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東加關係
中華民國 |
汤加 |
---|
中華民國—東加關係(英語:Tonga–Republic of China relations),是指中華民國與東加王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72-1998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東加的相關事務由駐斐濟臺北商務辦事處兼轄。[1][2]
政治
[编辑]外交
[编辑]1972年4月10日,中華民國與東加王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3]
1975年6月,於首都努瓜婁發設立中華民國駐東加王國大使館,並派駐大使。[3]1978年兼駐吐瓦魯、1993年兼駐諾魯。東加則未設立大使館、派駐大使。
1987年8月2日,東加副總理杜伊達抵台訪問。[4]
1991年2月,東加政府任命大同公司總經理林蔚山為駐台北名譽總領事。[5]
1991年3月7日,東加王儲兼外交暨國防大臣杜包親王抵台訪問。[6]
1992年10月,東加國防司令杜包中校抵台參加中華民國國慶活動。[7]
1997年9月,東加參與在库克群岛舉辦的第5屆「台灣/中華民國-南太平洋論壇國家對話會議」。[9]10月,東加大公主碧露麗富抵台參與中華民國國慶活動。[10]12月,國會議長富士度亞(Fusitu'a)抵台訪問。[11]
1998年7月,東加國王杜包四世第9度訪問中華民國。[3][註 1]8月,東加參與在密克罗尼西亚联邦舉辦的第6屆「台灣/中華民國-南太平洋論壇國家對話會議」。[12]
1998年11月2日,東加與中華民國斷交。[3]
經濟
[编辑]貿易
[编辑]年分 | 貿易總額 | 年增減 | 排名 | 出口至東加 | 年增減 | 排名 | 自東加進口 | 年增減 | 排名 |
---|---|---|---|---|---|---|---|---|---|
2018 | 3,199,364 | ▼29.667% | 165 | 3,197,189 | ▼29.703% | 155 | 2,175 | ▲188.079% | 223 |
2019 | 3,658,253 | ▲14.343% | 170 | 3,630,779 | ▲13.562% | 159 | 27,474 | ▲1,163.172% | 204 |
2020 | 3,332,816 | ▼8.896% | 171 | 3,326,737 | ▼8.374% | 158 | 6,079 | ▼77.874% | 213 |
2021 | 2,079,311 | ▼37.611% | 183 | 2,075,756 | ▼37.604% | 167 | 3,555 | ▼41.520% | 218 |
2022 | 2,346,668 | ▲12.858% | 181 | 2,220,241 | ▲6.961% | 166 | 126,427 | ▲3,456.315% | 180 |
2023 | 3,103,302 | ▲32.243% | 174 | 2,921,321 | ▲31.577% | 163 | 181,981 | ▲43.942% | 170 |
2023年的兩國貿易項目如下:
出口至東加的前10大項目為:冷凍魚;塑料製餐具、廚房用具,其他家庭用製品與衛生保健或盥洗用具;有機表面活性剂、洗滌與清潔製劑;特殊物品,含出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其他鋼鐵製品;铝製結構物及其零件,鋁板、桿、型材、管與類似品;水,包括礦泉水與汽水(碳酸水),含糖或其他甜味料或香料與其他未含酒精飲料;塑膠製供輸送或包裝貨物之製品、塑膠製瓶塞、蓋子與其他栓塞體;液體泵、液體昇送器;非動力之兩輪與其他自行車等。[14]
自東加進口的項目為:铜廢料與碎屑;水產无脊椎动物(甲殼類與软体類動物除外);鋁廢料與碎屑;自行車或機動車輛用之電氣照明或信號設備、擋風板刮刷器、去霜或去霧器;特殊物品,含進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男用或男童用服飾;電路開關、保護電路或連接電路用之電氣用具、光纖、光纖束、光纤电缆或光纖傳輸纜用之連接器等。[15]
協定
[编辑]日期 | 簽署 | 備註 |
---|---|---|
1980年10月9日 | 《中華民國政府與東加王國政府間漁業協定》 | 以下簡稱中東 |
1982年7月12日 | 《中東共同遵守一九六九年國際船舶噸位丈量公約換文》 | |
1997年6月11日 | 《中東農業技術合作協定》 | 以下簡稱臺東[註 2] |
2019年8月20日 | 《臺東關於涉及洗錢、相關前置犯罪、資助恐怖主义及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金融情資交換合作瞭解備忘錄》 | [註 3] |
簽證
[编辑]兩國國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有中華民國護照與東加入境許可證的中華民國國民在首都的努瓜婁發國際機場入境時,可獲得停留最多1個月的觀光簽證。[17]
持有東加護照的東加國民抵台參加由中央政府機關主辦、協辦或贊助之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18][19]
交通
[编辑]航空
[编辑]客運
[编辑]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23年7月19日):
注釋
[编辑]參考資料
[编辑]- ^ 駐館位置及聯絡方式.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017-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 ^ 代表處簡介.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2016-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3).
- ^ 3.0 3.1 3.2 3.3 《中華民國87年外交年鑑》〈附錄四、外交部聲明摘錄〉.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3-03-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25).
- ^ 公眾外交協調會. 東加王國副總理杜伊達閣下等一行三人.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87年8月1日 [2019年1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 5.0 5.1 《中華民國86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6-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04).
- ^ 公眾外交協調會. 東加王國王儲兼外交暨國防部長杜包塔親王殿下.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1年3月6日 [2019年2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 公眾外交協調會. 外交部於十月十日下午五時至七時在臺北賓館舉行盛大國慶酒會.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2年10月10日 [2019年2月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2月9日).
- ^ 總統接見東加王國首相魏亞男爵夫婦. 中華民國總統府. 1993年4月29日.
- ^ 公眾外交協調會. 外交部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九月份新聞稿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7年9月 [2020-04-2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2-17).
- ^ 公眾外交協調會. 外交部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份新聞稿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7年10月 [2020-04-2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2-17).
- ^ 公眾外交協調會. 外交部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份新聞稿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7年12月 [2020-04-2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5-17).
- ^ 公眾外交協調會. 我國參加第六屆「台灣/中華民國-南太平洋論壇國家對話會議」代表團乙行.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8年8月28日 [2020年5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署. [2021-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 ^ 近二年我國對當地出口主要產品.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 ^ 近二年我國自當地進口主要產品.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 ^ 條約協定查詢系統. 中華民國外交部.
- ^ 簽證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 誰具備申請電子簽證的資格?.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 我的電子簽證效期多久?.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