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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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读后感(经典十三篇)

2025-02-27 12:22:46

【#读后感# #小说读后感(经典十三篇)#】当阅读了本名著后,相信大家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好查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斗破苍穹>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说读后感 篇1

今年寒假,我读完了《呐喊》这本书,全书15篇小说中记忆最深刻得一篇小说是《阿Q正传》。

《阿Q正传》主要讲了阿Q由于自身的缺点与生活并不宽裕,经常被别人欺负。他吃了亏后并不难过,自言自语来安慰自己“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经自己一安慰,阿Q就像赢家一样高兴地走了,继续过他那快乐的生活去了……

生活,人总有力所不能及的时候,总有无奈的时候,关键是有没有乐观地面对无奈和及时安慰自己,这就是阿Q精神所提倡的。不要为无法改变的无奈而难受持久,否则会误了今后成功的喜悦。相信大家小时候都听过《伊索寓言》中的《狐狸吃葡萄》这个故事,大家都笑话狐狸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但有多少人能哈哈一笑后反思狐狸这种乐观的心态?如果它不是这样安慰自己,非要吃到葡萄不可,相信第二天人们会在葡萄园外会看到一只力竭而亡的狐狸的。就说我吧,别看我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土里长的、水里游得能吃都吃,却因为过敏体质而对羊肉敬而远之。每当与别人一起去吃火锅时,看别人把羊肉串吃的吧嗒吧嗒响时,我眼巴巴看着别人手中的'羊肉串,心里很羡慕,口水都要滴到碗里了,那无奈感觉就像强大的狮子被蚊子叮死了一样。看完这本书后,如果再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也会用阿Q精神安慰自己“羊肉串有什么好吃的?还吃上火,白送我也不要” 让我们不妨学学阿Q,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中的无奈,相信你会受益匪浅。

小说读后感 篇2

不可避免的,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就是“我猜到了开头,却没猜到结尾”。

全文是以“我”为引述的。翻开书,它的开头就让我感到兴致盎然。刚开始读这本书时,我就疑惑不解--为什么一本写盖茨比的书要以这么长的黛西及她的丈夫--汤姆与“我”的故事开启呢?顺着那一行行字体,深入下去,发现不仅仅如此,在我读到一半的时候,我了解到了盖茨比与黛西那长达五年的感情误会。盖茨比夜夜狂欢,开派对,只为了引起对岸那盏绿灯的主人--黛西的注意。后来,盖茨比又恢复了与黛西的情人关系。直到最后,一场车祸结束了那一群人之间的故事。那是黛西在一次聚会之后撞死了汤姆的情妇--默特尔。而默特尔的`丈夫以为是盖茨比撞死了他的妻子,一气之下,趁着盖茨比游泳的时候用枪射杀了盖茨比,又自杀了。故事的结局,所有人都离开了那个小镇,开始了新的生活。

尼克--也就是“我”,既是这个漫长故事的当局者,也是旁观者。他知道整个事故的来龙去脉,知道每个人之间的关系,知道一切事件的具体。只是他也有很多不知道的,他不知道在盖茨比的葬礼上为什么只有寥寥数人,他不知道深爱盖茨比的黛西为什么不来见盖茨比最后一面,他不知道在盖茨比死后汤姆一家为什么要离去。他都不知道。

这个故事,让我们看到了富人之间的虚荣与矫情;看到了一个时代的荒诞,一代宠儿的堕落,一个变质的爱情,一个人生的悲剧。

我原以为这会是一本美好的书,可是它却在平淡的开头之后瞬间脱离了我以为的美丽。它向我揭露了人与人之间的本质,揭露了人性的残忍。对于这一切,我能作何感想呢?只是顺其自然罢了,直视一切,然后面对。

不得不说,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小说读后感 篇3

《红高粱》以土匪头子“我爷爷”余占鳌带领的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为主线,以在这次战斗之前发生的余占鳌与“我奶奶”戴凤莲的爱情故事为辅线,讲述了一段惊天动地、活力沛然的故事,展示了中华民族顽强不屈的奋斗精神。

不难看出,作品以土匪头子的抗日故事为题材,是对传统小说叙事的叛逆,以不合道德规范的爱情故事穿插其中,是对严酷年代的神奇故事的叙述,莫言以其独特的创作手法展示了人性的本能与复杂。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是他在小说创作不可不提的.一大特色。男主人公具有土匪、英雄、情种三重身份,他粗犷、狂暴却也不乏狭义与精致,女主人公无拘无束,自然自在,却也敢爱敢恨,能以娇弱之躯承受生命的疼痛。在这探寻生命真实性格的创作手法中,也为我们铺展开了一幅写满中华民族坚强不屈的性格与朴实坦荡精神风貌的画卷,为生命涂上了绚烂与悲怆的色彩。

值得注意的是,莫言的小说创作始终保持着本民族的特色,为了要写大的气魄,他注重对语言色泽的选择和气势的营造,他深深扎根于民族文化的土壤中,使作品充满了泥土的芳香,这一点在《红高粱》中有着很好的体现。影片始终贯穿着陕北的民歌,不论是伙计们第一次在奶奶面前酿酒时唱起的激情张扬的《酒神曲》,还是在祭奠罗汉大哥时唱起的凄凉悲哀的《酒神曲》,抑或是影片结尾奶奶被打死后“我父亲”对着夕阳希望“我奶奶”魂归西天时肝肠寸断的歌唱,都展示了高密东北乡上的那一曲曲英雄悲歌,渲染了人性的执着与高昂,那一片血色残阳,是对这片高粱地上的人们最崇高的礼赞。

对人性的呼唤和对生命的敬畏是莫言小说创作永恒的追求与使命。《红高粱》以追忆的姿态讲述的“故事”,是作者对“现在”生命状态的失望趋使他在寻找“过去”生命的辉煌的最好体现。高粱地上的人们为了生存的权利与日军浴血奋战,在此过程中不断催生出生命的理想,刺激着人们对勃勃生机的追求。

高粱土地上的那份野性与高尚,体现着陕北农民的执着与坚韧,这是千千万万中国农民的缩影,作者对于生命的传承、人性的喷薄以及抛却束缚,回归原始的精神的理解,更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

小说读后感 篇4

寒假里,为了丰富我的知识,我到书店借了一本《阿Q正传》来读,里面生动有趣的情节深深的把我吸引住了。

《阿Q正传》是20xx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鲁迅创作的中篇小说。它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为主要特征的流浪汉阿Q,描画出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国人的魂灵。

读完这篇小说,我深受感动。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我喜欢这部小说。

小说读后感 篇5

借用克朗宁的话作为开篇:生活并不是笔直畅通的走廊,让我们轻松自在的在其中旅行,生活是一座迷宫,我们必须从中找到自己的出路,我们会时常陷入迷茫,在死胡同中搜寻。但如果我们深信不疑,有一扇门就会向我们打开,他或许不是我们曾经想到的那一扇门,但我们最终会发现,他是一扇有益之门。

这句话是说:生活是变化的,我们要以变化的眼光看待这个变化的世界。格斯拉兄弟用一成不变的眼光看待这个不断变化的世界,难免遭遇悲惨结局。没有人会否认他做靴子的品质,也没有人否认他们恪尽职守的品质,但也没有人愿意看见他悲惨的结局。我们追寻他们为理想而献身的足迹,也反思他们行为中的瑕疵,觉得他们兄弟与时俱进可以获得更好发展。

哥斯拉兄弟身上具备许多优秀的品质,他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勤俭节约、技艺高超、执着坚定……他们具备了成功人士拥有的许多品质,他们感动了一代又一代人,从对人类的奉献和对社会的影响力角度来看,他们无疑是成功的。

但即使是成功人士,也难免晚景凄凉。因为不与时俱进,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都难免消亡。要想赢得山花烂漫丛中笑,还应敏锐感知世界的变化,不断随之变化。

哥斯拉兄弟的离去引发了我对求学、教育的思考。

我小时候,求学是主动的.。因为1977年恢复高考之后才迎来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春天。80年代,当我们背着书包散学归来,年长的没有文化的村民会略带羡慕又尊敬的口吻开玩笑地说:“大学生回来了。”幼小的心灵在这样的赞誉声中格外自豪。这让我充满了求知的热情和渴望,所以老师课堂上满堂灌,我们乐此不疲。

随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学校成了青少年必呆的场所,求知欲下降了,所以一代教育家陶行知先生高屋建瓴的而又生动的用喂鸡的事例告诉我们要让学生主动学。而我身在其中感触不大。现在想来,无数精英为教育奋斗,不管是运用孔子的启发式教学,因材施教,还是运用自主式学习、合作探究等教学方式都很好,都在一定时期起了很好的作用。

而今身为教育者,发现社会充满变数,当无数学生家长将成绩作为单一评价机制,升学成为重中之重后,当一些老师、学校牺牲所有单纯追求分数之后赢得极高声誉之后,当艺术学校不再艺术,重点学校不再重点,大学专业不再单一后,学生茫然无措,不知所学为何后,求知变成被求知,理想变为被理想后,教育艰难。当年陶行知将一只散养的鸡掰开嘴喂食而不得,今天高中老师想把一只被强行喂养十几年的鸡散养也好难。我们剥夺了他们的自主权十几年,而今放手,恐怕也只是茫然不知所从。

我们知道启发式教学好,但启发式教学讲究的是“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我们知道自主式学习和合作式学习好,但要求学生主动;我们知道因材施教好,但衡量老师的唯一标尺是成绩。而这些问题谁能突围,谁将是与时俱进,适应时代的标杆。

读完高尔斯华绥的《品质》引发我对未来教育的思考,尽管有许多不妥之处,但这是我成长的心灵里程。我将拭目以待,并准备积极努力,正视问题,着手解决,不断探寻,寻求师生双赢。

小说读后感 篇6

《斗破苍穹》这本书,他不像含有大仁大勇骑士精神的金庸武侠复杂沉韵,而是着重在对现实人生的感受。现代人的情感、观念,使这本书意境开阔、深沉。

首先先说下主人公萧炎,此时,时时刻刻跟随者他的东西便是屈辱。你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人,世间所有的悲伤和绝望加在起,也没有萧炎所承受的痛苦更多;有的时候,你觉得没有任何使你振作的可能;你觉得自己很无助,很孤独,很悲哀,你甚至想到了死了之。可是当你体会了萧炎的童年时,你就会发现自己是多么幸运。

可是“莫欺少年穷”这句话,使彻底的屈辱使得少年倔强起来,从此相伴萧炎的便是努力和梦想。

再说下人物的特质,萧炎不是个大仁大义者,相反,他颇为谨慎,性格刚烈,他的'思想更像个现代人,在外界的压力下,他艰难的前进,然而他与大多数人与众不同,他有自己想法,而且定会努力直到实现想法,以己之力,力挽狂澜,此豪情可谓大丈夫也!

然而在《斗破苍穹》这本书中,更为让人心碎的应该是这个“孝”字,由于主人公萧炎是在老师药尘的帮助下步步成长,所以对于药尘直保持尊敬和感恩,不因时间的前进,实力、身份、地位的改变而对师傅没有任何轻视之心。当师父药尘被邪恶势力捉去之后,主人公被彻底激怒,他对药尘的教育之恩铭记不忘,无论邪恶势力多么强大,无论救师这件事情多么艰难,萧炎也要去完成,甚至不惜搭上自己的性命。

所以,《斗破苍穹》这本书值得我们去看,也值得我们去学,然而要学萧炎的颇为谨慎,性格刚烈,对待自己的老师要保持尊敬和感恩,无论事情有多艰

难,受尽多大的屈辱,也要去完成。

小说读后感 篇7

以前学过一篇莫泊桑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当时最吸引我的是小说对人物的内心变化描写,而这次阅读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集更印证了这点。他对一些小人物的描写尤其到位,描写他们的一颦一笑都能很好的表现出他们的心理状况和性格特征,我想这也是因为它丰富的生活经验和敏锐的观察力吧。他的小说总给我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细细揣摩他的语句就觉得十分恰当贴切。

他的小说每篇都有精彩之处,有的是写穷苦的流浪汉,有的是写狡猾的生意人,还有的写孤苦的老人。我要点评的这篇小说和《我的叔叔于勒》有些相像,叫《骑马》。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在经过很长时间的谋划后外出游玩但在骑马时出现了意外,他撞伤了一位老人,从而惹事上身,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变得更加困难的故事。《骑马》刻画了因满足一时的虚荣而付出沉重代价的社会现象,令人悲哀,但巧妙的情节和语句使文章读起来又很生动。在这篇文章中充分的体现着人性虚荣的弱点,主人公因为虚荣才会惹祸上身,被粘上了有可能一生都甩不掉尾巴。文章中老太太的狡黠也给了我深刻的印象,她无耻的程度令人厌恶,她象征着社会上投机取巧、贪得无厌的人。

他的文章很有逻辑性,情节也很有趣。一开始就写到“海克多尔·德·格力白林是个住在外省的贵族的子孙,在他父亲的庄园里长大,教育他的是个老年的教士。他们并不是有钱的,不过维持着种种外表苟且偷生而已。”这句话不但交代了主人公的生活背景,也推动了情节的发展,莫泊桑用平和的语句写出了这个人的贫穷与无奈,而之后他又写道“海克多尔·德·格力白林在这种社会里,遇见了一个像他一般贫穷的贵族女子就娶了她。”这增加了我读下去的兴趣也使故事更加戏剧性。在这种情况下“一次简单的外出旅行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奢望”也变得合情合理。他们在旅行之前的准备写得十分生动,给我印象十分深的是爸爸得意的神态,这从家人的话语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这就是下星期日,爸爸在散步时跑马的样子。”“倘若他们可以给我一匹有点儿脾气的牲口,我就高兴了。你可以看见我怎样骑上去的,并且,倘若你愿意,我们从森林公园转来的.时候,可以绕路从香榭丽舍大街回家。那么我们真可以绷绷面子,倘若遇得见部里的人,我一定不会丢脸。单凭这一点就足够教长官重视我的。”家人的宠爱和自己说的大话为之后的灾祸写下了伏笔,而且从他们的话中能够明显的感觉到一家人对这次旅行的盼望和兴奋之情

旅行开始了,爸爸也开始了他的骑马表演,可一上马他说的话就出卖了他“什么话,慢点儿,朋友,慢点儿。”这是他在极力的掩饰着自己的不安和害怕,很快他就对他的大话付出了更严重的代价“他时常俯着身子像是预备去扑马鬃,并且双眼向前直视,脸上发白,牙关咬紧。”但之后他并没有吸取教训,再吃野餐时还在说着大话“这匹马性子很烈。开始它固然掀了我几下子,但是你看见了我很快就平静下来了;它承认了它的主人,现在它不会再乱跳了。”虽然语言简单但很好的写出了爸爸害怕别人知道真相的心理。但他之后又付出了更加惨痛的代价,他撞伤了一位老妇人,在确认老妇人没有生命危险后,他长舒一口气,但没有令他想到的是老妇人这么狡猾。她在伤好后还是来在疗养院不走,文章中几次提到老妇人狡猾的眼神,想到她看我的场景我也不住的心寒。最后作者绝望了,连与他命运相同的妻子也说出了这样的话“你有什么办法,朋友,这不是我的错处!……”这话代表着他们的伤心与无奈,而我觉得他们的婚姻也将就此结束。这篇文章喜剧中透着悲剧,给人的感觉情节起伏跌宕十分生动。

我十分喜欢莫泊桑的小说,它讽刺中带着幽默,平凡中带着精致,人物内心情感丰富,最重要的他教会我好文章都是来源于生活的。

小说读后感 篇8

格斯拉先生最终把自己给饿死了。

我读不懂,为什么他会饿死呢,他怎么会饿死呢。

从前他的靴子店,似乎是一间宁静的小木屋,拥有着某种能让时间凝固的魔法,让来订靴子的人感受到一种典雅的气氛。他做的靴子,是顶好的,像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长相,不同的灵魂,各有各不同的美。即使后来他的处境越来越差,靴子却也越来越好,这之中一直不变的就是他对靴子的痴迷和专注。

"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是的,靴子就好像另一个他,他的灵魂仿佛与靴子的灵魂融为一体。靴子的品质被他拉上了巅峰,靴子也从此颠覆了他的人生。

于是,我更读不懂,这样爱靴子,又能做出这样好的靴子的一个人,为什么死了呢?

他饿死以后恐怕就不能再看到他心爱的靴子了吧。

"他们利用广告而不靠工作把一切垄断去了""生意一年年地清淡下去——过后你会明白的".隔着一层薄薄的纸,我能感受到,他好像就在我面前,用微微发抖的`语气轻轻诉说。这语言下深沉的悲痛也震颤着。随着英国步入工业革命,那份强烈的靴子理想,也壮志难酬。

我觉得他真的不仅仅只是饿死的。

在那个自己很不容易创造出成就而一瞬间面临威胁,毕生的梦想突然出现裂缝的时候,谁都觉得伤心,可这并没有什么用。

你要做的是放弃你原来的旧方法,换一种方式,依然可以实现你的梦想。

可他并没有这么做。

他还是拽着理想,拽得那么紧,最后走向了天堂。

究竟是说他太爱靴子,以至放弃了自己的生命?还是说,他为了靴子葬送了自己呢?

都不好说,但我认为后者多一些。

因为,只要他略微放手,雇几个人,打一些广告;只要他略微放手,不要把他高贵的理想拽得那么紧;只要他略微放手,善待自己,也善待自己的理想。

毕竟,他能做顶好的靴子。

而人们,不仅仅注重品质。

抱紧梦想的手微微松开,就可以去拥抱更多的未来。

小说读后感 篇9

小说当中的红高粱地祖辈们红色岁月的见证。这片土地孕育着气宇轩昂、有血有肉、正气凛然、奋不顾身为着心中的爱国之情而顽强抗争着。高粱的红就像那群英勇的战士们的鲜血,抛洒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只是因为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沿着大片大片的高粱地,前往公路伏击日本鬼子的路程当中,作者不断地采用插叙和补叙的手法,让人物关系不断清晰,故事情节不断丰满,最后,以伏击战的胜利来完整父辈们的人物形象与不屈灵魂。

小说当中充斥着对高粱地的大量描写,通过对这一意象的刻画与描写来烘托出一方水土之下的一方人。这片土地是美丽温和的,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温顺,人与自然其乐相融;这片土地是丑陋龌龊的,因为见识到了许多肮脏的人心,泯灭的人性;这片土地是圣洁超脱的,因为千千万万个干净的魂灵在茂密的红高粱地上野蛮生长;这片土地也是最有人间烟火气的,英雄酒肉,不拘小节,应有尽有,人儿痞而不坏,勇而不蛮。就像前文所言: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小说当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片段,其一是罗汉大爷被当众剥皮削肉的令人惊世骇俗的场景;其二是余司令大义灭亲,枪毙余大牙的场景。前者可谓是见证了人性里最深处的`恶,当众凌迟,不仅仅是对被害者的侮辱,也是对在场百姓的心理逼迫,人心是得有多险恶,本性里是有多冷酷无情才能做得出这样的事情。这种对人命的无视,对人的尊严的践踏,在抗战时期数不胜数,大屠杀、人体细菌实验、惨绝人寰的酷刑……都是丧心病狂到令人发指的。而那些被屠杀、被牺牲、被虐待的人们,大家都是普通人而已,却在特殊时期被迫成为了炮灰和英雄。后者其实是底层民众对于女性权利的一种认可与维护,也是革命的一种需要。余大牙侵犯了无辜的女性,倘若在封建时代,在男权社会的长期压迫之下,女性的人权的不值一提的,最后只会不了了之。虽然余司令一开始也是为难也是纠结,但是最后他还是走了大义灭亲的道路,这其实在我看来是对女性尊严的尊重,也是破除“男尊女卑”、“女人必须为男人服务”的糟粕残余。

《红高粱》这篇小说好像是中国抗战时期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在这里人性美与人性丑都能够发掘出来,当然,最重要的应该是不忘父辈们燃烧自己的岁月,换取了如今的和平盛世,对此恩德,不管多久都要铭记于心,也更要学习他们,一如既往地艰苦奋斗。

小说读后感 篇10

听《了不起的盖茨比》名字,它给我的印象就是:这个盖茨比一定是做了非常伟大的事情,那这本书中的重要的主角肯定也是他。听名字《了不起的盖茨比》就觉得这本书的'叙述者应该是盖茨比,内容大概就是讲述他的成功经历,然后再说一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认为就是这么简单易懂。但往往幻想和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看这本书后,才发现盖茨比做的伟大事情就是努力工作,然后讨他的心上人黛熙开心。主角是他没错,但是他的出境率和一个配角的出镜率都差不多。最最重要的就是这本书的叙述者竟然不是盖茨比这让我欲哭无泪啊!!这本书因为和文言文一样难懂,所以它被我评为在我的书籍中“最变态的书”。读完这本书我整整花费了一天的时间、而且读完之后整个人还有一点迷迷糊糊,所以,我觉得被评为“最变态的书”合情合理。

第一章我读起来有点懵,只知道尼克和黛熙他们几人玩了一天,黛熙向尼克说了心事——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有一个相好。我佩服黛熙,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有相好她却不去管,是应该说她乐观呢,还是应该说她懦弱?连自己的丈夫都管不好。

第二章,我刚开始读的时候有些惊讶,因为第二章的内容不是接着写第一章的事,就像你在说这一件事,还没说完,就跳到另一个话题上了。

读完第三章我就觉得叙述者尼克太诚实了。诚实是好但是诚实可能让你受伤。

读了第四章,第五章我为盖茨比感到高兴,而又为他感到悲伤盖茨比和戴熙很相爱他也知道自己的心上人黛熙喜欢金钱,所以盖茨比去工作,赚钱。过了几年盖茨比赚到了钱,也见到了自己的心上人,但是那时黛熙已经结婚了。盖茨比没有放弃追求黛熙,因为他相信黛熙还爱着他,而事实也就是如此。

第六章尽管盖茨比知道黛熙还爱着他,他和她终究是回不去以前的模样了。盖茨比爱黛熙已爱到无法自拔。

最后,盖茨比为了黛熙丢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该放手时就放手,不属于你的不要强求。

小说读后感 篇11

《斗破苍穹》是我看的第本玄幻小说,在初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

与许多人样,我也被这本书精彩的情节所吸引。但我也从这本书中知道了什么是坚持不懈,什么是诺千金,什么是风雨过后见彩虹……

这本书的主角是个叫做“萧炎”的.少年,本来他是个百年不遇的天才,但是因为次“奇遇”导致斗气全失,成为了了个废物。他从小受尽了家族的歧视,成为了人们口中的废柴,但就是这么位少年,在嘲笑之中不断地成长,突破了个又个的层次,最后站在了大陆的巅峰。他用自己的汗水和努力证明自己并不是个废柴。

这本书虽是本玄幻小说,但它却让我知道了做人应该有的品质。

萧炎在少年时被称为废柴,直到他站在大陆的巅峰,这之中他又经历了多少的危险与痛苦?这是常人难以想象的。但他却凭借那坚定的毅力与无数的努力完成了许多常人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他次次在鬼门关前徘徊着,他没有圣人样的胸怀,但他也不像恶人样阴险狡诈。他只有着自己的原则与自己的底线。

萧炎告诉我们,是天才不定会成功,而不是天才也不定会失败,你所需要的只是努力,而并非天份。只要你努力了,就算是废物也有可能鸣惊人!但成功也并非朝夕,你要努力,努力,再努力!

最后,这本书里的句话使我感受至深:“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小说读后感 篇12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是莫泊桑短篇小说的精华,里面有总共二十三篇短篇小说。不仅有莫泊桑成名作《羊脂球》,还有我很熟悉的《我的叔叔于勒》、《项链》等短篇小说。我最喜欢《项链》这篇小说。《项链》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塞的妻子玛蒂尔德,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但是她又没有像样的服装与首饰,所以便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那去买了衣裙,又向好友伏来士洁借了一串钻石项链。在晚会上,她打扮显得十分出众,“男宾都望着她出神”、“部长也注意她”。她觉得这是“一种成功”,十分满意。回家后,她突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两人大为吃惊,立马出去寻找,但是没有找到只好赔偿。在首饰行里,他们找到了一串一模一样的项链,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由于他们本身生活就不是很宽裕,面对这一笔大数目,他们不得不到处借债,最后终于买了一串真的钻石项链还给物主。但为了这一串项链,他们整整花了十年工夫。

后来玛蒂尔德在还项链时知道伏来士洁先前借给她的项链是件赝品,而她却赔了她一条真的.项链。这一篇小说我看后,第一感觉觉得这是玛蒂尔德的虚荣心造成“用400法郎买衣服”、“向好友借项链”,最终造成了项链丢失,花了整整十年光阴去赔项链。但是想来想去觉得一个人爱美又有什么错呢?谁不希望受人关注?谁不希望在大庭广众之下受人赞扬呢?谁不希望受人尊重呢?谁又希望穿着一身毫不起眼的衣服参加宴会呢?小说中的一个小情节也给我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文中是这么写的“每当她看到那个布列塔尼女佣在帮她料理她的微不足道的家务时,总勾起她的伤心和恼恨,并使她想入非非。”当时她还是个小职员的妻子,从中看出她对于生活的不满足。当丢失项链后她负债累累,家里的粗事,厨房里的肮脏活儿都由她自己干时,她又开始对以前怀念。

从此看来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否则当你失去时你将后悔莫及。我读了《莫泊桑小说集》之后。面对小说集里面的结果,我们应该更清楚的认识到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我们应该改掉心胸狭窄,爱慕虚荣,贪财……这些缺点。只有改掉这些缺点,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小说读后感 篇13

一个人,在“生命”这个伟大的名词面前,是渺小的,如同咿呀学语的小儿,不仅无知而且茫然。周国平先生作为哲学系的思想者,或多或少也会去探寻“生命”的真谛,于是《生命的品质》面见于社会大众。我有幸能够读到这本书,阅读的同时,我分明看到一位黑发人,他安静地盘坐在树下,时而低头思考,时而仰望天空,刹那间,一道亮光飞逝而过,顿时明光四起。

周国平的文字总是散发着星辰的光芒,圣洁而不乏灵动,耀眼而震慑人心。他说“人最宝贵的两样东西,一是生命,二是灵魂”。这正是周国平先生在本文中要叙述的主题思想。

在讨论一个人的生命时,他坚持人包含两层生命:一是外在生命,这层生命是父母给予的躯壳,既有完整又有残缺,既有美丽又有丑陋,而生命的真谛却不在此;二是内在生命,这是一种更深层次的生命,即生命的本真所在,因为它突破了躯壳的'限制,将真实的生命展现出来。

在讨论关于灵魂时,作者接受了杨绛的看法——灵魂不同于内在生命,灵魂是塑造内在生命的主导者。如果说,内在生命可以规范一个人的行为,那么,灵魂则足以让一个人的心灵变得纯真而高尚。在序言里,周国平先生如此写道:“灵魂一旦敞亮,你的全部人生就有了明灯和方向。”这正说明他极其推崇灵魂的锻炼,因为生命的一切起源都是来自灵魂,失去灵魂的生命,只能称之为“肉体”。

这不禁令人深思,如何让一个灵魂得到锻炼?作者并未直接指出,但综观全书,我觉得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真”,保持生命的单纯,珍惜平凡的生活,不必去追捧荣华富贵,侧耳聆听灵魂的声音,找寻属于自己最合宜的位置,让灵魂与生命得到满足,让生命绽放如星光般璀璨的灵魂之光。

阅读的过程中,有些内容令我感到些许梦幻,那样的灵魂与生命是否真的存在?无奈,周国平先生也承认“人世间只成了争权夺利、争名夺位的战场……”是啊,这几天我大多是在公交车里品味此书的,每当自己的视线离开书本移向窗外时,实有一种痛心之感,这本该是大自然的芬芳气息,却成了充斥着铜臭气味的宣传广告,利益已让人们忘记了自己的生命本真,迷失在都市的圈牢中,这是多么令人灰心绝望的不幸。而周国平先生是清醒的,我至多于世俗中思考世俗,他却于黑暗中守护人性。

他说:“把心安顿好,积累灵魂的财富,注重内在生活。”不去沾染不良风气,孟子的“性善论”指出“人之初,性本善”,如果我们寻到人生正确的方向,让生命本来的面目——“善”和“美”直到永恒,也许,我心中的梦幻就不会再是梦幻。周国平先生在强调教育的重要性这一环节,他写了许多关于教育的文章,帮助人们走向真正的教育之路,即“让人的精神禀赋发育良好,成为人性意义上真正的人”。我十分景仰他的勇气,因为他能够抛开世俗的眼光,专心做自己的学问,坚持不让人性堕落在黑暗的社会里。

以作者自己的标准来看,他认为:“一本好书会让读者也想写点什么,它营造了一种氛围,使人仿佛置身于合宜的气候里,心中潜藏的种子因此发芽破土。”我想《生命的品质》一书正符合此点,这也正是我阅读本书的原因,即它给人以力量,让人摆脱肉体的脆弱,拂去人在面对强大的物质世界时,因为无法抗争而倍感心力憔悴的无助感,从而做一个内心充实而强大的人,维护最宝贵的生命本真。

我希望我们都可以找到灵魂中那颗最璀璨的星辰,真实而美丽,普照着社会的每一个黑暗角落,让每一个黑暗角落不再黑暗,而是永恒地散发着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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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雷锋读后感(精华十一篇)

    发布时间: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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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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