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搜尋引擎會根據網頁的行動裝置友善程度進行排名。如果字型小於 12 像素,文字在行動裝置上通常難以閱讀,使用者可能需要放大畫面,才能以舒適的大小顯示文字。
Lighthouse 字型大小稽核失敗的原因
Lighthouse 會標記字型太小的網頁,導致行動裝置使用者難以閱讀:
如果網頁上 40% 以上的文字字型大小小於 12 像素,Lighthouse 就會標記該網頁。如果網頁未通過稽核,Lighthouse 會在表格中列出結果,表格包含四個欄:
| 資料來源 | 導致文字無法辨識的 CSS 規則集來源位置。 | 
| 選取器 | 規則集的選取器。 | 
| 頁面文字百分比 | 受規則集影響的網頁文字百分比。 | 
| 字型大小 | 文字的計算大小。 | 
如何修正難以辨識的字型
檢查 CSS 中的字型大小。網頁中至少 60% 的文字應採用至少 12 像素的字型大小。
如何修正缺少可視區域設定的問題
如果 Lighthouse 報告 Text is illegible because of a missing viewport config,請在文件的 <head> 中加入 <meta name="viewport" content="width=device-width, initial-scale=1"> 標記。
詳情請參閱「缺少包含 width 或 initial-scale 的 <meta name="viewport"> 標記」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