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集锦15篇)#】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收获颇丰。为何不写15篇读后感来记录这些感悟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写作,下面是整理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精选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对你有所启发。
《了不起的盖茨比》,还以为是了不起的比尔盖茨,当成传记给买的了,也真是服了我。总体来不喜欢看国外的书,这外国人的名字姓氏,真是看的太费劲,出来个人还得想想是哪个。除了名字,这书翻译描述也很怪,就像外国电影中文字幕的感觉,不过看的一些名人评价还蛮高的,应该原著会比较不错。
书虽然看着费劲,但整个故事情节在脑海里还挺清晰了,应该要感谢这个写前言的,反正看了3遍前言,看第一遍其实也没看懂,看完整书再看的俩遍前言,整个故事就深刻了。所以文化水平的差异,看书的结果也是有蛮大的。
总体来说这是个悲剧的,一个深沉的爱情故事,一个沉浸在初恋美好感觉不愿醒来的.人,也是一个穷少校爱上富家女的励志故事。男主盖茨比在不断努力致富后,洁身自好,只想着女主。明知女主早已结婚,但还把豪宅买在女主家的对面,然隔一海湾每天仰望。每个星期,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宴请各界人士,只为轰动到某天女主的出现。不过我觉得这深情也有对女主的亏欠吧,因为长时间长距离的分开女主不得不和其他人结婚,还有可能有因为先前恋爱中的男主对女主的欺骗有种愧疚,书中有写到盖茨比说:“我有阵子甚至希望她甩掉我,但她没有,因为她爱上了我”,盖茨比恋爱时是有隐藏了他贫穷身份的,所以我想他做的一切有一定弥补的成分。不过盖茨比还是很帅很努力的小伙,女主爱上也有一定道理的。只是他还天真认为女主会像他爱她这样的爱着。不过女主其实过的也一般子幸福,富富联姻,老公过了新鲜感,也就没了爱的忠诚度。可盖茨比的悲剧最终也是女主酿成的。
所以说美好如果成为了过去,也就只能记在心里了。因为转身,就可能是一辈子,有命运的成份,也有因为不爱吧。只是现在的爱情可能只存在小说和电影情节了,我都快不相信了。可我还是宁愿相信是以前的我不够好,才没能遇见,遇见了也没法好好相爱。嗯,愿做更好的自己为遇见未来的你,不愿将就!
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不知为什么,“悲从中来”的感觉很强烈,以至有好几天,我都在思考关于“人性”的问题。
盖茨比年轻时是一位穷中尉,偶然的机会与富家千金戴尔熙相识相恋。然而,美丽的戴尔熙却在财富与爱情两者间选择了财富,嫁给了富家子弟汤姆。盖茨比怀着对黛尔熙无比的崇尚和眷恋,不断生活在自己编织的崇高瑰丽的梦里,靠非法买卖实现财富自由。发达后的盖茨比对初恋仍然婚牵梦绕,想尽一切办法与戴尔熙见面,但骨子里的自卑与外表狂妄的自负,最终导致梦幻破灭。冰冷的现实再次浇灭了他的爱情烈火,连同他的性命,都无声无息地消失在自己编织的海市蜃楼之中。
现实生活中,迷失和疲惫的现代人,天天处在喧嚣与忙碌中,时时面对欲望之海的威逼,有的不顾一切强取豪夺,有的威逼利诱铤而走险,还有的人呢?一蹶不振,从此自怨自艾,叹息上天不公。
这无数的不同侧面的盖茨比们,最忽略了的一点就是:世间除了戴尔熙,还有无数个戴尔东,戴尔南、戴尔北,为什么就不能放下,寻找新的幸福呢?
人生何处无芳草,何必一棵树上吊死?
打不死我的终将使我变得更强大!
对于得不到的与其枉自嗟叹,不如退而结网、静心发奋,做出个样子来给他(她)看,也给自己看,才是人生正确的选择。
而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黛尔熙?一味追求物质享受,生活的像行尸走肉,徒有虚表,内心空洞。
既不做为了刹那绚烂毁灭自己的盖茨比,也不做纸醉金迷放弃自己的戴尔熙,做一个被珍惜你的人珍惜,同时也去珍惜一直默默珍惜你的那个人的人!
关于人性,战国中期荀况认为,人人都有欲望,这是性中自有,这种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就决定了人的性恶,但通过教育,可以变恶为善。
《增广贤文》中记载,子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贞妇爱色,纳之以礼。
很好地概述了取“财”有“道”,掠“色”有“礼”的道理。
愿你我不执拗、不拘泥、不顽固,做一个像水一样的人!
或许对于盖茨比而言,他一直念着的不是黛西,而是过去的一场梦,只不过相对于黛西而言,过去那场梦早就醒了,转而间又重复了多场不同的梦。而盖茨比,通过各种手段赚了大量的金钱,又回到了黛西身边,想告诉她,他能给她过去所想拥有的所有东西,不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
不过盖茨比可能没想过的是,物质和精神,黛西更愿意选择物质,当然,如果两者能兼得是最好的,所以在他们回到城里的那个下午,面对汤姆的一次次逼问,虽然是在盖茨比反复的引导下,至少,那个时刻,她是选择了盖茨比。
然而当所有的事情与那场车祸有了交集,敏锐的黛西终于看到了事情的走向,而一根筋(姑且这样说)的盖茨比却还在等黛西的一个回复。黛西肯定没有回复,她选择了最稳妥的方式,跟着汤姆离开,至于盖茨比,那就是一场梦,有人愿意在里面沉沦,有人只是在外面感受了一下。而盖茨比,没有等到黛西的回复,等来的,是威尔逊的枪子和他已经不知道的背叛!
按照现今的主流思想,作者是想批判资本主义华丽外表下的虚伪表象。作为看客的每一位读者,对待黛西的刻薄,虚伪,无情都能指着鼻子一顿大骂。然而,当将自己带入到里面,面对相同的选择,恐怕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刻薄、虚伪、无情。这正是作者所鄙视的,也是大众所鄙视的,我想这本书之所以会如此被流传,正是因为它所揭露的,正是一种大众的表态。
然而作为看客的每一个人,很少变成黛西的极端,但也很少变成另一边的尼克,真正最多的,是茉特尔的妹妹凯瑟琳,标准的看客,极具的讽刺!
很短的一篇小说,也简单的`一个故事,一个艰苦奋斗想重新找回心上人的小伙子,意外被顶了包!很讽刺的一个故事,但讽刺的范围,放到现在,恐怕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当时的范围了!(懂得人自然懂)
但从小说性上来看,真的应该读英文原著的,翻译真心。我想渡边澈所认为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对我始终是绝好的作品”,应该他当时看得是英文原版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小说通过主人翁盖茨比个人的爱情悲剧揭露了“美国梦”的本质以及 20 世纪 20 年代美国的社会现实。在反映与突出这一社会现象的过程中,菲茨杰拉德运用了大量的颜色象征,其中,绿色以及“一盏绿灯”贯穿全文,在重大情节转折点上都有所着墨,作者巧妙的将这些绿色以其特有的象征意义与小说中的人物,情节及环境结合起来,形成了一种新的,独特的象征意义,不仅突出、深化了小说主题,更是让小说充溢着一种朦胧而梦幻的颜色意象,从而使小说能以一种引人入胜的传奇色彩,完成了对美国梦以及当时美国社会的实质的揭露与批判。
不论是在东方文化还是西方文化中,绿色都是春天的颜色,象征着信心,生机与希望。在小说中,绿色贯穿始终,与盖茨比短暂的一生紧密联系,象征着其从开始的理想与希望,到对梦想的竭力追求,直至最终的梦破人亡。绿色第一次出现是在盖茨比17 岁时,那时的盖茨比年轻而富有朝气,对未来充满希望,坚信着只要努力奋斗就能飞黄腾达的美国梦。当时的盖茨比身着一件“破旧的绿运动衫”在田间劳作,这时的绿让人感到充满生机与信心十足,这种绿色象征着盖茨比对未来的希望与信心。而另外一个与盖茨比乃至整个主题密切相关的绿色,是一盏绿色的灯,而这盏在黛西家码头的灯俨然代替着黛西,是盖茨比长期遥望与仰慕的对象,也是其毕生的追求与梦想。而这盏通宵不灭的灯指引着盖茨比竭尽全力的去追寻,这绿灯是他的希望。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这“绿灯”始终是“遥远”而“微弱”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象征着盖茨比梦想的“遥远”与“微弱”。
以前极少读外国小说,可能是由于篇幅太长,情节进步又非常慢。但有一本书让我打破了对外国着作原有些想法,它留给我的已超越它的结构和形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细致的考虑,考虑着人世的虚浮和人性的伪善与本真会有什么样的碰撞,为何会有这种碰撞。一部真的好的小说就是在故事背后揭示美与丑,黑与白的同时,让读者挖掘啥是人性的光点。
这部小说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美国20世纪最杰出的作家之一——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将他视为“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个看清自己地方的一个标志。”相信《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无外乎这样。
小说的主人公是盖茨比,作者通过盖茨比的邻居尼克的视角演绎他的经历与最后的沉沦。盖茨比在很长时间之前爱上我们的远房表妹黛西,在一次宴会上他与黛西重逢,此时的他已富贵荣华,以前由于穷酸而未与黛西在一块的伤疤终于愈合,他们又一次坠入爱河。然而此时的黛西已结婚生子,在其老公的阻扰下,两人的关系第三僵局。盖茨比一直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他对黛西的爱是真的的至死不渝,可惜在他生命结束的那一刻,黛西仍未回头。
盖茨比的生命就此终结,但大家对他的考虑从未停止。作者笔下的盖茨比是个深具传奇色彩的人物——继承万贯家产,游历四方,甚至还有人说他曾杀过人,但他见到黛西的时候也会紧张得像个小孩,有着纯真无邪、单纯的一面。在其他人热闹的时候,他一直孤身一人冷眼旁观,超然于所有俗世的喧嚣之上。为何如此的人最后却让人遗忘?只能说人在社会中是渺小的,渺小到瞳孔再清澈也会让人看做冰穹;光明站在身边,却没办法被庇护。可能作者生活的就是这么一个你争我夺,弱肉强食的年代,用老舍的话就是“不给好人留出路”。盖茨比是可悲的,他将爱献给了一个拜金,被年代腐化的女性,他并没发现有时爱恨离愁并没人想像的那样容易,在无声无息中,就会让人无情的背离。
即使作者是心有酸楚得写的,但我相信他并没抹去光明。盖茨比虽然悲剧,但他的纯真与热情一如往日,在大家这个年代正需要这种正能量,可能这部小说折射现实的背后渴望大家像在仲夏夜看细水长流那样的朴实,若人世皆为此人,相信黑暗从来不会即将来临。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一样,与他的父母也不一样,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一样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感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God`sboy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杯具。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齐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务必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主角。她但是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一样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坚持的名言警句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爱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感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感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但是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刻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完美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联。
村上春树说,“倘若让我挑选一本最爱的书,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不起的盖茨比》。作为小说家,我把它看作一个标准,一把尺子,是看清自己位置的一件标志”。
究竟是怎样的一部作品,让村上春树如此倾心?带着这个疑问,我翻看了这本书,用一个周日的时间一口气看完。
菲茨杰拉德把故事讲得引人入胜,他的文字更是有着独特的美感与韵律,让人着迷。
趁着意犹未尽,写下我的几点感受:
执念,源自内心深处的自卑
家境贫寒的盖茨比,爱上了出身高贵的黛西,深知自己配不上,他开启了奋斗之旅,几年后便成为了百万富翁。他在纽约富豪区长岛买下了豪华别墅,这栋别墅与他心爱的黛西的住所隔海相望。
而盖茨比千金一掷的豪宅并不是用来住的。这里每夜都举办奢华的聚会,灯火通明,宾客成群,莺歌燕舞。
夏天的每个夜晚,我的邻居家都有音乐声传来。在他幽蓝的花园里,男男女女像飞蛾一般,在笑语、香槟和繁星间穿梭。下午涨潮时,我看到他的客人从木筏的高台上跳水,或者躺在海滩的热沙上晒太阳,而他的两艘小汽艇拖着滑水板,划破海湾的水面,在翻腾的浪花里向前驶去。到了周末,他的劳斯莱斯就成了公共汽车。
所有的'这一切,都源自盖茨比心中的那个夙愿,那个他幻想过无数次的场景,那就是有一天,他深爱的黛西出现在这里,惊喜地问他,“这是你的房子吗”,然后,他看着她的眼睛,骄傲却又轻描淡写地说,“是的”。
是的,盖茨比成功等到了黛西,却很快就因为黛西而丧命。
盖茨比是自卑的。他永远无法成为上流社会的一份子,尽管他从一开始就极力掩饰自己的出身,甚至不惜改掉自己的名字,然而一切都是徒劳。
很多时候,我们的很多行为,都是源于心中的一个执念,这股力量牵引着我们,让我们为之疯狂,甚至付出生命。
就像盖茨比,尽管他已经知道,黛茜已不再是当初的黛西,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但他却仍不改初衷,因为心中的执念,因为放不下当初的梦想。
他拼尽一切想要摆脱身份带来的自卑,却始终没有做到。
王尔德说,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二是得到了。
和很多人一样,是因为村上知道了菲茨杰拉德,知道了盖茨比。虽然喜欢村上,然而我并没有追随喜爱的作家读书的习惯,于是虽然暗自确信我将会喜欢这本书,却迟迟没有找来看。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笼罩在此书头上的那个阴云般的硕大词语:“美国梦”。正如翻译者施咸荣那番令人作呕的序言导致了我始终没有看过《麦田里的守望者》,正如电影《美国美人》的海报一映入眼帘大脑里便浮现出“中产阶级”一词,“书写了美国梦的幻灭”这样的定性也使得我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由衷的排斥。美国作家向来具有密切关照社会生活的传统,所以,美国作家的作品是很符合某些评论家的口味的吧。
看过之后,小说的故事本身并没有引起我很深的感触,也许,是这样的感触已经经历太多——表现“资产阶级的势利虚伪冷酷”的作品,从巴尔扎克到卡夫卡,已经堆积如山。打动我的,是此书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菲茨杰拉德身上那股纯真的颓靡味道。美国文学幽默轻快的传统到了他这里,添加了浓重的抒情和感伤,添加了东方式的悲悯和关怀,从而具有了非同一般的滋味。小说中的对话很多,细节很多,这样的小说很难写得不乏味,到了菲茨杰拉德这里,却被处理得津津有味。神经质的女人活灵活现,妙趣横生的比喻层出不穷,辛辣的议论一针见血,然而,那些令小说节奏停滞下来的长句的感怀,又具有抒情诗一般的气质。人如其文,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究竟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这让我深感兴趣。
于是找来菲茨杰拉德的生平资料,果然符合我的猜测。如果把作家的生活和创作之间的关系分几种类型的话,菲茨杰拉德无疑属于人生经历和小说一样精彩的那种。出身贫寒,飞黄腾达,生活糜烂,苍凉死去,他不仅是一个作家,更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理想主义者,一边迷醉于尘世享乐一边仰望天空的孩子,他是污泥中绽放的黑色玫瑰。其实他是诗人,或者说,他是那种诗人气质浓郁的小说家,这决定了他作品的质地。他小说中细节的出彩来源于诗人那种为人间事物重命名的能力。
我坚信,那些积累在人类文明大厦角落的沉甸甸的作品,其内核都是一样的。世世代代,大家书写着同样的主题,只是用不同的结构和语调。文学的魅力,就在于那种种美妙的说话方式;文学,保存着人类言说的能力。
“美国梦”这样一个词怎么可以概括《了不起的盖茨比》所具有的全部内涵,冲破现实阴云的笼罩,我看到的是大海彼端那隐约可见的绿色灯光,那是盖茨比看到的,那是广告牌里的大眼看到的,那是菲茨杰拉德看到的,那是很多很多人都可以看到的。有的人,随着时光的消逝渐渐看不到了,有的人能看到却不再相信自己看到了,有的人一直都看得到,一直都在指着灯光的方向喃喃自语。那是一个恒久的姿势,那个姿势是美丽的。
盖茨比在任何一方面都是一个美国梦的化身。他出身良好,读过书,打过仗,经商,致富,靠着个人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金姑娘。 但是,最后他失望的发现这个美国梦和那个梦幻的女人一样无非是金钱的化身,他追求的绿光是死亡之光,而不是自由女神的火炬的光明。
这个故事正是作者本人自身经历的写照,他不幸的婚姻和由胜而衰的事业,正是一个虚幻的美国梦。这毕竟是一个冷酷的只认强者的商业社会,所有理想化和脆弱的人都要感到幻灭。
盖茨比遭到毁灭的直接原因是他违反了游戏规则。无论在上流社会还是贫民阶层,通奸是被默许的,而真正的爱情是不被承认的。
正如这个冷酷的现实所昭示的,动什么别动感情。安娜卡列尼娜也是因此而走向毁灭的,只要在这个世界上追求理想和纯洁的美,结局大多是被毁灭。雷诺阿的大幻灭和游戏规则也是这样。一个求真求爱求美的人,最后总是走进了一个妓。很象果戈里的涅瓦大街,有人在幻灭之后自杀了,有人则在吃了几个馅饼之后满心欢喜的活下来。人要在这个冷酷而势利的世界活下去,就必须遵守所谓的游戏规则,那就是不能善良和真诚,活的好的通常是那些冷酷无情,势利虚伪的家伙,人要活下去,假如不想太坏的话,也要学会冷漠。小说中的盖茨比,威尔逊夫妇都死了,他们都是因为相信了所谓的梦幻,一个相信了美丽却空虚的女人,一个相信了粗野肉体的男人,还有一个是相信了所谓的尊严。三个盲目的',被欺骗的人都死了,只有那些冷酷自私,懂得游戏规则的人继续活下来。瞎子和傻子死了,聪明人活下来。 游戏规则的首要原则就是不惜一切代价自保,而任何需要付出生命真实的行经都是要予以毁灭的。
作戏,撒谎,欺骗,阴谋都是被允许的,只有善良和纯洁是要被扼杀的。而善良和纯洁,还有点脆弱的伤感正是年轻的品质。
菲茨杰拉德活了四十四岁,他永远是一个年轻人。因为年轻不是数字,而是一种品质。为了这永恒的青春和幻灭,他将不朽。 我们奋力搏击,逆水行舟,不停的被水浪冲退,回到了过去。
以前很少读外国小说,或许是因为篇幅太长,情节发展又很慢。但有一本书让我打破了对外国著作原有的想法,它留给我的已超越它的结构和形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细致的思考,思考着人世的虚浮和人性的伪善与本真会有怎么样的碰撞,为什么会有这种碰撞。一部真正好的小说就是在故事背后揭示美与丑,黑与白的同时,让读者挖掘什么是人性的光点。
这部小说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美国20世纪最杰出的作家之一——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将他视为“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个看清自己位置的一个标志。”相信《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无外乎如此。
小说的主人公是盖茨比,作者通过盖茨比的邻居尼克的视角演绎他的经历与最后的沉沦。盖茨比在很久之前爱上自己的远房表妹黛西,在一次宴会上他与黛西重逢,此时的他已家财万贯,从前因为穷酸而未与黛西在一起的伤疤终于愈合,他们又一次坠入爱河。然而此时的黛西已结婚生子,在其丈夫的阻扰下,两人的关系再次僵局。盖茨比一直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他对黛西的爱是真正的至死不渝,可惜在他生命结束的那一刻,黛西仍未回头。
盖茨比的生命就此终结,但人们对他的思考从未停止。作者笔下的盖茨比是个深具传奇色彩的人物——继承万贯家产,游历四方,甚至还有人说他曾杀过人,但他见到黛西的时候也会紧张得像个孩子,有着天真、单纯的一面。在别人热闹的时候,他总是孤身一人冷眼旁观,超然于一切俗世的喧嚣之上。为什么这样的'人最终却被人遗忘?只能说人在社会中是渺小的,渺小到瞳孔再清澈也会被人看做冰穹;光明站在身边,却无法被庇护。或许作者生活的就是这么一个你争我夺,弱肉强食的时代,用老舍的话就是“不给好人留出路”。盖茨比是可悲的,他将爱献给了一个拜金,被时代腐化的女人,他并没有发现有时爱恨离愁并没人想像的那么简单,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人无情的背离。
纵然作者是心有酸楚得写的,但我相信他并没有抹去光明。盖茨比虽然悲剧,但他的纯真与热情一如往日,在我们这个时代正需要这种正能量,或许这部小说折射现实的背后渴望人们像在仲夏夜看细水长流那样的朴实,若人世皆为此人,相信黑暗永远不会降临。
绿灯,一盏可望而不可及的梦幻之灯
当深夜来临,豪宅的一切都如此的令人心驰神往,晚宴上摇曳的香槟,舞池里闪动的身影,宾客们的暧昧低语……对盖茨比来说,这些都不重要,唯一的存在就是那盏绿灯。
绿灯,河对面的那盏绿灯,那是黛西家的灯光,是萦绕在盖茨比心中的梦。他常常凝视着这盏绿灯,他要拥抱它,他伸手往前,虚幻却又真实,可望而又不可即……
我也可以体会到盖茨比第一次认出黛西家码头尽处那盏绿灯时有多么惊奇。他走过漫漫长路才来到这片碧绿的草坪上,他的梦想似乎近在眼前,触手可及。他无从知晓,这梦想早已离他而去,被遗弃在城市之外一片漫无边际的混沌中,遗弃在寂寂长夜里一望无垠的合众国的'黑色原野上。
梦想在现实面前如此地不堪一击。盖茨比穷尽一生追求的幻梦,如同璀璨的烟火,在长空划过一道绚烂的色彩,却又很快消逝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城市上空。
璀璨只是一瞬,幻灭才是永恒。
有时候,尽管我们那么努力,朝着梦想游去,游近点,再近点,然而,时代的海浪会不断把我们打回原位。也许,我们最终也无法抵达我们的梦想。
就像小说结尾的这句话:
我们奋力前行,小舟逆水而上,不断地被浪潮推回到过去。三、
盖茨比,污浊社会中的一股清流
盖茨比是悲剧的。
他倾其所有挤入上流社会,却没有人真正了解过他。他唯一的朋友就是尼克,只有尼克走进过他的内心,触碰过他那颗深夜里孤独的心。
生前有多门庭若市,死后就有多孤凉。在他的葬礼上,那些昔日流连于他的奢华宴会的朋友们,都避之不及,连黛西也没有露面。
他是时代的牺牲品。
盖茨比也是了不起的。
在那个“美国梦”的时代,浮夸的都市,虚情假义的人们,盖茨比却少有的保持着一份初心,他的纯真,他的痴情,他的浪漫,让他显得如此与众不同。
然而,也是这份单纯,直接将他推向毁灭。
最后,
以作者菲茨杰拉德的一句充满哲理的话来结束:
“同时保有全然相反的两种观念,还能正常行事,是第一流智慧的标志。”
那是一座漂亮的大房子,里面有无穷无尽的奢华和令人难以置信的金碧辉煌,盛大聚会里客人快乐的交谈声、管弦乐声与舞曲声混杂在一起,似乎传遍了整个20世纪的美国。他就那样站在房子的最中心,环顾着自己奋斗的成果,可在他眼前闪耀着的,不是灿烂绚丽的舞池,不是,满盘无尽的美食,不是名流人士身上的`锦衣珠宝,而是一盏绿灯。
在绿灯那头,住着他过去的恋人黛西,也住着他从前的一切美好。五年的血汗,五年的泪水,五年的隐忍,他所希望的只不过是回到从前。一想到要见她,他紧张、惶恐,生怕做错了什么事让自己的梦想灰飞烟灭;一见到她,他欣喜若狂,却又怀疑梦想是否真正成为了现实;她伤了他的心,他却不忍放弃最后一点已破碎的希望的残余,直到死,他都没明白,从头到尾,他的梦想只不过是一场海市蜃楼……从前的黛西早就已经死了,她死在了那个挥金如土的时代里,重现于他眼前的黛西只不过是一具自私自利、残忍无情、世俗拜金的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人们都说他傻,因为一个女人葬送了自己的性命,可这句话只对了一半。他所追求的绝不仅仅只是黛西,而是从前那还未被金钱的腐臭味浸泡过的真挚的爱情,是从前纯洁清澈的乡间生活;他疯狂地想象着童话般的世界,就算这个世界里只有他孤身一人,他还是死死地空守在皎洁的月光中,凝视着远方若隐若现的灯火。
可他终究是被打败了。当他在这喧闹、鲁莽、迷乱的世界里伸出手想要去抓住已经如轻烟一般飘走的回忆时,他就注定是个悲剧;当他执着地抱着他所谓高尚纯洁的爱情理想不放时,他就注定只能在梦想中幻灭。他怎么斗得过这早已迷茫得不知所措的美国社会?他怎么斗得过这荒芜、扭曲、空虚的世界?
而盖茨比只是菲茨杰拉德的化身。与海明威一样,菲茨杰拉德属于“迷惘的一代”,在二战之后充满物质与欲望的美国,他根本不知道该追求什么,根本不懂得过去已经不可追忆了。这本书让我想到海明威早期的作品《太阳照常升起》里面经历过战争创伤的巴恩斯在战后醉生梦死、浮躁喧嚣的生活。他和盖茨比一样,沉浸在放浪形骸的痛苦与绝望之中无法自拔,他们找不到人生的方向,只能一味地寻求刺激来麻木自己的心灵,直到自己的灵魂被浮华吞噬,只剩下躯壳一具。可与菲茨杰拉德不同的是,海明威在苦难中成长成为一个硬汉、一个英雄,成为了一个无法被命运打垮的人,而菲茨杰拉德却在苦难中毁灭,只留下一首令人哀叹的挽歌。
物欲横流,金钱至上。这样的环境潜移默化改变人们的价值观,生活观,对单纯的他,环境早已悄悄腐蚀了她,对于她,甚至是芸芸众生,接受、习惯、融合人在物欲横流的生活,变成了与其极为匹配的人,并活下去。而他,盖茨比带着单纯的梦想——活在了另一个世界。
的确如此,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鸟多了,什么样的林子都存在,我们不能决定我们所处的环境,不能改变我们的出身,甚至生活在自由民主共和国,囿于生存,囿于期望给身边人快乐,囿于实现自己的价值,囿于有足够能力爱别人。有太多太多时刻,我们身不由己并需要全力以赴,我们生存在社会,适应社会的同时,是否还需要保存内心最开始的天真,最开始的执着,小心翼翼维护它,经营它。纵使外面汪洋,纵使披荆斩棘,内心的天真仍可休憩,提醒自己:你还是你!
盖茨比是一个贫穷的农家子弟,在当少校时,无可救药爱上了上流社会女子黛西,盖茨比凭借英俊、聪明赢得了黛西的爱情,热恋一个月后被派去法国作战,一去就是5年。
而黛西,在盖茨比离开的第二年嫁给了大富豪汤姆,婚后,他们享受着奢侈豪华的生活,汤姆时长外遇,黛西原本少女的天真早已变得贪图荣华,玩世不恭。
盖茨比得知黛西嫁人后,在黛西家对面买下豪宅,终日举办party,希望有一天黛西能够光临,而灯红酒绿,曲终人散后,盖茨比仍只能渴望着绿光。
终有一天,二人重新相见,黛西对盖茨比说出来“我爱你”,可这早已不是真情,而是她在百无聊赖的生活中寻找的一点刺激,所以当她驾驶盖茨比的汽车撞死了汤姆的情妇时,毫不犹豫将罪责推给了盖茨比,盖茨比被汤姆情妇的丈夫枪杀时,也不为所动。
盖茨比用尽毕生心血建造起来的梦想——就是黛西,这样一个俗物。
和很多人一样,是因为村上明白了菲茨杰拉德,明白了盖茨比。虽然喜欢村上,然而我并没有追随喜爱的作家读书的习惯,于是虽然暗自确信我将会喜欢这本书,却迟迟没有找来看。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笼罩在此书头上的那个阴云般的硕大词语:“美国梦”。正如翻译者施咸荣那番令人作呕的序言导致了我始终没有看过《麦田里的守望者》,正如电影《美国美人》的海报一映入眼帘大脑里便浮现出“中产阶级”一词,“书写了美国梦的幻灭”这样的定性也使得我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由衷的排斥。美国作家向来具有密切关照社会生活的传统,所以,美国作家的作品是很贴合某些评论家的口味的吧。
看过之后,小说的故事本身并没有引起我很深的感触,也许,是这样的感触已经经历太多——表现“资产阶级的势利虚伪冷酷”的作品,从巴尔扎克到卡夫卡,已经堆积如山。打动我的,是此书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菲茨杰拉德身上那股纯真的颓靡味道。美国文学幽默轻快的传统到了他那里,添加了浓重的抒情和感伤,添加了东方式的悲悯和关怀,从而具有了非同一般的滋味。小说中的对话很多,细节很多,这样的小说很难写得不乏味,到了菲茨杰拉德那里,却被处理得津津有味。神经质的女人活灵活现,妙趣横生的比喻层出不穷,辛辣的议论一针见血,然而,那些令小说节奏停滞下来的长句的感怀,又具有抒情诗一般的气质。人如其文,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究竟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这让我深感兴趣。
于是找来菲茨杰拉德的生平资料,果然贴合我的猜测。如果把作家的生活和创作之间的关系分几种类型的话,菲茨杰拉德无疑属于人生经历和小说一样精彩的那种。出身贫寒,飞黄腾达,生活糜烂,苍凉死去,他不仅仅是一个作家,更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梦想主义者,一边迷醉于尘世享乐一边仰望天空的孩子,他是污泥中绽放的黑色玫瑰。其实他是诗人,或者说,他是那种诗人气质浓郁的小说家,这决定了他作品的质地。他小说中细节的出彩来源于诗人那种为人间事物重命名的本事。
我坚信,那些积累在人类礼貌大厦角落的沉甸甸的作品,其内核都是一样的。世世代代,大家书写着同样的主题,只是用不一样的结构和语调。文学的魅力,就在于那种种美妙的说话方式;文学,保存着人类言说的本事。
“美国梦”这样一个词怎样能够概括《了不起的盖茨比》所具有的全部内涵,冲破现实阴云的笼罩,我看到的是大海彼端那隐约可见的绿色灯光,那是盖茨比看到的,那是广告牌里的大眼看到的,那是菲茨杰拉德看到的,那是很多很多人都能够看到的。有的人,随着时光的消逝渐渐看不到了,有的人能看到却不再相信自我看到了,有的人一向都看得到,一向都在指着灯光的方向喃喃自语。那是一个恒久的姿势,那个姿势是美丽的。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作者菲兹杰拉德的代表作,可当它问世的时候并没有很大影响,沉寂了许久,直到作者死后,它才“了不起”起来,被评论为美国最具匠心的小说。这本翻译过来不足十万字的小说成为经典,自有它的了不起之处。
故事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纽约,“我”从农村来到城市寻找梦想,在打拼的过程中,与住在自己岛对面的表妹黛颐有了来往,结识了她的丈夫汤姆。“我”的邻居就是盖茨比,他拥有一座豪宅,可他的身世及他钱的来历却无人知道。他整日开办宴会只为吸引黛颐的注意,黛颐年轻时曾爱过盖茨比,可由于当时他的落末,黛颐选择了汤姆。“我”帮助着盖茨比,而他的命运也随之改变······
真个故事都是插叙与顺叙的交织,语言富有情调,整个悲剧之中,又有一点浪漫的氛围。叙述故事就是描写人,人性之中,也正是故事的主旨。在此分析一下主要人物的形象。
黛颐,“我”的远房表妹,是标准的大家闺秀。年轻时与身为稍小的盖茨比坠入爱河。可是盖茨比当时一无所有,出了一身军装,连换洗衣服都没有。黛颐抛弃了他,嫁给了有钱的汤姆。
汤姆是个花花公子,已为人父,却依然在外面沾花惹草。他有个情妇,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却又不放手黛颐,而黛颐为了他的钱,也没有选择离开他。
梅朵是汤姆的情妇,他瞒着丈夫乔治,与汤姆接触。最后由于意外,梅朵被黛颐撞死。乔治早已听得风言风语,可由于软弱,相信了汤姆,开枪打死了盖茨比。
盖茨比是主人公,他通过非法的途径富有起来,只为赢回黛颐的放心,可最终被人杀害。
全文所有人仿佛都有致命的缺点。黛颐势利;汤姆傲慢残忍;梅朵势利刁蛮,连盖茨比也是欺骗他人换来的钱财。可盖茨比又比其他人高尚的多;他执着奋斗,从无名小卒攀到风云人物,且心中只有黛颐一人。可最后,连为他吊唁的人都没有,可谓悲哀。
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道德的自省。
最后,“我”终于看透浮华,重又回到乡村。
发布时间:202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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