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教桓公足甲兵

管仲教齐桓公以赎罪制扩充军备,用刑罚换铠甲武器,巧妙解决齐国甲兵不足难题,尽显古代治国智慧。

桓公问曰:“夫军令则寄诸内政矣,齐国寡甲兵,为之若何?”管子对曰:“轻过而移诸甲兵。”桓公曰:“为之若何?”管子对曰:“制重罪赎以犀甲一戟,轻罪赎以鞼盾一戟,小罪金分间罪。索讼者三禁而不可上下,坐成以束矢。美金以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以铸鉏、夷、斤、斸,试诸壤土。”甲兵大足。

齐桓公问道:“军令已经包含在诸多政令中实施了,可是齐国缺少铠甲和武器,应该怎么筹备呢?”管仲回答说:“减轻对罪犯的惩罚,让他们用铠甲和武器来赎罪。”桓公说:“怎样实施呢?”管仲回答说:“判死刑的罪犯可以用犀皮甲和一枝戟来赎罪,犯轻罪的可以用鞼盾和一枝戟来赎罪,犯普通小罪过的,罚他金钱,有犯罪嫌疑的,予以饶恕。要求诉讼官司的就先禁闭三天,让他们把讼词考虑妥当,一经决定就要上交一束箭才给以审理。好的金属用来铸造剑戟,然后用狗马来试验是否锋利;稍差的金属用来铸造锄犁等农具,然后用土壤来试验是否合用。”桓公采纳了管仲的建议,于是齐国的铠甲和武器特别充足。

阅读设置
字号
A A
16px
行间距
1.75
段间距
1.25em
字体风格
背景亮度
默认
主题模式
繁简切换