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为世人留下了许多精神佳作.《阿Q正传》便是其中的一篇。我兴致勃勃地翻开书,开始走进阿Q这个悲剧人物的内心世界。
鲁迅笔下的阿Q,受到以赵太爷为代表的封建势力的剥削和压迫,社会地位低下,生活境遇十分凄惨。在他的身上有中国旧式农民安守本分,任劳任怨的优点,也有思想保守、认知愚昧、意识狭隘的缺点。
阿Q是千千万万贫苦大众中的一员,他对革命的认识模糊,直到辛亥革命风起云涌,他看见赵太爷等一干欺软怕硬的封建统治者威风扫地后,才开始向往革命,但他在思想上并没有真正认识革命的意义,并继续用他那可悲可笑的“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根本不承认自己迷信,陶醉于幻想的自尊中,或通过转嫁屈辱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自轻自贱。当这些都没用时,就自欺欺人,把失败变为精神上的虚幻胜利。这一点,阿Q至死都没有醒悟。鲁迅先生借阿Q的“精神胜利法”,批判了那个时代在思想上没有觉悟的中国人,认为这是中华民族觉醒与振兴的障碍之一。
阿Q想参加革命,却不得其所,反而成为革命党和封建势力妥协的牺牲品,被送上了断头台,落了个“大团圆”的下场。阿Q的下场,正如辛亥革命的结局;阿Q本身的悲剧,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小说正是通过阿Q的结局,深刻的揭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这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最终导致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充分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
读完《阿Q正传》后,我的思绪仿佛回到了清朝末年,我看到了当时农民群众悲惨的生活景象;看到了革命党人前赴后继冲锋向前的壮烈场面;还看到了一部分像阿Q这样没有觉醒的中国人……
“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只左翅膀最后扑棱了两下,便停止了挣扎。火红的夕阳下,那只金色的翅膀直直地僵硬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这是老母狼紫岚的墓碑。”这是书中对主人公紫岚的最后一次描述。
《狼王梦》讲述的是紫岚想把自己生下的四匹公狼训练成狼王,可是第四匹雄性的狼死了,结果还失败了,最后其他三匹公狼也全都死了,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如梦幻泡影一般,永远成了紫岚的一个梦想。整本书非常值得看,有失去孩子时的痛苦,有狼群之间的残酷竞争,还有一直在紫岚心里的梦,永远实现不了的狼王梦。生还是死,继续还是放弃,情感还是目标……面对许许多多的问题,紫岚必须作出艰难选择,,甚至是伤心痛苦许多的选择,这对自己是个挑战,事情对自己是种种的冲击!
《狼王梦》我最伤心的地方就是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的时候。当转过一道山岬,洁白的雪地上突然出现了一头血液还没有凝固的山羊。蓝魂儿已冲了过去,紫岚明白这是猎人的布下的陷阱,她想制止蓝魂儿,但已经晚了。蓝魂儿的两只爪子已搭在山羊的身上。轰——乓,一瞬间,蓝魂儿已经被捕兽夹夹住了腰,它无法动弹。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到铁夹上,用牙咬捕兽器。
牙齿被咬落了四颗,咬得满嘴全都是鲜血,都没有咬开捕兽夹。猎人慢慢地快赶来了,紫岚的时间慢慢减少了了。紫岚把全部的温柔和温暖都集中在舌尖上,来回舔着受困的蓝魂儿,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紫岚的母爱所迷住了。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又利索。蓝魂儿马上气绝身亡了。对狼来说,这是最好的解脱,死亡是狼永恒的归宿。
读完《狼王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紫岚的梦想和坚持不断的努力。它的执着造就了三个强壮的生命,释放着顽强的生命力。紫岚所拥有的还有它的果断,果断让它加速训练自己的三个儿子想尽早替自己的丈夫夺取狼王之位,让自己的儿子当上狼王;它也有一点勇于献身精神,宁愿自己多受点儿伤也要费心把自己的儿子训练成狼王。当然,还有它永远放不下的狼王梦……
我把这本书介绍给爱书的同伴,这本书值得大家去看看、品品。
这几天天我读了一本叫《呼兰河传》的书,书里讲了好多萧红和祖父有趣的故事,想知道就往下看吧。
我记得这本书里有一段特别有趣的故事,讲了萧红与她的祖父一起玩耍,一起干活,生活充满了乐趣。如:萧红在后园里摘了一束玫瑰,给祖父戴在草帽上,而祖父却浑然不知,还说:“今年春水大,花香二里都能闻见。”从这能看出祖父非常疼爱萧红。其中,这个小城的东二街道的六七尺深的大泥坑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不下雨那泥浆好像粥一样,下了雨,这泥坑就变成河了。在那个大坑里淹死过许多人、猪、狗、猫、马。那个大坑家家户户都知道,就是没有说把这个坑填平。
在那个年代,人们不管多么善良,心里也有那些百害而无一利的旧思想,土办法。文章的开头觉得还是非常轻松的、非常好的。但是,读到后面,会觉得越来越沉重。在结尾的时候,萧红写了她的祖父已经死了,而后花园正正的主人也不见了,让我读了,觉得更加难过、悲伤。
晚时分,落日的余晖透过窗户斜斜地照在了我的书上。我微微侧躺在椅子上,手里捧着一本散发着墨香味儿的——《阿Q正传》。
阿Q不但是姓名籍贯有些渺茫,连他先前的“行状”也渺茫。阿Q没有家,住在未庄的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只给人家做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工作略长久时,他也或住在临时主人的家里,但一完就走了。所以,人们忙碌的时候也还记起阿Q来,有时人们会说:“阿Q,你真能做!”阿Q也不管是褒还是贬,总之很高兴。阿Q很自尊,所有未庄的居民,全不在他的眼里。最恼人的是在他的头皮上,颇有几处不知起于何时的癞疮疤。
作者用寥寥几笔给我们刻画了一个质朴、老实、勤劳然而又流里流气、投机取巧的人物形象。对于阿Q,鲁迅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阿Q本质是一个勤劳淳朴、老实的农民,但由于当时社会的黑暗,造就了他懦弱麻木的病态的心理。当被一些闲人欺凌的时候,他的一句“儿子打老子”的话,充分体现了他的无奈、可怜,侧面也衬托了那个社会的愚昧和落后。
此时,窗外已经是花灯初上,偶尔有几颗星星在空中熠熠生辉。远处的点点灯火微弱却温暖,给人一丝温馨。我想,阿Q的“精神胜利法”应该是他在那个冷漠麻木的社会中给自己带来温暖的唯一方式吧!
“阿Q精神”在许多人眼里是不被肯定的,因为它代表着自欺欺人、丧失斗志,认为它是阿Q在被欺负之后一种无能的表现。但我却觉得“阿Q精神”有时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在受到挫折却无法改变现实的时候,“阿Q精神”可以帮助我们驱散失败的阴影,缓解心理压力,帮助我们重新树立信心,不断进取。
在当今社会中,竞争无处不在。一场比赛只有一个金牌获得者,其余的选手则惨遭淘汰,这时“阿Q精神”就显得尤为重要。“和高手过招也是一次提升自我的机会”,这种“阿Q精神”可以让我们获得比冠军更重要的东西——良好的心态。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迅儿童文学选集》,因为对阿Q这个名字好奇,所以《阿Q正传》是我读的第一篇文章,在《阿Q正传》的字里行间都刻有他的情绪和对社会的满腔悲伧。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流浪雇农。
阿Q深受剥削、压迫和凌辱,这本已是十分悲惨了,更令人心痛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卑自贱自欺自轻自慰的恶习,甚至靠那些凌弱的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之气,以让自己获得平衡。阿Q的性格之所以形成这样恶习是基于他所生活的环境和人生遭遇。阿Q最喜欢与人吵嘴打架。见到不会说话的人他便骂,见到力气小的人他便打。与王胡打架打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经伸出头来等待了。
对小D,则是扬起了拳头向小D摆出了一副挑战的态度,对没有抵抗力的尼姑则动手动脚。阿Q临死之前感到最遗憾的两件事是:一是画押的圆圈画的不圆。二是游街时,没能唱出几句戏来。这两件遗憾的事是多么的可笑啊,又是多么的可悲。这绝对不是临死前的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阿Q是没有灵魂的,就是死了也没办法上天。因为他只有一副以大欺小的躯壳,他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多他一个少他一个都没有关系。阿Q死后,人们对阿Q的死态度各不一样,有人说:“阿Q是坏人,被枪毙就是有力的证据。”有人说:“枪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人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跑了一趟。”这些语言就是人们对阿Q的“临死祝福”。
这篇文章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和他自欺自贱自轻自慰不肯面对当今现实的性格,反映出当时我们中国人民的软弱。这种性格不仅是阿Q,还有许多雇农和他一样。阿Q给了我们一个不可自欺自贱自轻自慰的很好例子,使我们懂得了应该面对现实,不要被困难所吓倒。
《阿Q正传》最初发表于《晨报副刊》,后收入《呐喊》。是鲁迅唯一的一部中篇小说。鲁迅在谈到这篇小说的写作动机时曾经说过,主要是为了揭示“国人的灵魂。”(《阿Q正传·英文版序》)鲁迅在这篇小说中表现出来的改造“国民性”的思想;鲁迅对阿Q表现表现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
小说的中心人物是乡村流浪汉阿Q的。《阿Q正传》通过阿Q和他周围人的冷漠形象地揭示了中国农民的麻木和不觉悟,揭示了人性的弱点。也折射出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致命弱点。
阿Q是一个贫苦的流氓无产者的典型。
阿Q是个受压迫的农民。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无名无姓。有个姓氏却被赵太爷剥夺了。只能靠打短工为生活。——“别人舂米,他便舂米;别人插秧,他便插秧。”
阿Q性格的最主要的特征是“精神胜利法”。所谓的“精神胜利法“就是在现实中无法获得满足只好在精神上、在幻想中寻求自我安慰。小说中的《优胜记略》和《续优胜记略》都是他的这种精神胜利法的表现“行状”。归纳起来,精神胜利法的主要特征有:自欺欺人、自我安慰。阿Q只求在精神上战胜对方,既自尊自大,又自轻自贱,死要面子又欺软怕硬,麻木健忘而糊涂终生。比如,被人打了,就用“儿子打老子”来自我安慰;别人说他混得差,他就用“祖先比你阔”来搪塞。具有惊人的健忘症。前面被人打了,转身之间忘得一干二净。转嫁痛苦,耍无赖。畏强凌弱是他性格的重要特点之一。刚刚被强者假洋鬼子用“哭丧棒”打得鼻青脸肿,转眼之间就去欺辱小尼姑,强行摸小尼姑的头,还说“为什么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偷了别人家的萝卜,却要萝卜说话。等等。
但“精神胜利法”不是阿Q最根本的特征,他的根本性格是缺乏起码的自我意识和个性意识。
阿Q的身上还有封建的正统思想和传统意识。他认为,凡是革命都是与他作对,革命党捉住都要杀头。这体现了阿Q身上的保皇意识。他自己虽然经常受到别人的侮辱,但却以欺侮女人为乐。并且认为“女人是祸水”,自认为“男女之大防甚严”,超过了古今的圣贤。尽管到处流浪,还要传宗接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这种宗法家族思想的体现。
阿Q参加革命,其实对革命并不了解,一个把自由党变成了“柿油党”的流浪汉眼中的革命,是完全根据自己的本能来确定其含义的。在阿Q的眼中,革命就逝代戏曲中的场面——“银盔银甲。三尖两刃刀”;所谓的革命,就是抢得财产,把秀才家的宁式床搬来;就是抢得女人,把秀才老婆和女儿等女人抢来,享受他得三妻四妾式的帝王生活;就是仇杀,把秀才等杀掉,把王胡杀掉;就是欺压别人,让小D搬东西,搬不快就打。所以,阿Q的革命一旦成功将比失败让人更加可怕。
阿Q性格有着深刻的文化根源。它与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中国屡遭外国侵略的屈辱历史相联系。是那种虽然破落,但还自认为是天朝上国的鸵鸟精神的折射;它也是中国小农经济社会的产物。中国小生产者的保守落后、不觉悟等弱点使阿Q这样的农民更容易染上“精神胜利法”。同时,阿Q的性格还与传统的儒家文化尤其是道家和释家文化相连接。回避现实和不敢面对现实,是阿Q和传统的道家和释家文化的相通点。
《阿Q正传》具有丰富的思想。鲁迅写作这部小说的目的,就是要揭露“国民的劣根性”,因此,阿Q的性格就是现代中国国民性的象征。小说特通过阿Q身上的“精神胜利法”揭露了中国的民族劣根性,揭示了病态社会人们的病苦,“以引起疗救者的注意”。阿Q时代属于过去,但阿Q性格包含的内容并未绝迹,所以现在阿Q是现代中国国民的灵魂。鲁迅对阿Q性格的揭露,意在对整个旧社会的批判,对整个旧的意识形态的批判。这体现了鲁迅深刻的启蒙主义的思想。
一个旧的事物将是逝去,一个新的事物又将诞生。
看完鲁迅的《阿Q正传》我一直在想鲁迅先生到底想表达一种什么样的思想呢?是对封建旧社会的,是对阿Q人格的否定,还是对阿Q用精神胜利法来逃避现实这一现象进行同情呢?也许三者都有吧!
今天,我想谈谈阿Q的“精神胜利法”到底应不应该有,当读完这篇文章后给人最深的感受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是赢的的“精神胜利法”了,在很多人看来一定觉得这个想法是要不得的,但是如果阿Q没有这种想法呢!我们可以来猜想一下,他是否能活得下去! 那个年代是被封建旧社会毒害的年代。
“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逃避现实,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来,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工作了,如果在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很惨的吧!
但是,阿Q为什么会觉得很好呢?那个时代的人,也没有对他提出什么质疑,就是因为在那个时代阿Q不用上学,老板也不要求你的精神思想怎么样,只要有力气干活就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的欺负和,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就是这样他愈陷愈深,只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现在,我用来概括我心目中的阿Q:一,可怜;阿Q连最基本的房子都没有,长期在土谷祠里落脚,阿Q也没有基本的人生权利,工作就是给别人做短工,割麦、舂米等一些体力活。
二,欠打;没事总是惹别人,自以为比别人强,比别人了不起。没事去惹正在抓虱子的王胡,没有别人抓的多,没有别人咬的响就骂王胡,可想而知,最后被王胡打的要死!不过,他最后还是用精神胜利法胜利了!
三,梦想;阿Q他有梦想吗?不敢说,他是真有,还只是一时冲动做的一些事情,但对于他努力的生活,敢于做梦,我就给了他这个词梦想,他捏了小尼姑的脸以后,便开始梦想自己应该有个女人,然后,就跑去对吴妈说想和她困觉,当然,他又被打了一顿,还因此失去了工作;他上了城,带回来许多衣服和小饰品也卖了不少钱!不是说他这样是有梦想,我想他进城一定还是想谋生的,所以,觉得他还是有梦想的!
在如今,我觉得有一点还是挺阿Q的,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有钱的人就像阿Q要任劳任怨,还要成为老板的出气筒,我认为这个社会还就是需要精神胜利法,要不然你就会觉得活的很累,会认为社会对自己很不公平!
从文章很明显的可以看出鲁迅先生是批判这种精神的,他希望人们能够勇敢的生活,而不是像阿Q那样遇见困难就躲!这也是鲁迅先生表达观点的独到之处用一个传记,用一个人们都不太记得的人来激发大家的思想…精神胜利法是不能占据人们思想的!
一口气读完了鲁迅的《阿Q正传》,因为中篇小说,并不长,所以腾出一点点课余时间就可以把它看完了。
初读《阿Q正传》往往会觉得很恶心的,其中的阿Q简直就是一个丑角,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子受屈辱却不反抗的。鲁迅先生塑造这样一个丑角,是用心良苦的,我不知道鲁迅先生是怀着怎样一种悲痛的心情写下这些文字的,看到国人病态的心理,虽然在走用文章来唤醒国人的道路,但从鲁迅的作品中总是透出光明未来还很遥远的悲凉。
看完全文,恐怕大家都会对阿Q印象深刻。阿Q是未庄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的地位是如此卑微,连姓名都没有,只能叫阿Q。阿Q没有家,只能在土榖祠住着,生活来源是靠帮大家做短工,他很勤劳,无论让他干什么都行。因为阿Q处在社会最底层,所以他必须忍受着有钱人的欺负和村里人的戏弄、侮辱。说到这里就提到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几乎每次挨打,他都会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以求得精神上的胜利,而当比他弱的人出现时,阿Q又常常用“恃强凌弱”来证明自己的力量。后来革命党要进城了,阿Q本以为革命党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过不去,于是对此深恶痛绝,但后来发现革命党是造举人老爷的反,他以为革命后就能要什么有什么了,所以就去革命了,他的革命行动却是去静修庵里胡闹。阿Q自始至终都处于一种野蛮的压迫剥削之下,自己也是愚昧麻木的,直到阿Q被送上刑场,他都不能真正觉悟。每当读到关于阿Q的情节的时候我都很恼火,真是愚昧麻木之至。
其实,不止是阿Q,小说中的其他人物也是作者的讽刺的对象。先说赵太爷父子吧,赵太爷一向瞧不起阿Q,连阿Q姓赵的权利都给剥夺了,赵太爷三妻四妾,但阿Q向吴妈示好时赵秀才就要用大竹杠打他,不仅这样,后来地保还来压榨了阿Q酒钱以及定了5个惨无人道的条件,把阿Q的身家剥夺得所剩无几。赵太爷还制造流言,使阿Q断了生计。听说阿Q那儿有便宜货,平时一向吝啬的他不惜打破不点灯的传统并且让秀才的妻子去找阿Q,听说阿Q没货了,他又换成原来的面孔。听说阿Q革命了,赵太爷居然也肯叫阿Q为“老Q”。当革命已成定局,赵秀才也把辫子盘起来,并且花了四块大洋买了个“银桃子”使自己成为革命党人。赵太爷父子骄横无理、狡诈、吝啬、投机,十足个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
王胡平时一再欺负阿Q,但当阿Q“中兴”归来时,还在举人老爷家帮过忙时,王胡肃然,当阿Q用王胡的脖子做讲杀革命党故事的道具时,王胡立刻害怕且再也不敢走近阿Q了。不止他们,几乎未庄的所有人见到阿Q“中兴”归来时都一改平日嘲笑他的习气,都对阿Q肃然起敬了。
假洋鬼子也是个典型的形象,他去上过洋学堂、还去了东洋,于是把辫子剪了,穿着西装,自以为很了不起,而当回国后发现没有辫子不利于自己做官时,又去弄了个假辫子来。他还是未庄第一个加入革命党的人,“已经留到一尺多长的辫子都拆开了披在肩背上”,他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封建与资本主义的扭曲结合体。
全文都是各色各样的丑角色,这也是我常常不忍心读鲁迅的作品的原因,我最近还看了纪念鲁迅诞辰一百周年的电影《阿Q正传》,活生生的阿Q让人觉得越发恶心。
“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鲁迅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落后农民的典型。
他深受剥削压迫,却极为糊涂落后,其性格呈现出十分复杂的状态。不过在诸多因素中,有一个是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精神胜利法”。
阿Q不正视现实,不思做真正的反抗,而用“精神胜利法”,自欺自慰,知道临死前,在死刑判决书上画圈,他也“立志”要比别人画的圆,结果画成了瓜子模样,他还自我安慰:孙子才画得很圆呢!
我想,正是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一辈子被剥削被压迫被欺凌,却始终处于一种麻痹状态,直至被无辜杀害。
而鲁迅塑造阿Q的目的,也是为了“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是那个“吃人”时代的特定社会的产儿,有其鲜明的个性,因而是具有巨大概括力的成功的典型。
阿Q即使在现代社会,也带有很大的普遍性,其“精神胜利法”是社会的通病,并非落后人士所特有。
当与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时,用并不存在的过去来夸耀于己,仅为获得心灵上的一丝慰藉。
遭别人殴打,无力还手,懊丧过后,心想:我总算被打了,他太强了。于是心满意足起来,似乎转败为胜。
向别人表白未果,于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想着自己的优点去与对方的缺点比较,然后妄自尊大,接着又欢天喜地的进行另一次恋爱。
这些社会上“精神胜利法”的现实确实是横亘在我们面前的严峻挑战,只有找准这一现实问题的“题眼”,才能找到破解的钥匙,一方面,现代社会的竞争压力,使得如此“悲剧”不断上演;另一方面,人们自身的不思进取使得他们一味的追求精神上的安慰而毫无实际行动。.
“精神胜利法”的存在,也提醒我们,如果这成为一种常态,那么社会进步将不复存在。因此以实际行动冲破精神防线的建设迫在眉睫,决不能让社会成为精神中的廉价物,行动中的奢侈品。
“精神胜利法”也许有其可取之处,但弊大于利。因此,要不断探究几千年来其演化轨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精神胜利法”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创造出与时代梦想交相辉映的灿烂成果!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发布时间: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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