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胡公廉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胡公廉
大明南昌府知府
籍貫浙江金華府湯溪縣
出生弘治九年(1496年)六月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祝氏
出身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同進士出身

胡公廉(1496年—?年),字介卿,號簡齋浙江金華府湯溪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浙江鄉試第七十六名舉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九名進士。觀兵部政,十三年任泉州府推官,陞刑部主事、員外郎、郎中,官終南昌府知府[1]

家族

[编辑]

曾祖胡以英,祖胡時珪,父胡棖,母戴氏。弟公明;公恕。子良貴;良魁[2]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清)謝啓昆、陳蘭森《南昌府志·卷三十》
  2.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履曆便覽》:民籍,治《易經》,年三十七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九名進士。六月十六日生,行八,曾祖胡以英;祖胡時珪,壽官;父胡棖;母戴氏。重慶下,妻祝氏,弟公明;公恕,子良貴;良魁。由縣學生中式浙江鄉試第七十六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二百三十六名。觀兵部政,陞刑主事,員外,郎中,南昌知府止。
官衔
前任:
谭铠
桐乡举人
明朝泉州府推官
嘉靖十三年-十四年
繼任:
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