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著名作品读后感(经典16篇)#】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是时候写16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好查范文网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经典名著读后感范文500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海鸥们急速扇动翅膀,轮流飞到老人遗像前的空中,像是前来瞻仰遗容的亲属,过了一会,海鸥纷纷落地,竟落在老人遗像前站成了两行,它们肃立不动,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这是我读了<老人与海鸥》这篇课文以后使我不能忘怀的.画面。
《老人与海鸥》主要讲了老人十几年如一日坚持喂海鸥,和海鸥建立深厚的友谊,老人去世后,海鸥却做了一件惊人的事:为老人守灵。
老人令人感动的是他每个月的三百零八元大都花给了海鸥:买鸡蛋为海鸥做鸡蛋饼干,买四元一斤的饼干都喂给海鸥吃,课他平常穿一件褪色的过时衣服,而且不舍得花一分钱做公交车,他自己唯一的奢饰品便是二毛钱一包的香烟。海鸥令人感动的是在那位老人去世之后的时候,海鸥在老人遗像前翻飞,盘旋、鸣叫、守灵……许多动作与情节说明了海鸥重情谊。
在《珍珠岛》这本书中有一句话:信赖往往能创造出美好的境界。我也曾看到这样的一篇《金色的脚印》文章:正太郎与狐狸一家便是这样建立深厚的友谊。
读完《老人与海鸥》这篇课文之后,我心中充满了感动,老人虽然没有干出惊天大事,但十几年如一日坚持喂海鸥令我们感动,如果现实中的人与动物也能跟老人与海鸥之间一样,那么人与自然就会变得更加的美好与和谐。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编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童话王国,使我感受到了悦耳的音乐,受益匪浅。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大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到人情冷漠的纽约。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忠诚的亨利猫。玛利欧的家庭是一个不太富有的家庭,有的时候连两美元都很难挣到。有一次,蟋蟀柴斯特不小心把两美元的纸币吃掉了,纽约有名的老鼠地主——塔克老鼠把难以割舍的两美元送给拉了蟋蟀柴斯特,让玛利欧家不损失两美元。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合上书本,我揉了揉疲劳的双眼。
读完以后,我浮想联翩。我一定要学习蟋蟀柴斯特坚持不懈的精神!因为我的爱好和它的爱好一模一样,不过学习其他课程也要有特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市民!
读完以后,我浮想联翩。我一定要学习蟋蟀柴斯特坚持不懈的精神!我要吧这种精神发扬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成为一个助人为乐的好亲爱的同学们,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这本书我一个小道理:懂得了我们每个人,每个同学都应该爱惜友谊,都有一个宽容的心,学会互相关爱,互相帮助。那么人间将会充满爱,充满欢声笑语的乐园。
我国文学博大精深,在历史长河中有许多的名著,可谓是国之瑰宝。而我们学校为了引导我们从国学经典中领悟国学精髓,就安排了我们去读《大学》这本书。
人类文明发展到了现代,当物质极度丰富的时候,人们更容易丧失了自己的本性,"心被物转",越来越关注物质的重要性。技术文明愈发达,精神文明愈堕落,有如一把秤的两头,要做到比重平衡,非常不易。对于儒家孔孟学说"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的先贤明见,在我们现在的社会环境中,的确有重新认识、深思的必要。
古语说,"知人先知己",就是说人应该认识自我,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先做什么,后做什么,该前则前,该后则后,前后不能颠倒。安份守己,按层次、级别尽职尽责,不越轨,不越级,不犯上作乱,把个人的道德修养应用于工作、生活当中,就会安定团结,兴旺发达。
智中出礼,用礼来约束自己,做到克己复礼,诚于中,形于外。礼中出义(勇),义中生仁。仁、义、礼、智总归一信(五德)。学以致用,使自己不断提高,敢于攀登。一生无怨无悔,不半途而费,好好的做下去,做到至忠至孝,天人合一,就是真正的得道成圣。
仁、义、礼、智、信是人之根本,人以德为本。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天下太平,人民真正幸福!!!
《大学》这本书我们知道了对国家要尽忠,对朋友要义气,对长辈要尽孝,对身边的人仁慈。还了解了许多古代的名人故事,使我大饱眼福。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令我终身难忘!
《蝇王》是一本以孩子为主角的书,但却不是一本通常意义上的儿童文学,这是一本写给大人看的书,荒岛上的儿童世界只是现实生活中成人世界的一个缩影。故事的背景设定在遥远的未来世界,在一场战争中,当疏散儿童的一架飞机途经一座荒芜人烟的小岛时,找到了袭击。飞机坠毁了,大人们都在这次空难中不幸遇难,唯有一飞机的孩子侥幸生存。
在没有大人的情况下,孩子们开始了在岛上的冒险生活,这看似平静的开局没有延续。故事的一路发展出乎了所有读者的预料,读者被故事的情节所震惊也被故事所揭示的人性面貌而震惊。
岛上的孩子中最突出的要算是十二岁的英国海军司令的儿子——拉夫尔,有着一头耀眼金发的他举止优雅、自信乐观。初至荒岛,半长大的他为脱离了大人的管制获得自由而欣喜若狂,与此同时面对大批比自己小的孩子,他吹响了海螺,成为了这群孩子的领袖。延续着文明社会的秩序,孩子们以自己对于民主的理解,建立起一系列的规则秩序,开始了短暂的和平相处。
然而随着唱诗班在杰克的带领下一次次和野兽进行血腥地厮杀并获得胜利之后,原本不属于这个年纪孩子的本能开始膨胀。人类千年积累下来的社会文明不禁推敲,在数次打猎之后就开始丧失,小岛上的和平也在渐渐被打乱。人类千年的文明可以在瞬间崩溃,因为在它里面,是千年不变的人性。
“海螺”和“蝇王”是文章当中两个相对的意象。海螺能将所有的人汇集到一起。海螺被作为一种文明的象征,出于对吹响海螺人的崇拜,拉尔夫被选为头头,并制定了一个规则,只有持海螺的人才能发言。也许规则在短时间内能够得以执行的原因,不过是因为刚从文明世界出来的孩子,惩罚的恐惧还在迫使他们遵守。然而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下“蝇王”的神秘出现打破了平静。“蝇王”即苍蝇之王,源于希伯莱语Baalzebub,在《圣经》中“Baal”被当作“万恶之首”,在英语中,“蝇王”是污秽物之王,也是丑恶灵魂的同义词。蝇王似乎只是一个模糊的象征,那么蝇王究竟是何物?
怀着这个好奇继续阅读,我们发现有一个人也像我们一般在探究这个问题。他是“西蒙”。当感到恐惧的孩子们为“野兽”的事情争论不休的时候,西蒙这个“瘦小却挺有精神”的小孩发现了所谓“野兽大概就是我们自己”的真理,却遭到了众人的唾骂。为了弄清“野兽”的真相,他决定到山顶看个究竟,在中途休息时偶见被当做贡品的爬满苍蝇的野猪头。神情恍惚中,西蒙仿佛看见一个硕大的苍蝇之王对他说明了“野兽”作为人性的一部分,并预言了他会被众人杀死的下场。到了山顶,西蒙发现大家所畏惧的“野兽”其实是一个飞行员的尸体,于是不顾虚弱的身体下山去告诉大家,却被众人误认为是“野兽”而杀害。
孩子们杀死了唯一一个了解真相的人,西蒙之死也是真理之死。对西蒙的谋杀,是孩子们内心“恶”膨胀的必然结果,标志着他们道德良知的毁灭。在他们看来,蛇、水中怪兽、空中来的怪兽,甚至他们追逐的野猪,都是“野兽”,他们甚至把已经变得邪恶了的目光投射到西蒙身上,把他也看作是野兽,所以他们毫不顾忌地将西蒙杀死而不感到任何良心的不安。人性的堕落和独立人格的丧失使这群孩子经受了最为深重的打击,野兽“的预言得到了证明。接下去的发展就更像是一部恐怖电影。暴力犹如细菌传染一般在孩子们间蔓延。
随着打猎的进行,杰克带领猎人们跳舞并重复单调的歌词、无法停止的狂欢、西蒙被杀后孩子们集体的舞蹈,都像是宗教早期的萌生。人在无法改变的环境中,产生本能的恐惧,从而祈求通过对动物以及未知事物的崇拜来祈求自身的平安。
哲学家告诉我们,人性在本来不可分的意义上统合以下三重属性。即:人性第一层:生物性,偏于恶;人性第二层:社会性,善恶兼而有之;人性第三层:精神性,偏于善。这篇小说也被很多读者认为是在崇尚”性本恶“的理论,开始在我看来不过是告诉人们适者生存的规则罢了。打猎、吃肉不过是人们生存下去的一种本能追求。
在一个更黑暗的时期到来之前,拉尔夫终于还是盼来了救援的船只。”文明“终于的再次到来无疑是对小岛上”野蛮“文化的一次冲击,”希望“再次降临。文明的进化亦或是退化,也许只是根据环境相对而言罢了。
在暑假里,我读了《贝多芬传》,它讲述了著名音乐大师贝多芬传奇而又悲惨的一生。
路德维希·范·贝多芬于一七七零年十二月十六日生于科隆附近蓬恩的一所破旧小屋的阁楼上。四岁的时候,父亲就让他整天坐在洋琴前,或者用暴力迫使贝多芬学习;十一岁时,贝多芬加入了戏院的乐队;十三岁时,他当上了大风琴手,他不再厌恶音乐了。但是就在一七八七年,也就是贝多芬刚刚十七岁时,贝多芬的母亲因为肺病而去世了。这对贝多芬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并且他还以为自己和母亲得了同样的病,因此一种对人生莫名的忧郁开始折磨贝多芬的`精神和肉体。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命运的魔掌也渐渐的伸向了他。一七八六年至一八零零年间他的耳朵日夜鸣响,听觉渐渐衰退,但是,他没有向命运低头反而更加努力的创作。
一八二六年十一月末,死神已经走近了伟大的艺术家,贝多芬病倒了。贝多芬让他的侄儿去找医生,可是这个麻木不仁的家伙竟然忘记了这件事,过了两天他才想起来,可是已经晚了,医生来得太晚了,耽误了病情,一八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一八二七年一月八日、二月二日、二月二十七日贝多芬连续动了四次手术。
一八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在一场大风雪中,贝多芬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一个陌生人为他合上了眼。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贝多芬在人生忧患的征途上,他为了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献出了毕生精力。他坚信:只要自己的灵魂能够坚忍果断,不因悲苦于与劫难一味的沉沦,那么就定能冲。
第一次读《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印象最深的就是主人公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令人羡慕的幸福结局。可能那时候年纪小只觉得幸福就如此简单。随着阅读次数的增加和年龄的增长,对这部世界名著也多了一些不同的看法。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小说讲述了富裕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贫穷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之间的感情纠葛。达西是一位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单身贵族,拥有每年一万磅的收入和与生具来的高贵身份,所以他一出场便给人一种傲慢,高高在上的感觉。而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她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
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达西傲慢的的表现让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之后两个人的感情因为外界的现实和伊丽莎白的偏见曲折不断。在经历了很多风雨,达西终于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但当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当然,简和宾利的爱情也是美好的,两个人追求真爱的过程也是单纯又令人向往的。
虽然,夏洛特嫁给柯林斯是因为自己是个“老姑娘”并且嫁给柯林斯可以有个归宿,这种看似不幸福的结合却真实地体现了当时以及现代很多女性对于婚姻的。
另外一种看法和理解。直到如今都不缺乏这样一类女性,她们在无法追寻爱情或追寻爱情无果后选择理智地找一个可以依靠的另一半,或许很多人为这样没有爱情的婚姻感到可怜和无奈,或许更多人不敢甚至无法去想象这样过一生会有多悲哀,又或许这样的婚姻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妇女的可悲命运。但我宁愿相信并想象不管在太平盛世还是不安乱世,夏洛特能够得到她想要的,她婚后的生活都能够安稳和幸福。
而对于韦翰和莉迪亚,我是深深鄙视和唾弃这两种人的。骗子韦翰满嘴恶意的谎言,先是用自己的无耻谰言挑拨了伊丽莎白和达西之间的关系,加深了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和憎恶。然后又厚颜无耻的用别人的钱举行婚礼。和莉迪亚结婚后又常到城里寻欢作乐,无时无刻不露出了一副小人的嘴脸。莉迪亚的轻狂和爱慕虚荣也是一部分女性的真实写照。书中的描写或许还不够让读者想象,电影里她回娘家秀戒指的场景,那夸张炫耀的表情和语言才让人憎恶和恶心。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她对待感情的冲动和不理智也决定了她以后的生活,“情淡爱驰”。这样的人是不值得同情的,我想这样的人他们的思想 是别人改变不了的,只能注定一辈子浑浑噩噩,寥寥此生。
《傲慢与偏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
对于爱情我还想说这世界上并不是每个人都像伊丽莎白那样敢于勇敢的追求自己的幸福,而同时这个社会的风气也逐渐变得浮躁和金钱化。但愿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敢于追求真正的幸福。
令人羡慕、认可的“幸福”背后,堆砌着的又是什么呢?是金钱、麻木、泪水、悔恨、遗憾,或许更多更多。我不想去想象,但我一直坚信但唯一永恒存在的便是真爱,弥足的真爱。
会因为书中的内容而浮想联翩,会因为主人公的遭遇而感伤无限,那些或跳跃或悲情或深沉的文字呈现给人们的是我们灵魂最深处的独白,是我们隐藏不住的纯真。
最喜欢阿充的书了,幽默中折射出做人的道理,阿充刻画的主人公永远是最美好的,有纯真的感情,读过以后犹如炎炎夏日的一杯清茶,于是发现心在何时已经蒙垢,不在只想着别人,不在美好而纯真,于是我们也忘了,我们曾经坐在山顶无忧无滤的数着星星,盯着月亮胡思乱想。是城市的烟火太过耀眼,还是我们为了生活劳碌奔波而懒得抬起头来观望,于是只能捧着那些不被大人认可的书,读着青春,读着纯真,读着灵魂最深处的感动。
读不懂《红楼梦》那冗长的家史,不明白宝玉和黛玉为何会如此悲凉,还有那些世界巨著,莎士比亚笔下的人物是何等悲情,于是胡乱的想为何会有“红学”。现在才明白是因为我们那时还太年轻,那些太过深沉的道理不适合还会风花雪月的我们,现在才明白戈尔泰笔下的雁子追求的`是自由,是生命的意义。忽然有一天,拿起镜子,看看镜中的自己,沧桑的脸庞毫无生气,恍然一惊,“沧桑”这个词真的适合我们吗,我们老了吗?朋友,别再肆意挥霍那些我们认为还充裕的青春了,拿起书本,解读那灵魂深处我们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读灵魂深处,让我们一同跑过时间。
《童年》记叙了高尔基从四岁到十岁这一期间的悲惨遭遇,这也是他黑暗的少年时代生活主人公阿廖沙四岁丧父,不得已从家乡同母亲来到了外祖父家里,而那些残酷的事情就发生在这里,外祖父家里是一个小染坊,家境十分败落。这导致外祖父卡希林喜怒无常,脾气极坏,而且十分吝啬。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依洛和雅科夫的品质更是恶劣,在他们身上看到的自私、粗野、爱财足以反映当时俄罗斯的`社会情况。
阿廖沙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了争夺财产大打出手,外祖父殴打外祖母的头,致使头发上的发针深深地扎进他的头皮里,雅科夫舅舅无端东打死自己的老婆……一件件丑事,一幕幕惨剧,令人目不忍睹。而阿廖沙就是在这黑暗的环境下度过了童年的生活。尽管这样,阿廖沙还是长成了一个正直。、勇敢、善良的人。因为他外祖母的爱,因为善良的“小茨冈”,因为忠厚老实的.老长工,他们培养了阿廖沙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影响着他,给了他力量。
阿廖沙远离家乡,他的生活是那么的不幸,但是他的那种不肯屈服,勇于向命运挑战的可贵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去学习。他能在令人恐怖的环境下长成一个心地善良的人,是因为有艰苦的生活磨练着他,他自己也在努力着。
这部作品揭露的旧俄罗斯几世纪以来形成的众生相、小市民的阶层。让我深受感触……
这个暑假,我读了《狼图腾>这本书。当我翻书的第一页时,我便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它,里面的故事太精彩了。作者的语言很优美,读了这一个个的故事,就如同身临其境,妙不可言,最让我喜欢的,便是狼图腾中的狼了。
众所周知,狼是邪恶的象征。汉族人民大部分都讨厌狼,觉得狼灭绝天性,阴险狡诈,就该灭亡。的确,也有这类词语描述狼: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看到这些,狼的性格和品质好像就是这样了。不!事实正相反,狼不仅狡诈,而且机智,狼是自然界中最团结的物种了,它们结伴而行,一起觅食,捕猎到的食物分给母狼和小狼,在我看来,狼是最具"人性“的动物,或者,是人具有“狼性”。
人之所以具有狼性是因为人类曾经向狼学习过。狼曾教过蒙古民族如何打仗,狼曾训练过蒙古骑兵种。种因素,都表明了狼的不凡和伟大。狼,是蒙古族的图腾。正如本书中毕利格老人所言,狼图腾是蒙古族的图腾,是草原的守护神。狼这么厉害,我倒真想见识一番。看了这本书,我就发现,面对狼族,不是一件好玩的事。
陈阵骑着大青马去大队上送文件,不听毕利格老人的话,途中改走小路,不知不觉便来到了狼的'地盘,看到了草原狼的雄壮和魁梧。陈阵吓得灵魂都出窍了,仿佛上到了腾格里。经过了这几十秒的死亡徘徊,陈阵终于挣扎过来,仿佛灵魂又重新回到了自己的身上。他想到了毕利格老人的话,狼惧怕钢铁的声音,匆忙之中,陈阵拿起钢蹬就使劲一敲,这一敲仿佛用尽了平生所有的力量,终于,狼群撤退了,最让陈阵吃惊的是狼群撤退时还能做到井然有序,真是太神奇了。
不仅是秩序这一方面,狼族在打猎上的造诣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狼族面对牧民家两米高的围墙,采取了搭“狼桥”的方式,一只狼蹲在地上,其余的狼从它身上跃起跳过围墙,觅食牧民家的绵羊,出来时,最后一只狼则用羊的尸体当垫板,轻松跳出围墙。当我读到这,我顿时惊为天人,深深的震惊了:狼怎么会如此聪明,不愧是蒙古族的图腾啊!
狼,是草原上最神秘的种族,狼是狡黠和智慧的代表,是草原上的宗师和战神,是蒙古族的图腾,也是中华民族的图腾!
书,仿佛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阿姑和阿姨都是老师,所以我从小迷漫在书的海洋中。打开书本,一切不愉快都离我而去。这不,我最近又迷上了《中华经典诵读》这本书,它让我徜徉在诗的海洋中。
在读诗中,我收获到“亡羊补牢,未为迟也。”(节选《战国策》)。
记得有一次,我病好刚回校上课,谁知下午老师说:“同学们,明天要考试了,回家要认真复习。”叮零零,放学铃响了。我垂头丧气地回到家,慢吞吞地把作业做完了。我刚拿出语文书准备复习,心想:唉!复习还有什么用,我都请了几天的病假,怎么也考不到第一。老师说过:“要在全组考第一才能当上语文组长。”反正当不了语文组长,还不如看看电视,轻松一下!我拿着作业找妈妈签字,妈妈问:“你这么快就复习完了,明天能考好吗?”我跟妈妈说了缘由,妈妈摸着我的头说:“你不复习,不努力,不去试一试,怎么就知道自已不行呢?更何况你如果有不会的,还可以打电话问老师呢!如果现在放弃了,不是一点机会也没有了吗?语文组长可是你这段时间梦寐以求的啊!听妈妈一说,我便跑进了房间,认真地复习起课本来。等考试结果出来了,我终于如愿以偿地当上了语文组长,这真是:事到临头,只要及时想办法弥补,都来得及。
在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我拿出书本准备做作业。可是又想:不是还有明天吗?留着明天做吧,今晚看一下电视。当我打开电视看得津津有味时,脑子里忽然想起了《中华经典诵读》中的“《今日歌》”:今日的事要今日做,不能拖到明天,因为明天还有明天的事。于是,我关掉电视,回房间做作业去了,从读诗中我感受到时间的宝贵。
从读诗中,我体会了古代劳动人民的艰辛——“到头禾黍属他人,不知何处抛妻子”(选自《农夫》)。
从读诗中,我领略了江南水田美丽的风光——“更被鹭鸶千点雪,破烟来入画屏飞”(选自《稻田》)。
诵读经典,我感受这世间的真谛。诵读经典,我享受这世间的美景。诵读经典,我分享这世间的真情。经典,伴我成长。
生命太短暂了,不应该用来记恨。人生在世,谁都会有错误,但我们很快会死去。我们的罪过将会随我们的身体一起消失,只留下精神的花火。这就是我从来不想报复,从来不认为生活不公平的原因。我平静的生活,等待末日的降临。
——《简爱》
在小说中,第一人称往往比第三人称好驾驭的多,因为不用考虑视觉的转换,不用考虑情节之间的衔接,不用考虑那些事情需要浮出水面,就像写人物的自传一样,把他的一生用文字描绘出来便好。这可也导致了大多数的名著都为第三人称,因为第一人称很难写出彩,往往太过枯燥无味,一个个的“我”字有时也会显得很尴尬,不太经得起咀嚼。然而在《简爱》中真正出彩的就在于这个第一人称。夏洛蒂运用了第一人称最有力的武器——心理描写,人物在剧情发展中,逐渐清晰明确,由一个微弱的轮廓,被添加上了血肉与情感,她的一举一动,一喜一怒,都已经不像是一个虚构的人物,夏洛蒂将她写活了!所发生的一切,就像是她会说的语言,就像是她会做的事情。我们能够完全体会出她的心情,知道她为何而大笑,为何而忧愁,她活生生地站在了我们面前。
生活的奥秘存在于艺术之中,艺术之中也存在生活的影子,夏洛蒂创造这本小说,就是因为她自己。八岁的夏洛蒂与她的三个姐妹被送进一所慈善学校进行学习,可与洛伍德学校一样。她们完全没有受到呵护与保障,饥饿,劳累,病痛无休无止地折磨着她们。很快,夏洛蒂便失去了两个亲爱的姐姐,简爱是一个十分不讨喜的孩子,不论是从长相还是性格,都没有一点让人喜爱的影子。她本是寄人篱下,应该战战兢兢地过日子,不敢有一丝一毫地惹怒女主人。哪怕受了委屈也应该忍气吞声。可是简爱不,当她名义上的表哥一再欺负她的时候,她再也不能抑制住内心奔涌的情感,发疯了一般和他对打起来。那时她对于流血的恐惧已经占据了身心,她无力去思考沉吟,这时所表露出来的,是最最真实的情感。
于是在第一章,我们刚认识简爱的时候,作者便没有任何缓冲,让我们看见了一个不加掩饰的她。她桀骜不驯,从不忍耐和屈服为何物,对于自己内心的美好与坚持无比执着。她不会为了别人去妥协,做事情时不在乎要付出什么代价。她就是她,不为任何人所影响。
我们可以称这种行为为“真”,返璞归真,坚守本真。她不是一个幻想中完美无缺的人,她的缺点多如牛毛,甚至有时会让我们这些读者有些无法理解,可她是真实的。她可能是你我中的任何一个人,在现实血淋淋的惨剧面前,在沉重的压迫与限制下,不逃避,不躲闪,睁大眼睛,挺直腰脊,毫不畏惧地奋斗着,头破血流也要苦苦坚持,坚持着自己的内心。
我们渐渐开始理解她,在红房子中的恐惧与无助,更让我们发掘出了她心中柔软的一面,她不过是被压制得太苦,被逼迫得太紧,一颗千疮百孔的心再也无法粉饰太平,于是才揭竿而起,不再忍住内心的'反抗。可她其实也是渴望认同,渴望同伴,渴望大家将她融入集体的,这一点,在洛伍德学校中体现的淋漓尽致。比如,简爱很在乎别人对她的看法,极其惧怕自己曾经的过往被揭开。当她被罚在教室中承受众人目光的洗礼时,她内心的崩溃已经无以复加,哪怕桀骜,哪怕孤僻,但她始终只是一个普通的孩子。
简爱有一个知音叫做海伦,将这个世界看得很透,面对不公平与欺压,她总是能够默默地忍下去,用平和淡然的心态来面对每一个人,面对生活。她将简爱锋利的棱角渐渐磨平,赋予她经过岁月沉淀的宽和,与一种宗教般的宽容。当海伦死后,简爱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她自出生以来唯一的好友竟就这样离她而去。可是尽管海伦陪伴他简爱身边的时间有限,可她已经深深地影响了她,简爱开始自强自立,再也没有轻易地发疯大吼,她开始懂得控制自我。这是一次成长的蜕变,简爱褪去了毛躁与锋芒毕露。
人生这么长,何必只争朝夕?人生如此短暂,又如此宝贵,何必庸人自扰,为一些消失浪费时间,倒不如珍惜我们生命中的每一天,平静的生活,感受生活的美好,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一本好书犹如一壶清茶,那淡淡的清香,滋润心灵的净土,在这个寒假里,我就阅读了中国现代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的作品精编。
这本书看上去很深奥,其实它告诉我们的就是人世间最简单,也是最复杂的一种情感——爱。冰心对小朋友的爱,对伟人的爱,对亲人的爱,对世界的爱,都融入在这一纸纸油墨之中。让我们一起品味冰心这满满的爱吧——“因为我若不是在童心来复的一刹那拿起笔来,我决不敢以成人繁杂之心,来写这通讯。”这简单的一句话,没有华丽的辞藻,字里行间流露出冰心想让孩子们拥有一个纯真的童年,体现出了冰心对孩子们的爱;“你最爱的人,抱着最苦恼的病,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从你的`腕上臂中消逝;同时你要佯欢诡笑的在旁边伴着,守着,听着,看着,一分一秒的爱惜恐惧着这同在的光阴!”这句话以强烈的语调,阐述了在母亲病重时,冰心心中难耐的痛苦。不需要太多的笔墨,冰心满满的情感就自然地流淌,流淌……
在这厚厚的一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就是散文《南归——贡献母亲的在天之灵》了。这篇文章虽然只描述了母亲临终前的几天,却让我们看见了母亲沧桑的一生。消磨、怔忪、孤悬、恐怖、寒风、黯然、弯颤,这一个个让人心惊胆寒的词语,让我们感受到冰心心中的痛苦。“到了夜九时,母亲的脸色更加惨白了。头摇了几摇,呼吸更加急促。”这句话让我们所有人感受到了一种恐惧。“他突然回身,两臂抱着头大哭起来。那时正是一月七夜九时四十五分。我们从此时无母之人了,呜呼痛哉!”从冰心能把母亲去世时间记得那么清楚和强烈的感叹词,我们深深地感受到,冰心对母亲的爱,是多么真切呀!
冰心的爱,有对孩子纯真的爱,对伟人尊敬的爱,对亲人真切的爱,以及对世界感恩的爱。光从冰心的文字就能够看出,只要是以往施舍过她的一切事物,冰心都会爱它。正如她自己说的,有了爱就有了一切。同时我们也感受到,冰心的散文是清丽的,文字是典雅的,思想是纯洁的。让我们也像冰心女士这样,以一颗感恩的心去应对生活,用爱给生命添彩!
“人不是生来就会被打败的,人能够毁灭,却不能挫败。”这是《老人与海》的作者美国的海明威在描述主人公老渔夫桑提亚哥在和大马林鱼、鲨鱼的搏斗中他不甘失败的名言,赞美了老人坚强不屈永不言败的硬汉子精神。
《老人与海》这个本书写老渔夫桑提亚哥明明白大马林鱼的实力比自己强,并且自己已经老了,打可是大马林鱼了,可是他不怕困难,他经过自己的自信和几天几夜的激烈拼搏,老人桑提亚哥他挺住了,他靠自己的毅力把大马林鱼制服了。可是制服了大马林鱼的桑提亚哥已经精疲力竭,他没有想到这只大马林鱼会吸引这么多的鲨鱼。随着自己的工具一样样的在减少,随着鲨鱼的增加,大马林鱼已经所剩无几了,老渔夫桑提亚哥的自信心也跟着衰退了。老渔夫桑提亚哥虽然在与鲨鱼的拼搏中失败了,可是,他那种不甘失败的精神是永远都打不垮的。老人桑提亚哥他靠着那种精神战胜了自己,他虽然很多天都没有打到鱼了,可是,他坚持不懈的精神让他幸运的遇见了一条上好的大马林鱼。老人桑提亚哥这种顽强不息,敢于向命运抗争,向失败和死亡进行挑战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我们敬佩,值得我们赞扬。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遇见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们不能因为困难之多,难度之大去放弃,要充满自信地去勇敢的战胜它。有句话说得好: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逆境是最好的大学,仅有在逆境中生长,才会更好地生存,而通向成功之门的路就是由高山、急流和荆棘组成的一条困难重重逆境。虽说,这条路不是那么容易经过的,可是你千万不能害怕退缩,因为笛福以往说过:“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要相信自己的`力量,勇敢地去挑战自己,去挑战困难,让自己变得更强。在学习的时候也一样,遇到不会的难题不要不相信自己,只要你认为自己能够去克服它,去打败他,就该鼓起勇气挑战它,直到战胜它为止。信心是成功的源泉,勇气是成功的资本,只要你既有信心又有资本,想要成功就如鸟儿去飞一般容易;如果你缺少了其中的一样,要想成功,就如老虎上天一般难。让我们充满信心,鼓起勇气,用坚持不懈,坚贞不屈的高尚品质去战胜各种各样的困难。
《老人与海》是一本值得每个人去看的书。塞涅卡以往说过这样的一句话:“真心在烈火中炼就,勇气在困难中培养。”让我们为战胜困难,为打开成功之门一起努力吧!
弟子规总序开篇是这样教育我们的: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它从人之根本出发,教育我们要从这几个方面对自身进行德行的塑造。首孝悌,就是说做人首先要心中有爱,要孝敬父母。
一个人如果连对他有养育之恩的父母都不能尊敬的话,那么他就丧失了做人的根本,对长辈、对领导、对同事、对兄长、对朋友就更谈不上发自内心的尊重,他所做的事情也就很难得到认同。次谨信,告诉我们做人要谨慎,要讲信用,也就是要诚信为本。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企业,如果不能诚实待人,那么他依靠什么立足社会呢?
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意思是和大众交往时要平等仁和,要时常亲近有仁德的人,向他们学习,以上这些事是学习的根本,非做不可。如果做了还有余遐,还要学习一些其它方面的知识充实自己。这是教育我们如何待人处事、如何学习,要经常学习别人的长处,来弥补自己的缺点,从各个方面来约束自己,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
学习了《弟子规》,就是要把圣人教诲贯彻到生活中,落实到一言一行中。学习《弟子规》,我想不仅是一个提高个人修养的过程,更是一个思想升华的过程。爱周围的人,爱这个世界。只有这样,这个社会才会变成和谐的社会。
四大名著,同为经典却留给我截然不一样的感受与想像。
诱惑与反诱惑延伸的《西游记》,义和忠蜕变的《水浒传》,分与合演绎的《三国演义》,情和泪交替的《红楼梦》。诛仙角色名字
一向以来,默默喜爱着这四部传奇,但最为刻骨铭心的还是《红楼梦》带来的淡淡的伤,朦朦的美。
《红楼梦》:家败了。一个封建大家庭的衰败,三个字便足矣。昔日的辉煌沦落为如今的苍凉,可悲是必然的,但留给我们的是更多的感慨与深思。
林黛玉,牵引着整个故事。《葬花吟》中的“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便是这位多情女子的淡愁与闲思。应对封建社会的压迫,这般柔弱的女子竟能够如此坚强,让人不禁心生爱怜。爱她的多才多艺,也爱她的叛逆顽强;怜她的纤纤若骨,也怜她的女子矫情。是的',花落人亡两不知,又有谁知她懂她。应对落花,她也许想到了自己逝后如落花飘落的情景,不禁潸然泪下于不经意间。
贾宝玉,这个让人又爱又恨的主儿,爱着黛玉却又连着宝钗。黛玉的调皮让他痴迷,宝钗的贤淑与知情搭理最让他舒心。但宝黛的爱却无可代替,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甚至还没开始就已结束,封建的教条注定了他们悲哀的结局。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呵,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是贾宝玉眼中的林黛玉。这样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却无视封建的礼教,反而背向其形,让我不得不佩服。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杯具的起因,还不如把职责归咎于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它无情的扼杀了宝黛的感情。黛玉到死还问道“天尽头!何处有香丘?”一面是宝玉的喜事,一面是黛玉的丧事,宝黛二玉的二种不一样的人生成了显明的比较。这样一对相爱的鸳鸯就这样被封建礼教活活打散,怎能让人不悲哀,不思量。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真真假假,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一样,不,常人怎能与她相提并论。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成就了她的命运。也许,一切皆是命中注定。
由于身体上的先天虚弱,黛玉对事物的反应比较消极,也由此导致了黛玉在思维上的叛逆与被动。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己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唯美伤感的词句,带着朦胧的凄美,少女的情思。
不想为自己喜爱黛玉作太多辩解,发自内心的喜爱,不需要理由。《红楼梦》中有太多的冠冕堂皇与勾心斗角,太多的是是非非。每次读《红楼梦》都有不一样的感受。《红楼梦》中真真实实、平平凡凡的才叫生活。虽没有轰轰烈烈的誓言,就那生活小节,鸡毛蒜皮般的小事,正经不正经的情话,也足以拨动心弦。
与林黛玉相比薛宝钗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黛玉至少敢于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实的感情,虽最终一死却也无所谓悔与不悔了。而宝钗“愚昧而不自知”,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红楼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到了很多,收获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不完美亦成就这完美。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一个个痴情的女子,一个个多才的被无情的埋没,唉,这吃人的礼教。
“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读完《红楼梦》我到底学到了什么呢?静下心来想一想,似乎又很纠结于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道理,看来我还是要认真的研究它了,红楼的神秘与红楼的智慧都让我沉醉与其中啊。
最近,我读了一本富有情趣,曲折感人的一本童话故事书。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月光下的肚肚狼》。
‘可怜可怜肚肚狼吧’这是它一生中说过最多的一句话,它是一只神奇而又平凡的乞丐狼,它有一个秘密,就是能在月圆之夜变成王子,唱出动听的歌,它叫肚肚狼。
肚肚狼有位好朋友‘玉碎先生’,玉碎先生是仓鼠中的贵族,因家族没落,所以想让肚肚狼变成王子的壮举来让家族再次辉煌起来,玉碎先生和肚肚狼用尽各种办法积攒黑宝石,填满,铺满,从而来让变身时间更长一些,玉碎先生是个狡猾的仓鼠,而肚肚狼是只不贪财,老实的狼。
肚肚狼与小红鞋的友情是肚肚狼最为珍惜的`一件事,为了让作文小红鞋治病,肚肚狼不惜从玉碎那里拿出所有的宝石,给小红鞋来治病。还有一次,肚肚狼遇到一处窖井盖被小偷偷去了,它就一直守在那里,防止人们掉下去,随后还配合警察抓住小偷,二肚肚狼不要两千元的奖励,而是要了一个漂亮的模型窖井盖作为纪念。在我们看来不应该讽刺它很笨,而是应为它的善良而感动!
肚肚狼最终用它的歌声治好了小红鞋的病,在故事的结尾,出现了个意外——月全食,因此,肚肚狼没能变成王子。但肚肚狼依然用动人的歌声治好了所有生病的人,它的善良赢得了别人的尊重!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一个人的身份与地位其实并不重要,只要你怀着一颗善良的心,在别人的心里,你就是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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