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汝桐
外觀
張汝桐(?—?)字韻樵,直隸省河間府河間縣人,中華民國官員。[1]
生平
[編輯]1914年(民國三年),保定警察廳長張汝桐派山東人馬洪恩為蓮池公園管理員,司事為李少芝(保定人),將公園內稍事整理,又出租茶館,將水東樓租給裕興李天津飯館,出售入門券,取消男女分日遊覽的規定。[1]
1918年11月11日,張汝桐接替楊以德兼代直隸全省警務處處長兼天津警察廳廳長,同時兼任天津特別區市政管理局長。1919年1月24日,張汝桐奉委令任命為直隸全省警務處處長兼直隸天津警察廳廳長。五四運動時,張汝桐奉命取締學生抵制日貨,壓制學潮。但學潮日益擴大,天津警察廳長張汝桐不能制止。1919年8月15日,張汝桐被免職,由楊以德接任直隸全省警務處處長兼天津警察廳廳長。[2][3][4]
1924年4月13日,張汝桐、劉眷藩、宋錫金、張璧授陸軍中將;趙守鈺授陸軍少將加中將銜;馬騰蛟、陸瑞麒授陸軍少將。[5]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保定歷代史事長編(下),新華出版社,2005年,第1672頁
- ^ 天津警察廳長張汝桐為奉委令接任視事事咨直隸郵務管理局(1918年11月17日);天津特別區市政管理局長張汝桐為奉委令到任視事事咨直隸郵務管理局(1918年11月19日);天津警察廳長張汝桐為奉委令任命為直隸天津警察廳廳長事咨直屬郵務管理局(1919年3月2日);天津警察廳長張汝桐為遏亂萌派員接洽協同檢查事致津郵政總局函(1919年7月15日);天津警察廳長楊以德為奉委令接印任事事咨直隸郵務管理局(1919年8月18日),載 北洋軍閥天津檔案史料選編,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
- ^ 天津人民抵制日货和反警厅暴行的斗争,载 五四爱国运动档案资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 [2013-06-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9).
- ^ 劉壽林等編,民國職官年表,中華書局,1995年
- ^ 中華民國北京政府授予將軍全名錄(1912-1927),辛亥網,2011-01-05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2-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