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霍鎮方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霍鎮方河南汝寧府光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父霍坤,赠陕西副使。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四十四名舉人[1][2],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初授南郑县知县,歴任镇江府知府、山东副使[3]、陕西副使、湖廣分守道參政[4]

参考文献

[编辑]
  1.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同年序齒錄》
  2. ^ 《光州志》
  3. ^ 万历四十年正月,升镇江府知府霍镇为山东副使。
  4. ^ 《湖廣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