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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一、稻粱黍稷:民以「食」
為天
二、鐘鳴鼎食:古代食具
與飲食文化
三、 觥籌交錯:飲食文化
與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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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稻粱黍稷:民以「食」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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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飲食的意義—民以食為天
• 《史記‧酈生陸賈列傳》:「王者以民人為天,
而民人以食為天。」
• 《四庫全書‧子部總敘》:「民,國之本也;
榖,民之天也。」
• 《孟子‧梁惠王上》:「老者衣帛食肉,黎民
不飢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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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飲食的突破—火的使用
• 《白虎通義‧號》「飢即求食,飽即棄餘,
茹毛飲血而衣皮葦。」
• 最早的先民以採集野生植物和漁獵為主。
• 火的發現使人類懂的烹煮食物。
• 北京猿人已懂得用火,火雖不是中國飲食
的獨特成就,但是火使直立猿人可以熟食
肉類食物,而熟食食物使直立猿人上下顎
變小,相對的腦容量增加,人也變得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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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古代器物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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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飲食的突破—農作物的種植
◆ 隨着人口不斷增加,單靠採集和狩獵已無法滿足人類的需求,透過種植農
作物能夠增加糧食的種類和數量,有助於維持社會穩定。
◆考古發現的農作物:
• 1976-78 河北武安縣磁山新石器時代遺址
( 6050-5490 B.C 距今約8000年)
灰坑殘存腐朽糧食------粟
• 1973 浙江餘姚河姆渡新石器時代遺址
(距今約7000年)
稻穀、蘆葦、莖葉等多增堆積
• 1988 湖南澧縣大坪鄉彭頭山新石器時代遺址
(距今約9000-7500年)
四粒稻穀及稻殼碎屑
• 2000年 浙江浦江縣上山遺址
(距今約11000至8500年)
迄今發現的年代最早的栽培稻遺存及稻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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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飲食的突破—動物的家養
• 隨着捕獲量的增加和食用偶有盈餘的情況出現,就逐漸產生了「拘獸以為畜」
的馴養方法。(《淮南子‧本經》)
• 中國史前時期,狗、豬、羊、牛、雞都已馴化成功。
• 家畜繁育技術的發展,也提高了食物的數量和質量。
• 家,《說文》「居也」。從古文字來看,即在家居之中圈養牲畜。
• 一般低下階層食肉還不是十分容易,即如《孟子》所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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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穀
• 五穀類是古人的主食|《論語‧微子》謂「丈人曰: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孰為夫子?」
• 五穀有兩說法,一為有稻而無麻,另一為有麻而無稻。
•黍 黃米 未去殼籽粒曰粟 (黍離之悲)
•稷 小米(《本草綱目》「黏者為黍,不黏者為稷。」) 未去殼曰穀 嘉穀曰稷(亦有以「粟」為「稷」) 社
稷
•麥 大麥 小麥
•麻 麻籽
•菽 豆
•稻 黏者為稻,不黏為秔(音羹)。棵苗曰禾
玉米 小麥 稻米 五穀豐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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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粟(北方通稱「穀子」,去皮後稱「小米」)和黍是北方的主
要農作物。
• 粟生長期短且耐旱,特別適合在黃河流域裁培。其堅實的種
皮,可防潮防霉,適合長期貯藏而不變壞。
• 黍的生長期亦短,適合在無霜期短的黃土高原和西部種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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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周以「黍」和「稷」為主食。
• 自春秋以至戰國,則漸自黍稷轉
而為粟麥,而稻之興盛則更在其
後。
• 《論語‧陽貨》:「食夫稻,衣
夫錦,於女安乎?」則見當時
「稻」之貴重。
• 《說文》「黍,禾屬而黏者也。
以大暑而穜,故謂之黍。从禾,
雨省聲。孔子曰:『黍可爲酒,
禾入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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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稻的裁培和種植可以追溯
到一萬年以前,其裁種地
主要集中在長江中下游地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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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壽縣玉蟾岩遺址發現最早的人工裁培稻
(約1萬8千至1萬4千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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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山遺址出土約一萬年前的炭化稻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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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陽賈湖出
土的稻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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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兩城鎮遺址
• 「上世紀70年代,大量史前水稻遺存在長江中下游地區被發現,
而在中原以及北部地方,考古工作者發現較多的則是粟的遺存,
因而很多人認為在新石器時代粟是華北絕大部分地區最主要也可
能是唯一的農作物。兩城鎮遺址出土的植被標本中,有炭化農作
物種子570粒,包括炭化稻穀、炭化粟以及少量黍和小麥。經分
析,表明了水稻在龍山文化時期(約公元前2600-1900年)農業經
濟中的比重遠遠超過粟和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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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作掏稻穗等糧食作物
杵臼
(音貯舅)
• 四川彭縣出土東漢舂米畫像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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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文》:「禾,嘉穀也。二月始生,
八月而孰,得時之中,故謂之禾。」
• 上像穗與葉。下像莖與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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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飲食的突破—烹飪方式的轉變
• 煮、燉、蒸、烹、炙、煎、炒、烤、熏……
• 煮:將食物放入水或湯加熱烹熟。
• 烹:將食物入沸油半煎炸至熟,加佐料(或液體調味品)後略一沸滾即
成。《左傳.昭公二十年》:「水火醯醢鹽梅以烹魚肉,燀之以薪。」
• 煎:油煎技術的出現,使食物烹飪以單純用水或蒸汽為主,演變至油
為主。油温度可達三百多度,較之水一百度高很多,因此其快速熟食
效果比水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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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珍(八種食品烹調法)
《周禮‧天官‧膳夫》:「凡王之饋,食用六穀,飲用六清,羞用百二十 品,珍
用八物。」
漢鄭玄注:「淳熬、淳母、炰豚、炰羊 、搗珍、漬、熬、肝 。」
《禮記·內則》:「淳熬(肉醬連汁澆飯)、
淳母(肉醬油連汁澆黍米飯)、
炰豚(燒烤炸燉乳豬)、
炰羊(燒烤炸燉羔羊)、
搗珍(燒燴牛、羊、鹿裏脊肉)、
漬(香酒浸牛羊肉,配梅醬)、
熬(薑桂醃五香牛肉乾)
肝膋(網油[動物器官的薄膜]烤狗肝)。」 20
• 南北朝以前,烤和烹是菜餚的主要做法。
• 直到公元四至五世紀,由於植物油的使用(此前已有取自動物之食用油,但温
度稍降便會凝滯,故不流行。),滾油快炒的技法才發展起來,這也促進了
筷子的使用。
• 張光直認為中國古代沒有炒菜,一直到南北朝才提到「炒面」、
「炒胡麻」,《齊民要術》則提到「炒蛋」,故乃飲食之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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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孫機《漢代物質文化資料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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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飲食的突破—外來飲食的輸入
• 漢武帝曾派張騫出使西域,帶回不少西域食物:
胡麻(芝麻)、葡萄、石榴、大蒜、胡瓜(黃瓜)、無
花果等。
• 葡萄酒:《史記‧大宛列傳》「宛左右以蒲陶為酒,
富人藏酒至萬餘石,久者數十歲不敗。俗嗜酒,
馬嗜苜蓿。漢使取其實來,於是天子始種苜蓿、
蒲陶肥饒地。及天馬多,外國使來眾,則離宮別
觀旁盡種蒲萄、苜蓿極望。」
• 貊(音麥)炙:《釋名‧釋飲食》「全體炙之,各自以
刀割出於胡貊之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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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瓜,據五代胡嶠《陷虜記》「契丹破
回紇得瓜種。」
• 李時珍《本草綱目》「蓋五代之先,瓜
種已入浙東,但無西瓜之名,未遍中國
爾。其瓜子曝裂取仁,生食、炒熟俱佳。
皮不堪啖,亦可蜜煎、醬藏。」
• 十六世紀美洲的蔬菜傳入中國,例如辣
椒、玉米、番薯、番茄和馬鈴薯等;果
類,則有菠蘿、花生和草莓等。
• 此外,茄子原產於印度和泰國;黃瓜原
產於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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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主要食物種類
• 穀類
• 蔬菜:瓜、葱、芋、葵、韮、蓼和薑等。
• 果實:梨、杏、梅、李、桃、棗和𣏌等。
• 獸類:牛、豬、羊、犬、兔、熊和鹿等。
• 鳥類
• 魚類
• 貝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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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代人民的食物類別—
六畜
• 六蓄:馬、牛、羊、雞、犬、豕。
• 《孟子‧梁惠王上》:「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
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 《國語‧楚語》:「天子舉以大牢(牛、羊、豕),
祀以會;諸侯舉以特牛,祀以太牢;卿舉以少牢
(羊、豕),祀以特牛;大夫舉以特牲,祀以少牢;
士食魚炙,祀以特牲;庶人食菜,祀以魚。」
• 「掛羊頭賣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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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食
• 「 」,金文「有」,从「又」从「肉」,象手持肉之形,表示擁有。
• 《孟子‧梁惠王上》「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
家可以無飢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養,頒白者不負載於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
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 東漢趙岐古注解此句云:「 七十不食肉不飽」,朱熹《集注》云:「 七十非肉不飽,未七十者不得
食也。」
• 《禮記‧王制》「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
• 《鹽鐵論‧散不足》「古者,庶人糲食藜藿(粗劣的飲食和湯羹),非鄉飲酒膢臘(兩種祭名)祭祀無酒肉。故諸侯無故不
殺牛羊,大夫士無故不殺犬豕。」
• 《左傳》:「肉食者鄙,未能遠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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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飲食與四季的關係:
➢《禮記‧月令》「春食麥與羊,夏食菽與雞,秋食
麻與犬,冬食黍與彘者,以四時之食各有所宜也。」
➢《周禮‧天官》「凡食齊(飯食配制)視春時,羹齊視夏
時,醬齊視秋時,飲齊視冬時。」鄭注:「飯宜溫,
羹宜熱,醬宜凉,飲宜寒也。」
➢元‧忽思慧《飲膳正要》:「冬氣寒,宜食黍以熱
性治其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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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古代人民的食物類別—羹
• 羹是先秦飲食中一種重要的菜餚形式。
• 《禮記‧內則》「羹食自諸侯以下,至於庶人,無等。」鄭玄注:
「羹食,食之主也。」
• 大羹:周人祭祀用大羹,前人認為是以示不忘本初。《禮記‧樂
記》:「大饗之禮,尚玄酒而俎腥魚,大羹不和,有遺味者矣。」
鄭玄注:「大羹,肉湆(音邑,指肉湯),不調以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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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來出現「和羹」,即煮好後加上調味品,稱之為「調羹」。
• 《詩‧商頌‧烈祖》「亦有和羹,既戒既平。」鄭玄箋:「和羹者,五味調,腥熟
得節,食之於人性安和,喻諸侯有和順之德。」
• 和羹亦常來比喻治國安邦:
➢《左傳‧昭公二十年》「晏子侍于遄臺(地名),子猶(人名,梁丘據)馳而造焉,公曰:唯據與
我和夫。晏子對曰:據亦同也,焉得為和。公曰:和與同異乎,對曰:異。和如羹
焉,水火醯醢鹽梅,以烹魚肉,燀(音淺,炊)之以薪,宰夫和之,齊之以味,濟其不及,
以洩其過。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謂可而有否焉,臣獻其否以成其
可,君所謂否而有可焉,臣獻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犯),民無爭心。故詩
曰:亦有和羹,既戒既平。鬷假(祭祀)無言,時靡有爭。先王之濟五味,和五聲也,
以平其心,成其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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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羹的種類:
➢ 《禮記‧內則》「食:蝸醢而菰食,雉羹;麥食,脯羹,雞羹;析稌(稌,音逃,鄭玄注:稻),犬羹,
兔羹;和糝不蓼(音六,草生植物,其莖葉味辛辣,可用以調味)。」
➢ 「和糝不蓼」,「糝」指米屑或米粉之類,用來調和羹湯,而不用蓼。
➢ 《論語‧鄉黨》「雖疏食菜羹(以菜和米屑為羹)瓜(生食或熟食),祭,必齊如(肅敬)也。」
➢ 《荀子‧宥王》「孔子南適楚,厄於陳蔡之間,七日不火食(熟食),藜羹不糝,弟子皆有飢
色。」
➢ 《韓非子‧五》「堯之王天下也……糲粢(粗劣)之食,藜藿(野菜)之羹。」
➢ 《睡虎地‧傳食律》「御史卒人使者,食粺米半斗,醬駟(四)分升一,采(菜)羹,給之
韭葱。」(案:《後漢書‧陸續傳》載陸氏之母制羹「嘗載肉未嘗不方,斷葱以寸為度。」,
是知葱亦可用於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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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羹的擺放位置:
• 《禮記‧曲禮上》「凡進食之禮,左殽(音肴,大塊帶骨的熟肉)右胾(不帶骨的肉),食
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
(飯)
• 《管子‧弟子職》「至於食時,先生將食,弟子饌饋(進獻)……凡置彼
食,鳥獸魚鱉(肉食),必先菜羹(必先上羹湯)。羹胾中別(相間排列),胾在醬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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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羹的飲食禮儀:
➢《禮記‧曲禮上》「羹之有菜者用梜,其無菜者不用梜。」(羹可用肉,也可肉
菜相雜,王逸謂:「有菜曰羹,無菜曰臛。」)
➢《管子‧弟子職》「飯必奉攬(用手捧食或端着飯碗吃),羹不以手。」
➢孔穎達謂:「有菜者」為鉶羹是也,以其有菜交橫,非梜不可。「無
菜者」謂大羹湆也,直歠之而已。其有肉調者,犬羹兔羹之屬,或當
用匕也。
➢《禮記‧曲禮上》「毋嚃(音踏)羹(不加咀嚼而連菜吞下),毋絮羹(加調味於羹中,此對主人所招待大不
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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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伯克段于鄢
• 初,鄭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莊公寤生,驚姜氏,故名曰
寤生,遂惡之。愛共叔段,欲立之,亟請于武公,公弗許。……
• 遂置姜氏於城穎,而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既而悔之。穎考叔
為穎谷封人,聞之,有獻於公。公賜之食,食舍肉(將肉置於一旁,杜預注:「食而不啜羹,欲以
發問。」) 。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爾雅》「肉
亦謂之羹」,楊伯峻謂蓋熟肉必有汁,故亦可曰羹。又《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公膳(公家伙食)日雙雞,饔人(管伙食之人)竊更之以鶩,
御者(送飯的人)知之,則去其肉,而以其洎[肉針]饋。」) ,請以遺之。」公曰:「爾有母遺,繄我獨
無!」穎考叔曰:「敢問何謂也?」公語之故,且告之悔。對曰:「君何患
焉!若闕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公從之。公入而賦:「大隧之
中,其樂也融融!」姜出而賦:「大隧之外,其樂也洩洩!」遂為母子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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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邦「幸分我一桮羹」
• 《史記‧項羽本紀》 :「當此時,彭越數反梁地,絕楚糧食,項
王患之。為高俎,置太公其上,告漢王曰: 『今不急下,吾烹太
公。 』對曰: 『吾與項羽俱北面受命懷王,曰『約為兄弟』,
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則幸分我一桮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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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羹吹齏 (音劑)
• 戰國‧屈原《九章‧惜誦》:「懲
於羹者而吹齏兮,何不變此志
也。」
• 齏: 《周禮‧天官‧醢人註》:
「凡醯醬所和細切爲齏。」一
曰擣辛物爲之。辛物,薑蒜之
類。
• 比喻受到過教訓,遇事過分小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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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
• 《說文》:「湯,熱水也。」
• 《列子‧湯問》:「日中如探
湯。」
• 唐‧王建《新嫁娘》「三日入厨
下,洗手作羹湯。未諳姑食性,
先遣小姑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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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古代人民的食物類別—魚膾
• 《孟子‧盡心下》:「曾皙嗜羊棗,而曾子不忍食羊棗(亦稱「羊矢棗」,果
名。)。公孫丑問曰:『膾炙與羊棗孰美﹖』孟子曰: 『膾炙
哉!』。」(成語「膾炙人口」)
• 《禮記‧內則》:「肉腥細者為膾,大者為軒 。」
• 鄭注:「言大切、細切異名也,膾者必先軒之,所謂聶而切之
也。 」
• 《周禮‧籩人》鄭注:「燕人膾魚方寸,切其腴以啗所貴。」
• 《漢書‧東方朔傳》:「生肉為膾,乾肉為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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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文》「膾,細切肉也。」
• 《論語‧鄉黨》: 「食不厭精
,
(古時碾磨技術未發達,能磨掉穀粒的外皮,自然越細越好)
膾不厭細。食饐(音意)而餲,魚
餒(腐爛變質)而肉敗,不食。色惡,
不食。臭惡,不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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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
「切膾人雖訖,亦不得洗手。
洗手則膾濕。要待食罷,然後洗也。」
• 明‧宋詡《竹嶼山房.雜部》:
「為生: 取活魚治潔,去皮…移綿紙間,
收盡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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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詩‧小雅‧六月》:「 飲御諸友,炰鱉(音憋,甲魚)膾鯉。」
• 枚乘〈七發〉:「薄耆之炙,鮮鯉之鱠 。」
• 辛延年〈羽林郎 〉:「胡姬年十五,春日獨當鑪……就我求珍
肴,金盤膾鯉魚。 」
• 鯉:「鯉魚身體扁長,腹部黃白色,背部蒼黑色,生活在淡水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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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王堆漢墓一號墓簡56-59:
• 「牛膾一器、羊膾一器、鹿膾一器、魚膾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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鱸魚膾
• 《世說新語‧識鑒》:「張季鷹辟齊王東曹掾,在
洛,見秋風起,因思吳中菰菜羹、鱸魚膾,曰:
『人生貴得適意爾,何能羈宦數千里以要名爵?』
遂命駕便歸。俄而齊王敗,時人皆謂見機。」
• 王維〈送從弟蕃游淮南〉:「歸來見天子,拜爵賜
黃金;忽思鱸魚膾,復有滄洲心。」
• 李白〈秋下荊門〉:「霜落荊門江樹空,布帆無恙
挂秋風。此行不爲鱸魚膾,自愛名山入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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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馬光〈送章鎮知湖州〉:「江外饒佳郡,吳興天下稀。蓴羹紫
絲滑,鱸膾雪花肥。」
• 元潘純〈曹知白吳淞山色圖 〉:「一片吳淞江上秋,淡雲涼葉思
悠悠。何時蓴菜鱸魚膾,卻向先生畫中游。」
• 《本草衍義》:「鱸魚益肝、腎、補五臟,和胃、腸。食之宜人,
不甚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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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夢得《避暑錄話》卷下:「往時
南饌未通,京師無有能斫鱠者,以
為珍味。梅聖俞家有老婢,獨能為
之,歐陽文忠公、劉原甫諸人每思
食鱠,必提魚往過聖俞。聖俞得鱠
材,必儲以速諸人……一日蔡州會
客食雞頭,因論古今嗜好不同,及
屈到嗜芰(音技)、曾晳嗜羊棗等事,忽
有言歐陽文忠嗜鯽魚者,問其故,
舉前數題曰:見《梅聖俞集》,坐
客皆絶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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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齏玉膾
• 《隋唐嘉話‧補遺》:「吳郡獻松江鱸,煬
帝曰:『所謂金齏玉膾,東南佳味也。』」
• 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八和齏」一節,
稱「金齏」製作共用七種配料:蒜、姜、
鹽、白梅、桔皮、熟栗子肉和粳米飯。研
碎後調成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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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絲膾
• 杜甫:「鮮鯽銀絲膾,香芹碧澗
羹。」
• 《水滸傳》:「銀絲膾鮮,剖江南
之赤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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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醬與魚膾
• 《儀禮‧公食大夫》:「芥醬、魚膾 。」
• 《禮記‧內則》:「膾:春用蔥,秋用芥、豚;春用韭,秋用
蓼。」
• 《論語‧鄉黨》:「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
食。 」
• 馬融注:「魚膾非芥醬不食。」
• 葱,芥,韭,蓼,薤,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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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生粥
• 清‧陳徽言《南越遊記》:「嶺南人喜
以草魚作魚生,佐以瓜子、落花生、
蘿蔔、木耳、芹菜、油煎面餌、粉絲、
豆腐,匯而雜食之,名曰『魚生』,
以沸湯炙酒下之,所以袪其寒氣也。
復有魚生粥,其中所有皆魚生諸品,
因魚生之名而名之,特魚膾在粥內,
固皆煨熟與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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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諸與魚炙
• 專諸,春秋時吳國人。
• 《史記‧吳太伯世家》:「公子
光詳為足疾,入于窟室,使專諸
置匕首於炙魚之中以進食。手匕
首刺王僚,鈹 交於匈,遂弒王
(音丕)
僚。公子光竟代立為王,是為吳
王闔廬。闔廬乃以專諸子為
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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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古代人民的食物類別—餃子
• 餃子有很多異稱:牢丸、角子、扁食、水包子、水煮餑餑、餛飩。
• 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今之餛飩,形如偃月,天下通食也。」
• 明‧方以智《通雅‧飲食》:「湯中牢丸,乃今元宵湯元或水餃餌之類。
《說文》:『𩱓,粉餅也。』即餌,後謂之粉角,北人讀角如矯,
遂作『餃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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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食物的調味品
• 主要調味品包括鹽、梅、蜜和飴等。
• 先秦時「五味」的來源:
• 苦味或得之膽、豆豉和苓菜;咸味得之於鹽(或荼);
• 酸味得之梅或腌製品;
• 辣味得之於椒、薑和蒜;
• 甜味得之飴糖、蔗汁和蜂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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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
• 除了直接使用海水和天然鹽外,古人還懂得「煮海
為鹽」,戰國包山楚簡有「煮鹽於海」的記載。
• 《禮記·樂記》:「大饗之禮,尚玄酒而俎腥魚,大
羹不和,有遺味者矣。 」鄭玄注:「大羹,肉湆
(音邑,肉湯),不調以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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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
• 《說文》「枏也,可食。」
• 《尚書‧說命下》「若作和羹,爾惟鹽梅。」
• 河南安陽殷墟花園莊54號墓出土的陶罍內骨
骼伴有梅核;
• 陝西涇陽西周早期的戈國墓葬銅鼎中,考古
人員發現了梅核與獸骨;
• 湖北隨州戰國曾侯乙出土的青銅臚盤內有魚
骨雜着梅核。
• 梅可以清除腥氣,同時與肉同煮,則易於把
骨肉煮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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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醬料」可用以調和肉醬或羹
《禮記‧郊特牲》:「醯醢之美,而煎鹽之尚,貴天產也。」
《春秋左傳·昭公二十年》:「公曰,和與同異乎,對曰異,和如羹
焉,水火醯醢鹽梅,以烹魚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齊之以味,
濟其不及,以洩其過,君子食之,以平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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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與治理國家—治大國若烹小鮮(老子《道德
經》)
《韓詩外傳》:
「伊尹負鼎俎,調五味而為和。」
「厨祖」 伊尹 彭祖 易牙 漢宣帝
治國安邦
熟調火侯
順適自然
以和為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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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㕑師—春秋時期的易牙
• 《周禮》中與飲食有關的官職:膳夫、庖人、內饔、外饔、亨人、甸師、獸人、醢
人、酒人、鹽人……
• 《孟子‧告子上》:「至於味,天下期於易牙,是天下之口相似也惟耳亦然。」
• 《說苑‧權謀》管仲有疾,桓公往問之,曰:「仲父若棄寡人,豎刁可使從政乎?」
對曰:「不可。豎刁自刑以求入君,其身之忍,將何有於君。」公曰:「然則易牙
可乎?」對曰:「易牙解其子以食君,其子之忍,將何有於君,若用之必為諸侯
笑。」及桓公歿,豎刁易牙乃作難。桓公死六十日,蟲出於戶而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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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鐘鳴鼎食:古代食具與飲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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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飲食器具
• 古代飲食器具依材質而分,主要有陶質和青銅器兩大類別:
• 陶質飲食器:可用作炊煮器、盛食器和酒器等;
• 青銅飲食器:器形有鼎、鬲、甗、簋、卣、盉和盤等,除了作為食具外,還有禮器
的功能。
• 依其功能而言,則有炊具、貯藏器和盛食器。
• 炊具:鼎、鬲、甗、釜、鑊和灶等。
• 貯藏器:酒器和水器,主要用陶製作。
• 盛食器:簋、簠、豆和敦等。
60
鼎
61
• 《說文》:「三足兩耳,
和五味之寶器也。」
• 鼎,除了作為食器(除作
盛器外,亦可作煮食之
器。),也被用作祭祀神
明和祖先的禮器。
• 一般可分作圓鼎、鬲鼎、
扁足鼎和方鼎等。
62
商晚期亞醜方鼎
• 「方鼎,腹足皆有鉤狀棱脊。
頸飾鳥紋,鳥紋高鼓,下有雷
紋襯底。腹飾尖錐狀乳丁及鉤
連雷紋,足飾複層獸面紋,下
有弦紋二道。器耳外側飾有單
層淺刻夔紋。亞醜銘文在腹
壁。」
63
西周晚期毛公鼎
• 鑄於西周宣王時,器內有銘
文500字
• 通高53.8公分 腹深27.2公分
口徑47.0公分
• 內容主要是宣王對毛公的冊
命,體例與《尚書‧文侯之命》
相似。
64
西周大克鼎(膳夫
克鼎)
• 通高93.1厘米,口
徑75.6厘米,腹徑
74.9厘米,腹深43
厘米,重201.5公斤。
• 鼎腹內壁上有銘文
28行,共290字。
65
異形鼎
• 異形鼎是一種温器,主要是在足部
增設附件或稍加變形,用以盛放炭
火,以餘火給食物加温。
圖右:西周中期器
66
商後期亞醜鬲鼎
• 鬲鼎,是鼎和鬲的混合體,上部似鼎,
下腹似鬲。
• 鬲足壁與器壁相連,主要用作炊粥或
盛放食物。
67
鑊
《嘉鼎》 :「余鄭邦之產,少去母父,作鑄飤器黃鑊」
68
69
70
1.鑊與鼎用途有別
➢《說文》:「鑊,鑴也。从金蒦聲。」清人段玉裁注:「鑊所以煑也。」
➢《周禮•天官•亨人》:「亨人掌共鼎鑊以給水火之齊。」
➢鄭玄注:「鑊,所以煮肉及魚臘之器,既熟,乃盛于鼎。」
➢《儀禮‧士冠禮》:「載合升」。
➢鄭玄注:「煮于鑊曰亨,在鼎曰升。」
• 「亨人」,古代司炊之官。據鄭注,鑊用於煮食,鼎則用於盛載食物。
「升鼎」,古代祭祀中用於盛放煮熟牲肉的容器。
71
2. 鑊與鼎形制不同
➢《淮南子‧説山訓》「嘗一臠肉,知一鑊之味。」
➢高誘注:「有足曰鼎,無足曰鑊。」
72
鼎的紋飾—饕餮紋
饕餮紋(亦稱獸面紋)
• 「老饕」的來源:
• 《史記‧五帝本紀》:「縉雲氏有不才子,貪於飲食,冒於貨賄,天下謂
之饕餮。天下惡之,比之三兇。」
• 《呂氏春秋》:「周著饕餮,有首無身。」
• 楊慎《升庵集》:「饕餮好飲食,故立於鼎蓋。」 73
*來源:朱鳳瀚:《中國青銅器綜論》。 74
鼎用作盛載食物
咸陽一發現半鼎戰國狗肉湯 密封完好
75
烹狗
❑既用作食物,亦用於禮儀:
➢《儀禮·鄉飲酒禮》:「其牲狗也,烹于堂東北。」
➢《禮記·曲禮》:「凡祭宗廟之禮,犬曰羹獻。」
➢《孟子·梁惠王》;「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屠狗之由來:
➢《史記·樊噲傳》:「以屠狗為事。」
• 唐·張守節《史記正義》: 「時人食狗亦與羊豕同,故噲專屠以賣之。」
76
• 《史記·剌客列傳》:「聶政勇敢士也,避仇隱於屠者之閒。嚴仲子至
門請,數反,然後具酒自暢聶政母前。酒酣,嚴仲子奉黃金百溢,前
為聶政母壽。聶政驚怪其厚,固謝嚴仲子。嚴仲子固進,而聶政謝曰:
「臣幸有老母,家貧,客游以為狗屠,可以旦夕得甘毳以養親。親供
養備,不敢當仲子之賜。」
• 「荊軻嗜酒,日與狗屠及高漸離,飲于燕市 。酒酣以往,高漸離擊築,
荊軻和而歌于市中,相樂也,已而相泣,旁若無人者。」
77
❑ 朝廷設立專職
秦「弄狗廚印」
78
青銅器與西周的飲食文化
• 《國寶檔案》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oaPywQcohM
79
簋(𣪘)
• 《說文》:「簋,黍稷(音績)方器也。」或作「𣪘」。
• 《廣韵》:「簠簋,祭器,受斗二升,內圓外方
曰簋。」
• 用作盛煮熟的黍、稷、稻、梁等飯食的器具。
• 「九大簋」
80
甗
• 《說文》「甗,甑也。一曰:穿也。从瓦,
鬳聲。讀若言。」
• 甗是蒸食物的炊器,上部是無底的甑,下部
是鬲,外形上大下小。
• 一般用來蒸飯,上部用來盛米,中間有箅(音臂)
以通氣,下部用來煮水。
81
甘肅平涼博物館藏西周饕餮
紋銅甗
• 「甑侈口,斜尖唇,口沿上作兩對
稱索狀立耳,斜腹,底部作箅,上
有五組十字形箅孔,並有半環鈕可
以啟閉。鬲短束頸,分襠,三柱足。
甑口沿下飾夔龍紋作地的三組簡化
饕餮紋,鬲足上部飾三組高浮雕獸
面紋,範痕明顯。」
安徽淮南武王墩出土銅甗
折叠式設計 83
84
豆
• 《說文》:「古食肉器也。」,專門盛放腌菜、肉醬等的器冊。
85
蟠虺(音委)紋銅豆(春秋) 髹漆蟠螭紋蓋豆(戰國)
86
• 豆也是禮器的一種。
• 《周禮·掌客》「凡諸侯之禮,上公豆四十,侯伯豆三十有二,子
男二十有四。」
• 傳世文獻和考古出土的豆多為偶數。
87
盤
「初文作『凡』 ,象側立的盥盤之形。」
88
西周散氏盤
89
• 鑄於西周厲王時期,內有19行,
357字銘文。
• 「高20.6公分,腹深9.8公分,口
徑54.6公分,底徑41.4公分」
• 內容為土地轉讓契約,主要記載
夨人付給散氏田地之事。
商代蟠龍盤
90
春秋早期子仲姜盤
91
匜
• 匜是倒水器,與盤配合使用,用匜來倒水,用盤來承水。
92
蟠虺紋青銅
盤、青銅匜
93
「樊夫人龍贏」
青銅盤匜
94
95
筷子
• 遠在新石器時代,古人開始使用骨制或木制的短棍作為
工具,它們有可能用來攪拌烹煮中的食物,或撥弄陶罐
下的火炭。
• 目前出土所見筷子:銅箸、骨箸、竹箸。
❑安陽殷虛1005號墓,出土商代銅箸六支(直徑長1.3釐米,
部分學者認為是用來協助烹飪的。);
❑湖北清江春爐石遺址,出土商代骨箸;
❑安徽貴池,發現春秋晚期青銅箸;
❑湖北雲夢大墳頭,江陵鳳凰山,出土漢代竹箸。
96
箸與筷子的命名
• 箸古或作筯(音住),現通稱筷子。
• 明陸容《菽園雜記》:「民間俗諱,各處有之,而吳中爲甚。如舟行
諱『住』,諱『翻』,以『箸』爲『快兒』,『幡布』爲『抹布』;
諱『離』、『散』,以『梨』爲『圓果』,『傘』爲『竪笠』;諱
『狼籍』,以『榔槌』爲『興哥』;諱『惱躁』,以『謝灶』爲『謝
歡喜』。此皆俚俗可笑處,今士大夫亦有犯俗稱『快兒』者。」
• 明‧陸容的《菽園雜記》:「起於吳中。凡舟行諱住諱翻,故呼箸為
快子」
97
漢武梁祠—
邢渠哺父圖
《太平御覽》引蕭廣濟
《孝子傳》「邢渠失母,
與父仲居,性至孝。貧無
子,傭以給父。父老齒落,
不能食,渠常自哺之,專
專然代其喘息。」
98
為什麼中國古代食飯時主要
使用筷子?反之,西方多使
用刀叉?
99
梜、匕 (勺子)
• 古代進食大抵有使用筷子、勺子和手三種途逕。
• 用手:《禮記‧曲禮》「共飯不澤手」。注「古人飯不用箸,但用手。
與人共食,宜先潔手,臨食捼(音挪)莎其手使人嫌穢。」
• 用梜:《禮記‧曲禮上》:「羹之有菜者用梜,其無菜者不用梜。」
• 注:「梜,猶箸也,今人或謂箸為挾提。梜,……《字林》作筴,云箸也。」
• 《禮記‧曲禮上》:「共食不飽,共飯不澤手,毋摶飯,毋放飯……毋揚
飯,飯黍毋以箸。」
100
• 用柶:《說文‧匕》「匕亦所以用比取飯,一名柶。」
• 《儀禮‧少牢》:「廩人溉匕與敦。」
• 注:「匕,所以匕黍稷也。」
• 「尚熟食的傳統」?烹飪方式?
101
漆繪龍紋勺
102
馬王堆出土餐具
103
象箸
• 《韓非子‧喻老》:「紂為象箸而箕子怖,以為象箸必不盛羹於土簋,
則必犀玉之杯,玉杯象箸必不盛菽藿(豆和豆葉)。」
• 《史記‧宋微子世家》:「彼為象箸,必為玉桮;為桮,則必思遠方
珍怪之物而御之矣。輿馬宮室之漸自此始,不可振也。」
104
筷子的紋飾
105
• 《三國志‧先主傳》:
「先主未出時,獻帝舅(岳父)
車騎將軍董承辭受帝衣帶中密詔,
當誅曹公。先主未發。是時曹公
從容謂先主曰:『今天下英雄,
唯使君與操耳!本初之徒,不足
數也。』先主方食,失匕箸。遂
與承及長水校尉種輯、將軍吳子
蘭、王子服等同謀。會見使,未
發。事覺,承等皆伏誅。」
106
• 唐薛令之《自悼詩》:
「飯澀勺難綰,羹稀箸易寬。」
• 唐馮贄《雲仙雜記》述前朝故事:
「向范侍客,有漆花盤,科斗箸,魚尾匙。」
• 《宋書‧沈慶之傳》:
「太子妃上世祖,金鏤匕箸及杵杓,上以賜慶之。」
107
公筷(講求衛生)
• 明田汝成《西湖游覽志餘》:
「宋高宗趙構進膳,多備勺箸一副,以箸取肴饌,
用勺取飯食,餘膳則賞宮人食用。」
108
三、 觥籌交錯:飲食文化與禮儀
109
飲食與禮儀
• 禮,《說文》:「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
• 醴,早期金文寫作「醴」,表示甜酒。《玉篇》:「醴,甜酒也。」
• 《禮記‧禮運》:「夫禮之初,始諸飲食。」「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 飲食與禮關係密切:王國維指出《儀禮》中的「醴」當為「禮」,則恐禮之
起源,與醴有關。醴字當是先起,禮字為後起。(《王靜安先生儀禮講授
記》)
天亡簋西周早期《集成》4261 「豊」𣄰尊西周早期《集成》6014 「醴」三年𤼈壺西周中期《集
110
成》9726
• 《禮記·禮運》曰:「夫禮之初,始諸飲食。」
• 《禮記‧禮器》:「禮,有以多為貴者:天子之
豆二十有六,諸公十有六,諸侯十有二,上大
夫八,下大夫六。」
• 《禮記‧鄕飮酒義》:「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
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養老
也。」
111
列鼎制度
• 《公羊·桓公二年傳》何休注:「禮祭,天子九鼎,諸侯七,大夫
五,元士三。」
• 三鼎:豚 魚 腊
• 五鼎:羊 豕 魚 腊 膚 (少牢)
• 七鼎:牛 羊 豕 魚 腊 腸胃 膚 (大牢)
• 九鼎:牛 羊 豕 魚 腊 腸胃 膚 鮮魚 鮮腊
112
河南新鄭出土春秋時期鄭國「九鼎八簋」
祭祀時的用鼎數為九、七、五、三時,簋的使用數相對為八、六、四、二,即九鼎八簋制。
113
114
戰國時期曾侯乙墓「九鼎八簋」
115
116
楚式青銅器(約春秋晚至戰國早期)
117
《論語‧衛靈公》:「衛靈公問陳於孔子。孔子對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
軍旅之事,未之學也。」
118
• 豆也是禮器的一種。
• 《周禮‧掌客》「凡諸侯之禮,上公豆四十,侯伯豆三十有二,子
男二十有四。」
• 傳世文獻和考古出土的豆多為偶數。
119
俎
120
121
122
彩繪帶立板凹形板足漆俎
(湖北省棗陽市九連墩2号墓出土)
123
124
125
• 《左傳‧隱公五年》:「明貴賤辨等列 ,順少長 ,習威儀
也。鳥獸之肉不登於俎,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於器 。 」
杜注:「切肉之薦亦曰俎。」
• 《史記‧項羽本紀》:「樊噲曰:『大行不顧細謹,大禮
不辭小讓。如今人方為刀俎,我為魚肉,何辭為。 』 」
126
魚俎
• 《儀禮‧少牢》:「魚用鮒,十有五而俎,縮載,右首,進腴[音余](即魚腹)。」
• 《儀禮‧公食大夫》:「魚七,縮俎,寢右。」
《儀禮鄭注句讀》:「魚在俎為縱,於人為橫。」
• 《儀禮‧士喪禮》大歛奠:「魚左首,進鬐(魚脊上的鰭)。」
• 《儀禮‧士虞禮》:「魚進鬐。」
進腴--吉禮 進鬐--凶禮
127
匕、俎
• 《說文》:「俎,禮俎也。」「匕,亦所以用比取飯,一名柶。」
• 俎是盛肉的案子,亦為禮器,常與鼎豆相連。
• 匕是挹取食物的匙子。
• 《儀禮‧特牲》陰厭:「鼎西面錯,右人抽扃,委于鼎北,贊者錯俎,
加匕,乃朼。佐食升肵俎,鼏之,設于阼階西。卒載,加匕于鼎。」
• 〈有司〉陳鼎階下設俎俟載:「司士贊者亦合執二俎以從。匕皆加于
鼎,東枋。」
• 《儀禮‧士昏禮》鄭注:「匕,所以別出拜牲體也。」
128
則
• 《說文》:「等畫物也。从刀从貝。貝,古之物貨也……𠟭,籀(音咒)
文則从鼎。」
• 所謂「从刀」當乃「从匕」之訛誤。
上(1).䊷.6
曶鼎
129
130
春秋·楚王子午銅鼎
131
金盞漏匕(戰國早期)
132
魁
• 《說文》:「羹斗也。」
• 段玉裁注:「斗當作枓,古斗、枓通用,然許例以義為別。枓,
勺也。抒羹之勺也。」
• 據王振鐸考證,「漢代的魁是一種形似水匜、寬腹平底、有柄的
盛羹器」。
133
宴席上的禮儀
• 《禮記‧曲禮》:「凡進食之禮,左
殽右胾,食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
膾炙處外,醯醬處內,蔥渫處末,酒
漿處右。以脯修置者,左朐右末。」
• 《禮記‧曲禮》:「毋摶飯,毋放飯,
毋流歠,毋吒食 (吃飯時發出嚼啃的聲響。) ,毋嚙骨,
毋反魚肉,毋投與狗骨。毋固獲,毋
揚飯。飯黍毋以箸,毋捉羹,毋刺
齒。」 134
• 《禮記‧曲禮》:「燭至起,食至
起,上客起。」
• 清‧陳弘謀《五種遺規》:「凡進
饌於尊長,先將几案拂拭,然後
雙手捧食器,置於其上。器具必
乾潔,肴蔬必序列。視尊長所嗜
好而頻食者,移近其前,尊長命
之息,則退立於傍。」
135
飲酒禮—《儀禮‧鄉飲酒禮(宴飲歡聚之禮)》:
甲、謀賓 戒賓 速賓
乙、獻賓
丙、作樂
丁、旅酬 無算爵 送賓
❖ 鄭玄《儀禮》注:「凡鄉黨飲酒必於民聚之時,欲見其化,知尚賢尊長也。《孟子》曰:『天下有達尊
三,爵也、德也、齒也。』」
❖ 《唐會要》卷二十六《鄉飲酒》載:「鄉飲酒禮之廢,為日已久,宜令諸州每年遵行鄉飲酒禮。」 136
甲、謀賓 戒賓 速賓
• 謀賓:儀禮‧鄉飲酒禮》「主人就先生而謀賓」,預先確定
賓客人選。
• 戒賓:《儀禮‧鄉飲酒禮》:「主人戒賓,賓拜辱(拜謝)。」鄭
玄注:「戒,警也,告也。」
• 速賓:《禮記·鄉飲酒義》:「主人親速賓及介,而眾賓自從
之。」鄭玄 注:「速謂即家召之。」即親自登門邀請賓客。
137
乙、獻賓
•獻(主至賓席前進獻爵)
•酢 (賓還敬主人)
(音濯)
•酬(主用觶自飲,勸賓共飲。)
❖《詩經‧小雅‧瓠葉》「君子有酒,酌言酢之。」
138
•斝
• 爵
• 角
• 觚
• 觶
139
斝
• 盛酒行祼禮之器,或云兼可温酒。
• 《說文》:「祼,灌祭也」
140
商過父丁斝 商前期獸面紋斝
141
爵
• 《說文》:「爵,禮器也。象爵(爵、雀古字
通)之形,中有鬯酒,又持之也。所以飲」。
• 爵可用於飲酒,亦能用作煮酒或温酒。
• 爵的形狀一般前有流槽,後有尖銳狀尾,中為
杯,一側有鋬,下有三足,流與杯口之際有柱。
商父乙爵
142
143
商牛首爵(婦婥爵)
144
角
• 角,飲酒器。《禮記‧禮器》:「宗廟之祭,尊者舉觶,
卑者舉角。」
• 鄭玄注:「爵一升,觚二升,觶三升,角四升,散五
升。」
父乙角(西周) 145
商代
146
觚
• 《說文》:「鄉飮酒之爵也。一曰觴受三升者謂之
觚。」
• 《論語‧雍也》:「觚不觚。」馬融注:「觚,禮
器也。」
• 朱熹:「觚,棱也,或曰酒器,或曰木簡,皆器之
有棱者也。不觚者,蓋當時失其制而不為棱也。」
• 觚與爵是一組最基本的青銅器,常伴隨出土,也有
和斝成組合的。
147
商後期 獸面紋觚
商後期 亞醜方觚
148
149
觶
• 《說文》:「觶,鄉飲酒角也。」
• 盛行於商朝晚期和西周早期
• 《儀禮‧士昏禮》:
「禮使者之儀,「贊者酌醴,加角柶,面葉,出
于房。主人受醴,面枋,筵前西北面,賓拜受
禮…賓即筵坐,左執觶,祭脯醢。以柶祭醴三,
西上北面坐啐醴,建柶興。坐奠觶。遂拜,主人
答拜。」
夔紋方觶
150
商代鴞紋觶 西周夔紋觶 151
燕侯旨作姑妹寶尊彝
卣內有「斗1件、 單耳罐1件、大小不同的觶5件。」
152
羽 觴
• 《楚辭》:「瑤漿密勺,實羽觴兮」。
• 《禮記·投壺》:「請行觴」。
• 張衡《西京賦》:「促中堂之狹坐,
羽觴行而無算。」
• 《漢書·孝成班婕姝》云:「酌羽觴兮
消憂」。
• 李白《春夜宴從弟桃花園序》:「開
瓊筵以坐花,飛羽觴而醉月。」。
153
#上兩器湖南長沙馬王堆出土,前者用於飲酒,後者或用作食器。樂浪古墓出
土的大型漆取杯刻文自名「羹棓」,與《史記‧項羽本紀》「幸分我一杯羹」相合。
154
西漢彩繪三魚
紋漆木羽觴
155
流觴曲水
• 王羲之《蘭亭集
‧序》:「又有
清流激湍,映帶
左右,引以爲流
觴曲水。」
• 上巳節,源於周
代水濱祓禊(音拂繫,即
洗濯污垢,去取不祥),此天
文人亦臨水宴飲,
吟詩作賦。
〈蘭亭曲水圖〉,山本若麟繪,1790年
156
• 以上兩器並非用作酒器。
染器 • 古代稱調味品為染。
• 染器上盛戴調味品,將煮好的肉放入杯中以染爐加温。
157
古代的調酒—玄酒
• 水,孔穎達《禮記正義》:「玄酒謂水也。以其色黑,謂之玄,
而大古無酒,此水當酒所用,故謂之玄酒。」
• 王國維指出未必人人皆能飲酒,但又要遵從禮儀,故設酒為之。
158
各盛酒器之容量
• 《禮記‧禮器》:「有以小為貴者:宗廟之祭,貴者獻以爵,賤者
獻以散,尊者舉觶,卑者舉角。」
• 鄭玄注:「凡觴,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觶,四升曰角,
五升曰散。」
159
丙、作樂
• 升歌(祭祀、宴會登堂時演奏樂歌,堂上歌唱,用瑟伴奏)--《小雅‧鹿
鳴之什》(〈鹿鳴〉「我有嘉賓,德音孔昭」、〈四牡〉、〈皇皇者華〉)
• 笙奏(吹奏者站在堂下,奏畢,主人在西階向奏者敬酒)--《小雅‧南陔》、
〈白華〉、〈華黍〉
• 間歌(堂上升歌與堂下笙奏交替演奏樂歌)
歌:〈魚麗〉 笙:〈由庚〉
歌:〈南有嘉魚〉 笙:〈崇丘〉
歌:〈南山有台〉 笙:〈由儀〉
160
• 合樂(升歌與笙奏同起)--〈周南〉(〈關雎〉、〈葛蕈〉、〈卷耳〉)
〈召南〉(〈鵲巢〉、〈采蘩〉、〈采蘋〉)
• 正歌備--工告于樂正曰:正歌備。
樂正告于賓,乃降。
• 王國維〈釋樂次〉:「凡樂,以金奏始,以金奏終。金奏者,所以迎送
賓,亦以優天子、諸侯及賓客,以為行禮及步趨之節也。」「大夫、士
有送賓之樂,而無迎賓之樂。」
161
鐘
162
海昏侯青銅甬鍾
• 鐘的形式是從鐃演化而成來。
• 在兩側尖銳的扁體共鳴箱上
部的平上有一個可懸的柄。
163
晉侯蘇鐘
164
曾侯乙編鐘
「曾侯乙編鐘共65件,分為三層八組:上層3組為鈕鐘,19件;中層3組
為甬鐘,33件,分短枚、無枚、長枚三式;下層為兩組大型甬鐘,12件,
另有鎛1件。最大的1件通高152.3釐米,重203.6公斤;最小的1件通高
20.2釐米」 165
編鐘
• 鐘體越小,音調越高;鐘體大,音調越低。
• 鎛:低音。
• 丁字形木錘敲擊編鐘;粗木敲鎛。
166
甬
167
鎛
• 《說文》:「鎛,大鐘,淳于之屬,所以應鐘磬也。」
• 《儀禮‧大射禮》:「其南鑮」,鄭玄注:「鑮如鐘而大,奏樂,
以鼓鑮為節。」
蟠螭紋編鎛
168
https://www.google.com/culturalinstitute/beta/exhibit/FwJiJ6vlhDe4Lg?hl=zh-CN
169
鐃
• 《說文》:「鐃,小鉦也。軍法,卒長執鐃。」
• 《周禮‧地官‧鼓人》:「以金鐃止鼓。」
• 也用於祭祀和宴樂。
170
虎座鳳鳥漆木架鼓(戰國)
171
《詩經.周頌.有瞽》
「有瞽有瞽,在周之庭。設業設虡(音鉅,懸掛鐘的柱子) ,崇牙樹羽。應
田縣鼓,鞉磬柷圉。既備乃奏,簫管備舉。喤々厥聲,肅雍
和鳴,先祖是聽。我客戾止,永觀厥成。」
《楚辭.招魂》 :「肴羞未通,女樂羅些。陳鐘按鼓,造新
歌些。 〈涉江〉 〈采菱〉 ,發〈揚荷〉些。美人既醉,朱顏
酡些。娭光眇視,日曾波些。被文服纖,麗而不奇些。長髮
曼鬋,艷陸離些。二八齊容,起鄭舞些。衽若交竽,撫案下
些。竽瑟狂會,搷鼓鳴些。宮庭震驚,發〈激楚〉些。吳歈
蔡謳,奏大呂些。….鏗鐘搖虡,揳梓瑟些。」 172
《詩經‧小雅‧鹿鳴之什‧鹿鳴》
呦呦鹿鳴,食野之苹。我有嘉賓,鼓瑟吹笙。
吹笙鼓簧,承筐是將。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呦呦鹿鳴,食野之蒿。我有嘉賓,德音孔昭。
視民不恌,君子是則是傚。我有旨酒,嘉賓式燕以敖。
呦呦鹿鳴,食野之芩。我有嘉賓,鼓瑟鼓琴。
鼓瑟鼓琴,和樂且湛。我有旨酒,以燕樂嘉賓之心。
173
鐘鳴鼎食
• 《孟子.盡心下》 :「食前方丈(吃飯的食物擺滿一丈見方的食物),侍妾數百人,我得志弗
為也。」
• 司馬遷《史記.貨殖列傳第六十九》:「夫纖嗇筋力,治生之正道也,而富者必用
奇勝。田農,掘業,而秦揚以蓋一州。掘塚,奸事也,而田叔以起。博戲,惡業也,
而桓發用富。行賈,丈夫賤行也,而雍樂成以饒。販脂,辱處也,而雍伯千金。賣
漿,小業也,而張氏千萬。灑削,薄技也,而郅氏鼎食。胃脯,簡微耳,濁氏連騎。
馬醫,淺方,張里擊鐘。此皆誠壹之所致。」
• 漢.張衡《西京賦》:「擊鐘鼎食,連騎相過。」
• 唐.王勃《滕王閣序》:「閻閭撲地,鐘鳴鼎食之家。」
174
宴樂狩獵水陸攻戰紋壺 175
176
177
丁、旅酬 無算爵 送賓
• 旅酬: 《儀禮.燕禮》:「賓以旅酬於西階上。
➢鄭玄注:「旅,序也,以次序勸卿大夫飲酒。」即
賓客之間相互敬酒。
• 無算爵:不限飲酒爵數,至醉而止。
• 送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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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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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漢語多功能字庫:http://humanum.arts.cuhk.edu.hk/Lexis/lexi-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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