东外延 20 米,向西外延 15 米,南至环山公路外沿,北至坡墙
外沿。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43.北山寺红军石刻标语(平昌县)
保护范围:东至工商所房屋后壁墙,南至北山寺梯道抵街口,西至李继林屋后环山石围墙,
北至粮站仓库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44.龟碑红军石刻标语(平昌县)
保护范围:以龟碑基座为基点,四周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45.粉壁街红军石刻标语(平昌县)
保护范围:以围墙内外各外延 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0 米,西至民居住房基脚,南至街道,北至石壁。
46.农丰村红军石刻标语(平昌县)
保护范围:标语所在崖体向东外延 30 米,向西外延 20 米,向南外延 15 米,向北
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47.石厂碥红军石刻标语(平昌县)
保护范围:标语所在岩体向东外延 50 米,向西外延 30 米,向南外延 25 米,向北
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48.鸡蛋包梁红军石刻标语(平昌县)
保护范围:以墓牌坊基座为起点,东、西、北三面外延 30 米,南至平镇公路边沿。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49.卢家山红军石刻标语(平昌县)
保护范围:标语所在岩体向东外延 60 米,向西外延 50 米,向南外延 30 米,北至
三交村社道路外沿。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50.磅头岩红军石刻标语(平昌县)
保护范围:岩石边缘四周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80 米。
51.元石板红军石刻标语(平昌县)
保护范围:大石坝边缘四周外延 6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52.青岗林红军石刻标语(平昌县)
保护范围:大石坝边缘向东外延 60 米,向西外延 80 米,南至元顶村社道路边沿,北
至莫任俊住房基脚。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53.手傍岩红军石刻标语(平昌县)
保护范围:标语所在崖体向东外延 25 米,向西外延 30 米,向南外延 40 米,北至
青石板小路边沿。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54.邬家营红军石刻标语(平昌县)
保护范围:山门基脚向东外延 20 米,向南外延 30 米,向西外延 50 米,向北外延
3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55.陈家坝红军石刻标语(平昌县)
保护范围:以墓碑基座为基点,东至烟灯村社道路水沟,南至陈中志房屋基脚,向西外延
20 米,向北外延 2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56.大石板红军石刻标语(平昌县)
保护范围:标语所在岩体向东外延 5 米,向西外延 10 米,向南外延 15 米,向北外
延 1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57.胡尔包字库红军石刻标语(恩阳区)
保护范围:字库四周边缘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58.玉井寺红军石刻标语(恩阳区)
保护范围:石刻标语四周外延 8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59.石匣子红军石刻标语(恩阳区)
保护范围:标语崖壁顶端向北外延 5 米,向南外延 8 米至对面崖壁处,向东外延 10
米至浮图关寨门处,向西外延 30 米至村民李国富住房。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60.黑坑子红军石刻标语(恩阳区)
保护范围:以标语为中心向东南外延 15 米,向西南、东北外延 10 米,向西北外延
5 米至黎家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61.大岩壳红军石刻标语(恩阳区)
保护范围:以标语为中心向东、南外延 15 米,向西外延 2 米至大岩壳溪沟,向北外延
3 米至崖壁。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62.天官街道红军石刻标语碑(恩阳区)
保护范围:镶嵌标语的堡坎上方向西北外延 5 米,向东南外延 2 米至民房屋檐滴水处,
向东北外延 5 米至民房屋檐滴水处,向西南外延 10 米至民房屋檐滴水处。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63.恩阳街道红军石刻标语(恩阳区)
(1)正街红军石刻标语
保护范围:以标语为中心向西外延 8 米至 56 号民居大门口,向东外延 8 米至 52
号民居屋檐,向北外延 1 米至骑门木质柜台,向南外延 4 米至 51 号民居屋檐。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2)大石坎街红军石刻标语
保护范围:以标语为中心向西北外延 1 米至民居屋内,向东南外延 3 米至大石坎街中央,
向东北外延 10 米至街面阶梯(下)第一步台阶,向西南外延 6 米至恩阳到三汇公路边缘。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3)下正街(下段)红军石刻标语
保护范围:以标语为中心向西外延 7 米至梯步,向东外延 8 米至梯步,向北外延 5 米
至街对面边缘,向南外延 1.5 米至民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4)下正街(上段)红军石刻标语
保护范围:以标语为中心向东外延 15 米至 55 号民居,向西外延 5 米至街道梯步,
向北外延 1.5 米至民居,向南外延 5 米至街对面边缘。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5)大石坎红军石刻标语
保护范围:以标语为中心向北外延 0.5 米至尹仲云住宅,向西外延 10 米至居民尹仲
云理发店,向东外延 10 米至陈永明五金店,向南外延 3 米至大石坎街对面边缘。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一六四)巴中石窟(巴中市)
1.南龛摩崖造像
保护范围:西至神仙坡崖体以西 45 米,东至现有南龛公园围墙延伸至现在南龛文物管理、
办公用房南侧,北至观音岩以北 60 米,南至原有南龛摩崖造像南围墙的封闭区域。
建设控制地带:西至神仙坡岩体以西将帅碑林界限,东至山下太子路,北至飞霞阁的下山
游廊,南至原有南龛围墙外亮垭子水渠的封闭区域。
2.北龛寺摩崖造像(巴州区)
保护范围:正面到巴达公路,背面以岩壁顶为界向外扩 35 米,北面以小石坝边沿,到岩
壁的香樟树外扩 50 米,南面延伸至二郎庙摩崖造像。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3.西龛摩崖造像(巴州区)
保护范围:
佛爷湾:东以崖壁顶部向东外延 10 米至排水沟为界,西至西侧崖壁外延 33 米,南以
南侧崖壁外延 20 米至观音地头为界,北以北侧崖壁外延 20 米至排水沟为界。
流杯池:以 92 号龛为基础向东外延 50 米至公路路口,以 53 号龛西沿为基础向西
外延 50 米至石狮子,以摩崖造像所在崖壁顶端为基础向南外延 10 米,以摩崖造像所在崖壁
为基础向北外延 50 米,
龙日寺:以摩崖造像东侧守护用房为基础向东外延 50 米至石砌堡坎,以摩崖造像围墙为
基础向西外延 50 米,以摩崖造像南部围墙为基础向南外延 20 米,以摩崖造像所在崖壁顶部
排水沟为基础向北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4.水宁寺摩崖造像(巴州区)
保护范围:以摩崖造像东面围墙为基础向东外延 50 米,以摩崖造像西面围墙为基础向西
外延 50 米,以摩崖造像南面围墙为基础向南外延 50 米,至巴达公路水沟,以摩崖造像所在
崖壁顶端为基础向北外延 25 米至树林边沿。
建设控制地带:正面到始宁河,背面以岩壁顶为界向外扩 55 米,北面以小石坝边沿,到
岩壁的香樟树外扩 150 米。
(一六五)通江千佛岩石窟(通江县)
保护范围:石窟左右两侧各外延 40 米,以分布石窟的山崖顶部向后、底部向前各外延
4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一六六)白乳溪石窟(通江县)
保护范围:石窟 A、B、C 区以 A 区为中心,西临通河,东外延 30 米,北外延
100 米,南外延 130 米,D 区以石窟为中心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一六七)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通江县)
1. 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西外延 1.5 米至围墙,向北外延 3 米至围墙,东至总政治部旧
址占地范围外墙,南自戟门主体外延 5 米至红军广场。
建设控制地带:西至围墙界外延 20 米,北至北环路列宁公园围墙,南至诺江大道。
2. 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旧址
保护范围:西至总指挥部旧址外墙,向东外延 3.5 米至围墙,向北外延 20 米至围墙,
南以南殿外延 5 米至红军广场。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围墙界外延 20 米,北至北环路列宁公园围墙,南至诺江大道。
3.红四方面军烈士墓
保护范围:东至烈士陵园牌坊,西至英烈墙,南、北至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十五、雅安市
(一六八)高颐墓阙及石刻(雨城区)
保护范围:以高颐阙西阙为基点,向东最远 56 米,向南最远 62 米,向西最远 43
米至农田田坎,向北最远 206 米至水渠,东西长 99 米,南北长 268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高颐阙西阙为基点,向东最远 136 米至规划路,向南最远 204
米至水渠,向西最远 201 米至水田田坎,向北最远 441 米至水渠,东西长 450 米,南
北长 645 米。
(一六九)名山文庙(名山区)
保护范围:以崇圣祠台基为基线向东北外延 20 米,以东、西厢房屋檐为基线各向东、西
外延 20 米,以棂星门台基为基线向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向东、西各外延 10 米,南、北各外延 20 米。
(一七零)开善寺正殿(荥经县)
保护范围:现建筑围墙内占地范围,即北 40 米临街,东 3 米、南 3 米两面与县电力
公司(开善寺电站)为邻,西 60 米至民房。面积 1,778.8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向东延伸至若水广场,向西延伸至姜家大院,向南延伸至小坪
山,向北延伸至人民路。
(一七一)严道城址(荥经县)
1.严道城址
保护范围:西至陡坎,其余各方以城墙为基线外延 100 米。面积约 27.975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西外延 50 米至荥河,向东、南、北外延 100 米。
2.何君尊楗刻阁刻石
保护范围:北至荥河,西外延 400 米至烈士乡加水站,东外延 600 米至民建乡顺河
村,南外延 10 米至 108 国道线。
(一七二)九襄石牌坊(汉源县)
保护范围:牌坊四周外延 2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5 米。
(一七三)红军强渡大渡河遗址(石棉县)
保护范围:北至泸石公路,南至安顺场老街,西至松林河,东至迫击炮阵地。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南、北外延 50 米,向西外延 200 米。
(一七四)樊敏阙及石刻(芦山县)
保护范围:围墙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延伸 150 米至高家山山脚,向西延伸 100 米至芦山
河河岸,向南延伸 60 米至大十板村,向北延伸至王家桥。
(一七五)青龙寺大殿(芦山县)
保护范围:东至希望小学主教学楼外墙水平线,南至青龙寺大殿围墙南侧 6 米希望小学操
场内,西至希望小学教师宿舍,北至北侧现有巷道边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现有村镇建设用地道路边界,南至希望小学南侧围墙,西至希望小学
西侧临街围墙,北至现政府前街道对面建筑。
(一七六)平襄楼(芦山县)
保护范围:以汉姜侯祠内平襄楼建筑台基为基线分别向东外延 25 米至围墙、向南外延
20 米至围墙、向西外延 10 米至围墙、向北外延 20 米至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30 米至公路,向北外延 10 米,向西外延 20 米
至街道,向南外延 10 米。
十六、眉山市
(一七七)三苏祠(东坡区)
保护范围:清代形成的祠堂区域和民国时期至 20 世纪 80 年代形成的中部园林区。
建设控制地带:三苏祠现有围墙和西北、东端两块新增用地向外延伸 50-100 米。
(一七八)报恩寺(东坡区)
保护范围:报恩寺、报本寺围墙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七九)双堡牌坊(仁寿县)
保护范围:南至以 2 号坊南缘为基线外延 80 米,北至以 1 号坊北缘为基线外延 50
米,东至以 1、2 号坊东缘连线为基线外延 100 米,西至以 1、2 号坊西缘连线为基线外
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八零)牛角寨石窟(仁寿县)
保护范围:
牛角寨:西至 44 号龛至山顶向西延伸 50 米,北至 41 号龛外延 100 米,东至
14 号龛外延 100 米,南至 18 号龛外延 100 米。
坛神岩:南至梭石坡包顶,北至双埝塘边,东、西两边以 73-89 号龛为中心各延
8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八一)甘泉寺(仁寿县)
保护范围:正殿滴水线向东外延 20 米,向南外延 20 米;西以石狮、石象雕像连线为
基线外延 50 米;右厢房后滴水线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八二)能仁寺摩崖造像(仁寿县)
保护范围:东以 1 号龛外延 50 米,南以 13 号龛外延 15 米至晒坝,西以 27 号
龛外延 50 米,北以造像北延伸至岩顶再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八三)冒水村摩崖造像(仁寿县)
保护范围:东以 1 号龛外延 80 米,南以 3 号龛外延 80 米,西以 8 号龛外延
80 米,北至以石包脚外延 8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八四)江口崖墓(彭山县)
1.江口崖墓
保护范围:
油房沟:东至梁店山顶,西至彭双公路,南、北至两山脊分水岭。
打鱼沟:东至石龙村机耕道,西至鸡市桥头,南至下凉亭子遗址,北至陈家沟。
豆芽房沟:东至桐子山脊,西至江口镇街道,南至彭家桥,北至粮站车道口。
盐井沟:东至十板桥头,西至桥楼子石桥头,南至将台山顶,北至龙头山脊。
高家沟:东至九龙山脊,西至卷洞桥,南至提灌站山,北至高家沟底岩。
长山埂:东至李家沟,西至彭回公路,南至卷洞桥,北至王家沱石桥。
寨子山:东至山脊分水岭,西至彭回公路,南至刁家湾口石桥,北至梅花村小学校门口。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2.江渎崖墓(原顺河崖墓)
保护范围:东至龙岗子龙岩,西至甑子浩沟,南至顺镇桥,北至燕儿沟底龙岩。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八五)曾家园(洪雅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12 米至杨村河河堤。向西外延 2 米至围墙,向南外延 3
米至围墙,向北外延 4 米至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八六)郑山、刘嘴摩崖造像(丹棱县)
1.郑山摩崖造像
保护范围:东以第 23 龛造像外延 80 米,西以第 39 龛造像外延 20 米,南以第
37 龛造像外延 80 米,北以第 40 龛造像外延 8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南、北外延 20 米,向西延外延 10 米。
2.刘嘴摩崖造像
保护范围:东以第 54 龛造像外延 50 米,西以第 71 龛造像外延 80 米,南以第
29 龛造像外延 80 米,北以第 1 龛造像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西、南外延 20 米,向北外延至张开军平房后阳沟处,向东延
伸至该造像群所在山丘下第一条水泥路边。
(一八七)丹棱白塔(丹棱县)
保护范围:现有围墙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延伸至 106 线公路西侧,向南延伸至丹名路北侧,向西延
伸至县委党校西院墙,向北延伸至中泰五期住宅楼南楼院墙。
(一八八)瑞峰崖墓群(青神县)
保护范围:东至岷江西岸蛮洞子山山脚,西至窑房山瓦砾地山顶,南至原青乐公路 13 号
公桩,北至原青乐公路 12 号公桩。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一八九)中岩寺摩崖造像(青神县)
保护范围:以中岩下寺前殿建筑台基为基线,向东外延至翠微峰山顶,向西外延 20 米至
岷江东岸山坡,沿青关路向南外延 30 米,向北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十七、资阳市
(一九零)半月山摩崖造像(雁江区)
保护范围:以六号龛四周外缘为基线,向东外延 375 米,向南外延 335 米,向西外
延 255 米,向北外延 2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30 米,向南外延 100 米,向西外延 300 米,
向北外延 110 米。
(一九一)圣德寺白塔(简阳市)
保护范围:塔基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0 米。
(一九二)安岳石窟(安岳县)
1.卧佛院摩崖造像
保护范围:以石窟分布范围向东延伸 300 米;向南延伸 150 米;向西延伸 140
米;向北延伸至遂宁县界;向上延伸至月亮坡顶;向下延伸至跑马滩河面,面积 60,939 平
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0 米。
2.圆觉洞摩崖造像
保护范围:北以北侧停车场北界由西向东沿思贤的老大路往北的云居山脚为界,至云居山
坡嘴;东沿云居山山脚高程为 360 米的等高线自北向南;南沿火葬场范围围岩脚至安内公路;
西以安内公路东侧边界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北以云居山北侧第一重山脊为界向东至匡家湾;东沿匡家湾南侧山脊至刘
家沟;南沿刘家沟南侧山脊向西至安内公路;西以距安内公路东侧便捷约 200 米边界的山脚为
界。
3.千佛寨摩崖造像
保护范围:以造像分布范围向东外延 800 米至岳阳镇到城西乡道,向南外延 150 米
至乡道,向北外延 200 至山崖,向西外延 600 米至森林公园管理所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0 米。
4.玄妙观摩崖造像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向东外延 25 米,向南外延 40 米,向西外延 27 米,向北
外延 14 米。面积 6,660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0 米。
5.华严洞摩崖造像
保护范围:以现有围墙四周外缘为基线向东外延 110 米,向南外延 150 米,向西外
延 300 米,向北外延 130 米;共计 58 亩。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50 米。
6.茗山寺摩崖造像
保护范围:虎头山、塔坡两坡范围内,四周至坡岩檐。面积约 1.73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0 米。
7.孔雀洞摩崖造像(报国寺经目塔)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向东外延 300 米,向南外延 300 米,向西外延 250 米,
向北外延 3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0 米。
(一九三)毗卢洞摩崖造像(安岳县)
保护范围:北至:现入口以北 30 米,边界沿车行小路和下山步行山路外延 20 米,
西至:石刻赋存崖体顶部以西 120 米,范围包含毗卢洞赋存小山整体,南至:院落围墙以南
25 米,东至:院落围墙以东 65 米(坡地陡坎以东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现入口以北 360 米,边界为现上山车行道路及丘陵山脚沿线,
西至:石刻赋存崖体顶部以西 220 米,边界为丘陵山顶,南至:院墙以南 320 米,边界
为丘陵山顶,东至:安大公路道路以东 25 米。
(一九四)木门寺(安岳县)
保护范围:建筑台基向东外延 150 米,南至石牌坊,西至 150 米,北至国有森林地
界,面积约 4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0 米。
(一九五)铁佛寺崖墓群(安岳县)
保护范围:崖墓群分布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一九六)陈毅故居(乐至县)
保护范围:故居围墙四周外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一九七)睏佛寺摩崖造像(乐至县)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向东外延 150 米,向南外延 100 米,向西外延 150 米,
向北外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十八、阿坝州
(一九八)直波碉楼
1.直波碉楼(马尔康县)
保护范围:以各碉楼占地范围外延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0米。
2.布瓦黄土碉群(汶川县)
保护范围:以各碉楼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3.桃坪羌寨碉群(理县)
东至:以碉群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60 米至东老寨与新寨之间的公路;向南外延 120 米
至杂谷脑河;向西外延伸 60 米至增头沟;向北外延 40 米至山崖。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各外延 50 米。
4.鹰嘴河寨碉楼(茂县)
保护范围:以各碉楼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一九九)阿坝红军长征遗迹
1.红一、四方面军会师遗址(小金县)
(1)天主教堂
保护范围:现有围墙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2)达维会师桥
保护范围:桥体外延 9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2.两河口会议会址(小金县)
保护范围:现有围墙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3.芦花会议会址(黑水县)
保护范围:以会址为中心,向东延伸 5 米,向西延伸 15 米,向南延伸 10 米,向北
延伸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4.沙窝会议会址(松潘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南外延 15 米,向北外延 5 米,向东外延 10 米,向西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南外延 20 米。
5.毛尔盖会议会址(松潘县)
保护范围:会址占地范围外延至围墙再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6.红军长征纪念碑总碑(松潘县)
保护范围:以纪念碑占地范围向东延伸 100 米靠山,向西延伸 80 米至红军纪念馆广
场,向南延伸 60 米至松平公路,向北延伸 150 米至山林。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7.包座战役遗址(若尔盖县)
保护范围:以达金寺为中心,长约 200 米,东、西宽 100 米,以寺院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求吉乡德翁村碉堡山山顶,东、西长 200 米、南、北宽 100 米,以战壕四周为基线
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8.巴西会议会址(若尔盖县)
保护范围:会址占地范围北面以山脚为准,向西、南外延 2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9.三元桥(茂县)
保护范围:以占地范围向北外延 15 米至茂北路,向南外延 20 米,向东、西各外延
30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10.亚口夏山红军烈士墓(红原县)
保护范围:烈士墓外延 9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二零零)营盘山和姜维城遗址
1.营盘山遗址(茂县)
保护范围:以遗址占地范围向南外延 30 米至成都军区联勤部茂县园艺场场部,向东外延
50 米至阳午沟,向西、北各外延 50 米至台地底端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2.姜维城遗址(汶川县)
保护范围:东至南沟,北至威州师范学校围墙,西至皮防所住宿区公路,南至点将台后山
山梁。(即整个姜维城古文化遗址占地以及威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后山明长城两侧 60 米以
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二零一)筹边楼(理县)
保护范围:东以南沟河为界,南以薛城古镇横街为界,西以民俗博物馆外墙为界,北以民
俗博物馆外墙为界。东 6 米、西 30 米、北 10 米、南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二零二)松潘古城墙(松潘县)
保护范围:东至觐阳门外 5 米,南至延薰门外 5 米,西至西门顶外 5 米,北至松州正
门外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以外 20 米为准,周边建筑高度不大于 10 米,层数两层。
(二零三)卓克基土司官寨(马尔康县)
保护范围:以官寨主体建筑外墙为基线,向北至官寨北侧道路边线,向东18.4米至官寨
东侧院墙,向南15米至官寨南侧新修院墙,向西14.8米至官寨西侧步行道路。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梭磨河南岸,东至保护范围外延50米至海拔2683米土坎,南至
保护范围外延50米,西至纳足沟东岸。
(二零四)哈休遗址(马尔康县)
保护范围:遗址所在台地外延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0米。
(二零五)大藏寺(马尔康县)
保护范围:以大藏寺围墙墙基为基线向四周外扩5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米。
(二零六)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马尔康县)
保护范围:洞窟四周外延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二零七)曾达关碉(金川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二零八)沃日土司官寨经楼与碉(小金县)
保护范围:以建筑四周外缘为基线,南面以乡政府右侧田地边为界,北面以陈代全房屋墙
为界,南北通长 24 米。东面以乡村公路为界,西面以安术贵房屋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面、南面以保护区为中心外延 9 米,北面以陈代全房屋墙为界,西面以安
术贵房屋墙为界。
(二零九)棒托寺(壤塘县)
保护范围:以吉祥多门塔为中心,向东外延 62 米,向南外延 41 米,向西外延
93.7 米,向北外延 43 米。
(二一零)措尔机寺(壤塘县)
保护范围:寺院大经堂:寺院四周外墙向东外延 52 米,向南外延 48 米,向西外延
70 米,向北外延 74 米。
孔玛闭关院:孔玛闭关院四周外墙向东外延 6.14 米,向南外延 32 米,向西外延
42 米,向北外延 39 米。
(二一一)日斯满巴碉房(壤塘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55 米,向北外延 5 米,向西外延 7 米,向南外延 10
米。
(二一二)达扎寺(若尔盖县)
保护范围:以大经堂占地范围向东、西外延 9 米,向北外延 5 米,向南外延 4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至周围转经房。
十九、甘孜州
(二一三)松格嘛呢石经城和巴格嘛呢石经墙(石渠县)
1.松格嘛呢石经城
保护范围:以石经墙体四周外缘为基线分别向东外延 700 米,向南、北、西各方外延
2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的基础上分别向四周外延 10 米。
2.巴格嘛呢石经墙
保护范围:以墙体四周外缘为基线向东外延 250 米,向南外延 800 米,向西外延
100 米,向北外延 10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二一四)丹巴古碉群(丹巴县)
保护范围:重点保护范围:分布在中路、梭坡两地的古碉群。一般保护范围:其它 12 乡
和章谷镇境内零散的古碉。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二一五)波日桥(新龙县)
保护范围:东桥头为基点外延 3 米,西桥头为基点外延 3 米,沿桥中心线向南、北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西外延 1 米,向南、北外延 10 米。
(二一六)德格印经院(德格县)
保护范围:西至规划后新建绿地西部外沿,北至规划后新建绿地北侧外沿,东至更庆寺西
侧,规划后新建绿化停车场外沿,南至规划后新建道路外沿。
建设控制地带:西至现文化街和卫生街交汇的十字路口,南至德格藏医院东行至难免自然
山体北侧 3305 高程点沿等高线再向东至欧曲河,北至文化街和卫生间交汇的十字路口向东,
经东北自然山体 3420 高程点沿等高线至东南郊,东芝东南郊自然山体 788 米处。
(二一七)白利寺(甘孜县)
保护范围:东至寺院东围墙外与生康五队交接小路,南至寺院南围墙外陡坎,西至寺院西
围墙,北至后山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二一八)泸定桥(泸定县)
1.泸定桥
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划:东至泸定桥广场西侧台阶康熙御碑东山墙,西至观音阁东围墙,
南界为东西桥亭的南山墙外皮延长线,北界为东、西桥亭的北山墙外皮延长线。面积约 0.22
公顷。
一般保护区划:东界与重点保护区东界相同,西界至观音阁后侧山崖,南北沿桥中心线外
扩 55 米东至成武路、开湘路东道崖,面积 1.66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 东界为开湘路至甘孜巷—红军路—滨河商城—成武路(包含沿街
15 米范围的建筑空间),西界以海子山山麓脊线为界,北界沿桥中心线外扩 170 米,南界
沿桥中心线外扩 130 米,面积 6.15 公顷。
2.红军飞夺泸定桥战前动员会旧址
保护范围:东以天主教堂东大门为基点向外延伸 4 米至台阶,南以天主教堂南外墙边缘为
基点向外延伸 1.4 米至泸定中学女生宿舍北外墙,西以神父楼西外墙为基点向外延伸 2 米,北
以神父楼北外墙为基点向外延伸 1.9 米至泸定中学男生宿舍南外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向东外延 5 米,向南外延 1 米,向西外延 2.8 米,向北外延
5 米。
(二一九)罕额依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和汉代石棺葬墓群(丹巴县)
保护范围:以遗址占地范围向东、西、南外延 2 米,以石棺葬墓群最北侧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50 米,向西、南、北外延 100 米。
(二二零)穆日嘛呢石经墙(石渠县)
保护范围:以石经墙四周外缘为基线向东外延 300 米,向南外延 350 米,向西外延
150 米,向北外延 2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二二一)嘎拖寺(白玉县)
保护范围:以铜色吉祥塔四周外缘为基线向东外延 350 米,向南外延 600 米,向西
外延 300 米,向北外延 56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的向东外延 20 米,向南外延 10 米,向西外延 1 米,向北
外延 50 米。
(二二二)长青春科尔寺(理塘县)
保护范围:以香根故居四周外缘向东外延 35 米至日者圣水,向西外延 20 米至西河沟,
向南外延 150 米至郎瑟山,向北外延 1 米至红旗一队村(围墙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西、北外延 30 米,向南外延 50 米。
(二二三)乡城土碉(乡城县)
保护范围:以每座土碉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二二四)八邦寺(德格县)
保护范围:东至“通天梯”及“坐来直普”靠岩石处,南至水磨房刻玛尼石房,西至“多泉
房”及“屠宰沟”,北至“顶领圣佛”草坪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的基础上向南延伸 5 米,向北延伸 7 米。
(二二五)噶丹·桑披罗布岭寺(乡城县)
保护范围:以大殿台基四周外缘为基线,向东外延 30 米,向南外延 5 米,向西外延 5
米,向北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500 米,向南外延 200 米,向西外延 15 米,
向北外延 600 米。
(二二六)拉日马石板藏寨(新龙县)
保护范围:以扎宗寺大殿四周边缘为基线向东外延 800 米,向南外延 1000 米,向
西外延 500 米,向东外延 10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00 米,向南外延 500 米,向西外延 50 米,
向北外延 500 米。
二十、凉山州
(二二七)凉山大石墓
1.王所大石墓(德昌县)
保护范围:M1 向东外延 20 米,M2 向南外延 20 米,M3 向西外延 20 米,
M1 和 M3 北面边缘连接线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2.伍合大石墓(喜德县)
保护范围:M8 向东外延 5 米,M1 号墓向南外延 5 米,M2 向西外延 5 米,M5 号
墓向北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 米。
(二二八)博什瓦黑石刻(昭觉县)
保护范围:以博什瓦黑石刻岩画群的四边为基线分别向东延伸 120 米,向南延伸 44
米,向西延伸 60 米,向北延伸 1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的基础上在向东延伸 100 米,向南延伸 100 米,向西延
伸 60 米,向北延伸 120 米。
(二二九)大洋堆遗址(西昌市)
保护范围:遗址占地范围向北外延 15 米至合营村王致伦责任田,向南外延 15 米至团
结村小洋堆南端,向东外延 15 米至王世忠责任田,向西外延 15 米至王和耀责任田,面积
9,600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二百三十)茶马古道
1.邛崃段(含平乐骑龙山古道、临济拴马岭古道、天台山土溪、紫荆村古道、夹关宫殿古
道、油榨古火(盐)井遗址)
保护范围:现存古道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2.蒲江段——衬腰岩茶马古道(含建修衬腰岩通路石级竣工碑记)
保护范围:衬腰岩山顶上大松树古石板路至长滩湖畔古道,全长 470 米,古道左右两侧
各 3 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古道左右两侧各 50 米以内。
3.都江堰段——松茂古道(西街段、玉垒段、龙池段)
保护范围:现存古道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西街段、玉垒段古道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龙池段古道保护范围外延
40 米。
4.乐善坊(自流井区)
保护范围:以乐善坊所在平台广场为界,面积 75.1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山脚;南至漆树小学围墙边和南侧建筑围墙边界;西至水体岸边,距
乐善坊平台 30 米;北至乐善坊平台 30 米建筑墙体。面积 5,477 平方米。
5.彙柴口古盐道(自流井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面积 864.5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釜溪步行街建筑外墙线;东南至山脚;南至铁路边;西至西侧建筑外
墙,距古盐道 20 米;西南至观音阁外墙和沿古盐道两侧第一层建筑;北至河岸边。面积
1.92 公顷。
6.艾叶滩码头(贡井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面积为 122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面积 9,517 平方米。
7.贡井老街盐道(贡井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 米。面积 4,434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30 米,向南外延 40 米,向西外延 37 米,向北
外延 30 米。面积 4.6 公顷。
8.仙市古镇盐码头(沿滩区)
保护范围:上码头、中码头及下码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面积 1,060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2-18 米,向南外延 50 米,西至釜溪河边,向北
外延 6-11 米。面积 6,055 平方米。
9.光明古道(泸县)
保护范围:东至古道外延 50 米,东南至古道南 12 米“光明会场”建筑,西至河边,
西北至古道以北 4 米刘国顺屋基。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侧外延 50 米,向东南外延 86 米至学校的分叉路口,向
西至河岸以西 30 米,向西北外延 50 米至刘国顺屋基北侧。
10.宝莲街驿道(龙马潭区)
保护范围:宝莲街全长共 810 米。占地范围向东、西两侧外延 5 米,向北外延 5 米
至莲花池街道迎宾大道一段,向南外延 5 米至转角店什字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11.沙湾驿道(江阳区)
保护范围:东至原沙湾供销社门市向东外延 5 米,南至老水井外延 5 米,西至沙湾阅台
向西外延 5 米,北至大黄桷树向北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12.凤鸣驿道(合江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13.白鹿驿道(合江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14.先滩古驿道(合江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15.大石川黔驿道(叙永县)
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0 米至红军庙正侧,向南外延 15 米至竹林,向西外延 20 米
至松柏村屋基,向北外延 15 米至竹林。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00 米至城门洞,向南外延 50 米至竹林边田坎,
向西外延 50 米至松柏村屋基北侧水泥公路,向北外延 50 米。
16.猴子岭川黔驿道(叙永县)
保护范围:东北外延 15 米至猴子岭,东南外延 15 米至大河坎,西南外延 10 米至
赵家咀,西北外延 20 米至营盘山。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北外延 50 米至青岗坡,东南、西北方外延 50 米,西南
外延 30 米至水泥公路。
17.官斗村川黔驿道(叙永县)
保护范围:驿道从古桥往西北外延 100 米,东南外延 30 米至凤凰山古庙,古道东、
西两侧各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西北外延 50 米至曾俊明住房东侧,东南方外延 50 米至杨
永华住房西侧,东、西外延 50 米至岩棱。
18.赤水河茶马驿道(叙永县)
保护范围:东南至风水桥外延 50 米,西北至赤水河边,东、西两侧各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19、二郎驿道(古蔺县)
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东起铜锣湾,西至蔺郎公路,红军街南、北两侧各外延 30 米。
东西长 450 米,南北宽 90 米,占地面积约 4.05 公顷。
20.观音阁(雨城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北外延 100 米,向西外延 45 米,南至苍坪山,向东外延
4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东、西、北外延 50 米,南与保护范围重合。
21.净居庵石牌坊(名山区)
保护范围:牌坊四周外延 20 米。
22.禹王宫(名山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23.甘露灵泉院石牌坊(名山区)
保护范围:牌坊四周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24.皇茶园(名山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25.天梯古道(名山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26.甘溪坡茶马古道驿站遗址(天全县)
保护范围:现有驿站遗址四周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27.边茶官库(天全县)
保护范围:现有房屋、围墙四周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28.飞仙关及南界牌坊(芦山县)
保护范围:牌坊四周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29.马鞍腰摩崖题记(芦山县)
保护范围:题记四周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70 米。
30.重修大相岭桥路碑(荥经县)
保护范围:碑四周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31.清代公兴茶号旧址(荥经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至民居,向南外延至小平山,向西外延至刘家大院,向北外
延至民主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至学校,向南至堰渠,向西至刘家大院外 100 米,向北至
民主路外 100 米。
32.唐代清溪关遗址(汉源县)
保护范围:遗址占地范围向南、北外延 50 米,向东、西外延 2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33.清代清溪故城遗址(汉源县)
保护范围:城墙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至磨子沟、东门河,向南外延至南门坎,向西外延至西
门河,向北外延 50 米。
34.二十四道拐古道遗址(汉源县)
保护范围:自九折坡底起至坡顶古道占地范围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35.羊圈门古道遗址(汉源县)
保护范围:自羊圈门(小地名)起至坡顶(新黎村 4 组)古道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36.百丈房古栈道(理县)
保护范围:以现有路面为中心,两侧各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37.婆雍古道(马尔康县)
保护范围:古道占地范围外延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5米。
38.克枯栈道(汶川县)
保护范围:东至悬崖,西至杂古脑河,南、北方外延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39.朴头山隋唐石刻(理县)
保护范围:以石刻本体为中心东西,四周各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40.化林坪茶马古道(泸定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41.佛耳崖茶马古道(泸定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 米。
42.鹦哥嘴茶马古道(巴塘县)
保护范围:向东外延至红军山,向西外延至小坝村公路及巴久河,向南、向北外延 2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南外延 50 米,向西外延 300 米,向北外延 300 米。
43.甘洛清溪峡古道(甘洛县)
保护范围:南至双石包,北至遗址北侧横岩子,遗址占地范围向东、西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西各向外延至山峰顶。
44.越西丁山桥及零关题记(越西县)
保护范围:北至以“零关”两个字的北缘向北外延 15 米,南至以丁山桥最南缘向南外延
6 米,东至以丁山桥最东缘向东外延 14 米(包括公路),西至以“零关”两个字最西缘向西外
延 14 米至堰沟。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45.喜德登相营古驿站(喜德县)
保护范围:现有围墙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46.喜德冕山营遗址(喜德县)
保护范围:遗址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47.冕宁雅砻江古道(冕宁县)
(1)南河段
保护范围:南端以娇子沟向北 500 米处大石为界,北端以满家沟九道拐终点为界,东以
雅砻江江边为界,西以四湾岩山崖边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2)锦屏点
保护范围:以玉皇殿四周外墙体为基线,东以东面基线向东外延 260 米至挖金梁子为界,
西以西面基线向西外延 180 米至牛滚塘为界,南以南面基线向南外延 120 米至石灰窑沟为
界,北以北面基线向北外延 30 米至观音殿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3)新兴段
保护范围:东端以山顶小路火石子堡为界,西端以雅砻江边的老船码头为界,南以岩老二
沟为界,北以松林岗沟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48.会理松坪关(会理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第二部分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65 处)

一、成都市
(一)李劼人旧居(锦江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北以围墙外延 10 米为界,南至围墙外延 42 米。
(二)大慈寺(锦江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三)基督教青年会(锦江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四)西川邮政管理局旧址(锦江区)
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严谷荪书库(锦江区)
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六)尹昌衡公馆(锦江区)
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七)成都十二桥烈士墓(青羊区)
保护范围:烈士墓群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八)文殊院(青羊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含山门前照壁)。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0 米。
(九)成都隋唐窑址(青羊区)
保护范围:现遗址占地范围(约 7 亩)。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0 米。
(十)鼓楼南街清真寺(青羊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十一)青羊宫、二仙庵(青羊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十二)中华圣公会礼拜堂(青羊区)
保护范围:现礼拜堂文物建筑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5 米。
(十三)李家钰兄弟(李注东)住宅(青羊区)
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十四)李家钰住宅(青羊区)
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十五)张清平宅(青羊区)
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十六)成都画院民居建筑(青羊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十七)金华寺(金牛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十八)张家巷天主教堂(金牛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十九)王光祈墓碑(武侯区)
保护范围:碑亭基座外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二十)颐庐(武侯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二十一)刘湘陵园(武侯区)
保护范围:现南郊公园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二十二)成都量具刃具厂大楼(成华区)
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北外延 20 米,向西至府青路三段,向南至二环路。
(二十三)成都机车车辆厂厂部大楼(成华区)
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二十四)石经寺(龙泉驿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二十五)龙泉驿田氏支祠(龙泉驿区)
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二十六)唯仁山庄(龙泉驿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二十七)彭大将军纪念碑(青白江区)
保护范围:以现家珍公园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二十八)绣川书院(青白江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二十九)青白江陈氏宗祠(青白江区)
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三十)明教寺觉皇殿(青白江区)
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三十一)城厢文武庙(青白江区)
1.城厢文庙
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外延 8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2.城厢武庙
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外延 8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三十二)新繁东湖(新都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三十三)龙藏寺(新都区)
保护范围:现龙藏寺古建筑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三十四)杨慎家族墓(新都区)
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三十五)艾芜墓(新都区)
保护范围:墓葬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三十六)温江文庙(温江区)
保护范围:东侧以东庑滴水为界,南侧以棂星门为界,西侧以围墙为界,北侧以照壁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以外向周边延伸 20 米的所有范围内。
(三十七)宣威门古城墙(都江堰市)
玉垒山段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西街段保护范围:城墙东端、西端、北面各向外延伸 5 米,南面外延至内江北侧河堤边。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三十八)文庙及魁星阁(都江堰市)
文庙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魁星阁保护范围:基座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三十九)大观普照寺(都江堰市)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四十)三佛洞摩崖造像(都江堰市)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外六面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六面延 20 米。
(四十一)蒲阳兴隆桥(都江堰市)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四十二)懋功寺(都江堰市)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西北马房东墙,南至内江北岸,西至西墙外 20 米,北至宣威门城墙
北面。
(四十三)青城山摩崖石刻(都江堰市)
保护范围:石刻分布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四十四)青城山建福宫(都江堰市)
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四十五)彭州法藏寺(彭州市)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0 米。
(四十六)尹昌衡墓(彭州市)
保护范围:墓葬台基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四十七)文君井(邛崃市)
保护范围:以现文君公园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四十八)回澜塔(邛崃市)
保护范围:塔基中心北外延 50 米,东外延 70 米,南外延 100 米,西外延 50
米的园区现占地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70 米。
(四十九)邛崃寺庙建筑群(邛崃市)
1.石笋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2.兴福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3.永乐寺
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五十)平乐冶铁遗址(邛崃市)
保护范围:以铁屎坝现存冶铁遗址范围为界,面积约 4 万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缘控制线为界,西、南、东三面外延至规划道路,北面外延
100 米的范围。
(五十一)邛崃龙兴寺遗址(邛崃市)
保护范围:以三处唐、宋建筑基址各外延 15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各外延 50 米。
(五十二)平乐李家大院(邛崃市)
保护范围:整个李家大院占地 13000 平方米和造纸遗址 3000 平方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西面以保护范围外延 125 米为界,东面以保护范围外延 60 米为界,
北面以保护范围外延 60 米为界,南面至山体为界。
(五十三)天宫寺摩崖造像(邛崃市)
保护范围:以石刻区域为中心,向东延伸 50 米,向南延伸 50 米,向西延伸 50 米,
向北延伸 50 米的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四周外延 100 米为界。
(五十四)兴贤塔(邛崃市)
保护范围:塔基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五十五)乐善桥(邛崃市)
保护范围:以乐善桥桥墩为界,面积约为 610 平方米的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五十六)杨遇春宫保府(崇州市)
保护范围:封火墙、墙垣(北面为前滴檐)内。
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外延东 10 米,南 15 米,西 15 米,北以临街滴檐为界。
(五十七)下古寺(含上古寺)(崇州市)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从外墙起,四周均至 20 米处为界。
(五十八)崇州陈家大院(崇州市)
保护范围:以建筑外墙头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大院建筑群外墙外推 10 米,北至民居外墙,东至街道,西与周边建筑
为临。
(五十九)麒麟街民居(崇州市)
保护范围:以建筑外墙头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民居建筑群外墙外推 10 米,北至供销社外墙,东至麒麟街,南与民居
建筑为临,西抵西河河边。
(六十)黄氏宗祠(崇州市)
保护范围:以建筑外墙头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宗祠建筑群外推 10 米,北至民居外墙,东至麒麟街,南与供销社为临,
西抵西河河边。
(六十一)昙云寺(崇州市)
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六十二)怀远洄澜塔(崇州市)
保护范围:以占地范围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从洄澜塔中心向四方延伸 50 米处为界。
(六十三)关圣宫(金堂县)
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东西 15 米处,南北 30 米处。
(六十四)云顶山遗址(金堂县)
保护范围:现遗址占地范围四周外延 10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四周外延 20 米。
(六十五)舒家湾天主堂(金堂县)
保护范围:现教堂占地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厢房滴水向外各 20 米,南从平台基础向外 30 米,北面滴水向
外 30 米以内。
(六十六)土桥南华宫(金堂县)
保护范围:南华宫现占地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从外墙起,东至 5 米处路边,西至 5 米处,南至 20 米处,北至 10
米处为界。
(六十七)土桥禹王宫(金堂县)
保护范围:禹王宫现占地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从外墙角起,北至 3 米处金乐公路边,东西各至 5.4 米处,南至 6 米
处坡坎上为界。
(六十八)五凤南华宫(金堂县)
保护范围:南华宫现占地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六十九)二江寺拱桥(双流县)
保护范围:现文物本体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七十)三县衙门(双流县)
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占地范围外延东 25 米,南 13 米,西 22 米,北 25 米。
(七十一)金华庵(双流县)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外延 5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七十二)望丛祠(郫县)
保护范围:现红墙以内区域。
建设控制地带:红墙以外四周均外延 200 米处为界。
(七十三)扬雄墓(郫县)
保护范围:墓冢占地面积并从墓冢脚缘起,北至 200 米处郫花公路边,南至 100 米
处,东至 100 米处,西至 100 米处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墓冢保护范围四周边限起,北至 60 米处郫花公路边,南至 50 米处,
东至 50 米处,西至 50 米为界。
(七十四)崇宁文庙(郫县)
保护范围:从大成殿四周滴水起,东至 40 米处,西至 76 米处,南至 105 米处,
北至 66 米处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七十五)唐昌梁家大院(郫县)
保护范围:梁家大院四周围墙内。
建设控制地带:四周围墙外 10 米处。
(七十六)石佛寺(郫县)
保护范围:从大殿四周滴水起,东至 65 米处,西至 65 米处,南至 115 米处,北
至 70 米处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七十七)药师岩摩崖造像(大邑县)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外延 20 米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七十八)赵子龙祠墓(大邑县)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七十九)鹤鸣山道教遗址(大邑县)
保护范围:遗址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伸 40 米。
(八十)雾中山佛教遗址(大邑县)
保护范围:现遗址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0 米。
(八十一)刘元瑄公馆(大邑县)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外延 5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八十二)刘湘公馆(大邑县)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外延 5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八十三)高山古城(大邑县)
保护范围:城墙遗址外侧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八十四)盐店古城(大邑县)
保护范围:城墙遗址外侧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八十五)新场李氏民居(大邑县)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外延 5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八十六)新场陈家大院(大邑县)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外延 5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八十七)白云盐井遗址(蒲江县)
保护范围:1、2、3 号盐井、黑潭子枧槽遗址、大王庙、唐元和八年摩崖造像、灰沙嘴
各文物点周围 20 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灰沙嘴下公路,东至大王庙遗址,南至 1 号井南 100 米柱洞;西
至灰沙嘴西面公路。
(八十八)大佛寺摩崖造像(蒲江县)
保护范围:大佛窟、千佛岩摩崖造像周围 50 米及文管组现占地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大佛窟为中心,向东 100 米,向西 100 米,向南 200 米,向
北 300 米以内。
(八十九)蒲江文庙(蒲江县)
保护范围:蒲江文庙四面围墙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九十)河沙寺大雄宝殿(蒲江县)
保护范围:大雄宝殿和文管组现有保护房。
建设控制地带:自大殿屋檐向东 20 米以内,向南 24 米以内,向西 42 米以内,向
北 76 米以内。
(九十一)魏了翁墓(蒲江县)
保护范围:现有保护房和墓冢围墙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墓为中心,以东 20 米内,以南 50 米内,以西 26.5 米内,以
北 20 米内。
(九十二)纯阳观、黄鹤楼(新津县)
保护范围:整个纯阳观围墙内占地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九十三)邓双崖墓群(新津县)
保护范围:墓群占地面积并从该墓群边缘起,四周至 3 米处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在墓群边缘四周 3 米至 30 米之间。
(九十四)金华胡家大院(新津县)
保护范围:胡家大院院落围墙范围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二、自贡市
(九十五)王爷庙(自流井区)
保护范围:现围墙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贡市机械局右侧,经桃花庵至唤鱼池沿河一带及龙凤山山脚至沙湾饭店
一号楼南段为界。
(九十六)李倪氏节孝坊(自流井区)
保护范围:台基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牌坊所在平台。占地面积 108 平方米。
(九十七)舒坪牌坊群(自流井区)
1.刘氏节孝坊
保护范围:台基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2.李氏吴氏节孝坊
保护范围:台基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九十八)富台山炎帝宫(自流井区)
保护范围:现围墙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九十九)夏洞寺(贡井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筑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一零零)自贡陈家祠堂(贡井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南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西、北分别至保护范
围外 10 米。
(一零一)贡井贵州庙(贡井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南至保护范围外 15 米,西至保护范围外 5
米,北至保护范围外 3 米。
(一零二)贡井胡氏民居(贡井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南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西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北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一零三)贡井南华宫(贡井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外 3 米,南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西至保护范围外 5 米,
北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
(一零四)雷公坡崖墓群(贡井区)
保护范围:雷公坡山体。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零五)中坝钟氏庄园(贡井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零六)天禄堂(贡井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北分别至保护范围外 5 米,南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
(一零七)凉高山牌坊群(大安区)
保护范围:牌坊台基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北分别以保护范围外 5 米为界,南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
(一零八)中和灏(大安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一零九)李亨祠堂(大安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北以保护范围外 20 米为界,西至保护范围外 40 米。
(一一零)贺乐堂(大安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一一一)大安万寿宫(大安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一二)大山铺恐龙化石群埋藏遗址(大安区)
保护范围:恐龙博物馆围墙外延 1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恐龙公园”规划确定的边界。
(一一三)閤乐祠(沿滩区)
保护范围:东至后墙外 5 米,南至南墙外 10 米,西至西墙外 2 米,北至大门外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外延 5 米,南、西、北分别至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一一四)仙市陈家祠(沿滩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面积 1,530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仙市老街街口,北至仙市中学(川主庙),南至湖广庙,西至釜溪河
界。面积 5,880 平方米。
(一一五)玉川公祠(沿滩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至保护范围外 100 米,西至保护范围外 136 米,西南至保护范
围外 100 米,北至保护范围外 69 米。
(一一六)旭水酒作坊遗址(荣县)
保护范围:北至窖池边缘外 105 米,西至窖池边缘外 10 米,南至窖池边缘外 40
米,东至窖池边缘外 4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一一七)来牟黎氏墓(荣县)
保护范围:东北至墓碑外 35 米,西南至墓碑外 20 米,东南至墓碑外 25 米,西北
至墓碑外 2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一一八)蟠龙刘氏家族墓(荣县)
保护范围:东北至刘时应墓碑外 30 米,西南至刘时应墓碑外 40 米,东南至刘时应墓
碑外 20 米,西北至林氏墓墓碑外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一一九)荣县军政府旧址(荣县)
保护范围:东至县政府住宿楼,南至办公楼,西至县政府食堂,北至体育场南边。
(一二零)吕仙崖摩崖造像(荣县)
保护范围:东至邻村公路,西至山顶,南、北至造像中心外 50 米。
(一二一)后龙山摩崖造像(荣县)
保护范围:北至弥勒坐像外 20 米,东至弥勒坐像外 50 米,南至弥勒坐像外 120
米,西至弥勒坐像外延 7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一二二)荣县二佛(荣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二佛造像窟龛外 55 米,南至二佛造像窟龛外 160 米,西至二佛
造像窟龛外 230 米,北至二佛造像窟龛外 220 米。
(一二三)富顺迴澜塔(富顺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至塔山山麓。
(一二四)福源灏民居(富顺县)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西至围墙外 50 米(临沱江),东、南、北三面分别至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一二五)文光塔(富顺县)
保护范围:塔基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二六)熙和居民居(富顺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二七)临江寺石坊群(富顺县)
保护范围:牌坊台基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二八)狮市袁家大院(富顺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外 15 米,南至保护范围外 13 米,西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北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
(一二九)刘光第墓(富顺县)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三零)刘光第故居(富顺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三、攀枝花市
(一三一)渡口建设指挥部招待所(东区)
保护范围:现围墙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一三二)雅江桥(东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80 米。
(一三三)回龙湾洞穴遗址(仁和区)
保护范围:以洞口为中心外延 30 米,面积 2,826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三四)大田会议会址(仁和区)
保护范围:现有围墙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一三五)下湾遗址(仁和区)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范围外 15 米,西至遗址范围外 2 米,南至遗址范围外 7 米,北
至遗址范围外 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三六)西祝寺(仁和区)
保护范围:东至台基外 30 米,西至台基外 1 米,南至台基外 1 米,北至台基外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一三七)挂榜清真寺(米易县)
保护范围:东至围墙外 10 米,西、南、北分别以围墙外 5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三八)何家坝遗址(米易县)
保护范围:遗址分布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三九)湾丘“五七”干校旧址(米易县)
保护范围:东、南、北分别以围墙外 10 米为界,西至围墙外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四零)得石拦木坝(米易县)
保护范围:现有坝体坝基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四、泸州市(省保)
(一四一)龙透关(江阳区)
保护范围:以城墙门洞为基线,西南至城墙门洞外 8.5 米,西北至城墙门洞外 25 米
至树林,东北延至城墙门洞外 15 米(纪念碑石阶处),东南至围墙。
(一四二)朱家山东华诗社旧址(江阳区)
保护范围:东至江阳中路,西、南至围墙,北至建筑占地范围外延 10.5 米。
(一四三)泸州城垣(江阳区)
1.会津城垣
保护范围:东至大河街,南以城垣外 5 米为界(至和巷子路),西至城垣外 3 米至会津
城垣 13 号,北以城垣北端外延 5 米至孝顺路中心线为界。
2.仁和路城垣
保护范围:南、北分别以城垣外延 4 米为界,东、西以城垣外延 2 米为界。
3.三圣城垣(分东、西两段)
保护范围:
东段:东至城垣外 5 米,西至城垣外 3 米至大北街,南以城垣外延 5 米至水岸华庭消
防通道中心线为界,北以城垣外延 3 米至孝顺路 1 号楼为界。
西段:东至城垣外 5 米,西至城垣外 3 米至大北街,南以城垣外延 2 米至大北街
121 号楼为界,被以城垣外延 5 米至安福斯公寓消防通道中心线为界。
4.枇杷沟城垣
保护范围:南至宝成路 3 号楼,北至城垣外 2 米连江路,西至城垣外 2 米枇杷沟 55
号,东至城垣外 3 米劳动路 1 号楼。
5.凝光门
保护范围:南、北以门洞为中心各向两面延伸 25 米,南端、北端各以城墙为界,向东、
西两侧延伸 2 米。
6.大北街城垣
保护范围:向东 3 米至大北街,向西外延 3 米,向北外延 2 米。
7.小北街城垣
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5 米,向西外延 3 米,向北外延 2 米。
(一四四)江阳熙园(江阳区)
保护范围:南至围墙外 2 米,东、西、北各至围墙外 5 米为界。
(一四五)联一公司大楼旧址(江阳区)
保护范围:西至大河街中线,北至建筑外墙外 0.5 米,南至建筑外墙外 5 米,东至建
筑外墙外 8 米市地税宿舍。
(一四六)江阳雁塔(江阳区)
保护范围:塔基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一四七)醉八仙“修德槽坊”酿酒作坊(江阳区)
保护范围:东至大门外延 5 米,南至石油路 153 号,西至石油路,北至石油路
127 号。
(一四八)张坝桂圆林(江阳区)
保护范围:东、北以现围栏为界,南至南门外 70 米酒谷大道,西至西门。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一四九)梦仙亭崖墓群(龙马潭区)
保护范围:以现梦仙亭崖墓群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顺江路路南,南至长江北岸,东、西分别以围墙外 50 米为界。
(一五零)梦仙亭摩崖造像及石刻(龙马潭区)
保护范围:以现梦仙亭崖墓群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顺江路路南,南至长江北岸,东、西分别以围墙外 50 米为界。
(一五一)三溪酒坊遗址(龙马潭区)
1.一车间
保护范围:建筑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以保护范围外延 5 米为界,北、西与保护范围重合。
2.大水井
保护范围:大水井占地范围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一五二)洞窝水电站(龙马潭区)
保护范围:南至机房大门,北至水电站堤坝,东至龙溪河乌龟凼,西至电机房后面山壁。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一五三)护国岩题刻(纳溪区)
保护范围:东至永宁河西岸,南、北以题刻岩体外延 20 米为界,西以题刻岩体外延
10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一五四)天仙镇抗战小学旧址(纳溪区)
保护范围:旧址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一五五)护国军棉花坡战场遗迹(纳溪区)
1.护国军棉花坡战役指挥部旧址(陶家大院)
保护范围:西至大门石阶外 30 米,东、南、北至建筑围墙外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2.护国军战壕遗址
保护范围:遗址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一五六)天仙硐物价石刻(纳溪区)
保护范围:石刻分布范围向南、向北外延 20 米,向东、向西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一五七)金凤寺及壁画(纳溪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一五八)纳溪龙桥群(纳溪区)
保护范围:以太平桥、九对窝桥、柿子坝桥、三定桥、大地湾桥、永镇桥、下陈嘴桥、流
河桥、梅子桥、鲨鱼桥、王桥龙桥、高桥、羊狮咀桥、汪桥、砖房子桥、大路边桥、洞仙桥、夹脚
洞桥、桥上龙桥、沙陀子桥、盘盘田桥、久安桥等各桥体分别外延 10 米为界。
(一五九)东林观山寨遗址(泸县)
保护范围:寨墙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六零)沙子坪洞子山墓群(泸县)
保护范围:东以墓葬占地范围外延 80 米至荣昌县双河镇山南水库为界,南、西、北均以
墓葬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与保护范围重合,南、西、北以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为界。
(一六一)泸县宋墓群(泸县)
1.岩湾墓群
保护范围:以墓葬分布范围东北外延 30 米到水田边,东南外延 20 米到水田边,西南
外延 40 米到田地处,西北外延 50 米到坡地处。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至保护范围外 60 米的岩湾屋基,东南至保护范围外 70 米公路边,
西南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西北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的青冈林山顶。
2.河坝头宋墓群
保护范围:墓葬分布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以金仁华宅基外延 100 米为界,西至旧桥河边,南至五马坪山沿,北
至五马村道路。
3.沙嘴宋墓群
保护范围:墓葬分布范围外延伸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六二)圆通寺(泸县)
保护范围:东至寺外 6 米处坡坎为界,南以寺外 15 米处坟包为界,西面至寺外 25
米,北面以寺外 25 米处坡坎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圆通寺建筑所在小山山脚为界。
(一六三)惠济桥(泸县)
保护范围:桥体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六四)延福寺石刻(泸县)
保护范围:东至石刻外延 25 米的水沟处,南至石刻外延 17 米的石包,西以石刻外延
16 米至小沟为界,北至石刻外延 16 米的青杠林。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六五)照南山尹氏宗祠(泸县)
保护范围:东北至建筑占地范围外延 22 米的杜德全住宅,东南以石刻外延 5 米,西南
至石刻外 21 米的公路边,西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西南、西北以建筑围墙外 50 米为界。
(一六六)泸县酒窖池(泸县)
保护范围:以自然香、泸汉、富源、禧事达(五斗粮)、老池(原窖)、名豪(拳友)等
酒窖池所在生产车间建筑外缘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 米。
(一六七)奇峰渡槽(泸县)
1.胜利渡槽
保护范围:东北至宝丰村二组公路上坡 20 米的长石塔山坡处,西南至阳高村 7 组河坝
头屋基方向黄桷山分水渠处,西北、东南以渡槽桥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2.华丰渡槽
保护范围:西北外延 50 米至长林村六组芭蕉湾屋基山甘立惠住宅后水槽闸门处,东南外
延 50 米至宝丰村八组大灰堡渡槽交叉口五星洞口处,西南、东北以渡槽桥基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一六八)合江城垣(合江县)
保护范围:以张家沟段、下河街段、南门桥段等 3 个点的每段城垣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一六九)何家湾崖墓(合江县)
保护范围:墓葬分布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一七零)合江考棚(合江县)
保护范围:考棚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一七一)转龙坝菜河园(合江县)
保护范围:围墙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七二)先市酱油酿造作坊(合江县)
保护范围:东北至赤水河岸,西南向外延 20 米,东南、西北至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一七三)合江法王寺(合江县)
保护范围:东至山门外延 200 米,西、北至建筑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南至建筑占地
范围外延 2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0 米。
(一七四)福宝古建筑群(合江县)
保护范围:东至回龙河、天台山外延 100 米,西至双河街外延 20 米,南至映月山外
延 20 米,北至福华山。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一七五)合江节孝坊群(合江县)
保护范围:各牌坊基座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一七六)白鹿古建筑群(合江县)
保护范围:北至施公馆向北 110 米,南至上场敬老院,东、西以建筑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一七七)太平军过县始末岩刻(合江县)
保护范围:石刻分布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一七八)川滇黔工农红军游击队起义指挥部旧址(合江县)
保护范围:建筑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七九)周祠(合江县)
保护范围:现围墙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八零)紫霞峰摩崖造像及石刻(叙永县)
保护范围:造像及石刻题记岩体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一八一)龙龟山寺遗址(叙永县)
保护范围:遗址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0 米。
(一八二)大石赖氏家族墓(叙永县)
保护范围:墓葬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0 米。
(一八三)水潦铺大堰(叙永县)
保护范围:堰体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西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南、北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
(一八四)水尾刘氏宗祠(叙永县)
保护范围:建筑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八五)叙永牌坊群(叙永县)
1.唐氏贞节牌坊
保护范围:牌坊基座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2.晏氏贞节牌坊
保护范围:东、西以牌坊基座外延 10 米为界,南、西以建筑基座外延 6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建筑基座外延 30 米。
3.三块石节孝牌坊
保护范围:牌坊基座向北、向西外延 80 米,向南外延 70 米,向东外延 2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0 米。
4.刘氏贞节牌坊
保护范围:牌坊基座外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50 米。
(一八六)傅钟故居(叙永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一八七)叙永松坡楼(叙永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一八八)叙永雪山关(叙永县)
保护范围:现围墙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0 米。
(一八九)天宝储酒洞和地宝储酒洞(古蔺县)
保护范围:东至五老峰岩壁 100 米,南至五老峰山顶,西至三岔路 100 米,北至洞
口围墙外 100 米。面积约 1.5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东西长 240 米,南北宽 260 米,面积约
6.24 公顷。
(一九零)齐安宫(古蔺县)
保护范围:东、西以现有围墙为界,南至围墙外 10 米,北至围墙外 20 米的西城街道。
(一九一)古蔺清代墓葬群(古蔺县)
1.白家山罗氏墓地
保护范围:墓地占地范围东南外延 50 米,西南外延 30 米至李贤英住宅,西北外延
30 米至罗应其住宅,东北外延 50 米。
2.观文柚子土贞节牌坊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200 米至马庆培住宅,向南外延 150 米至牛场山脚十
字路,向西外延 20 米至长槽坳口,向北外延 100 米至陈齐德住宅前公路。东西长 220
米,南北宽 250 米,占地面积约 5.5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东以保护范围外延 250 米至蚂蟥湾为界,南以保护范围外延 150 米
至牛场山脚十字路为界,西以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至鱼塘湾,北以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至
银盆山山腰公路为界。东西长 350 米,南北宽 250 米,占地面积约 8.75 公顷。
3.坟坝王氏墓地
保护范围:东至安习平堡堡山脚,南以墓地范围外延 20 米至正龙田王元奎宅为界,西至
墓地范围外延 40 米,北至东新乡建东公路为界。东西长 160 米,南北宽 75 米,占地面
积 1.2 公顷。
4.桂花骆氏墓地
保护范围:墓地范围外延 20 米。占地面积约 5.04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西南至南桂大堰,东北至古驿道,西北至保护范围外 220 米鸡蛋坟,东
南至保护范围外 70 米坟湾儿。占地面积 8.7 公顷。
5.蔡家寨王氏墓地
保护范围:东南以王杨氏墓外延 50 米至王明俊宅为界,西南以王杨氏墓外延 50 米至
王巧芝墓为界,西北以王杨氏墓外延 30 米至至王如良、王如国、张义友宅为界,东北以王杨氏
墓外延 80 米至陈宗华宅为界。占地面积 1.2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0 米。
五、德阳市

(一九二)上庸长阙(旌阳区)
保护范围:阙体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九三)姜公坟·姜孝祠(旌阳区)
1.姜孝祠
保护范围:东至正殿东缘外延 20 米,南至正殿南缘外延 35 米,西至正殿西缘外延
20 米,北至正殿北缘外延 3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50 米,向南外延 50 米,向西外延 15 米,向北
外延 30 米。
2.姜公坟
保护范围:东至古围墙,南至山门,西至庞氏墓西缘外延 16 米(西围墙),北至姜母墓
北缘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50 米,向南外延 20 米,向西外延 10 米,向北
外延 30 米。
(一九四)绵竹城遗址(旌阳区)
保护范围:东、北至绵远河,西至獐子堰,南至尹家梁子、上店子梁子一线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与保护范围重合,西至保护范围西缘外延 100 米,南至保护范围
南缘外延 100 米。
(一九五)文庙(广汉市)
保护范围:东至学宫忠义祠东缘外延 10 米,南至棂星门南缘外延 20 米,西至西庑西
缘外延 3 米乡贤祠西缘外延 12 米,北至大成殿北缘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武昌路,南至保护范围南缘外延 50 米,西至保护范围西缘外延
10 米,北至保护范围北缘外延 10 米。
(一九六)益兰祠(广汉市)
保护范围:东至东厢房东缘,南至寝殿南缘,西至西厢房西缘,北至山门北缘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一九七)杜家咀崖墓群(广汉市)
保护范围:东至连川公路,南至周家梁子中段,西至周家梁子山脚外延 10 米,北至杜家
嘴山脚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一九八)烟堆子遗址(广汉市)
保护范围:东至天台沟,南至罗家院子北侧,西至广金公路东侧 200 米,北至天星大道
南侧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一九九)房湖(广汉市)
保护范围:东至房湖东堤岸游道,南至房湖南堤岸游道,西至琯园西围墙,北至房湖北堤
岸游道。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片马巷,南至九江路,西至中山大道,北至房湖公园北围墙。
(二零零)龙居寺(什邡市)
保护范围:东至龙居寺东面围墙;南至龙居寺南面围墙;西至龙居寺西面围墙;北至龙居
寺北面河流堤岸。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西缘、南缘、北缘各外延 20 米,东缘外延至围山渠。
(二零一)洛水川主庙(什邡市)
保护范围:东至老君殿台基东缘外延 14 米;南至柳河;西至老君殿台基西缘外延 20
米;北至灵冠殿(山门)台基北缘外延 1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二零二)师古南华宫(什邡市)
保护范围:东至南华宫戏楼东厢房东缘外延 5 米;南至回龙街;西至南华宫戏楼西厢房西
缘向西延伸 5 米;北至南华宫戏楼东、西厢房北缘向北延伸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二零三)祥符寺(绵竹市)
保护范围:东至罗汉堂东缘外延 5 米,南至照壁外延 10 米,西至罗汉堂西缘外延 5
米,北至玉佛殿北缘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东缘外延 30 米,南至保护范围南缘外延 25 米,西至保
护范围西缘外延 25 米,北至保护范围北缘外延 30 米。
(二零四)诸葛双忠祠(绵竹市)
保护范围:东至东厢房东缘外延 3 米,南至山门外延 3 米,西至西厢房西缘外延 5 米,
北至启圣殿北缘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东缘外延 25 米,南至保护范围南缘外延 20 米,西至保
护范围西缘外延 30 米,北至保护范围北缘外延 30 米。
(二零五)绵竹关帝庙(绵竹市)
保护范围:东至东走廊东缘外延 3 米,南至山门南缘外延 2 米,西至西走廊西缘外延 1
米,北至启圣殿北缘外延 1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东缘外延 20 米,南至保护范围南缘外延 30 米,西至保护
范围西缘外延 20 米,北至保护范围北缘外延 30 米。
(二零六)三溪寺(绵竹市)
保护范围:东至客堂东缘外延 5 米,南至照壁外延 5 米,西至宿舍西缘外延 5 米,北至
祖师殿北缘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二零七)中江禹王宫帝主庙(中江县)
保护范围:东南至禹王殿东南缘,东北至围墙东北缘,西南至帝主庙山门西南缘外延 5 米
西北至禹王殿山门西北缘。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二零八)中江南塔(中江县)
保护范围:东至塔基东缘外延 50 米,南至塔基南缘外延 50 米,西至塔基西缘外延
100 米,北至塔基北缘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二零九)彤华宫(中江县)
保护范围:东南至后殿东南缘外延 20 米,东北至右厢房沿围墙一线,西南至左厢房沿围
墙一线,西北至山门西北缘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二一零)董昭寺(中江县)
保护范围:东至正殿东缘外延 50 米,南至正殿南缘外延 50 米,西至正殿西缘外延
50 米,北至正殿北缘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二一一)通济文峰塔(中江县)
保护范围:东至塔基东缘外延 20 米,南至塔基南缘外延 20 米,西至塔基西缘外延
20 米,北至塔基北缘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二一二)南山凌家大院(中江县)
保护范围:东南至侧院厢房东南缘外延 5 米,东北至正厅东北缘外延 10 米,西南至朝
门西南缘外延 5 米,西北至侧院厢房西北缘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二一三)永丰邓氏碉楼(中江县)
保护范围:东至碉楼东缘外延 30 米,南至碉楼南缘外延 10 米,西至碉楼西缘外延
10 米,北至碉楼北缘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二一四)回龙吴氏祠堂(中江县)
保护范围:东南至侧院厢房东南缘外延 10 米,东北至前厅东北缘外延 30 米,西南至
正厅西南缘外延 30 米,西北至侧院厢房西北缘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二一五)中江玄武观(中江县)
保护范围:东至围墙东缘外延 30 米,南至堡坎围栏南缘外延 10 米,西至围墙西缘,
北至围墙北缘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二一六)中江文庙(中江县)
保护范围:东至德配天地门楼东缘沿围墙一线,南至万仞宫墙南缘外延 30 米,西至道贯
古今门楼西缘沿围墙一线,北至大成殿北缘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二一七)寿宁寺(中江县)
保护范围:东至堡坎围栏东缘,南至围墙南缘外延 20 米,西至观音殿西缘外延 50 米,
北至围墙北缘。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二一八)中江镇江寺(中江县)
保护范围:东至后殿东缘外延 5 米,南至左厢房南缘沿围墙一线,西至山门西缘外延
10 米,北至右厢房北缘沿围墙一线。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东、南、北缘各外延 5 米,西至保护范围西缘外延 10 米。
(二一九)五角寺(中江县)
保护范围:东至围墙东缘外延 50 米,南至圆通殿南缘顺山势外延至和尚山山顶,西至围
墙西缘外延 50 米,北至天王殿北缘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东、西、北缘各外延 50 米,南与保护范围南缘重合。
(二二零)天平梁子崖墓群(中江县)
保护范围:以 M1 墓门为中心,向东南、西北各延伸 30 米,向西南延伸 50 米,向
东北延伸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二二一)柑桔梁子崖墓群(中江县)
1.罗桂公路北侧山崖 M1——11 号墓
保护范围:东至 M11 东缘外延 30 米,南至 M1 南缘外延 20 米,西至 M1
西缘外延 30 米,北至 M1 北缘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2.罗桂公路南侧山崖 M12——15 号墓
保护范围:东至 M12 东缘外延 30 米,南至 M12 南缘外延 30 米,西至
M12 西缘外延 50 米,北至 M15 北缘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二二二)大旺寺摩崖造像(中江县)
保护范围:东至 1 号龛窟东缘外延 30 米,南至 10 号龛窟南缘顺山势外延 50 米,
西至 18 号龛窟西缘外延 30 米,北至 10 号龛窟北缘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二二三)罗江奎星阁(罗江县)
保护范围:奎星阁台基外延 4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东缘外延 50 米,西至保护范围西缘外延 50 米,南至保
护范围南缘外延 120 米,北至保护范围北缘外延伸 80 米。
(二二四)罗江万佛寺(罗江县)
1.万佛寺
保护范围:东、南、北至寺庙围墙外延 5 米,西至“大霍山万佛寺”坊西缘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东缘外延 50 米,南至保护范围南缘外延 50 米,西至保
护范围西缘外延 100 米,北至保护范围北缘外延 100 米。
2.蓬莱石坊
保护范围:坊基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六、绵阳市
(二二五)石桥铺双牌坊(涪城区)
1.李琦百岁坊
保护范围:以牌坊外缘为基线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2.吴绍典孝义坊
保护范围:以牌坊外缘为基线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二二六)新铺双牌坊(涪城区)
1.唐陈氏节孝坊
保护范围:以牌坊外缘为基线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2.唐曾氏节孝坊
保护范围:以牌坊外缘为基线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二二七)萧扬氏节孝坊(涪城区)
保护范围:以牌坊外缘为基线,东至绵三公路,南至塘汛镇一环路南段,西、北向各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西、北外延 50 米,东、南同保护范围。
(二二八)五世同堂坊(涪城区)
保护范围:以牌坊为中心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西、北外延 10 米,向南外延 15 米。
(二二九)蒋琬墓(涪城区)
保护范围:现围墙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二三零)玉女泉及子云亭道教造像(涪城区)
保护范围:东至龙西埝,南至绵阳服装艺术学校沿城郊乡三里村五社一线,西至城郊乡新
庙村一队,北至西南科技大学西山校区。
(二三一)魏城文风塔(游仙区)
保护范围: 占地范围为基线向东外延 50 米至赵兴贵农田下坎坡外,向南外延 50 米至
赵德梦民房,向西外延 50 米至赵德成民房,向北外延 50 米至赵德喜农田处崖边。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00 米至赵德春、赵兵民房西边,向外延南 100
米至松林破与塔子梁田沟分界处,向西外延 100 米至红包梁山下堰塘边,向北外延 200 米
至魏柳河南岸。
(二三二)李杜祠(游仙区)
保护范围:东至涪翁路,北至芙蓉溪路,西、南至恒信花园小区围墙。
(二三三)白蝉朱家梁子崖墓(游仙区)
保护范围:崖墓分布范围向东外延 50 米至一碗水村四社朱孝先堰塘坡,向南外延 30
米至一碗水村四社朱俊平林地小梁子,向西外延 20 米至一碗水村四社大梁顶,向北外延 50
米至一碗水村四社朱玉藻林地松树梁。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50 米至朱孝先林地小梁子坡,向南外延 150 米
至朱俊平林地小梁子中心,向西外延 150 米至朱先永林地大梁顶坡,向北外延 150 米至一
碗水村四社朱玉凯林地松树梁坡。
(二三四)柏林王家旺天主教堂(洛水天主教堂)(游仙区)
保护范围:以教堂占地范围为基线,向东外延 70 米,向西外延 25 米,向南外延
20 米,向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6 米,西外延 7 米,南外延 7 米,北外延 7 米。
(二三五)宋哲元墓(游仙区)
保护范围:墓园占地范围为基线向东外延 150 米至富乐山山腰,向南外延 100 米至
富乐山国际酒店,向西外延 40 米至富乐山国际酒店公路,向北外延 20 米至富乐山国际酒店员
工宿舍。
(二三六)北山院摩崖造像及刻经(游仙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300 米至顶北山玉珠村与先锋村交界处,向南外延 300
米至北山鱼柳嘴,向西外延 300 米至北山山脚,向北外延 300 米至金华村小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50 米至后山(玉珠村六组边界处),向南外延
150 米至林场旧基,向西外延 150 米至北山山下地外崖边,向北外延 150 米至金华村一
组边界。
(二三七)石堂院石刻题记及摩崖造像(游仙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350 米至梁上大地边,向南外延 350 米至曾家大石板,
向西外延 350 米至绣山村三组原晒坝,向北外延 350 米至绣山村四组与三级交界处崖边。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50 米至欧显云老屋基,向南外延 150 米至绣山
村三组与二组交界处,向西外延 150 米至原老河沟埂,向北外延 150 米至绣山村四组李为
庚民居东山边。
(二三八)绵阳圣水寺摩崖造像(游仙区)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向东外延 150 米至圣水村林山崖边,向南外延 150 米至林
场地南,向西外延 150 米至金华村 5 组林下山地边,向北外延 150 米至庙前小路北面石
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200 米至厥山山顶,向南外延 200 米至林场上山,
向西外延 200 米至山下民居,向北外延 200 米至桑园地。
(二三九)太白故居(江油市)
1.陇西院
保护范围:东、南、西以现有围墙为界,北至围墙向天宝山方向外延 30 米。面积 1.1
公顷。
2.粉竹楼
保护范围:东、南,北面以现有围墙为界,西至绵江公路人行道边线。面积 3,660 平
方米。
3.太白祠
保护范围:东至正门广场陈元青家围墙,西至公路外 10 米,南至围墙外 30 米,北至
围墙外 10 米。面积 1.12 公顷。
(二四零)文胜普照寺(江油市)
保护范围:东至围墙外小路,南至围墙——长坪村 4 组道路,西至长坪村 4 组道路
——文胜东街口一线,北至山门外 15 米堡坎。
(二四一)河西普照寺(江油市)
保护范围:东至大雄殿前 10 米,南至普照村村民住房,西至大雄殿后墙外 10 米,北
至大雄殿外 10 米。
(二四二)牛雪樵德政坊(江油市)
保护范围:以牌坊基座外缘为基线,东至绵江公路,北、西、南外延 10 米。
(二四三)南雁塔(江油市)
保护范围:以南雁塔塔基外缘为基线,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二四四)蜚英塔(江油市)
保护范围:以蜚英塔塔基外缘为基线,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二四五)大水洞遗址(江油市)
保护范围:以洞口为基点,向东外延 70 米,向南外延 30 米,向西外延 40 米,向
北外延 6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0 米。
(二四六)红军胜利纪念碑(江油市)
保护范围:以纪念碑外缘为基线外延 15 米。面积 707 平方米。
(二四七)王右木故居(江油市)
保护范围:东至好又来餐馆,南至武都劳动服务公司,西至原扎钢厂住宿楼围墙,北至解
放街。面积 1,500 平方米。
(二四八)飞鸣禅院(安县)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至新修山门,南、西、北至围墙外 5 米。
(二四九)姊妹桥(安县)
保护范围:东至天桥电站,南至晓(坝)茶(坪)公路,西至老脚岩遂道,北至李家沟候
家老屋基。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二五零)安县文星塔(安县)
保护范围:以四周公路边沿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二五一)太平桥(安县)
保护范围:东至雎水镇太平街场口,南至卧佛寺山门滴水,西至虎头岩溪沟,北至二大渠
渠道。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南至卧佛寺山门滴水,西至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北至秀(水)高(川)公路。
(二五二)秀水天主教堂(安县)
保护范围:东南至槐荫街规划红线,东北至教堂房屋,西南至教堂房屋,西北以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二五三)贞孝节烈总坊(梓潼县)
保护范围:以牌坊外缘为基线,向东外延 6 米,向南外延 6.3 米,向西外延 9 米,向
北外延 13 米。
(二五四)梓潼圣水寺(梓潼县)
保护范围:东至寺外 30 米张云德院坝边缘,南至张荣宅,西至寺外 1 米泉水田埂,北
至寺外 60 米大地田埂。
(二五五)梓潼上清观(梓潼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26 米,向南外延 40 米,向西外延 30 米,向北外延
30 米。
(二五六)凳子山石桥(梓潼县)
保护范围:东至山石桥外缘 30 米,南至桥码头外延 20 米,西至山石桥外缘 30 米,
北至桥码头外延 20 米。
(二五七)梓潼双峰寺(梓潼县)
保护范围:东至双峰乡茧庄厕所后檐保坎——茧庄抗房檐沟——双峰乡小学操场角一
线,南至双峰乡小学操场角——双峰寺石梯脚、忠正德房后檐沟——杨和平东房角后水渠一
线,西至罗盘地角——燕儿地盖——水井岩脚一线,北至水井岩——茧庄厕所后檐保坎一
线。
(二五八)昭忠祠、王玺公衙、镇羌门及城墙(平武县)
保护范围:
1.昭忠祠、王玺公衙:以现围墙和公路为界。
2.镇羌门及城墙:以城门、城墙外缘为基线,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二五九)豆叩寺(平武县)
保护范围:东至清漪河堤外 30 米,西至政府街 20 米,南至文化中心 15 米,北至
豆叩中心小学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二六零)阔达回龙寺(平武县)
保护范围:南至戏楼外延 20 米,北至正殿外延 5 米,东至配殿外小河沟,西至配殿外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二六一)平武回龙庵(平武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4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二六二)北川板凳桥(北川县)
保护范围:顺义桥、红旗桥桥头东、西各外延 3 米,桥体南、北各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二六三)烟云洞遗址(北川县)
保护范围:遗址洞口向西、南、北方向外延 100 米,向东外延 76 米至环山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上至猿王洞景区大门口,下至九环公路金宝段,左至以洞口为中心延伸
300 米 ,右至以洞口为中心延伸 300 米 。
(二六四)大寨子遗址(北川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西、北各外延 50 米,向南至青片河。
建设控制地带:下至青片河王泽刚宅。
(二六五)伏羌堡遗址(北川县)
保护范围:城墙向西、北外延 2 米,向东外延 1 米,向南外延 4.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二六六)北川红三十一军总医院旧址(北川县)
保护范围:东至东厢房外 3 米,西至正大门外 5.5 米,南至正厅外 3 米,北至北偏房
外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二六七)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北川县)
保护范围:东至北大门外 55.5 米,西至环湖公路,南至南大门外 55 米,北至茅坝
中学遗址向景家山方向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二六八)涂氏牌坊(盐亭县)
保护范围:以牌坊外缘为基线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二六九)盐亭笔塔(盐亭县)
保护范围:以笔塔外缘为基线外延 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二七零)盐亭张氏民居(盐亭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二七一)花林寺(盐亭县)
保护范围:东至外墙外延 30 米,南至花林——南部光中道路,西至外墙外延 30 米,
北至花莲寺。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二七二)盐亭文星庙(盐亭县)
保护范围:东至坟嘴山 30 米,南至外墙外延 100 米,西至村道路,北至外墙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二七三)檬子垭牌坊(盐亭县)
保护范围:以牌坊外缘为基线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二七四)真常道观(盐亭县)
保护范围:东至汪启俊民房,南至外墙外延 30 米,西至云霄宝殿外墙外延 60 米,北
至外墙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二七五)琴泉寺(三台县)
保护范围:东起以现有上山道路西侧堡坎线为界,其余三侧以现有围墙为界,另“琴台胜
境”向各侧 10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山脚下水渠西岸,西至保护范围向西扩 20 米,南至保护范围向南扩
20 米沿琴泉胜景题刻北侧至山下水渠,北至保护范围向北扩 20 米,沿北侧至山下水渠。
(二七六)蓝池庙(三台县)
保护范围:北以观音殿外至玉龙山背面崖沿 50 米处为界,南以山门至八卦亭外 40 米
处为界,东以山门左侧乌龟山 11 米处为界,西以山门右侧至庙子湾 29 米处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南、西外延 20 米,北同保护范围。
(二七七)三台东塔及北塔(三台县)
1.东塔
保护范围:以塔基外缘为基线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2.北塔
保护范围:以塔基外缘为基线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二七八)建平玉皇庙(三台县)
保护范围:东至影剧院、信用社,南至绿化地边,北至玉皇村 6 社山坡地,西至玉皇庙外
道路外沿。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二七九)刘营广东会馆(三台县)
保护范围:东至广东馆墙外角,西临魏素华住房、农机站至广东馆石堡坎外角,南临魏荣
华住房至木楼,北背靠农机站至广东馆墙外角。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二八零)毛主席著作学习室(三台县)
保护范围:西至天井外沿水沟,东至村道内沿,南、北至建筑本体外围滴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七、广元市
(二八一)利州魁星楼(利州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6 米至公路,向南外延 50 米至文化站办公楼,向西外延
60 米至文化站文化长廊,向北外延 9 米至文化站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二八二)来雁塔(利州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200 米,向南外延 300 米,向西外延 300 米,向
北至 108 公路南侧路基。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二八三)红军石刻标语碑林(广元市)
保护范围:东至邱家梁西侧坡体,南至二道岩北侧坡体,西至土地庙南侧坡体,北至广永
路南侧路基。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0 米。
(二八四)石牌坊(元坝区)
保护范围:东至广旺公路右侧路基,南至保护标志牌,西至广普铁路右侧路基,北至吕林
先自留地南侧地界。
(二八五)昭化古城城门(含鲍三娘墓)(元坝区)
1.昭化古城城门
保护范围:北门,以城门口为中心,东至冯经贵屋后 15 米,西至周继秀屋后 10 米,
北至广昭公路南侧 4 米,南至石板街道外延 2 米,面积 90 平方米;东门,以城门口为中心,
东至鲁德光屋后 2.5 米,西至苟贵生家 1.6 米界,北至陈修远房后 2.3 米,南至苟贵生家
屋后 12 米的圆周,面积 452 平方米。西门,东至赵凤友家 4.7 米,西至赵凤祥家 3.5
米,南北各向街道外延 5 米。
2.鲍三娘墓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5 米。
(二八六)昭化考棚(元坝区)
保护范围:东至昭化初级中学礼堂东缘外延 5 米,南至梯坎南缘外延 2.5 米,西至礼
堂西缘外延 2.5 米,北至礼堂北缘外延 1 米。
(二八七)昭化古民居(怡心园、益合堂)(元坝区)
1.怡心园
保护范围:东至王如志住房西侧屋基,南至黄运红住房北侧屋基,西至巷道涂志华房屋东
侧屋基,北至石板街 1 米处。
2.益合堂
保护范围:东至穆万城和穆万康房西侧屋基,南至古城石板街 1 米处,西至张小健房东侧
屋基,北至扬仕清房南侧屋基。
(二八八)昭化龙门书院(元坝区)
保护范围:东至昭化派出所新办公楼西侧屋基,南至昭化古城石板街 1 米处,西至镇政府
住宿楼东侧屋基,北至镇政府办公楼南侧屋基。
(二八九)广善寺及魁星阁(元坝区)
1.广善寺
保护范围:南至大门前第一级台阶,东至临街 1 米处,向西外延约 50 米至山脚,向北
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2.魁星阁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南、北各外延 5 米。
(二九零)黄龙石牌坊(元坝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5 米。
(二九一)费祎墓(元坝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二九二)太公山红军遗址群(元坝区)
保护范围:东至红军山张家文住房西侧屋基;南至红军墓北侧 5 米处围墙;西至太公小学
教学楼东侧屋基;北至太公镇政府办公楼南侧屋基。
(二九三)大安寺(朝天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西、南外延 10 米至堡坎,北至玉皇殿后 20 米处古柏树。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外延 10 米,向北外延 30 米。
(二九四)铁龙桥(朝天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西外延 50 米,向南至军师街公路北侧路基,向北至政府
路南侧路基。
(二九五)寺包山崖墓(朝天区)
保护范围:分布范围向东、西、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二九六)朝天关遗址(朝天区)
保护范围:东、西以关口及古驿道为界向南北各外延 20 米,南至海螺水泥厂公路北侧路
基,北至古驿道终点外延 5 米处。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南、北外延 2 米,向西外延 95 米。
(二九七)中子铺遗址(朝天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至营盘梁石山包顶部四周自然土坎,面积约 1,3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至营盘梁山脚。
(二九八)钟鼓楼古建筑区(剑阁县)
保护范围:东至剑阁县百货公司西侧屋基,西至小南门东侧屋基,北至火神庙北侧屋基,
南至烟街 1 米处。
(二九九)剑阁香沉寺(剑阁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11 米,向西外延 15 米,向南、北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三零零)剑溪桥(剑阁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三零一)剑州文庙(剑阁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三零二)白兔寺(剑阁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三零三)金仙文庙(剑阁县)
保护范围:东、南至外墙滴水与居民房屋交界处,西、北至外墙外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三零四)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石刻(剑阁县)
保护范围:以石刻为中心,往东 15 米,往西 15 米,北至城墙内 2 米,南至城墙外
延 6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向西外延 15 米,南、北与保护范围重合。
(三零五)大路河红军石刻标语及红军墓(剑阁县)
1.女红军墓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2.红军石刻标语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三零六)化林大队旧址(剑阁县)
保护范围:接待站办公房、大队仓库、国家粮点、供销社综合楼、卫生站综合房、中心水
库、林场、碾盘窝人造梯田等文物点占地范围各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三零七)化龙王家祠堂(旺苍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三零八)九龙杨氏宗祠(旺苍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南、西外延 10 米,向北至桅杆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90 米。
(三零九)西陵赵家院子(旺苍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南、西各外延 90 米,北至安子梁南侧山脊。
(三一零)福庆贞节牌坊(旺苍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北外延 20 米,向东、南、西各外延 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三一一)石川杜家祠堂(旺苍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8 米。
(三一二)中嘴杜家祠堂(旺苍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90 米。
(三一三)郝家河墓群(旺苍县)
保护范围:以各墓葬占地范围分别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三一四)五郎坡墓群(旺苍县)
保护范围:以墓群占地范围向东、西外延 25 米,向南、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三一五)柳溪袁氏墓(旺苍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80 米。
(三一六)木门会议会址及石牌坊(旺苍县)
1. 木门会议会址
保护范围:以木门寺建筑外缘为基线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2. 石牌坊
保护范围:以牌坊外缘为基线外延 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 米。
(三一七)红军城遗址群(含南峰山石刻标语、旺苍红军城)(旺苍县)
1. 旺苍红军城
保护范围:已挂牌的川陕省委、省苏、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红四方面军总部等 46 个文
物点占地范围外延 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至张家湾张家祠堂东侧屋基,南至黄洋河西岸河滩,北至旺
(苍)——乐(坝)铁路南侧路基。
2. 南峰山石刻标语
保护范围:分布范围向东、西外延 10 米,南至崖面顶端 1 米处,北至崖面底部 3 米
处。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三一八)福庆石家大院(旺苍县)
保护范围:以建筑群外檐滴水为基线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三一九)佛子岩摩崖造像(旺苍县)
保护范围:以佛子岩摩崖造像外缘为基线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三二零)清溪古城墙(青川县)
保护范围:以古城墙外缘为基线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三二一)茶坝韩家大院(青川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三二二)东河口地震遗址(青川县)
保护范围:北至石板沟堰塞湖西北侧尾水,西至窝前堰塞湖尾水,东至东河口公园大门
20 米,南至杨林生民居遗址,面积约 23.1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0 米。
(三二三)临江寺(苍溪县)
保护范围:以观音殿外缘为基线,向东外延 49 米,向西外延 90 米,向南外延 7 米,
向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三二四)中土观音寺(苍溪县)
保护范围:以钟鼓楼外缘为基线,向东外延 30 米,向西外延 45 米,向南外延
35.22 米,向北外延 64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70 米、向西外延 55 米、向南外延 65 米、向北
外延 75 米。
(三二五)崇霞宝塔(苍溪县)
保护范围:以塔基外缘为基线,向东、西各外延 12 米,向南外延 60 米,向北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80 米,向西外延 90 米,向南外延 80 米,向北
外延 120 米。
(三二六)桥溪江家大院(苍溪县)
保护范围:以正厅门中轴线天井院坝中点为中心,向东、西外延 13 米,向南、北外延
17.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50 米,向西外延 60 米,向南外延 60 米,向北
外延 45 米。
(三二七)烟丛寺(苍溪县)
保护范围:以大殿为中心,向东、西外延 30 米,向南、北外延 14.3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各外延 50 米,北同保护范围。
(三二八)白山凉桥(苍溪县)
保护范围:以桥面中轴线中点为中心,东外延 30 米至东面引桥端,西外延 30 米至西
面引桥端,南外延 2.5 米至檐口滴水处,北外延 2.5 米至檐口滴水处。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60 米,向西外延 60 米,向南外延 50 米,向北
外延 50 米。
(三二九)张家河墓群(苍溪县)
保护范围:以 M2 字库为中心,向东外延 30 米至 M3 外缘,向西外延 20 米至
M1 外缘,向南外延 30 米至堰塘,向北外延 20 米至竹林。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45 米,向西外延 50 米,向南外延 40 米,向北
外延 50 米。
(三三零)红四方面军强渡嘉陵江渡口遗址(苍溪县)
保护范围:以“红军渡渡口遗址”标志为中心,向东外延 5 米至国道 212 线,向西外
延 15 米至嘉陵江江心;以老“红军渡碑”为起点,向南外延 57 米,向北外延 57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石刻标语碑廊纪念碑”为中心,往东 75 米至崇
霞宝塔山脚,往西 12 米至国道 212 线,往南 50 米,往北 140 米至苍溪石油库。
(三三一)苍溪县苏维埃政府旧址(苍溪县)
保护范围:以四合院内天井中心点为中心,东西宽 18 米、南北长 20 米的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三三二)中共川陕省苍溪县委旧址(苍溪县)
保护范围:以“文昌宫”为中心,向东、西各外延 15 米,向南、北各外延 2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5 米。
(三三三)黄猫垭战斗遗址(苍溪县)
保护范围:以“烈士纪念碑”为中心,向东外延 50 米至店儿坡山脚,向西外延 30 米
烈士垭,向南外延 40 米至石梯路道口,向北外延 30 米至大湾坡。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西外延 150 米,向南外延 80 米,向北外延 250
米。
(三三四)金洞梁引水渠(苍溪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西外延 3 米,向南、北外延 10 米(总长约 19,5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西各外延 50 米,向南、北各外延 100 米。
(三三五)寻乐书岩(苍溪县)
保护范围:从洞口为中心,向东外延 50 米至回岸山腰寇孝国自留坡界,向南外延 20 米
至东兴村一组桑树地,向西外延 20 米,向北外延 25 米至保护标志碑。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00 米至回岸山山脊,向南外延 60 米至东兴一组
寇孝英承包地,向西外延 60 米至回岸山左侧寇治龙自留坡界,向北外延 75 米至石梯路下端。
(三三六)阳岳寺千佛崖摩崖造像(苍溪县)
保护范围:以 3 号龛为中心,向东、西各外延 30 米,向南外延 50 米,向北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80 米,向西外延 90 米,向南外延 90 米,向北
外延 60 米。
八、遂宁市
(三三七)百福院(船山区)
保护范围:以大殿四周滴水为基线,向四周外延 1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 米。
(三三八)天上宫(船山区)
保护范围:东至前檐滴水以东 5 米,西至后山堡坎以西 1 米,南至壁塔外檐以南 3 米,
北至左书楼外檐滴水以北 1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外延 9.5 米至西山路人行道边缘,西外延 5 米,
南外延 3 米,北外延 6.5 米。
(三三九)灵泉寺(船山区)
保护范围:以大佛殿台基外缘为基线,东外延 50 米至青龙山,南外延 20 米至灵泉路,
西外延 50 米至白虎山,北外延 20 米至灵泉山。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三四零)花园节孝坊(船山区)
保护范围:以牌坊台基外缘为基线,东外延 4 米,南外延 5 米,西外延 4 米,北外延
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三四一)月亮坡崖墓群(船山区)
保护范围:以 M1 为中心,向东外延 12 米至农家院落村民住房后,向南外延 25 米
至月亮坡坡脚,向西外延 10 米至月亮坡后山顶,向北外延 35 米至农家院落村民住房后。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三四二)毗卢寺及石刻(安居区)
保护范围:南至山门前檐滴水外 7 米,北至大雄殿、清烈古佛殿后檐滴水以北 0.5 米,
西至灵官殿后檐滴水以西 25 米,东至文武百官殿后檐滴水以东 2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三四三)安居十圣宫(安居区)
保护范围:东至十圣宫右厢房后檐滴水以东 1 米,西至奉氏祠左厢房后檐滴水以西 1 米,
南至十圣宫正殿后檐滴水以南 1 米,北至山门牌坊以北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三四四)金仙寺(蓬溪县)
保护范围:以大殿台基外缘为基线向四周外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三四五)常乐寺(蓬溪县)
保护范围:东以大雄殿台基外缘为基线外延 50 米,南以山门台基外缘为基线外延 50
米,西以西厢房台基外缘为基线外延 80 米,北以观音殿台基外缘为基线外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三四六)明月关庙(蓬溪县)
保护范围:以古建筑台基外缘为基线,向东、南、西、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三四七)牛角沟起义纪念地(蓬溪县)
保护范围:纪念碑碑座向东、南、西外延 300 米,向北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三四八)玉京观(射洪县)
保护范围:东至金华山景区山坡游览小道外 5 米,南至金华山百尺桥和临街大门滴水外
1 米,西至金华山围墙外 3 米:北至金华山纯阳阁滴水外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至金华山坡脚向涪江方向外延 10 米,西至老绵渝公
路东边缘外 2 米,南至金华山游客服务中心房屋南面滴水外 1 米,北至金华山纯阳阁滴水外
10 米。
(三四九)兜率寺(射洪县)
保护范围:东至兜率寺山门滴水外 1 米,西至兜率寺围墙外 1 米,南至兜率寺围墙外 1
米,北至兜率寺厢房滴水外 1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兜率寺山门滴水外 8 米,西至兜率寺围墙外 3 米,南至兜率寺围墙
外 3 米,北至兜率寺厢房滴水外 3 米。
(三五零)金华火神庙(射洪县)
保护范围:东、西至围墙外 1 米,南至戏楼前檐滴水外 1 米,北至火神殿后檐滴水外 1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外 2 米,西至保护范围外 5 米,南至保护范围外 1 米,
北至保护范围外 1 米。
(三五一)射洪古佛寺(射洪县)
保护范围:东至观音殿后檐滴水外 200 米,南至古佛寺围墙外 3 米,西至山门前檐滴
水外 15 米,北至古佛寺围墙外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东外延 100 米至木鱼坡坡脚,向南外延 8 米,向
西外延 10 米,向北外延 10 米。
(三五二)白流寺(射洪县)
保护范围:东至大雄殿前檐滴水外 5 米,南至大雄殿右侧滴水外 8 米,西至玉皇楼后檐
滴水外 3 米,北至大雄殿左侧滴水外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 米。
(三五三)楞严阁(射洪县)
保护范围:东至围墙外 3 米,南至东岳殿后檐滴水外 3 米,西至围墙外 3 米,北至山
门外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东外延 10 米,向南外延 200 米,向西外延
10 米,向北外延 50 米。
(三五四)泰安酢坊遗址(射洪县)
保护范围:东至沱牌舍得集团老宿舍楼房屋滴水外 1 米,西至酢坊大门外 2 米,南至原
柳树镇小学北面围墙外 1 米,北至沱牌舍得集团向民居方向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东外延 2 米,向西外延 3 米,向南外延 4 米,向
北外延 2 米。
(三五五)双溪何氏家族墓(射洪县)
保护范围:以四方碑为中心,向东、西、北各外延 10 米,向南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四周外延 100 米。
(三五六)谭家大院(大英县)
保护范围:北以正堂梯步向北延伸 14 米至谭辉武住宅,西以正堂左侧外檐向西延伸 2
米至朱新华住宅,东以右厢房外檐向东延伸 1 米至谭宏永住宅,南以正堂后侧外檐向南延伸 5
米至猫鼻梁坡脚。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北外延 40 米至公路,向西、东外延 20 米,南以保护范围
南缘向南延伸至猫鼻梁坡顶。
(三五七)天保戴氏祠(大英县)
保护范围:南至砖雕牌楼以南 5 米,西至戴氏祠围墙以西 1 米至朱小龙、蔡书林住宅,
东至戴氏祠围墙以东 1 米至原办事处礼堂,北至戴氏祠围墙以北 25 米至祠堂坡山脚。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南外延 50 米至黑堰,向西外延 24 米至学校墙脚,向东外
延 25 米至公路,向北外延 60 米至祠堂坡顶。
(三五八)寂光寺(大英县)
保护范围:
1.魁星楼:山门向前到桥面端田埂 26 米,向左侧顺田埂延至 21 米,向右侧顺田埂
延至 22 米。山门左侧顺河 24 米,右侧到卫生院后墙脚 24 米至河边。山门左侧碾房山脚
至修碑路 6 米处。
2.弥勒殿:左侧殿角至斋堂地基 6 米,右侧殿角至礼堂墙脚 6 米处,右侧殿角至医院
山墙 16 米。
3.寺左侧:鼓楼后檐基脚至中学后山教室山墙基脚处。
4.寺后山:以同治十年砌石墙 328 米为界。
5.寺右侧:以同治十年砌石墙尽端顺企业房后滴水沟崖至礼堂前墙角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南外延 150 米至香炉坡山顶,向北外延 145 米至龙龟坡
山顶,向西外延 300 米至古井村二社转转坡山顶,向东外延 320 米至福寿村二社大坡坡顶。
(三五九)郭子仪后裔墓葬群(大英县)
1.M1、M2、M3
保护范围:以 M2 墓碑为中心外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0 米。
2.M4、M5、M6、M7
保护范围:以 M4 墓碑为中心外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0 米。
(三六零)长江坝遗址(大英县)
保护范围:以贾公祠遗址为中心向北延伸 1000 米至梨园村小学,向东延伸 800 米
至莲花井,向南延伸至白衣庵,向西延伸 10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北延伸至凤凰山山脚,向东延伸 200 米,向南延伸至河堤,
向西延伸 200 米。
(三六一)吉安寨遗址(大英县)
保护范围:寨墙外缘向外延伸 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三六二)蓬基井(大英县)
保护范围:以蓬基井为中心向南外延 150 米至围墙,
向东外延 100 米至围墙,向北外延至猫儿坡山脚,向西外延至值班室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南至碑亭公路,向东延伸 100 米,向北至猫儿坡山顶,向西
延伸 100 米。
(三六三)金鹏寺摩崖造像(大英县)
保护范围:以四号龛摩崖造像为中心向四周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北外延 50 米至坡顶,向西外延 200 米,向东外延
150 米,向南外延 150 米至前岩下大土。
(三六四)大埂子摩崖造像(大英县)
保护范围:西以岩壁向前延伸 5 米至堡坎,北以 4 号龛北侧外缘向北 2 米至堡坎,东
至坡脚,南以 1 号龛南侧外缘向南 30 米至梯脚。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西外延 50 米至堡坎下刘福春岩大土外土埂,向北外延
100 米,向东外延 30 米至坡顶,向南外延 50 米至蓬云路。
九、内江市
(三六五)云霞古刹石牌坊(市中区)
保护范围:牌坊基础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三六六)内江三元塔(市中区)
保护范围:塔基向东外延 16.8 米,向南外延 12 米,向西外延 15.5 米,向北外
延 14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至第二级崖壁,南、西至塔山公园地界,北至登塔梯
道。
(三六七)内江钟楼(市中区)
保护范围:东、西分别至钟楼东、西外延 11 米,南至钟楼南门外延 11 米,北至钟楼
北门外延 1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5 米至停车场围墙,向南外延 52 米至市中区政府
大门,西至向西外延 14 米至停车场围墙,北至向北外延 27 米至政府大院后墙。
(三六八)般若寺及石刻(东兴区)
保护范围:石门摩崖造像,以大立佛(释迦牟尼佛)为中心,向东、西、南外延 30 米,
向北外延 40 米;灵芝崖摩崖造像,以造像群为中心,向东外延 60 米,向南外延 50 米,
向西外延 50 米,向北外延 20 米;般若寺,现围墙外延 20 米;城门,现存 4 座城门占地
范围各外延 1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般若寺山寨(即松柏寨)及山寨崖脚、寨墙脚外延 200 米。
(三六九)内江西林寺(东兴区)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三七零)大治永兴寺(东兴区)
保护范围:东至永兴寺村 6 社原学校围墙,西、南、北各至永兴寺村 6 社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三七一)鹭澜洞崖墓(东兴区)
保护范围:东至 1 号崖墓向东外延 200 米,南至东桐路石砌堡坎基脚,西至 6 号崖
墓向西外延 100 米,北至崖顶树林边沿。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三七二)普陀岩摩崖造像(东兴区)
保护范围:东至村民文学才柴山地,南至清溪村 1 社曾凡成柴山地,西至清溪村 8 社村
民雷世东自留地,北至清溪村 8 社公路外侧。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三七三)高峰寺塔及石刻(东兴区)
保护范围:塔基外延 50 米,及高峰寺现有占地范围(含现已征用土地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三七四)甘露寺(资中县)
保护范围:东至东厢房向东外延 18 米,南至石牌坊外延 6 米处岩脚,西至西厢房向西
外延 5 米处岩脚,北至后殿向北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向东以厢房外延 88 米至螺丝沟为界,向南以石牌坊外延 31 米至坎脚
为界,向西以西厢房外延 45 米至排水沟(水井)为界,北以后殿外延 30 米至坎脚水渠为界。
(三七五)永庆寺及木牌坊(资中县)
保护范围:东、南、西至山岩脚,北至内城墙外基脚。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一中北校区教学楼,南、西至荷花池,北至上山山门。
(三七六)建春门、城墙(资中县)
保护范围:城墙、城楼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城楼保护范围向东、西外延 30 米。城墙保护范围向南、北外延 5 米。
(三七七)宁国寺(资中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南、北外延 20 米,向西外延 50 米至桐梓湾公路。
(三七八)唐明渡双塔(资中县)
1.苍颉塔
保护范围:塔基向东外延 11 米,向西、南外延 10 米,向北外延 14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59 米,向南外延 63 米,向西外延 32 米至沱江
河边(山脚),向北外延 56 米。
2.三元塔
保护范围:塔基向东、西、北外延 50 米,向南外延至观音岩岩边。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38 米,向西外延 50 米,向北外延 25 米,南与
保护范围重合。
(三七九)资中王家祠(资中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西、北外延 10 米,向南外延 1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为界,东至烽火墙外延至 50 米处耕地,南至山门牌坊外延
90 米处的农田,西、北至围墙外延 50 米。
(三八零)新正街民居(资中县)
保护范围:东至人大宿舍、五金公司大楼,南至西街边沿,西至政协大楼,北至后西街边
沿。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西外延 20 米,南至西街边沿,北至后西街边沿。
(三八一)资中南华宫(资中县)
保护范围:东至围墙外 45 米至球场边缘,南至党校办公楼阶沿外延 3 米至围墙,西至
厢房墙基外延 15 米至沱江大桥,北至后殿外延 1 米至党校堡坎。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中顺街阶沿,南至滨江大道,西至厢房墙基外延 15 米至沱江大桥,
北至百世街。
(三八二)兴禅寺(资中县)
保护范围:东至骑龙小学校门围墙外延 15 米,南至厢房后阶沿,西至骑龙乡镇政府(现
为敬老院),北至骑龙小学教室阶沿。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骑龙小学前校门围墙外延 42 米,北至前殿外延 41 米,南至前殿
外延 48 米,西至观音殿外延 27 米。
(三八三)罗泉刘家大院(资中县)
保护范围:东南至珠溪河河边,西北至兴隆街对面街沿,西南、东北均以刘家大院外墙外
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至珠溪河对岸河边,西南以外墙基外延 36 米,西北至兴隆街对面民
居建筑后屋檐,东北刘家大院外墙外延 40 米。
(三八四)寿音阁(资中县)
保护范围:西南至上山公路边缘,东南至北岩栈道,东北至广播电视局转播台房屋建筑边
缘,西北至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西南至山脚,东南至上山公路及北岩栈道东端,东北向外延 40 米,西北
向外延 30 米。
(三八五)罗泉钟氏宗祠(资中县)
保护范围:东至大山坡山脚,南、西至下河村公路,北以厢房外墙向北延伸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界限为界,向东外延 70 米,向南外延 160 米,向西
外延 45 米,向北外延 30 米。
(三八六)赵雄墓(资中县)
保护范围:东至顺官坟滩水渠向东外延 12 米,南以墓葬占地范围外延 26 米为界,西
至顺官坟滩水渠向西外延 15 米,北以墓葬占地范围外延 42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界限为界,向东外延 50 米,向南外延 68 米,向西外
延 50 米,向北外延 42 米。
(三八七)龙水县城遗址(资中县)
保护范围:遗址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0 米。
(三八八)重龙天主堂(资中县)
保护范围:东至广播器材厂机械房,南至七贤街杨家祠,西至广播电视局职工宿舍,北至
衙后山山顶。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5 米,向南、北外延 10 米,向西外延 20 米。
(三八九)罗泉会议会址(资中县)
保护范围:东、南至珠溪河观音沱,西至胡范渠书院住宅后 50 米,北至公房巷道。
建设控制地带:建筑墙基外缘向东外延 26 米,向南外延 7 米,西至胡范渠书院住宅后
93 米,向北外延 38 米。
(三九零)宏仁医院(资中县)
保护范围:民主楼、解放楼、和平楼、真理楼、新华楼建筑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和平楼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南至解放楼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西
至住院大楼西边墙体边沿,北至与保护范围重合。(民主楼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外延伸
50 米至人民医院职工宿舍楼 11 栋,南至建筑墙基外延至农机站,西、北至建筑墙基外延至资
太公路。)
(三九一)秦家岩摩崖造像(资中县)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东北向外延 30 米,东南向外延 28 米至岩脚,西南向外延
38 米,西北向外延 90 米至对面山脚水渠。
(三九二)西岩摩崖造像(资中县)
保护范围:摩崖造像边缘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岩边向山顶延伸 70 米,南至造像南端向南延伸 70 米,西至岩边
向山顶延伸 70 米,北至造像北端向南延伸 70。
(三九三)重龙山摩崖造像(资中县)
保护范围:东南至上山石梯道,西南至重龙山围墙,北至石厂和古北岩上路道外沿线,东
北至君子泉岩顶路道外沿线、护法祠基脚外沿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至上永庆寺公路,南至围墙,西至山脚,北至上重龙
山公路。
(三九四)威远白塔(威远县)
保护范围:塔基向东外延 130 米,向南外延 80 米,向西外延 14 米,向北外延
6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北外延 25 米,向南外延 120 米,向西外延 60 米。
(三九五)威远静宁寺(威远县)
保护范围:现围墙外缘外延 7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三九六)威远古城墙(威远县)
保护范围:城墙向东、向北外延 1.5 米,向南、向西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三九七)威远穹窿古寨群(威远县)
保护范围:山寨所处山脚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70 米。
(三九八)威远煤矿小火车·黄泥段窄轨铁路(威远县)
保护范围:车站围墙范围内以及黄泥段铁轨轨道两侧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三九九)胡驭垓烈士墓(威远县)
保护范围:现石栏杆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四零零)红村石油会战旧址(威远县)
保护范围:大会堂旧址外延 10 米。电话室、招待所、办公室各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办公室建筑保护范围向外延伸至荣威路西边沿,南至原招待所建筑保
护范围南边缘延伸 70 米,西至大会堂旧址保护范围西边缘延伸 70 米,北至大会堂旧址保护
范围北边缘延伸 70 米。
(四零一)罗世文故居(威远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四零二)佛尔岩摩崖造像(威远县)
保护范围:现围墙外缘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四零三)威远老君山石刻(威远县)
保护范围:老君山山脚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70 米。
十、乐山市
(四零四)柿子湾崖墓(市中区)
保护范围:西至城南干道,东、南、北以马蹄形山脊至山脚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马蹄形山脊向东、南、北外延 30 米。
(四零五)肖坝崖墓(市中区)

保护范围:Ⅰ区至Ⅲ区为猫儿头山东西两侧山体崖壁立面从山脚至上 20 米,Ⅳ至Ⅶ区
为寨子山山冲、苦竹湾、茨竹湾、癞子湾山体崖壁立面由山脚至上 20 米,Ⅷ区为斧头山南咀
崖壁立面由山脚至上 20 米,Ⅸ区为长友儿山北侧山体立面由山脚至上 20 米。占地面积
9.5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Ⅰ区至Ⅶ区为东至苦竹湾、茨竹湾、癞子湾山脊,西至猫儿头山西侧山脚
西外延 10 米,南至猫儿头山南侧山脚外延 10 米,与癞子湾相接。Ⅷ区为东至斧头山南咀
东侧山脚外延 10 米,西至斧头山南咀西侧山脚外延 10 米,北至斧头山南咀山脊,南至斧头
山南咀山脚外延 10 米。Ⅸ区为东至长友儿山东侧山脚外延 10 米,西至长友儿山西侧山脚外
延 10 米,北至长友儿山北侧山脚外延 10 米,南至长友儿山山脊。占地面积 26.3 公顷。
(四零六)白岩山崖墓(市中区)
保护范围:东至竹公溪公路内侧,南至龙坡湾,西至山脊分水岭,北至小铁道山口。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南、西、北外延 15 米,东至竹公溪河西岸。
(四零七)文庙及老宵顶(市中区)
保护范围:东至月耳塘街,南至文庙建筑围墙延伸至乐山二中操场围墙,西至黄家山车道,
北至月耳塘黄家山便道。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7 米。
(四零八)嘉州古城墙(市中区)
保护范围:来薰门、育贤门、丽正门、会江门、拱宸门、承宣桥门、平江门、人和门、兴
发街门等城门外延 9 米;城墙段外延 6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四零九)乐山宋氏祠堂(市中区)
保护范围:建筑占地范围外延 5 米。占地面积 0.375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南、西、北外延 95 米,东至大渡河西岸。占地面积 3.59
公顷。
(四一零)灵岩寺石牌坊(峨眉山市)
保护范围:牌坊外缘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四一一)拆楼圣堂(峨眉山市)
保护范围:东至钟楼牌坊外延 120 米,南至教会办公房外延 45 米,西至经堂外延
50 米,北至女子学堂外延 22 米。占地面积 2.732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71.5 米,向南外延 80 米,向西外延 50 米,
向北外延 76 米。占地面积 8.720 公顷。
(四一二)塘房陈氏民居(峨眉山市)
保护范围:建筑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四一三)普兴祝家大院(峨眉山市)
保护范围:东至原庭院挡土墙外延 4 米,南至建筑台明外延 30 米,西至以西侧建筑台
明外缘外延 20 米,北至以四合院中厢房外缘外延 6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30 米,向南外延 20 米,向西外延 30 米,向北
外延 10 米。
(四一四)福利普贤寺(峨眉山市)
保护范围:建筑外缘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四一五)仙峰寺(峨眉山市)
保护范围:以建筑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80 米。
(四一六)卧云庵(峨眉山市)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南、北延伸至悬崖,向西外延 80 米。
(四一七)洗象池(峨眉山市)
保护范围:以建筑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西延伸至悬崖,向南、北外延 80 米。
(四一八)纯阳殿(峨眉山市)
保护范围:以建筑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80 米。
(四一九)神水阁(峨眉山市)
保护范围:以建筑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80 米。
(四二零)雷音寺(峨眉山市)
保护范围:以占地范围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80 米。
(四二一)罗城古建筑群(犍为县)
保护范围:建筑群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四二二)沉犀节孝坊(犍为县)
保护范围:牌坊外缘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四二三)嘉阳小火车·芭石窄轨铁路(犍为县)
保护范围:小火车铁轨两侧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四二四)九井禹王宫(犍为县)
保护范围:建筑围墙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四二五)犍为文峰塔 (犍为县)
保护范围:塔基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四二六)雷畅故居(井研县)
保护范围:以建筑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0 米。
(四二七)熊克武故居 (井研县)
保护范围:建筑围墙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四二八)金像寺摩崖造像(夹江县)
保护范围:建筑围墙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5 米。
(四二九)永济桥(沐川县)
保护范围:桥体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四三零)马边明王寺(马边彝族自治县)
保护范围:以建筑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四三一)东皇殿(马边彝族自治县)
保护范围:建筑台基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十一、南充市
(四三二)南充奎阁(顺庆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5 米,向西外延 7 米,向南、向北外延 4 米。
(四三三)南充天主堂(顺庆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北外延 7.5 米,向南外延 8.1 米,向西外延 28 米,向东外
延 30 米。
(四三四)南充市解放纪念碑(顺庆区)
保护范围:碑座向东外延 20 米,向西、南各外延 10 米,向北外延 25 米。
(四三五)罗瑞卿故居(顺庆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19 米,向南外延 30 米,向西外延 4 米,向北外延
24 米。
(四三六)川北行署办公厅旧址(顺庆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7 米,向南外延 9 米,向西外延 7 米,向北外延 3 米。
(四三七)高坪禹王宫(高坪区)
保护范围:建筑滴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四三八)高坪万寿宫(高坪区)
保护范围:建筑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四三九)高坪观音寺(高坪区)
保护范围:建筑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四四零)隐珠寺(高坪区)
保护范围:建筑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四四一)红旗农庄(高坪区)
保护范围:建筑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四四二)龙归院(嘉陵区)
保护范围:东北至左厢房外延 20 米,西南至右厢房外延 20 米,东南至正殿外延
50 米,西北至后殿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东北外延 30 米,向西南外延至李蟠公路,向东南外
延 10 米,向西北外延 30 米。
(四四三)临水院(嘉陵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20 米,向南外延 20 米,向西外延 2 米至排水沟,向
北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30 米,向西外延 1 米,向南外延至院坝外沿,向北
外延 100 米。
(四四四)七宝寺(嘉陵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30 米,向南外延 150 米,向西外延 38 米,向北外
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至河提,向西、向南外延至七南路,向北外延 150 米。

(四四五)大通梓潼庙(嘉陵区)
保护范围:东以文昌殿外延 30 米为界,西以佛殿外延 30 米为界,南以梓潼庙外延
50 米为界,北以梓潼庙外延 30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0 米至大通至梓潼庙村的村道公路,向西外延
100 米至李蟠公路,向南外延 10 米至河提,向北外延 20 米至李蟠公路。
(四四六)羊龙庙石牌坊(嘉陵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四四七)田坝会馆(嘉陵区)
保护范围:北至后殿外延 1 米,南以山门外延 15 米至公路外侧为界,东以东书房外延
13 米至公路外侧为界,西至西书房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南各外延 10 米,向西外延 50 米,向北至田坝会馆后
殿北侧堡坎。
(四四八)华光楼 (阆中市)
保护范围:华光楼及其附属建筑占地范围为界。
(四四九)圆觉寺大殿 (阆中市)
保护范围:东、南、北三面各以原寺庙建筑所在的台地边缘为界,西至大殿后赐緋山山坡
下脚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至坡脚农田,西至大殿后赐緋山山脊,向北外延
50 米至村民房屋。
(四五零)天宫院 (阆中市)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四五一)阆中清真寺(阆中市)
保护范围:东至大门外礼拜寺街,南、西、北至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南、西、北以围墙墙基外延 50 米为界,东与保护范围重合。
(四五二)福音堂 (阆中市)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四五三)陕西会馆(阆中市)
保护范围:南至大门外公园路,东、西、北至围墙外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四五四)杜家客栈(阆中市)
保护范围:以占地范围为界。
(四五五)阆中文笔塔(白塔)(阆中市)
保护范围:前(西)以塔山上端陡寨门为界。后(东)以后山包第一道咀为界,左(南)
右(北)各以自然地势层层脚沿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四五六)邵家湾墓群(阆中市)
保护范围:墓群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四五七)朱家山坪上遗址 (阆中市)
保护范围:东至二道沟,南至嘉陵江一级台地边沿下脚,西至冯家边,北至阆仪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至二道沟对岸梁山山脚,南至嘉陵江边,西至宏凌山
水城商住楼边界,北至蟠龙山脚。
(四五八)中共阆南县委旧址(阆中市)
保护范围:东南至院落前外围墙,东北、西南、西北至建筑滴水外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东北、西南各外延 50 米,西北面至院后山顶。
(四五九)汪家楼(阆中市)
保护范围:东至大门外台地边缘,南、西、北至围墙外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至山坡下农田,西至建筑后山坡上村道公路,南、北
各外延 100 米。
(四六零)阆中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旧址(阆中市)
保护范围:东至南街,南到笔向街,西、北以围墙为界。
(四六一)读书岩石刻(阆中市)
保护范围:西北至状元洞景区外围边线,东北至景区停车场山嘴,东南至状元洞上一层台
地的景区公路,西南以上层台地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西北外延 100 米,东南外延至状元洞后山峰坡脚,东
北、西南外延 50 米。
(四六二)雷神洞摩崖造像 (阆中市)
保护范围:前(东北)以造像前岩层层脚沿为界,后(西南)以上岩层的岩脚为界,左
(西北)、右(东南)各向外延伸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四六三)牛王洞摩崖造像 (阆中市)
保护范围:前(西南)以造像前岩层层脚沿为界;后(东北)以上岩层的岩脚为界;左
(西北)、右(东南)各向外延伸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四六四)石室观摩崖造像 (阆中市)
保护范围:南以第一层自然地势层的层脚沿为界,北以上岩层的岩脚为界,东、西两侧各
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四六五)阆中古城古建筑群(阆中市)
1.李家大院

保护范围:南至武庙街街心,东、西、北以围墙为界。
2.孔家大院

保护范围:北至白花庵街,东、南、西以围墙为界。
3.马家大院

保护范围:北至笔向街,东、南、西以围墙为界。
4.张家小院

保护范围:东至双栅子街街心,南、西、北以围墙为界。
5.水码头客栈
保护范围:北至下新街,南至阆水中路,东、西以围墙为界。
(四六六)永安庙(南部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北外延 30 米至晒坝东北沿,向西南外延 20 米,向东南外延
50 米至操场东南沿,向西北外延 30 米至簸箕山。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北外延 10 米至台地边沿,西南沿外延 5 米至台地
边沿,东南外延 10 米至台地边沿,西北至簸箕山。
(四六七)南部报恩寺(南部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15 米至圆包顶山,向南外延 35 米至原学校大门,向西
外延 20 米至古柏树,向北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至圆包顶山,向西外延 20 米至台地边沿,向南外延
30 米至台地边沿,向北外延 100 米。
(四六八)南部文庙(南部县)
保护范围:东至东庑外延 3 米,西至西庑外延 3 米,南至东、西庑南侧外延 120 米
至文庙街口,北至大成殿后石栏杆外缘外延 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西界至与保护范围相同,北至保护范围北缘向外延伸 30 米,南至大
成殿前月台南侧基石外缘向南延伸 100 米至文庙街口。
(四六九)观音庵(南部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20 米至院坝边沿,向西外延 20 米至罐子山,向东南外
延 10 米,向西北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北外延 160 米至台地边沿,西南至罐子山,东南、
西北各外延 200 米。
(四七零)南部马家大院(南部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10 米至岩体,向南外延 2 米至岩体,向西外延 15 米
至排水沟,向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至岩体,南至岩体,向西外延 100 米,向北外延
100 米。
(四七一)神坝砖塔(南部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四七二)平桥东观庙(南部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向西外延 20 米,向南外延 30 米,向北外延 6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南各外延 5 米至台地边沿,北至中字山。
(四七三)广川庙 (南部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30 米至公路,向南、向西外延 10 米,向北外延 5 米
至村委会南墙外缘。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四七四)上乘寺 (南部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20 米至定觉山,向西南外延 30 米至公路,向东南外延
20 米,向西北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北至定觉山,西南外延 50 米,东南外延 5 米至台
地边沿,西北外延 100 米。
(四七五)真相寺(南部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北外延 10 米,向西南外延 10 米,向东南、向西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北外延 5 米至台地边沿,西南外延 10 米至台地边
沿,东南外延 100 米,西北外延 50 米至台地边沿。
(四七六)庙子梁李氏墓(南部县)
保护范围:墓葬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20 米,向南外延 8 米至民房后墙,向西外延 20
米,向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南、北各外延 100 米,向西外延 50 米至河边。
(四七七)长坪山红军战场遗址及石刻标语群(南部县)
保护范围:东至长坪山龙寨门,西至林家垭寨门,南至漏米岩寨门,北至长坪山寨北沿山
崖。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东外延 200 米,西至林家垭寨门,南外延 50 米,
北至长坪山寨北沿山崖。
(四七八)回龙山石刻(南部县)
保护范围:东以龛窟东缘外延 50 米,西以龛窟西缘外延 50 米,南至岩体,北以龛窟
北缘外延 10 米至山崖。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为界,向东、西各外延 200 米,南至岩体,北外延 50 米至
嘉陵江。
(四七九)观音山摩崖造像(南部县)
保护范围:东以 3 号主龛外延 100 米至耕地边沿,西至岩体,南以财神龛外延 50
米,北以观音龛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00 米,向南外延 50 米至岩体,西至岩体,向北
外延 200 米。
(四八零)圭心寺(西充县)
保护范围:以建筑物屋基向外延伸,西南至 60 米,东北至 10 米,西北至 8 米,东
南至 1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四八一)百福寺(西充县)
保护范围:以建筑物屋基向外延伸,南至 17 米,北至 29 米,西至 18 米,东至
28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四八二)西充占山寺(西充县)
保护范围:以建筑物屋基向外延伸,北至 10 米,南至 7 米,东至 8 米,西至 8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四八三)双凤武庙(西充县)
保护范围:以建筑物屋基向外延伸,南至 30 米,北至 30 米,西至 1 米,东至 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四八四)万民宝塔(西充县)
保护范围:以塔基为准线向外延伸,东至 6 米,南至 27 米,西至 14 米,北至 2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四八五)西充观音殿(西充县)
保护范围:以建筑物屋基向外延伸,西南至 10 米,东北至 10 米,西北至 5 米,东
南至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5 米。
(四八六)仙林字库塔(西充县)
保护范围:以塔所在山包向东外延 5 米,向南外延 45 米,向西外延 21 米,向北外
延 2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四八七)张澜诞生地(西充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四八八)龙兴寺正殿(营山县)
保护范围:台基向东、向西外延 20 米,南、北至滴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四八九)太蓬山古建筑群(营山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四九零)普岭张氏祠(营山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四九一)朗池回龙塔(营山县)
保护范围:塔基向东外延 50 米,向南外延 30 米,向西外延 150 米,向北外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四九二)营山李氏家族墓(营山县)
保护范围:墓葬占地范围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四九三)红九军政治部旧址(营山县)
保护范围:东、西至滴水,南、北以基石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四九四)石槽沟吴氏碉楼(营山县)
保护范围:碉楼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四九五)太蓬山摩崖造像及石刻(营山县)
保护范围:以山脚为基准,东、北外延 15 米,南、西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四九六)仪陇报恩寺(仪陇县)
保护范围:大殿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0 米。
(四九七)马氏宗祠(仪陇县)
保护范围:东至山坡为界,南至公路,西至操场外 10 米,北至民房。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四九八)马鞍古建筑群(仪陇县)
保护范围:万寿宫、广圣宫、龙母宫、文昌宫、禹王宫、关帝庙各文物点占地范围向西北
外延 3 米,向西南外延 5 米,向东南外延 3 米,向东北外延 4.7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四九九)火烟寨白庙(仪陇县)
保护范围:向北 10 米至观音崖,向南 6 米至廖明强住房,向西 15 米至四方田,向
东 7 米至罗承祥住房。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北外延 30 米,向南外延 34 米,向西面外延 25 米,向
东外延 33 米。
(五零零)仪陇文庙(仪陇县)
保护范围:向东 5 米至粮食局职工宿舍墙基,向西至文庙垣墙外 5 米,向南 56 米至
泮池外沿,向北 25 米至崇圣祠旧址后墙堡坎。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35 米,向西外延 35 米,向南外延 40 米,北与
保护范围重合。
(五零一)杨桥王家祠堂(仪陇县)
保护范围:向北 25 米至树林包,向南 20 米至池塘坝大田,向西 15 米至敬老院,
向东 10 米至村道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北外延 25 米,向南外延 30 米,向西外延 35 米,向东
外延 40 米。
(五零二)金城崖墓群(仪陇县)
1.王家湾崖墓群
保护范围:崖墓分布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5 米。
2.海螺沟崖墓群
保护范围:墓群分布范围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3.石坝崖墓群
保护范围:墓群分布范围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五零三)高观庙范公墓(仪陇县)
保护范围:南以范勇屋后檐为界,北以高兵院坝脚为界,东、西两面各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延 30 米。
(五零四)张思德同志出生地(仪陇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零五)朱德纪念地(仪陇县)
1.朱德同志故居纪念馆

保护范围:东至之江大道方向 250 米,南至军功道方向 150 米,西至大湾堰方向


100 米,北至北门广场方向 1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50 米,向南外延 150 米,向西外延 100 米,
向北外延 100 米。
2.朱德父母故居

保护范围:向东 100 米至朱华房前公路,向南 50 米至公路堡坎,向西 120 米至


感恩台,向北 25 米至竹林。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南各外延 50 米,向西外延 30 米,向北外延 25 米。
3.朱德生父朱世林墓
保护范围:东至感恩池方向 40 米,南至右侧钟应禄房方向 20 米,西至后侧房方向
20 米,北至停车场方向 2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200 米,向南外延 10 米,向西外延 30 米,向
北外延 25 米。
4.朱德生母钟太夫人墓

保护范围:墓葬向东 70 米,向南 30 米,向西 70 米,向北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00 米,向南外延 20 米,向西外延 10 米,向
北外延 100 米。
5.药铺垭私塾

保护范围:东至琳琅山方向 30 米,南至诞生地方向 150 米,西向 100 米,北向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00 米,向西外延 20 米,向北外延 50 米。
6.席家砭私塾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30 米,向南外延 15 米,向西外延 30 米,向北外延


4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20 米,向西外延 20 米,向北外延 15 米。
7.朱德故里碑

保护范围:东至路边槐树方向 20 米,南至后侧房屋水沟前方向 30 米,西至公路外方


向 20 米,北至前方电杆方向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南外延 50 米,向西外延 30 米,向北外延 30 米。
8.马鞍中学朱德题词纪念碑

保护范围:东至办公房方向 55 米,南至大门方向 70 米,西至科教楼花台方向 70


米,北至旗杆方向 45 米。
9.仪陇县立高等小学堂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10.双柏树

保护范围:东至琳琅井方向 60 米,南至四方田方向 170 米,西至故居方向 10 米,


北至后面公路方向 4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79 米,向南外延 240 米,向西外延 130 米,
向北外延 130 米。
11.四方田

保护范围:田埂向东、南、西三方各外延 50 米,向北外延 80 米至故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南外延 200 米。
12.琳琅井

保护范围:东至代维房屋方向 70 米,南至前方山崖方向 25 米,西至朱德故居方向


85 米,北至后石板路方向 30 米。
(五零六)离堆山石刻(仪陇县)

保护范围:鲁公坊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至嘉陵江边,东北、西北、西南至山林风景区。
(五零七)灵官佛尔崖石窟(仪陇县)
保护范围:西南面以村道公路边沟为界,其它面以石窟边缘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五零八)周子古镇民居建筑群(蓬安县)
保护范围:东至红军街与峥嵘路交界处,南至新华街与磨子街交界处,西至嘉陵江边,北
至道子广场。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五零九)吐佛寺正殿(蓬安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至村道公路,向南至河道,向西至瓦子田,向北至古坟地。
(五一零)蓬安旧城古建筑群(蓬安县)
保护范围:文庙、武庙、城隍庙、玉环书院、天主堂及龙神祠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至蓬安旧城原东、南、西、北四城门遗址外延 10 米。
(五一一)潜庐(蓬安县)
保护范围:东以主楼左侧民居为界,南至西街,西、北至主楼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至民居左侧原河道,向西至原西门遗址,向北至主楼以北
30 米。
(五一二)蓬安接引塔(蓬安县)
保护范围:塔基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一三)利溪大夫第(蓬安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至村道公路,向南至后山中部,向西至学校操场西侧边沿,
向北至河道。
(五一四)小乐山摩崖造像(蓬安县)
保护范围:东至大佛殿后山小路,南至大佛头像左侧 5 米,西至山体下小路,北至小乐居
士墓左侧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至大佛殿山顶,向南至小乐山主山峰原庙宇遗址,向西至长
石梯下端,向北至小乐居士墓右侧山脊。
(五一五)桐桷寨摩崖造像(蓬安县)
保护范围:东至后山顶,南至双观音龛外延 30 米,西至造像崖壁前小路,北至七号龛外
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十二、宜宾市
(五一六)李庄东岳庙(翠屏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一七)翠屏书院(翠屏区)
保护范围:翠屏书院占地范围及前部广场边缘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五一八)东山白塔、七星山黑塔(翠屏区)
1.东山白塔
保护范围:塔基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2.七星山黑塔
保护范围:塔基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00 米。
(五一九)李庄禹王宫(翠屏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二零)李庄张家祠(翠屏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二一)中央研究院旧址 (翠屏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80 米。
(五二二)流杯池石刻题记 (翠屏区)
保护范围:“涪翁谷”内的流杯池、三座石山及周围游览小道。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东外延 40 米至公园大门,向北外延 40 米至水池
南面道路,向西外延 30 米至涪翁楼外侧小道,向南外延 105 米由治安室到茗香楼石板路。
(五二三)“德盛福”“元兴和”酒窖(翠屏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西外延 10 米至临酒窖建筑山墙居民楼房边沿,向北外延 7.5
米至金江小区楼房,向东外延 10 米至四川景盛集团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南外延 7.3
米至走马街人行道。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西外延 20 米至和平街,向东外延 25 米过信义街至居民房,
向北外延 24 米至金江小区,向南外延 17 米至金沙广场建筑边沿。
(五二四)玄义玫瑰教堂(翠屏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二五)徐家石室墓群(宜宾县)
1.月攀墓区
保护范围:各墓墓门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2.新房子当门山墓区
保护范围:各墓墓门向北外延 12 米,向南外延 12 米,向东外延 15 米,向西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北外延 12 米,向南外延 12 米,向东外延 15
米,向西外延 20 米。
3.鹅公颈墓区
保护范围:各墓墓门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4.新房子后山墓区
保护范围:各墓墓门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5.大湾墓区
保护范围:各墓墓门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6.清明田墓区
保护范围:各墓墓门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五二六)郭成夫妇墓(宜宾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南外延 6 米,向北外延 14 米,东、西各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东、西各外延 2 米、向南外延 4 米,向北外延 2
米。
(五二七)隆兴石室墓群(宜宾县)
保护范围:大龙窝墓区 1 号墓占地范围外延 40 米,其余 48 座墓葬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五二八)糟房头酿酒作坊遗址(宜宾县)
保护范围:晾堂边界向东外延 40 米,向西外延 35 米,向南外延 20 米,向北外延
20 米。面积约 3,000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五二九)朱家民居(宜宾县)
保护范围:大门向东外延 10 米至民主社区办公室,向西外延 50 米至民主社区小街
62 号,向南外延 18 米至健身小广场,向北外延 20 米至原水管站办公室。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8 米,向西外延 18 米,向南外延 8 米,向北外延
10 米。
(五三零)赵一曼故居(宜宾县)
保护范围:堂屋明间向东外延 25 米,向南外延 70 米,向西外延 25 米,向北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5 米,向南外延 30 米,向西外延 25 米,向北
外延 30 米。
(五三一)肖公馆 (宜宾县)
保护范围:大门向北外延 15 米,东沿关河码头方外延 12 米,向南外延 35 米至谢
树明房屋,向西外延 15 米至徐发明房屋。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北外延 2 米,向东外延 13 米,向南外延 5 米至谢树明房
屋,向西外延 10 米至徐发明房屋。
(五三二)南溪镇南塔(南溪区)
保护范围:塔基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5 米。
(五三三)南溪映南塔(南溪区)
保护范围:塔基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5 米。
(五三四)南溪朱德旧居(南溪区)
保护范围:东自后院墙外延 5 米至南山厂机修车间,西自临街房墙向西外延至官仓街,南
自旧居墙缘向南外延 1.5 米至紫云社区民居,北自旧居墙缘向北外延至肖家民居。
建设控制地带:东自保护范围东缘外延 5 米,西自保护范围西缘外延至官仓街西侧民居,
南自保护范围南缘外延 10 米至紫云社区民居,北至肖家民居。
(五三五)江安吴氏民居(江安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至甬壁巷、向西至烟巷子,南、北至民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东、西各外延 40 米,南、北各外延 50 米。
(五三六)油榨坪祠堂(江安县)
保护范围:围墙向东外延 50 米,向西外延 20 米,向南外延 30 米,向北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五三七)国立戏剧专科学校旧址(江安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五三八)双河文庙(长宁县)
保护范围:东南至双河小学操场,西南至校舍,东北至校舍,西北至小学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东南外延至校园围墙,西南、东北、西北面各外延 5 米。
(五三九)仙寓洞(长宁县)
保护范围:东至牛栏洞,西至炼丹房,上至岩眉,下至山谷石脚,向东经禅座石脚至青梁山。
建设控制地带:东自牛栏洞向黄伞石方向外延 50 米,西自炼丹房(现住宿部)向西外延
20 米,上至林间横山小道,下至仙寓洞(牛栏洞至炼丹房)洞口向下外延 15 米。
(五四零)龙吟寺石刻造像 (长宁县)
保护范围:大雄宝殿外缘向东外延 60 米,向南外延 45 米,向西外延 15 米,向北
外延 4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0 米。
(五四一)大窝文昌宫(高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四二)高县回龙寺(高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四三)李硕勋故居(高县)
保护范围:东至吴家尤住房,南至后花园墙外与王云忠、王云德、王俊成住房,西至牌坊
与李开新住房交界处,北至街面与附小围墙。
(五四四)阳翰笙故居(高县)
保护范围:西至罗场镇中心小学校后围墙,东至罗场镇中心医院(以过道临街为界),北
至其现有后院围墙,南至罗场镇中心小学校门以邻街围墙为界。
(五四五)凌云关 (筠连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四六)筠连五尺道(筠连县)
1.柏杨村段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2.犀牛村段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四七)玉壶井碑刻(筠连县)
保护范围:玉壶井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四八)沐爱衙署旧址(筠连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四九)僰人石寨古堡(珙县)
保护范围:罗渡苗族乡天堂村一、二、三社内凡有僰人石笋的石寨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罗渡苗族乡天堂村三社为中心,东至团包子(曹营乡福宁村一社),南
至大岩脚(天堂村四社、五社交界处),西至天堂坡(天堂村与新田村交界处),北至邓家河岸。
面积约 4.2 平方公里。
(五五零)珙县北京寺(珙县)
保护范围:东侧厢房外延 8 米,南侧院坝外延 20 米,西侧厢房外延 5 米,北侧正殿
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五五一)兴文县委旧址(兴文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东北、东南各外延 3 米,西南外延 2.5 米,西北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东北外延 32 米,东南外延 7 米,西南外延 6.5 米,西北外
延 6 米。
(五五二)屏山龙氏山庄(屏山县)
保护范围:现围墙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70 米。
(五五三)丹霞洞摩崖造像及石刻(屏山县)
保护范围:东自胡国光石窟至闸子门一线外延 50 米,东南自闸子门至大像一线外延
50 米,西自大像至玉皇洞一线外延 50 米,西北以玉皇洞至胡国光石窟一线外岩楞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上山道路两侧,以道路为中心,向路两侧外延 10 米。摩崖造像及石刻,
东自胡国光石窟至闸子门一线外延至岩脚耕地边沿,南自闸子门至大像一线外延至岩脚耕地边沿,
西自大像至玉皇洞一线外延至岩脚耕地边沿,西北以玉皇洞至胡国光石窟一线自岩楞外延 50 米。
十三、广安市
(五五四)兴国寺大殿(广安区)
保护范围:东北、西南、东南三面以现围墙为界,西北至大殿屋基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五五)广安文庙(广安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30 米,向南外延 20 米,向西外延 10 米,向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20 米,向南、西、北各外延 10 米。
(五五六)协兴万春桥(广安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五七)邓绍昌墓(广安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五八)淡氏墓(广安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南、西外延 20 米,向北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五九)石凹口观音岩摩崖造像(广安区)
保护范围:以岩壁为基线向西北、东南方外延 20 米,11 号龛向东北方外延 20 米,
15 号龛向西南方外延 20 米,向上至岩顶。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六零)代市牌坊(前锋区)
保护范围:牌坊向东、南、西外延 10 米,向北外延至房屋。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五六一)观阁黎氏宗祠(前锋区)
保护范围:以正厅左右转角东侧外缘为基线向东外延 20 米,以门牌楼外缘为基线向西外
延 20 米,南面以左厢房外缘为界,北面以右厢房外缘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六二)独愚子墓(前锋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六三)永光仪器厂旧址(前锋区)
保护范围:302 车间向东、向西外延 20 米,以 302 车间 4 号南侧壁向南外延
20 米,以 302 车间 1 号北侧壁向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六四)华光仪器厂旧址(华蓥市)
保护范围:厂区围墙向东、向南、向北外延 3 米,向西外延至天池湖岸边。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五六五)褒先寺(华蓥市)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向西外延至围墙,南以后殿后檐滴水为界,向北外延至山门殿
前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五六六)五星桥(华蓥市)
保护范围:桥体向东、向西外延 10 米,向南、向北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六七)代家嘴遗址(华蓥市)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至良田,向西外延至渠江,向南外延至旧窑址,向北外延至
山丘。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五六八)《新华日报》纸厂旧址(华蓥市)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至上山公路,向南外延至水沟,向西外延至岩坎,向北外延
至丁家坪煤矿职工宿舍。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五六九)岳池白塔(岳池县)
保护范围:塔基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五七零)岳池文庙(岳池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七一)王字楼(岳池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七二)岳池高寺(岳池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五七三)岳池弥勒寺(岳池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七四)顾县川主庙(岳池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七五)云门寺瘗窟群(岳池县)
保护范围:M8 墓向东外延 50 米,M2 墓向西外延 50 米, M2 墓向南外延
50 米,M11 向北外延 50 米。M4 墓顶向山顶外延 10 米,M2 墓向山下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七六)廖玉璧烈士墓(岳池县)
保护范围:现围墙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五七七)武胜观音寺(武胜县)
保护范围:现围墙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西、向北外延 5 米,向东、向南外延 10 米。
(五七八)武胜中心镇古建筑群(武胜县)
保护范围:
1、城隍庙、武庙、文昌宫、天上宫、明城墙:西以明城墙外延 5 米,北以天上宫左厢房
外沿为基线外延 2 米,东以文昌宫厢庑为基线外延 3 米,南以城隍庙前殿为基线外延 5 米。
2、镜心亭、文庙:北以镜心亭北面台基为基线外延 5 米,南以文庙廊道外沿地基为基线
外延 3 米,东以文庙右厢房外沿台基为基线外延 1 米,西以文庙左厢房外沿台基至镜心亭为基线
外延 5 米。
3、传教士故宅及北面城墙:以传教士故宅四周墙壁为界向外各外延 3 米,以城墙墙体为
界向两侧各外延 5 米。
4、万寿宫及南面城墙:万寿宫西南以万寿宫山门墙壁为基线外延 2 米,东北以万寿宫正
殿外延地基为基线外延 1 米,东南以万寿宫侧门墙壁为基线外延 2 米,西北以万寿宫厢庑外沿为
基线外延 2 米,南面城墙以城墙墙体为界向两侧各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五七九)清平陈家寨民居(武胜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20 米,向南外延 20 米,向西外延 10 米,向北外延至
寨墙遗址。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八零)烈面湖南会馆(武胜县)
保护范围:东、南、北以围墙为界。西至围墙外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西外延 10 米,向东外延 5 米,南、北以围墙为界。
(五八一)飞龙武庙(武胜县)
保护范围:西以正殿外延 1 米至飞龙镇农经站,东至戏殿楼外延 2 米,南、北至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西至农经站,向东至戏殿楼 2 米外民房,南、北至围墙外 2
米。
(五八二)南溪村墓群(武胜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五八三)观音寨吴氏家族墓(武胜县)
保护范围: M6 墓向东外延 20 米, M1 墓向西外延 30 米, M5 墓向南外延
10 米, M4 墓向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5 米,向西、南、北外延 10 米。
(五八四)胜天渡槽(武胜县)
保护范围:渡槽槽体向两侧外延 5 米,胜天闸外延 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五八五)7002 井(武胜县)
保护范围:东以泥浆池和库房外延 5 米,西以渡槽西沿外延 10 米,南以泥浆池外延
20 米,北以化验室和库房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五八六)燕子岩摩崖石刻(武胜县)
保护范围:燕子岩共长 210 米。石刻四周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北外延 20 米,向南外延 30 米,向上至岩顶外延 10 米,
岩底向山坡下外延 50 米。
(五八七)插旗山摩崖造像(武胜县)
保护范围:西以药师佛造像龛壁外延 10 米,东以土地造像龛壁外延 10 米,向上以三
尊造像外延至崖顶,向下以三尊造像龛壁下端山坡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西外延 20 米,向东外延 30 米,上下各外延 50 米。
(五八八)沿口千佛岩摩崖造像(武胜县)
保护范围:造像龛壁向北、向南外延 20 米,向上至千佛岩崖顶,向下至千佛岩庙宇。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南、向北各外延 10 米,上下各外延 20 米。
(五八九)石佛寺摩崖造像(武胜县)
保护范围:
石佛寺:东以岩体最下沿为基线外延 10 米,南以 4 号龛接引佛岩壁最外沿为基线外延
20 米,西以 1—3 号龛岩壁外延 20 米,北以 1 号龛最右侧为基线向北外延 20 米。
石窟:石窟前后各外延 30 米,左右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五九零)唐湾山崖墓群(邻水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五九一)灵宝山石刻及古石桥(邻水县)
保护范围:东以 3 号石桥东侧外缘外延 10 米,南以 1 号石刻(“还我山河”)外延
20 米,西以 1 号石桥西侧外延 10 米,北以 5 号石刻(“天然图画”)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向南、向西外延 20 米,向北外延 50 米。
(五九二)黄陵寺摩崖造像及石刻(邻水县)
保护范围:东以瘗窟东侧外延 50 米,南以 5 号石刻南侧外延 80 米,西以 1 号窟
西侧外延 100 米,北以 3 号窟北侧外延 8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十四、达州市
(五九三)龙爪塔(通川区)
保护范围:塔基四周外延 15 米。面积 300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龙爪山自然岩边缘为界。面积 6,500 平方米。
(五九四)瓷碗铺窑址(通川区)
保护范围:东以保护标志为界,南至罗有才家至覃家老院子南边大路,西以保护标志向西
外延 200 米为界,北至覃洪全老院子。
建设控制地带:东从两路口桐子林村口到西覃家老院子屋后阴沟,北从桐子林村口至南李
家大弯。面积 4 公顷。
(五九五)张爱萍故居(通川区)
保护范围:东至将军树所在山崖下,南至张氏祖坟,西至草亭旧址,北至张爱萍故居以北
30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营盘梁,南至刘家湾,西至李家嘴,北至刘家石盘。
(五九六)红八十八师政治部旧址(通川区)
保护范围:以占地范围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五九七)李家俊烈士故居(万源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九八)固军坝起义指挥部旧址——文昌宫(万源县)
保护范围:东以旧址暗道口外延 10 米,南以旧址后墙外延 10 米,西以旧址西侧山墙
外延 10 米,北以旧址院坝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五九九)张建成石刻墓坊(万源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6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8 米。
(六零零)紫芸坪植茗灵园记岩刻(万源县)
保护范围:分布范围向东、向西外延 3.3 米,向南、向北外延 2.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向西外延 2.5 米,向南、向北外延 2 米。
(六零一)玉带余王氏节孝坊(万源县)
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35 米至玉带乡小学围墙,向西、南外延 40 米至玉带乡小学教师
寝室,向北外延 35 米至玉带乡小学女生公寓。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六零二)红三十军政治部旧址(达川区)
保护范围:围墙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六零三)戛云亭(达川区)
保护范围:院墙向东、西、北外延 5 米,向南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六零四)大风高拱桥(达川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六零五)姚氏宗祠(宣汉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六零六)宏文校工字楼(宣汉县)
保护范围:以宏文校工字楼房滴水为界四周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六零七)陈民安墓(宣汉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六零八)插旗山曾学诚家族墓(宣汉县)
保护范围:向西外延 16 米至曾祥富住房,向南外延 8 米至曾凡吉住房,向东外延
13 米至河沟,向北外延 10 米至桑树坪。
建设控制地:保护范围外延 5 米,西、南临住房,北接山林,东至河沟。
(六零九)浪洋寺摩崖造像(宣汉县)
保护范围:分布范围向西外延 18 米至潘光荣住房,向东外延 12 米至潘光明住房,南、
北各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东、西临住房,北至石坝外,南至农田堡坎。
(六一零)向家嘴李邓氏墓(宣汉县)
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6 米至村道公路,向南外延 11 米至李红益住房,向西外延 8 米
至胡海东住房,向北外延 10 米至山林。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六一二)开江宝泉塔(开江县)
保护范围:塔基外延 2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六一三)开江金山寺(开江县)
保护范围:金山寺围墙外延 20 米,舍利塔塔基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六一四)普安姜吴氏节孝坊(开江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四周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0 米。
(六一五)开江仁德桥(开江县)
保护范围:桥东、西两端外延 5 米,南、北自桥中心线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6 米。
(六一六)清河街道建筑群(大竹县)
保护范围:东至 152 号民居外延 60 米,西自 86 号民居外延 40 米至清河中心
校围墙,南自栅子门石基外延 30 米至清河镇邮政局,北自 167 号民居外延 30 米至清河
镇粮食仓库围墙。
(六一七)乌桥千佛岩摩崖造像(大竹县)
保护范围:分布范围向东外延 6 米至小道,向北以 1 号龛顶外延 50 米至玉皇观为界,
6 号龛向东、向南外延 40 米至六角丘,向西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六一八)平滩河牌坊(大竹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北、西南外延 20 米,向西北、东南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六一九)大竹孟氏公馆(大竹县)
重点保护区:占地范围外延 16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六二零)神合张胡氏孝坊(大竹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南、西外延 10 米,向北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南、西外延 4 米。
(六二一)梭罗碥摩崖造像(渠县)
保护范围:分布范围向东外延 15 米,向南外延 25 米,向西外延 25 米,向北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5 米,向南、北外延 20 米。
(六二二)渠县节孝坊(渠县)
1.贾氏节孝坊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4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0 米。
2.燕氏节孝坊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7 米,向西外延 30 米,向南外延 30 米,向北外延 8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北外延 20 米。
(六二三)王万邦墓(渠县)
保护范围:墓体东外延 25 米,墓前石狮南外延 30 米,墓体西外延 25 米,墓体北
外延 30 米至锣尔顶小山坡。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西各外延 10 米。南、北以保护范围为界。
(六二四)礼义城遗址(渠县)
保护范围:以礼义城四周城墙及崖壁为界,面积 16.8 公顷。
(六二五)渠县赵氏宗祠(渠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20 米,向西外延 32 米,向南外延 10 米,向北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0 米、向北外延 30 米。
(六二六)渠县云峰塔(河东云峰塔)(渠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12 米,向西外延 25 米,向南外延 20 米,向北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东、北各外延 10 米,西、南以保护范围为界。
(六二七)三汇文峰塔(渠县)
保护范围:塔体西、北至渠江,东、南各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东、南各外延 10 米。
十五、巴中市
(六二八)巴州凌云塔(巴州区)
保护范围:向东自塔基外延 50 米,向南自塔院外墙外延 10 米,西、北至山体崖壁。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六二九)平梁城遗址(巴州区)
保护范围:西、南自寨墙边缘外延 150 米,北自遗址寨门第一步石梯边缘外延 250
米至公路旁,东自寨门第一步石梯边缘外延 300 米至龙背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六三零)巴州龙门山石窟(巴州区)
保护范围:东、南、北自造像岩石边缘外延 100 米,西自造像岩石边缘外延 60 米至
巴河边。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六三一)川陕省总工会旧址(巴州区)
保护范围:东、南、北面以旧址屋檐滴水为界,西面自旧址屋檐滴水外延至小街子中线为
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六三二)回风亭(巴州区)
保护范围:东自回风亭基座边缘向东外延 50 米至花园,北自回风亭基座边缘向北外延
50 米至崖壁,南自回风亭基座边缘向南外延 50 米至红军路中心线,西自回风亭基座边缘向西
外延 50 米至回风大桥。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六三三)石门寺摩崖造像(巴州区)
保护范围:东面自岩壁造像外延 20 米至回龙场老街最后一步石梯为界,南面自 1 号龛
造像南侧边缘外延 30 米,西面自崖壁边缘外延 200 米,北面自 19 号龛造像北侧边缘外
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六三四)巴州奎星阁(巴州区)
保护范围:东至原区委招待所二宿舍,南至区图书馆,北面、西面至道路中央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六三五)雷辅天将军墓(巴州区)
保护范围:东自土冢边缘外延 20 米至田边埂子,南自墓碑南侧边缘外延 10 米,西自
镇墓狮边缘外延 20 米至黄梁树田边埂子,北自墓碑北侧边缘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六三六)川陕省苏维埃巴中特别市委旧址(巴州区)
保护范围:以现存建筑滴水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六三七)川陕省苏维埃政府旧址(巴州区)
保护范围:龚家大院建筑滴水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六三八)牛角寨崖墓群(恩阳区)
保护范围:崖墓崖壁顶端向东南外延 15 米,西北外延 25 米,M1 号墓向西南外延
20 米,M48 号墓向东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六三九)土寨柏家祠堂(恩阳区)
保护范围:土寨柏家祠堂北面自祠堂屋檐滴水外延 50 米至柏明杰住宅,西面自祠堂屋檐
滴水外延 50 米至青杠坪,南面自祠堂屋檐滴水外延 10 米至柏明兴住宅北面屋檐滴水,东面
自祠堂院坝边缘外延 30 米至柏顺知住宅西面屋檐滴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六四零)朝阳洞石窟(恩阳区)
保护范围:朝阳洞石窟崖壁顶端向西面外延 20 米,南面自最边缘造像外延 50 米,北
面自最边缘造像外延 50 米,东面自造像前防雨棚滴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六四一)平昌汉中古道(平昌县)
保护范围:从江口镇古王家沱码头—汉中路—龟碑湾—医药公司—白顶寨,全程长
11,000 米,以宽 0.6 米—1 米不等的青石板道路及梯道外沿两侧 5 米为界;汉中路
左右岩壁上 2 幅石刻岩体外延 15 米;华严庵石刻外延 10 米;白顶寨寨墙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六四二)平昌长安古道(平昌县)
保护范围:岳家—西兴—土垭—佛楼段沿途青石板道路及梯道边沿向两旁各外延 5 米、
西兴天堂村油坊沟石壁石刻以岩体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六四三)小宁城遗址(平昌县)
保护范围:寨墙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至山脚处。
(六四四)双竹堂牌坊(平昌县)
保护范围:牌坊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六四五)古佛洞摩崖造像(平昌县)
保护范围:东以农机供应公司内院边缘为界,西以文物局古佛洞管理处房屋为界,南以同
州市场后保坎围墙为界,北以古佛洞后崖边缘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六四六)北山寺会议旧址(平昌县)
保护范围:东至工商所后墙,南至北山寺梯道抵街口,西至李继林屋后环山石围墙,北至
粮站仓库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六四七)刘伯坚烈士故居(平昌县)
保护范围:以公共墙为界,前后以滴水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六四八)巴灵寨遗址(平昌县)
保护范围:寨墙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至山脚环山公路。
(六四九)长灵寨遗址(平昌县)
保护范围:寨墙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至山脚。
(六五零)黑马山墓群(平昌县)
保护范围:现墓群占地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六五一)灵山吴氏墓(平昌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南外延 30 米至村道公路,向西至吴汝朝住房基脚,向北
外延 10 米至农田。
(六五二)灵山吴家大院(平昌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南、西外延 20 米,向北至吴永德住房。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六五三)白衣古建筑群(平昌县)
保护范围:白衣庵文昌宫、文昌宫石刻、吴钲官邸、节孝牌坊、吴记当铺、龙翔寺石刻、
棺山圈井等文物点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巴河西岸,西至棺山,南至周家湾,北至苟家湾。
(六五四)刘伯坚烈士纪念碑(平昌县)
保护范围:东至平台保坎,南至大冶园前沿天桥平台,西至光荣院通道内侧梯坎,北至足
迹广场外缘。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六五五)擂鼓寨遗址(通江县)
保护范围:以擂鼓寨东侧发掘区为中心东南西北各外延 8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0 米。
(六五六)凤凰包遗址(通江县)
保护范围:以凤凰包顶为中心外延 1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六五七)神口河陈氏墓(通江县)
保护范围:墓地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六五八)铁佛蒲氏家族墓(通江县)
保护范围:墓地占地范围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六五九)毛浴谢氏墓(通江县)
保护范围:墓冢后和左右两侧片石外茔墙外延 10 米,墓前牌坊前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六六零)王家湾张氏家族墓(通江县)
保护范围:墓地占地范围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六六一)鲁班寺(通江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六六二)白石寺(通江县)
保护范围:两栋建筑占地范围外延 7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六六三)小新场独善桥(通江县)
保护范围:桥两端沿古道外延 150 米,桥两侧各外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六六四)佛尔岭石窟(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石窟的三块岩石各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六六五)佛爷河石窟(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石窟的岩石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六六六)赵巧岩石窟(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石窟的山崖顶向后外延 5 米,底部向前外延 15 米,1 号龛向左外延
30 米,16 号龛向右 4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六六七)佛尔岩塬石窟(通江县)
保护范围:石窟 1 号龛山崖顶部向后外延 10 米,右外延 15 米,前外延 20 米,
4 号向左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六六八)木关坝观音岩石窟(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石窟的山崖顶向后外延 10 米、底部向前外延 15 米, 1 号龛向左、
2 号龛向右各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六六九)梭垭梁石窟(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石窟的山崖顶向后外延 20 米、底部向前外延 25 米,1 号龛向右、
20 号龛向左各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六七零)得汉城摩崖石刻(通江县)
保护范围:东门分布石刻的山崖顶向后外延 10 米,1 号石刻向右外延 15 米,向前
外延 20 米,6 号石刻向左外延 15 米;南门分布石刻的山崖顶向后外延 10 米,1 号石刻
向右外延 15 米,向前外延 20 米,16 号石刻向左外延 2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六七一)佛耳岩石窟(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石窟的岩石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六七二)隐身洞摩崖造像(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石窟的山崖顶向后外延 10 米,底部向前外延 15 米,以龛窟左右各外
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六七三)云昙古佛洞石窟(通江县)
保护范围:分布石窟的山崖顶向后外延 15 米,底部向前外延 30 米,洞窟右外延
30 米,左外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六七四)中共川陕省委党校旧址(通江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六七五)红江县政治保卫局旧址(通江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六七六)永安坝八一纪念会会址(通江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六七七)通江红四方面军总医院旧址(通江县)
保护范围:旧址共 17 套院落,旧址每套院落占地范围四周各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六七八)通江川陕省工农总医院旧址(1 处 2 点)(通江县)
保护范围:院部、新剧团旧址主体建筑物四周各外延 30 米,烈士墓围墙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六七九)大城寨红军烈士墓(通江县)
保护范围:墓葬分布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六八零)毛浴坝会议会址(通江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六八一)邝继勋烈士墓(通江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六八二)南江米仓古道(南江县)
1、截贤驿栈道及桥桩孔
保护范围:栈道及桥桩孔外延 50 米(包括河谷和山岩上部)。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2、寒溪河栈道及桥桩孔
保护范围:栈道及桥桩孔面外延 50 米(包括河谷和山岩上部)。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3、官仓坪(又名巴峪关)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4、古琉璃关
保护范围:各石刻本体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5、断渠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明月村村道公路,南至南江镇第六小学北面围墙,西至省道 S101,北
至断渠遗址断裂带边沿。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北外延 100 米。
6、蒲涧太子洞石刻
保护范围:洞口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7、接龙桥
保护范围:桥本体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8、二洞桥遗迹
保护范围:石刻本体四周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9、石板河遗迹
保护范围:石窟寺四周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10、佛石坝石窟
保护范围:石窟岩体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六八三)红四门及城墙(南江县)
保护范围:城墙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六八四)长赤县苏维埃政府旧址(南江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六八五)巴山游击队指挥部旧址(南江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六八六)红三十一军医院旧址(南江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前、向西外延 30 米,向东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六八七)观音井何氏家族墓(南江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六八八)赤溪岳氏家族墓(南江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六八九)白坪马氏祠堂(南江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六九零)凤仪蒋氏祠堂(南江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六九一)万山营刘氏祠堂(南江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十六、雅安市
(六九二)石牌坊(雨城区)
保护范围:东至袁学贞农田,西至杨元旗农田,南至杨世林农田,北至杨世广农田。面积
1.56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东、北至韩光全农田,西至杨元福农田,南至刘
素芳、杨世林农田。面积 9.12 公顷。
(六九三)白马泉及石刻(天宫院遗址)(雨城区)
保护范围:东至公路,西至永宁桥,南至停车场,北至清风亭外 100 米。面积 2.7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山顶,西至喷珠泉外 30 米,南至赵新全住宅,北至后山顶,面积
5.2 公顷。
(六九四)韩家大院(雨城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北外延至石砾岗山脚,向西面外延至王成玉、黄体仁农田。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至黄茅溪和老坟茔山脚。
(六九五)金凤寺(雨城区)
保护范围:现围墙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西、东外延至山顶和山边,南、北各外延 80 米。
(六九六)明德中学(雨城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六九七)西康省气象观测台(雨城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六九八)柯培得旧居(雨城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北外延 80 米,向东南外延 100 米,向西北外延至上山公路,
向西南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六九九)西康省人委办公厅大楼旧址(雨城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北外延 10 米,其余各方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七零零)西康省委党校旧址(雨城区)
保护范围:建筑群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七零一)雨城茶马古道(雨城区)
1、明代义兴茶号遗址、清代永昌茶号遗址、清代孚和茶号遗址、民国天增公茶号遗址
保护范围:以保护标志为中心的 400 平方米范围内。
2、清代南城门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3、清代宋春渡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4、清代飞龙岗古道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四周外延 30 米。
5、二仙桥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6、高桥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 30 米。
7、平水桥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8、四家村字库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9、永定桥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10、清代石梯子古道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七零二)蒙顶山古建筑群(名山区)
含:永兴寺、甘露石屋、天盖寺、智矩寺、古蒙泉、千佛寺、文昌庙、千佛崖摩崖造像、
盘龙石刻、蒙山石刻、红军石刻标语、红军战壕
保护范围:现有文物点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七零三)看灯山摩崖造像(名山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七零四)六合桥(名山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七零五)吴之英故居(名山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七零六)名山金刚寺(名山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七零七)三皇宫石牌坊(名山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七零八)水月寺(名山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七零九)名山观音殿(名山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七一零)名山茶马古道(名山区)
含:茶马司、大石梯古道、百丈县城址、天目重修路道碑、中峰牛碾坪万亩茶园、双河骑
龙场万亩茶园
保护范围:现有文物点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七一一)天全茶马古道(天全县)
1、九十步村官道遗址
保护范围:遗址占地范围外延 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2、禁门关关隘遗址
保护范围:现有关隘遗址占地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3、紫石关城遗址
保护范围:现有遗址四周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4、茶马古道长河坝段
保护范围:现有古道外延 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5、石头寨
保护范围:现有石头寨村落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6、女儿城遗址
保护范围:现有遗址占地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七一二)红四方面军总部旧址群(天全县)
含:红军总医院、红军大学、红军总政治部、红军总部
保护范围:现有各文物点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七一三)杨家土司祠堂(天全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七一四)西湖胜境石牌坊(天全县)
保护范围:牌坊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七一五)白君庙(天全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七一六)王晖石棺(芦山县)
保护范围:现围墙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围墙外向东外延 15 米到公路,向北外延 10 米,向西外延 10 米,
向南外延 30 米。
(七一七)姜维墓(芦山县)
保护范围:现围墙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七一八)佛图寺及石刻(芦山县)
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山门、大雄宝殿、祖师殿、藏经楼、佛图寺塔建筑周围 10 米。一
般保护:以山门、大雄宝殿、祖师殿、藏经楼、佛图寺塔为中轴线两侧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七一九)涌泉寺(芦山县)
保护范围:现围墙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围墙外向东外延至河边,向北外延 10 米,向西外延 20 米,向南外延
10 米。
(七二零)芦山茶马古道(芦山县)
1.青龙关
保护范围:建筑四周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2.飞仙遗迹
保护范围:古道遗迹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七二一)红四方面军旧址(芦山县)
保护范围:红四方面军三十军军部驻地、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部、红四方面军前敌指挥部
旧址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红四方面军三十军军部驻地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部
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红四方面军前敌指挥部保护范围向东外延至公路,向北外延 10 米,向
西外延 20 米,向南外延 20 米。
(七二二)中共四川省委旧址(芦山县)
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在党校中心操场(中共四川省委遗址 500 平方米)。一般保护以操场为
中心四周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周外延至党校围墙。
(七二三)太平红军桥及石刻(芦山县)
保护范围:太平红军桥及东、西两侧桥楼四周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桥楼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西桥楼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七二四)飞仙关桥(芦山县)
保护范围:重点保护范围飞仙关桥四周外延 10 米,一般保护在重点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50 米,向西外延 50 米。
(七二五)邓池沟天主堂(宝兴县)
保护范围:教堂占地范围外延 8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南外延 150 米,向北外延 100 米,向西外延 30 米。
(七二六)硗碛毛泽东、朱德居住地旧址(宝兴县)
保护范围:现有围墙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西至水库,向东至省道 210 线,向南至无名沟,向北至半节
沟。
(七二七)宝兴茶马古道(宝兴县)
1、宝天古道曹家村段遗址
保护范围:遗址占地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小道台阶两侧外延 10 米。
2、长偏桥栈道遗址
保护范围:遗址占地范围向东至河底,向西至栈道悬崖上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南、北外延 40 米,向西外延 90 米。
3、穆坪土司衙署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占地面积 1000 平方米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遗址残墙外延 20 米。
4、杨家大院
保护范围:现有占地面积 700 平方米范围向东、西、北外延 5 米,南至小沟边。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西、北方外延 20 米,南至小沟边。
5、灵关观音寺
保护范围:现有占地范围内。面积 160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5 米,南至居民区,向西外延 20 米,向北外延
10 米。
6、扎角坝碉楼(宝兴县)
保护范围:以碉楼占地面积 70 平方米的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北外延至省道 210 线,向西、南外延 20 米。
(七二八)太湖寺(荥经县)
保护范围:现围墙范围内。面积约 5.4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0 米。
(七二九)南罗坝战国墓群(荥经县)
保护范围:以塔子山茶厂宿舍为中心,北至附鱼路,南至打锣坪陡坎。南北宽 200 米,东
西长 500 米。面积 10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以塔子山茶厂宿舍为中心,北至附鱼路,南至打锣坪陡坎,南北宽 200 米,
东西长 600 米。(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基本相同)
(七三零)石佛寺(荥经县)
保护范围:石刻北至花凰路,南至仙人洞山脚,东、西以石刻为中心各外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七三一)荥经茶马古道(荥经县)
1.新添站
保护范围:古道向东、西方外延 50 米,戏台向南、北方外延 200 米。驿站共长
400 米,宽 100 米。面积约 4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至村后山坡,西至荥经河,南、北两侧各外延 100 米。
2.靖口驿站
保护范围:古道向东、西各外延 50 米,向南、北外延至花凰路街口,驿站长 350 米,
宽 100 米。面积约 3.5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南、北外延 100 米,东至村后 100 米农田,西至相岭河。
3.凰仪堡
保护范围:古道向南、北外延 50 米,东至花凰路街口,西至相岭河,驿站长 320 米,
宽 100 米。面积约 3.2 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西、南外延至相岭河,北至村庄后农田 100 米,东至花凰路。
4.新文段
保护范围:古道向南、北外延 20 米。古道共长 200 米,宽 40 米。面积
8,000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北至荥天路,南至荥天路 200 米处,东、西各外延 100 米。
5.西旅底平石刻
保护范围:东至崖壁,西至河沟,北至村道,南至崖壁。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西外延至河沟外 100 米,向北外延至村道外 100 米。
6.刘家大院
保护范围:东至姜家大院、西至大礼堂、北至民主路、南至小平山。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北外延 100 米,南至堰渠。
7.万古桥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8.周公桥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村道,南至相岭河,东、西以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9.二台子桥
保护范围:桥占地范围向东、南、西外延 50 米,北至电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10.落马崖古道遗址
保护范围:起于花滩镇,止于烈士乡。全长约 10 公里,路面宽 2-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古道为基线向左右各外延 100 米。
11.大相岭古道遗址
保护范围:起于凰仪堡,止于汉源清溪。全长约 20 公里,路面由石板和砾石铺成,宽
1.5-2 米。
建设控制地带:起于凰仪堡,止于汉源清溪,以古道为基线向左右各外延 100 米。
12.崔石堡
保护范围:驿站和驿道两部分组成,以古道为基线向左右外延 50 米,面积 5,000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13.大通桥遗址
保护范围:东、西以相岭河为界,南、北至桥墩,全长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西外延 50 米,向南、北外延 20 米。
14.九折坂古道遗址
保护范围:起于三合乡九折坂,止于大矿山。全长约 4 公里,路面宽 1-2 米。
建设控制地带:古道四周外延 100 米。
(七三二)寨子园冶铜遗址(汉源县)
保护范围:以子园浸水磄为中心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七三三)汉源茶马古道(汉源县)
1.护国桥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西外延 5 米,向南、北外延 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2.茶马古道飞越岭段
保护范围:道路自汉恩村起至坡顶(汉源泸定交界处)道路两侧各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重点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七三四)清溪文庙(汉源县)
保护范围:东、西以文庙院墙为界,北至文庙院墙外延 10 米;南至文庙万仞宫墙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七三五)石棉茶马古道(石棉县)
1.猛种堡子
保护范围:北起晒佛遗址,南至耕地,东起通组公路,西至悬崖边。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2.木耳堡子
保护范围:北起经堂,南至耕地,西起村口大核桃树,东至耕地。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3.蟹螺堡子
保护范围:北起通组公路,南至“环山鸡节”祭祀地,东起江坝沟,西至跑马场。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十七、眉山市
(七三六)重瞳观(东坡区)
保护范围:
大殿:东至山崖,南、北、西面以大殿台明外缘向外延伸 50 米。
山门:西至江边,东、南、北面以山门台明外缘向外延伸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蟆颐山整个范围,含蟆颐堰沟南原江乡馆遗址。
(七三七)大旺寺白塔(东坡区)
保护范围:塔基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整个白塔山。
(七三八)寨子城(东坡区)
保护范围:以城墙为基线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七三九)眉州武庙(东坡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七四零)苏氏墓地(东坡区)
保护范围:东以苏辙衣冠墓向东延伸至村道,南以苏轼衣冠墓向南延伸至水沟,西以苏洵、
程夫人墓向西延伸至鱼塘边小路,北以王弗墓冢向北延伸至鱼塘边小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所在地四周山岭分水岭为界。
(七四一)石碓窝摩崖造像(东坡区)
保护范围:
大佛部分:东为山崖,向西至断崖,向南、北两侧外延 50 米。
巨石部分:水库坝埂下的巨石外延 30 米。
(七四二)连鳌山石刻(东坡区)
保护范围:以石刻石栏杆为界四周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七四三)丈六院摩崖造像
保护范围:北为山崖,以造像为中心向南外延至水沟,沿山崖向东、西两端各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0 米。
(七四四)陈沟千佛岩摩崖造像(东坡区)
保护范围:1 号窟向北至水库大坝,向南外延 50 米,向西外延 50 米至山崖;
2、3 号窟所在地之木鱼岛全岛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 1 号窟山崖以东至木鱼岛以东 50 米范围内。
(七四五)奎星阁(仁寿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至大门阶梯外 10 米,向南、西、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七四六)叶家祠(仁寿县)
保护范围:北至石寨门下岩脚外延 10 米,东、西、南以叶家祠房屋滴水向外延伸 30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七四七)观音堂崖墓群(仁寿县)
保护范围: M4 向东沿岩壁外延 50 米,M1 向西沿岩壁外延 50 米,M2 至岩
脚向南外延 50 米,北至山顶向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七四八)洞子山崖墓群(仁寿县)
保护范围:东、西两面以各墓的连接线向东、西各延伸 20 米,南以 M1、M23 的
连线,北以 M11、M1O 连线向南、北延伸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七四九)仁寿天主教堂(仁寿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南、北外延 5 米,向西以大门向外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七五零)潘文华旧居(仁寿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南外延 100 米,向南、北、西外延 30 米。
(七五一)黑龙滩农田水利工程(仁寿县)
保护范围:
高河坎渡槽:东、西以槽口外延 30 米,南、北以槽身外延 20 米。
八角田渡槽:南、北以槽口外延 30 米,东、西以槽身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七五二)两岔河摩崖造像(仁寿县)
保护范围:35 号龛向东外延 13 米,1 号龛向南外延 50 米,17 号龛向西外延
50 米,33 号龛向北外延 50 米至蛤蟆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七五三)梓潼宫(彭山县)
保护范围:台基向东外延 25 米,向南外延 5 米,向西外延 15 米,向北延伸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七五四)虞公著夫妇合葬墓(彭山县)
保护范围:东至上凉亭子原基,南至杨家湾,西至三岔路小山包,北至陈家沟。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七五五)彭山陶窑遗址(彭山县)
保护范围:
上瓦子堆遗址:占地范围向东、西外延 80 米,向南、北外延 120 米。
中瓦子堆遗址:占地范围向东、西外延 44 米,向南、北外延 170 米。
下瓦子堆遗址:占地范围向东、西外延 60 米,向西、北外延 80 米。
青杠嘴陶窑遗址:窑包外延 39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七五六)武阳故城遗址(彭山县)
保护范围:东窑包向东外延 20 米,西窑包向西外延 20 米,南至南河故道,北至城墙
外延 5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七五七)江口石龙(彭山县)
保护范围:石龙向东、南、北外延 10 米,向西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七五八)老鹰岩摩崖造像(彭山县)
保护范围: 1 号龛站佛向东外延 30 米,8 号龛向西外延伸 20 米,双佛后壁向南外
延 20 米,8 号龛向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七五九)洪雅周家祠(洪雅县)
保护范围:现围墙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七六零)五龙祠(洪雅县)
保护范围:东、西、北至五龙祠围墙,南至五龙祠大门外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七六一)修文塔(洪雅县)
保护范围:现围墙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七六二)田公祠古建筑群(洪雅县)
保护范围:田公祠向东外延 15 米,雅雨楼向南外延 15 米,临江寺向西外延 20 米,
文昌祠向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七六三)苟王寨造像(洪雅县)
保护范围:以造像为中心,向(东)上外延 100 米至岩顶,向南外延 100 米,向
(西)下外延 100 米至水沟,向北外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七六四)龙鹄山松柏之铭碑及摩崖造像(丹棱县)
保护范围:第 1 龛造像向东外延 80 米,第 36 龛造像向西外延 25 米,第 65 龛
造像向南外延 80 米,第 66 龛造像向北外延 8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七六五)鸡公山摩崖造像(丹棱县)
保护范围:大石包造像龛外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七六六)蜂耳洞崖墓群(青神县)
保护范围:东至大槽坡山脚,西至蜂耳洞山顶,南、北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七六七)八角洞崖墓群(青神县)
保护范围:东至墓群前方乡村水泥路,西至八角洞山顶,南、北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七六八)坛罐窑遗址(青神县)
保护范围:东至山湾塘下窑口,南至窑埂山白腊坪窑址,西至岷江杨河坝山脚,北至青高
公路右侧高窑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十八、资阳市
(七六九)丹山黄氏宗祠(雁江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50 米,向南外延 26 米,向西外延 40 米,向北外延
6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南外延 50 米,向西外延 90 米,向北外延 40 米。
(七七零)丹山塔(雁江区)
保护范围:塔基向东、南外延 30 米,向西外延 50 米,向北外延 4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20 米,向南外延 30 米,向西、北外延 10 米。
(七七一)雁江白佛寺石刻(雁江区)
保护范围:以 1 号龛座基为中心,向东外延 105 米、向南外延 72 米、向西外延
33 米、向北外延 77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240 米,向南外延 220 米,向西外延 250 米,
向北外延 330 米。
(七七二)菩萨岩摩崖造像(雁江区)
保护范围:以 4 号龛座基为中心,向东外延 39 米,向南外延 64 米,向西外延 36
米,向北外延 4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85 米,向南外延 23 米,向西、北外延 50 米。
(七七三)简阳奎星阁摩崖造像(简阳市)
保护范围:12 号龛释迦摩尼造像座基向东外延 15 米,向南外延 15 米,向西 22
米至沱江边,向北外延 73.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0 米,向南外延 5 米,向北外延 10 米。
(七七四)朝阳寺摩崖造像(简阳市)
保护范围:东至崖壁,以 6 号龛为界向西外延 30 米,向南、北外延 4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七七五)禾丰字库塔(简阳市)
保护范围:塔基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七七六)简阳红白塔(简阳市)
保护范围:塔基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5 米。
(七七七)瓦房沟摩崖造像(简阳市)
1.瓦房沟摩崖造像
保护范围:西至崖壁,以 9 号龛为界向东北、西北、东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北外延 10 米至水塘,向西北外延 30 米,向东南外延
40 米。
2.大林摩崖造像
保护范围:东至崖壁,以 3 号龛为界向西外延 20 米,向南、北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七七八)石盘题名塔(简阳市)
保护范围:塔基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5 米。
(七七九)长岭山摩崖造像(简阳市)
保护范围:东北为崖壁,以 18 号龛为界向东南外延 25 米,向西南、西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七八零)西禅寺摩崖造像(安岳县)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外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20 米。
(七八一)中共遂安潼三县党员代表大会遗址(安岳县)
保护范围:现有占地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0 米。
(七八二)中共遂安中心县委旧址(安岳县)
保护范围:遗址占地范围外延 8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七八三)安岳大佛寺摩崖造像(安岳县)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外延 1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七八四)三仙洞摩崖造像(安岳县)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外延 6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0 米。
(七八五)高升大佛摩崖造像(安岳县)
保护范围:以摩崖造像为中心向南至高林公路,北至 30 米,东至 200 米,西至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七八六)峰门寺摩崖造像(安岳县)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外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0 米。
(七八七)佛慧洞摩岩造像(安岳县)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外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0 米。
(七八八)佛济寺摩崖造像(安岳县)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七八九)舍身岩摩崖造像(安岳县)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七九零)庵堂寺摩崖造像(安岳县)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外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七九一)毗卢沟摩崖造像(安岳县)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七九二)川陕苏维埃政府遂安中心组织总部兼龙台区委旧址(安岳县)
保护范围:现有占地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0 米。
(七九三)上大佛摩崖造像(安岳县)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外延 8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七九四)石羊奎星阁(安岳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七九五)半边寺摩崖造像(安岳县)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外延 1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七九六)协和廊桥(安岳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七九七)道林寺(安岳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七九八)佛耳岩摩崖造像及崖墓(安岳县)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七九九)鸳鸯村崖墓群(安岳县)
保护范围:分布范围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80 米。
(八零零)灵游院摩崖造像(安岳县)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外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0 米。
(八零一)贾岛墓(安岳县)
保护范围:以墓为中心,四周向外延伸,南 100 米,北 50 米,东 60 米,西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50 米。
(八零二)安岳奎阁(安岳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北外延 30 米,向南、西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八零三)安岳文庙(安岳县)
保护范围:古建筑群占地范围向东外延至县乡镇企业局,向南外延至县公园管理所新征土
地界,向西外延至岳阳镇小学围墙,向北外延至岳阳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八零四)净慧岩摩崖造像(安岳县)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外延 1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0 米。
(八零五)菩萨湾摩崖造像(安岳县)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外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80 米。
(八零六)石锣沟摩崖造像(安岳县)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八零七)安岳王刘氏节孝坊(安岳县)
保护范围:牌坊占地范围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八零八)木鱼山摩崖造像(安岳县)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外延 8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0 米。
(八零九)宝林白塔(乐至县)
保护范围:塔基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八一零)天池凌云塔(乐至县)
保护范围:塔基向东、南外延 50 米,向西、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南外延 10 米,向西、北外延 5 米。
(八一一)乐至三圣宫(乐至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西南外延 35 米,向东南外延 1 米,向东北、西北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西南、西北外延 5 米,向东南外延 0.1 米,向东北外延 1
米。
十九、阿坝州
(八一二)马岭山红军阻击战场遗址(汶川县)
保护范围:北以足湾村一、三组为界;南以三组与电信发射塔相连的小路为界;西以红军
班合葬墓为界,小地名“龙背”;东与绵虒镇碉头村接壤,以“将军坟”为界。面积约 3 平方公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八一三)维州城遗址(理县)
保护范围:东至三湘大道,南至理县人民医院外墙,西至外墙,北至打色尔沟。
建设控制地带:南北各外延 10 米。
(八一四)杂谷土司碉群(理县)
包括杂谷脑碉、维关碉、营盘街碉 3 个点。
1.杂谷脑碉
保护范围:以外墙为界。
2.维关碉
保护范围:碉向东、南至悬崖,向北至山崖,向西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3.营盘街碉
保护范围:以碉楼本体周边现有公共用地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南外延至村道,西外延至村道。
(八一五)甘堡藏寨(理县)
保护范围:东以八宝山山脚公路、日落河为界,南以杂谷脑河为界,西以甘堡小学(屯兵
广场西界)为界,北以白塔至任大志、杨军家北侧 10 米一线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八一六)建威将军墓(理县)
保护范围:墓葬占地范围四周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八一七)箭山遗址(理县)
保护范围:以箭山组活动室为中心外延 2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0 米。
(八一八)薛城红军石刻标语(理县)
保护范围:以石刻标语本体为中心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八一九)理县张家碉房(理县)
保护范围:东至大门外 20 米,北至围墙外 10 米,西、南至悬崖。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方向保护范围各外延 10 米。
(八二零)点将台摩崖造像(茂县)
保护范围:造像分布范围四周外延 1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八二一)左封县城遗址(茂县)
保护范围:城墙四周外延 9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八二二)黄龙寺(松藩县)
保护范围:向东外延至正门外 10 米,以环水为基线向南、西、北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八二三)小河古城墙(松藩县)
保护范围:城墙向东外延 15 米,向西外延 10 米,向南、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50 米,向西外延 10 米,向南、北外延 20 米。
(八二四)靖夷堡遗址(松藩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0 米。
(八二五)达琼贡巴寺(九寨沟县)
保护范围:以围墙为界外延 69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0 米。
(八二六)唐卡寺(九寨沟县)
保护范围:围墙外延 69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0 米。
(八二七)御制平定金川勒铭葛喇依之碑(金川县)
保护范围:现围墙外延 15 米,以碑亭正门外延 20 米。
(八二八)金川县商周遗址(金川县)
1.独松乡卡拉塘遗址。
保护范围:古碉向西外延 100 米,向南、北外延 150 米。
2.河西乡乃当村遗址
保护范围:官寨向东、西外延 100 米,向南、北外延 500 米。
3.勒乌乡云盘村博尔乌寨遗址
保护范围:以张宗贵家为中心,向西外延 100 米,向南、北外延 150 米。
4.勒乌乡营盘村营盘寨遗址
保护范围:以尤明华家为中心,向东、西外延 160 米,向南、北外延 380 米。
5.万林乡西里寨遗址
保护范围:以吕永华家为中心,向东、西外延 500 米,向南、北外延 300 米。
6.咯尔乡咯尔遗址
保护范围:以周家包为中心,向东、西外延 300 米,向南、北外延 150 米。
7.卡撒乡巴拉塘遗址
保护范围:以乡卫生院为中心,向北外延 200 米,向东、西外延 350 米。
8.安宁乡末末扎村通斯坪遗址
保护范围:以郑祖发家为中心,向西外延 100 米,向南、北外延 50 米。
9.安宁乡安宁遗址。
保护范围:以柴登义家为中心,向北外延 150 米,向东、西外延 350 米。
(八二九)金川红军革命纪念建筑群(金川县)
1.格勒得沙中央革命政府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西外延 10 米,向北外延 5 米,向南外延 25 米。
2.西北联邦政府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北外延 5 米,向南外延 20 米,东西以墙体为界。
3.中共大金省委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北外延 5 米,向南外延 20 米,东西以墙体为界。
4.中共绥靖县委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北外延 5 米,向南外延 20 米,东西以墙体为界。
5.绥靖县第一区苏维埃政府遗址

保护范围:以墙体为界。
6.红五军军部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15 米,向南外延 10 米,向西外延 25 米,北以墙体
外 2 米为界。
7.红军炸弹厂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西、北外延 20 米,向南外延 10 米。
8.红军医院遗址
保护范围:外墙外延 5 米。
9.红军军械备修理厂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北外延 10 米,向南外延 30 米,向西外延 15 米。
10.红军被服厂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西、北外延 10 米,向南外延 30 米。
11.格勒得沙药店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南、北外延 5 米,东西以墙体为界。
12.格勒得沙国家商店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南、北外延 10 米,东西以墙体为界。
13.红军回民独立连连部、绥靖县回民苏维埃政府(金川清真寺)旧址
保护范围:以四周墙体为界。
(八三零)绰斯甲观音庙(金川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西外延 10 米,向南、北外延 30 米。
(八三一)三关桥(小金县)
保护范围:桥头东、西外延 12 米,南岸桥头堡外延 5 米至马世超围墙,北岸桥头堡向
后坡地外延 20 米,桥头向左至何家围墙,向右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八三二)猛固桥(小金县)
保护范围:桥的占地面积向南、北外延 30 米,向东、西外延至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八三三)结斯喇嘛寺(小金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西外延 11 米,南至小学球场,北至寺院滴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八三四)小金川流域古遗址群·两河乡白果坪遗址(小金县)
保护范围:东至村民余学兵住房,西至村民李永刚住房;南、北面至农田覆盖边缘。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60 米。
(八三五)小金川流域古遗址群·抚边乡菜园坝遗址(小金县)
保护范围:东至现有农田,南至磨子沟,西至村民付明全住房,北至李家河坝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60 米。
(八三六)小金川流域古遗址群·木坡招牛喇嘛寺遗址(小金县)
保护范围:以遗址内村民肖永林住房为基点,向东外延 95 米至木坡小学围墙处,向西外
延 95 米,向南、北外延 4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60 米。
(八三七)小金川流域古遗址群·木龙寨遗址(小金县)
保护范围:遗址占地范围向东、南外延 140 米,向西、北外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60 米。
(八三八)小金川流域古遗址群·桥头村遗址(小金县)
保护范围:遗址向东、南外延 160 米,向西、北外延 4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八三九)徐向前住址和红军石刻标语(黑水县)
1.徐向前住址
保护范围:建筑占地范围向东、南、西外延 10 米,向北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西外延 20 米,向南外延 10 米,向北外延 8 米。
2.瓦钵乡约合多标语群
保护范围:小道两侧标语分布范围向东、西、北外延 10 米,向南外延 5 米。
3.瓦钵乡二里标语群
保护范围:以标语为中心,向东、西、北外延 10 米,向南外延 3 米。
(八四零)徐古摩崖造像(黑水县)
保护范围:造像向东、西外延 20 米,向南外延 50 米,向北外延 10 米。
(八四一)芦花官寨(黑水县)
保护范围:官寨向东、南、北外延 5 米,向西外延 20 米。
(八四二)西索民居(马尔康县)
保护范围:以民居占地范围向西、南、北各外延 3 米,东至纳足河西岸。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西、南、北外延 25 米,东至卓小公路。
(八四三)草登寺院(马尔康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5 米。
(八四四)脚木足河流域古遗址群(马尔康县)
1.达维村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地亚迭沟,西至库拉低沟,北至确玛山山脚,南至脚木足河北岸内。
2.代基村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草登寺院转经廊,村委会活动室向西外延 500 米,北至山脚,南至坎下
村口机耕道以内。
3.孔龙村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山脚机耕道,南至脚木足河东岸于机耕道交汇处以内,西至脚木足河东岸,
白塔向北 300 米。
4.白赊村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山脚,寺庙向南、西、北外延至沟坎边。
5.蒲志村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村道,村道北坎向南外延 500 米,村寨向西外延 150 米。
6.沙尔宗村遗址
保护范围:以官寨五角碉楼为基点向北外延 150 米,西至沟坎,南至山脚下。
(八四五)莫斯都岩画(马尔康县)
保护范围:三块岩画分布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八四六)昌列寺小经堂(马尔康县)
保护范围:寺院老经堂外延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米。
(八四七)藏哇寺(壤塘县)
保护范围:寺院大经堂从阶梯向东外延 63 米,外墙向南外延 13 米,向西外延 15
米,向北外延 25 米。
(八四八)茸安蒙古伸臂桥(阿坝县)
保护范围:桥向东延伸 30 米,向西延伸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八四九)柯河姊妹碉(阿坝县)
保护范围:东至碉楼外 35 米,南、西、北以麻曲河为界。
(八五零)苟象寺(若尔盖县)
保护范围:大经堂向东外延 3 米,向南、北外延 10 米,向西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四周外延,东西至山沟,南至山脚,北至山顶。
(八五一)苟均桥(若尔盖县)
保护范围:桥头向东、西外延 9 米,桥身向南、北外延面 6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西外延 11 米。
(八五二)潘州城遗址(若尔盖县)
保护范围:潘州古城遗址东、南、西以城墙基础为准,内侧 10 米,外侧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0 米。
(八五三)协玛坚遗址(若尔盖县)

保护范围:遗址占地范围外延 40 米,南北长约 8,000 米,东西宽约 500 米,面积约


400 公顷。
(八五四)甲格寺(若尔盖县)
保护范围:大经堂向东、西外延 6 米,向南外延 25 米,向北外延 4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四周外延至转经房。
二十、甘孜州
(八五五)塔公寺(康定县)
保护范围:东至神山白塔,南至大门外民房墙基(川藏公路),西至民房墙外绿化带(河
道),北至寺外“转经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至寺外四座神山。
(八五六)木雅经堂·俄巴绒一村经堂(康定县)
保护范围:现存外墙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八五七)木雅经堂·阿加上南经堂(康定县)
保护范围:现存外墙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八五八)木雅经堂·瓦约西北民居(康定县)
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30 米至旺堆民房,向西外延 25 米至吉呷民房,向南外延 30
米至甲比尽巴勒措民房,向北外延 30 米至甲么泽仁罗布民房。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八五九)朱德同志长征途经泸定居住旧址(泸定县)
保护范围:向东、南外延至外墙,以吊脚楼外墙向西外延 4 米,向北外延 1.8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八六零)大渡河悬索桥(泸定县)
保护范围:大渡河东桥头为基点向外延伸 40 米,大渡河西桥亭为基点向外延伸 2.3
米,沿桥中心线向南外扩 8.6 米至大渡河宾馆餐厅北外墙,沿桥中心线向北外扩 8.2 米至大
渡河宾馆住宿部南外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八六一)摩西天主教堂毛泽东同志住地旧址(泸定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西、北外延至磨西天主教堂现有围墙,向南外延至磨西镇政府
篮球场看台。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 米。
(八六二)岚安区苏维埃政府旧址(泸定县)
保护范围:以旧址外墙向东、西、南各外延 2 米,向北外延至旧址外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八六三)岚安区苏维埃政府旧址十大政纲(泸定县)
保护范围:以外墙为基线向东外延 1 米,向南外延至肖福刚民房,向西外延 1.5 米,
向北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八六四)岚安区苏维埃政府旧址红军医院(泸定县)
保护范围:旧址外墙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八六五)曲登沙寺(丹巴县)
保护范围:以寺庙外墙为基线,向东、西、南各外延 1 米,向北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 米。
(八六六)雍仲佐钦岭寺(丹巴县)
保护范围:寺庙外墙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八六七)巴底土司官寨(丹巴县)
保护范围:外墙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50 米,向南外延 20 米,向西外延 4 米,向北外
延 3 米。
(八六八)墨尔多山摩崖石刻(丹巴县)
保护范围:石刻分布范围向东外延 50 米,向南外延 30 米,向西外延 5 米,向北外
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八六九)中古经堂(九龙县)
保护范围:东至通村小路,南至农家民居外侧,西至农家民居,北至经堂外侧坡。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 米。
(八七零)吉日寺(九龙县)
保护范围:东至玛尼石堆外 2 米,南至小水沟,西至北塔外侧坡,北至转经小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252 米,向南外延 59 米,向西外延 131 米,
向北外延 98 米。
(八七一)南真寺(雅江县)
保护范围:寺庙大殿台基向东外延 10 米,向南外延 20 米,向西外延 120 米,向
北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0 米,向南外延 20 米,向西外延 120 米,向
北外延 2 米。
(八七二)亚多寺(雅江县)
保护范围:大殿台基向东外延 70 米,围墙向西外延 30 米、向北外延 5 米、向南外
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70 米,向南外延 50 米,向西外延 30 米,向北
外延 5 米。
(八七三)郭岗顶遗址(雅江县)
保护范围:遗址占地范围外延 5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0 米。
(八七四)道孚古碉(道孚县)
保护范围:每座古碉占地范围外延 1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八七五)惠远寺(道孚县)
保护范围:中心大殿台基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5 米,向南外延 10 米,向西外延 5 米,向北外
延 50 米。
(八七六)灵雀寺(道孚县)
保护范围:寺庙大殿台基向东外延 5 米,向南至外延 10 米,向西外延 5 米,向北外
延 8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八七七)灵龙寺(炉霍县)
保护范围:偏殿东侧外墙向外延伸 2.5 米,庭院西侧向外延伸 3.5 米,庭院南侧向外
延伸 1.5 米,大殿北侧外墙向外延伸 2.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5 米,向南外延 3 米,向西外延 2 米,向北外延 5
米。
(八七八)鲜水河流域石棺墓葬群(炉霍县)
保护范围:各墓葬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八七九)东谷寺(甘孜县)
保护范围:大殿台基向东外延 20 米,向南外延 6 米,向西外延 12 米,向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4 米,向南外延伸 130 米,向西外延 14 米,向
北外延 170 米。
(八八零)甘孜寺(甘孜县)
保护范围:大殿台基向东、西、南方向外延 20 米,向北方向外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70 米,向南外延 130 米,向西外延 140 米,
向北外延 170 米。
(八八一)羌堆寺(新龙县)
保护范围:大殿台基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八八二)益西寺(新龙县)
保护范围:大殿台基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八八三)土木寺(新龙县)
保护范围:大殿台基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伸 5 米。
(八八四)嘎绒寺(新龙县)
保护范围:大殿台基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伸 5 米。
(八八五)更庆寺(德格县)
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2 米至藏戏台围墙处,西至县中学围墙,南至司根龙民宅堡坎处,北
至欧曲河河边。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0 米。
(八八六)登青寺(德格县)
保护范围:经堂向东外延 2 米,向南外延 3 米,向西外延 1 米,向北延伸 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八八七)协庆寺(德格县)
保护范围:老经堂向东外延 5 米,向南、北外延 3 米,向西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南外延 10 米,向西外延 5 米,向北外延 20 米,
(八八八)竹庆寺(德格县)
保护范围:老闭关中心向东外延 10 米,向南外延 5 米,向西外延伸 2 米,北至插经
幡处山坡边。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20 米,向西外延 10 米,向北外延 5 米。
(八八九)满金寺(德格县)
保护范围:大殿台基向东外延 2 米,向南外延 5 米,向西外延 3 米,向北至寺庙老经
堂处。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5 米,向西、南外延 10 米。
(八九零)安章寺(白玉县)
保护范围:土青大殿台基向东、西各外延 50 米,扎西格彭朗大台基向南、北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8 米,向南外延 6 米,向西外延 5 米,向北外延 7
米。
(八九一)山岩民居(白玉县)
保护范围:以扎西家为基点向东、西方向外延 2000 米,向南外延 5000 米,向北
外延 30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西外延 2 米,向北外延 10 米。
(八九二)色须寺(石渠县)
保护范围:主殿外墙向东外延 1000 米,向南外延 300 米,向西外延 1200 米,
向北外延 2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八九三)觉悟寺(石渠县)
保护范围:正殿台基向东外延 100 米,寺庙外墙向南外延 20 米,向西、北外延
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八九四)温波寺(石渠县)
保护范围:寺庙外墙向东、南各外延 100 米,向西外延 300 米,向北外延 1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八九五)志玛拉宫(石渠县)
保护范围:殿堂外墙向东、南、北各外延 40 米,向西外延 8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向东外延 200 米,向南外延 100 米,向西外延 150
米,向北外延 1.5 米。
(八九六)照阿娜姆石刻(石渠县)
保护范围:石刻分布范围向东外延 50 米,向南外延 60 米,向西、北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八九七)色尔坝藏寨(色达县)
保护范围:各藏寨民居占地范围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八九八)拉则寺(色达县)
保护范围:大雄宝殿向东外延 12 米,小经堂向西外延 10 米,大雄宝殿向南外延
15 米、小经堂向南外延伸 20 米、中间经堂向南外延 25 米,大雄宝殿向北外延伸 15 米、
客房向北外延 10 米、佛堂向北外延伸 1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40 米,向西外延 50 米,向北外延 30 米,向南
外延 200 米。
(八九九)洞嘎寺(色达县)
保护范围:塔子向东外延 5 米,小白塔西边墙角向西外延 2.5 米,九层塔向南外延 3
米,莲花宝殿向北外延 15 米、经堂向北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50 米,向南外延 100 米,向西外延 60 米,向
北外延 40 米。
(九零零)大则寺(色达县)
保护范围:塔子向东外延 5 米,经堂向西外延 5 米,食堂向南外延 2 米,塔子和经堂
各向北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30 米,向南外延 50 米,向西外延 100 米,向
北外延 40 米。
(九零一)普吾寺(色达县)
保护范围:学经点向东外延 5 米、大殿东面向东外延 6 米,活佛居住点向西外延 3 米、
学经点西面墙向西外延 5 米,活佛居住点南面墙向南外延 3 米、学经点南面墙向南外延 10 米,
学经点北面墙向北外延伸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向东外延 200 米,向南外延 100 米,向西外延 90 米,
向北外延 58 米。
(九零二)邓登曲登佛塔(色达县)
保护范围:塔基向东外延 5 米,向西外延 8 米,向南、北各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5 米,向南外延 150 米,向西外延 12 米,向北
外延 150 米。
(九零三)冷谷寺(理塘县)
保护范围:现有围墙向东、西、北外延 5 米,南大门向南外延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50 米,向南外延 80 米,向西、北各外延 30 米。
(九零四)七世达赖故居(理塘县)
保护范围:故居占地范围向东、西、北外延 2 米,大门向南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西、北方向外延 2 米,向南外延 5 米。
(九零五)康宁寺(巴塘县)
保护范围:现有外墙向东外延 15 米,向南外延 2.92 米,向西外延至县人民医院,
向北外延至居纳活佛外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5 米,向南外延 2.92 米,向西外延 2.54 米,
向北外延 6.4 米。
(九零六)措普寺(巴塘县)
保护范围:大殿台基向东外延 22 米,向南外延 149 米,向西外延 41 米,向北外
延 27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22 米,向南外延 149 米,向西外延 41 米,向
北外延 27 米。
(九零七)关帝庙(巴塘县)
保护范围:外墙向东外延至茶马古道 72 号,向南外延至水厂次乃尼玛家,西至师范扎西
家,北至老街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0.5 米。
(九零八)鹦歌嘴石刻群(巴塘县)
保护范围:东至红军山,南至小坝村公路,石刻群分布范围向西、北各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50 米,向南外延 5 米,向西外延 120 米,向北
外延 10 米。
(九零九)曲披寺(乡城县)
保护范围:大殿台基向东、南各外延 10 米,向西、北各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南各外延 200 米,向西外延 500 米,向北外延
25 米。
(九一零)白依丁真岭寺(乡城县)
保护范围:大殿台基向东、南各外延 10 米,向西、北各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20 米,向南外延 14 米,向西外延 170 米,向
北外延 200 米。
(九一一)洞松木因石棺墓葬群(乡城县)
保护范围:遗址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2 米,向西、南外延 3 米,向北外延 1 米至悬崖。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5 米,向西外延 10 米,向南外延 6 米。
(九一二)著杰寺(稻城县)
保护范围:偏殿外墙向东外延 2 米,寺庙庭院向南外延 1.5 米,向西外延 4.5 米,
大殿向北外延 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向东外延 6 米,向南外延 7 米,向西、北各外延 5 米。
(九一三)扎朗寺(稻城县)
保护范围:旧大殿向东外延 3 米,向南外延 2.8 米,向北外延 2.6 米,新大殿向西
外延 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7 米,向南外延 5 米,向西外延 6 米,向北外延 5
米。
(九一四)自麦民居(稻城县)
保护范围:经堂向东外延 2.3 米,向南外延 1.7 米,向西外延 3.1 米,向北外延
2.3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8 米,向南外延 5 米,向西外延 3 米,向北外延 6
米。
(九一五)翁佳寺(得荣县)
保护范围:东侧土坯藏房外缘向东外延 30 米,西侧木板藏房外缘向西外延 12 米,大
殿正门向南外延 20 米,大殿外墙向北延伸 1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20 米,向西外延 30 米,向南外延 4 米,向北外
延 12 米。
(九一六)得荣红军桥(得荣县)
保护范围:东桥墩为基点向外延伸 2.6 米,桥身外缘为基点向南外延 30 米,西桥墩
为基点向外延伸 33 米,桥身外缘为基点向北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2.3 米,向南、西、北外延 10 米。
(九一七)贺龙桥(得荣县)
保护范围:东桥墩外缘向外延 30 米,西桥墩外缘向外延 47 米,桥身外缘向南外延
29 米,向北外延 4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5 米,向南外延 10 米,向西外延 3 米,向北外
延 30 米。
二十一、凉山州
(九一八)大通门、安定门(西昌市)
1.大通门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南、西、北外延 15 米。东至市童鞋厂,西至市民族招待所,
南至上西街街口,北至涌泉街街口。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2.安定门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5 米。东至东河河堤,西至涌泉街街口,南至西昌市节能设备
厂,北至市铁工厂办公室。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九一九)东坪冶铜铸币遗址(西昌市)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5 米。东至松毛沟,西至成昆铁路,南至村民罗光斗家住房,
北至螺蛳塘冲沟。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九二零)高枧汉城遗址(西昌市)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5 米。北至立石碑,张德贵宅:南至东郊变电站输电电杆:西
至中所河:东至西昌市合金电冶厂。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九二一)丁佑君烈士陵园及牺牲处(西昌市)
1.丁佑君烈士陵园
保护范围:烈士陵园现有围墙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2.丁佑君牺牲处
保护范围:围墙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牺牲处(碉堡)外四周边缘向外外延 50 米。
(九二二)月华知青窑洞群(西昌市)
保护范围:窑洞群分布范围外延 15 米为保护范围。北至新华村七组爱民路,南至新华村
七组公路,东至张家坟山,西至赵生桂、赵生刚、赵生强民居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西昌纪念馆围墙外延 50 米。
(九二三)西昌地震碑林(西昌市)
保护范围:围墙外延 15 米。北至光福寺僧人斋房,南至慧心堂后侧,东距观音殿 30
米,西至泸山光福寺西外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九二四)昏沙伸臂桥(木里县)
保护范围:桥体外延 2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九二五)木里大寺(木里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九二六)俄亚大村(木里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九二七)仁江寺(木里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注:因西南方向 20 米为居民区,此 20 米内
为重点保护范围,外 180 米为一般保护范围)。
(九二八)康坞大寺及遗址(木里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九二九)曲公伸臂桥(木里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注:因东南方向 20 米处是公路,此 20 米
内为重点保护范围,外 180 米为一般保护范围)。
(九三零)日藏伸臂桥(木里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注:因东南方向 16 米处时公路,此 16 米
内为重点保护范围,外 184 米为一般保护范围)。
(九三一)瓦岗八角石碉楼(木里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九三二)东朗菶咔古碉(木里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注:因南方向 3 米处为居民区,此 3 米内为
重点保护范围,外 187 米为一般保护范围)。
(九三三)泸沽湖阿六贡巴经堂(盐源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30 米至草海公路边,向西、南、北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九三四)老龙头古墓葬群(盐源县)
保 护 范 围 : 以 墓 葬 群 现 有 界 桩 为 界 , 东 西 长 370 米 , 南 北 长 61 米 。 面 积
17,130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东外延 20 米. 向南外延 20 米, 向西外延 10
米, 向北外延 20 米。
(九三五)钟鼓楼(德昌县)
保护范围:台基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九三六)德昌仓圣宫(德昌县)
保护范围:东、南、西至庙墙外 5 米,北外延 3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南、西外延 5 米,向北外延 10 米。
(九三七)德昌圣心堂(德昌县)
保护范围:东至本堂后院 11.5 米,南至本堂外 5 米,西至本堂外大门 8.5 米,北
至本堂北侧工作房 2.7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九三八)德昌字库塔群(德昌县)
保护范围:以各字库塔台基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30 米。
(九三九)永兴大石墓(德昌县)
保护范围:以各墓外延 4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 米。
(九四零)茶园大石墓(德昌县)
保护范围:大石墓外延 4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4 米。
(九四一)会理城北门(会理县)
保护范围:城墙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九四二)会理粪箕湾古墓群(会理县)
保护范围:古墓群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九四三)金江书院(会理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西、北外延 10 米,向南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10 米至第一中学校办公楼,向西外延 10 米至操场
保坎边,向北外延 10 米至学生宿舍,向南外延 5 米至教学楼。
(九四四)会理仓圣宫(会理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九四五)会理文塔(会理县)
保护范围:文塔塔基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 米。
(九四六)碗厂湾瓷窑遗址(会理县)
保护范围:东以冲沟为基线外延 10 米,南以鱼塘北边和民房后墙基为基线外延 10 米,
西以冲沟为基线外延 10 米,北以公路南边为基线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九四七)皎平渡渡口及山洞遗址(会理县)
保护范围:东至皎平渡大桥,西至冲沟,南至金沙江北岸,北至水沟。
建设控制地带:东面皎平渡大桥至大沙坝河边,西面冲沟向外外延 30 米,南面至金沙江
南岸,北面水沟至公路。
(九四八)会理天主教堂(会理县)
保护范围:东、南、北三面至围墙,西面至元天街。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九四九)华弹南华宫(宁南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西、南外延 10 米,向北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九五零)华弹字库(宁南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九五一)好谷东汉石表(昭觉县)
保护范围:以县图书馆房屋四面墙为基线,分别向东外延 5 米,向南外延 2 米,向西外
延 1 米,向北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3 米,向南外延 3 米,向西外延 1 米,向北外延 3
米。
(九五二)利利兹莫衙门石柱(昭觉县)
保护范围:以好谷利利兹莫衙门遗址的四根石柱的四边为基线分别向东外延 7 米,向南、
西、北外延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3 米,向南、西、北外延 10 米。
(九五三)木撮乃姐石板墓群(昭觉县)
保护范围:以木撮乃姐石板墓群四至界线为基线分别向东、南、西、北各方延伸 5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九五四)喜德邓公馆(喜德县)
保护范围:墙基向东外延 3 米,向南外延 8 米,西外延 3 米,向北外延 1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 米。
(九五五)兴隆安定祠(冕宁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 17 米至机耕道,向南 4 米至邓思聪家园子,向西 4 米
至路基,向北以祠堂大门到前方 22 米处张宇明家围墙。
(九五六)觉华寺(冕宁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 1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50 米。
(九五七)冕宁凌家大坟(冕宁县)
保护范围:墓葬边缘向东外延 1 米,向南外延 6.8 米,向西外延 4 米、向北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九五八)冕宁苏州古道(冕宁县)
保护范围:以曲补低的大石(大石上刻有藏文六字真言)边缘为基线,向东外延 1000
米,向南外延 50 米,向西外延 1000 米向,北外延 8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东西两边各外延 200 米,南至河边沿,北至劳日沟电站渠道。
(九五九)“彝海结盟”纪念地(冕宁县)
保护范围:东至海子包包山梁及其北面的山沟底为界,南以距出水口 200 米的横线为界,
东南以 2440 米瞭望台山包为界,西以 2642 米的山头向北顺山渠为界,外延至西北山顶,
包括红海黑海在内,北面以白沙沟和红海、黑海北面的山沟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彝海环山内重点保护范围之外的地区以及彝海上山公路两侧 10 米以内范
围。
(九六零)长征时毛主席接见彝族代表处(冕宁县)
保护范围:以现占地范围为界。
(九六一)新民古城遗址(甘洛县)
保护范围:遗址占地范围外延 30 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20 米。
(九六二)海棠北城门(甘洛县)
1.海棠北城门
保护范围:东至城墙外延 1 米,西至城墙外 11 米,南至南侧城门基石外 10 米,北
至北侧城门基石外 20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5 米,向西、南、北外延 15 米。
2.城西石刻
保护范围:石刻向东、西、北外延 10 米,向南外延 5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西、北外延 15 米,向南外延 10 米。
3.城墙
保护范围:南段城墙两侧向南外延 1 米,向北外延 3 米;北段城墙两侧向南、北各外延
10 米。
建设控制地带:南段城墙保护范围向南外延 2 米,向北外延 5 米;北段城墙保护范围外
延 15 米。
(九六三)煖带密土司衙门(甘洛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南外延 30 米,向北、西外延 3 米,向东外延 2 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 30 米,向西、北外延 25 米,向南外延 15 米。
(九六四)海龙寺(雷波县)
保护范围:海龙寺所在金龟岛全岛划定为保护区,面积 11.78 亩。即大海包,包括殿
堂、厢房、塑像以及岛上其他各类附属物等。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0 米。
(九六五)原凉山工委办公楼旧址(雷波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 25 米至民干巷围墙,向西外延 20 米至县委办公室新小
楼围墙,向南外延 15 米至县委机关办公大楼石头保坎,向北外延 15 米至县扶贫开放培训中
心大楼保坎。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 15 米。

注:因向家坝水电站建设异地保护的宜宾屏山万寿宫、万寿观、禹帝宫、清凉寺 4 处省级
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没有完成搬迁复建工程,而尚未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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